红楼梦魇(二十)

作者:张爱玲 字数:1359 阅读:80 更新时间:2015/03/10

红楼梦魇(二十)

曹家久住南京,曹寅妻是李煦妹,李家世任苏州织造,也等于寄籍苏州。曹雪芹的父亲是过继的,家里老太太的地位自比一般的老封君更不同,老太太娘家的影响一定也特别大。寄居的与常接来住的亲戚,想是李家这边的居多。第二回介绍林如海:“本贯姑苏人氏”,甲戌本夹批:“十二钗正出之地,故用真”。似乎至少钗黛湘云等外戚——也许包括凤姐秦氏的娘家——都是苏州人。书中只有黛玉妙玉明言是苏州人。李纨是南京人。
  俞平伯指出全抄本“多”“都”不分,是江南人的读音。曹雪芹早年北返的时候,也许是一口苏白。照理也是早稿应多吴语,南京口音则似乎保留得较长。
  全抄本“理”常讹作“礼”,如第十九回第四页袭人赎身“竟是有出去的礼,没有留下的礼”,第六页“没有那个道礼”。“逛”均作“旷”,则是借用,因为白话尚在草创时期。甲戌本第六回第一次用“俇”字(板儿“听见带他进城俇去”),需要加注解:“音光,去声,游也,出‘谐声字笺’。”(“辑评”一三四页)似是作者自批。也是全抄本早于甲戌本的一证。
  第三十七回起诗社,取别号,李纨说宝玉:“你还是你的旧号绛洞花王就好。”(庚本)戚本作“花主”,程本同。全抄本似“王”改“主”,一点系后加。第三回王夫人向黛玉说宝玉,“是这家里的混世魔王”。甲戌本脂批:“与绛洞花王为对看”(“辑评”八六页)。可见是花王,花主是后人代改。全抄本是照程本改的。
  李纨这句话下批注:“妙极,又点前文。通部中从头至末,前文已过者恐去之冷落使人忘怀,得便一点,未来者恐来之突然,或先伏一线,皆行文之妙诀也。”但是前文并没有提过“绛洞花王”别号,显然这一节文字已删,批语不复适用,依旧保留。
  下文“宝玉笑道:‘小时候干的营生,还提他作什么?’”当时没有议定取什么名字,但做完海棠诗,李纨说:“怡红公子是压尾。”下一回咏菊,他就署名怡红公子。而做诗前大家拣题目,庚本“宝玉也拿起笔来,将第二个访菊也勾了,也赘上一个绛字。”“绛”全抄本作“怡”。诗成,则都署名怡红公子。
  庚本的“绛”字显然是忘了改。这一回当是与上一回同时写的,与删去的绛洞花王文字属同一时期,或同一早本。前面说过第三十七回是旧稿,只在回首加了个新帽子,即贾政放学差一节。第三十七回虽已采用新别号怡红公子,至三十八回,写得手熟,仍署“绛”字。上一回正提起绛洞花王,如署“绛”可能是笔误,而此回并未提起。绛洞花王的时期似相当长,所以作者批者誊清者都习惯成自然了。
  至少第三十八回是庚本较全抄本为早。但是全抄本第十九回后还是大部份比庚本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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