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此而已。”
第二章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此而已。”
不幸就是幸运不再招手。
对追命而言“幸运”这两个字,在他少年的时候一直都是“缘悭一见”,以致他日后每一次终于能够“有幸”时,他几乎都要说一声“久违”了。
其实几乎是根本“素未谋面”,何来久违?一个人一直都是不幸的,万一幸运起来,还真的不敢相信那是幸运,或者,那遇上幸运的竟会是自己呢!
追命的不幸,相当离谱,十分煽情。
三岁(也就是他父亲“终于”发现他的孩子一直都患了内伤)那年,他父亲在一次大醉后便把酒杯都吞到肚子里去,哽死了。
也许他一出世就怀着世间七种“苦楚”之故吧?上天也要他一再品尝人世间种种苦的回应:五岁那年,他母亲在街市杀一条鱼的时候,手指头给鱼咬了一口,她没理会,两日后便毒发身殁。
一下子,追命就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
所以他眼色很苍桑。
神情更落拓。
──这在一个稚童身上是难以得见的。
因而追命认为自己一早就“老”过去了,所以,“我再也不会老了”;他在日后曾对他师兄弟很自豪的说,“有些人,一上来就样子风霜不年轻,但到了人人都风霜老的时候,他仍是那个样子,所以反而是他不老,轮也该轮到他最年轻了。”
他自得其乐也得意洋洋的下结论:“所以,我最耐得住老,我最年轻。”
崔大妈梁初心死的时候,追命才五岁,按照道理,只怕连求生都有问题;但却因为当时崔老爹已得知这孩子身患“奇疾”,便把他送去了自己的一位好友求医。
说起这位“好友”,却不是谁,而是“老字号”温家中“活字号”的“三缸公子”温约红!
温约红一向喜欢救人。
他也喜欢帮助人。
“崔内伤”之所以会变成“崔略商”,就是这位满肚文墨的温公子教他会写自己的名字,当然也顺次教他读圣贤书。
他一见崔“内伤”,就投了缘,这也许是追命平生第一个“幸运”,但也是另一种“不幸”。
因为温约红的确善于“医人”,但精研的是“解毒”,他用“解毒”的心法和手法来治追命的内伤,的确大费周章;不过,凭着他过人的解毒之法,居然也妙手回春,花了四年时间,把追命的内伤用“以毒攻毒”的方法给治好了。
不过,由于各种古古怪怪、奇珍异草煎成熬成的解毒药物,全灌进小小追命的肚子里,是以,他的胃也起了一种奇怪作用。
──跟他这位“救命恩人”温约红一样的“嗜好”。
那就是:
喝酒!
无酒不欢!
也许是“近墨者黑,近朱者赤”之故,也许是追命所服下的大量解毒药物非要以酒来克制之故,也许是温约红自己好酒所以故意使追命也染上酒瘾之故,或许是追命的老爸遗传之故……总之不管什么原故,这一辈子,酒就跟定了追命。
追命的命和酒就结而为一,分不开了。
──所以他饭可以不吃,但酒不能不喝。
久不喝酒,胃就会难受。
那也是好事,温约红正好有个小酒伴,师徒两人时常互斟对饮。
长期服食这些药物的另一种特别情况是:追命一天一天的长大,不知怎的,下身特别轻,上身却不大着力,所以他练腿功总容易上手,习拳掌却要大费劲儿。
直到后来,“老字号”的主掌人把“三缸公子”温约红调回”老字号”分舵,温约红知道此行有险,当然不允追命跟随,于是师徒二人,就此分了手,而且一别便成永诀。
尽管是这样,除了能豪饮和腿灵光之外,温约红还是有一种“特性”影响了追命。
──那就是多情!
温约红是个成熟情多的人!
他用情真,深,但却不大专!
──这种人摆明了当会常常恋爱,而且也时时失恋的好样板!
温约红一向不拘俗礼,跟追命把酒谈心,也不管对方尚未成人,照样说他那些艳遇、邂逅、倾慕史,早熟的追命,开始听得津津有味,但听多了,说多了,对方知道自己说的是陈腔,他也知道自己听的是滥调──但无论怎么说,陈腔和滥调,有时也确实好听,百听不厌,而且为了使多情的人不寂寞,追命也绝对愿意静聆细听下去。
可是几年来都听了下来,对他来说,耳濡目染,影响非凡。
──这性情可比嗜饮还“害死”追命了。
追命十一岁就开始他的“恋爱”。
他拜别师父,回到味螺小城,想找回他那一早就不知所踪的四位兄长两位姊姊,但哥哥姊姊没找到,却一眼就望到一个在村口打水的女子。
她长发有点乱,眼色也有点乱,可是就美在那一点乱;她流露的温柔得不可思议,但所蕴含绝大的吸力足以把他只知道有她而忘了自己;她颊上有两朵酒涡,深深深深的,像那一口井,井里的影,影里的他自己。
他看到她之后,几乎是呻吟了一声。这就开始了他第一次的追踪。
他跟踪那汲水的女子,原来是“味螺镇”雷镇长的婢女。
──他整个小痞子的样子,根本不能接近她。
可是,见了她之后,他再也分不清别的女子是女子了。他只知道自己是个男子。
他对她念念不忘,价日守在镇长大宅后,等她出来买菜、汲水、陪小姐和夫人上街子。
最令他蒙羞的一次,是家丁、护院们以为他要骚扰轿子里的人,所以狠狠的出手把他揍了一顿。
还是那小姐在轿里看他傻不楞登的样儿,噗嗤一笑,这才叫家丁停了手,放了他。
但他还是不死心。
他要娶那女子!
从此,他所作所为,莫不是为了进入镇长家,接近这位叫“小透”的女子。
譬如他赌博,就是为了赢一点钱,来买好一些的衣服,穿在身上,来吸引她的注意。最好能赢多一点的钱,来早日为她赎身,请媒婆说亲去。
例如他上午上山打猎,下午砍柴,晚上替人推磨子,比一头牛加一匹马加一只狗都勤奋多了,为的是多攒几个钱,希望日后能有足够的钱来明媒正娶。他做得像一头驴的模样。
又如他常常出没在镇长雷门的家附近,千方百计接近雷家二子雷动,为的是要挣在雷府当长丁、伙计、小厮,吃亏一点、多干些活儿也决不在乎。
──三年来,他所作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小透,要多见小透一眼,看小透一面。
结果,他真的挤入雷家当杂役了。
雷家十分薄待他,任意使唤,当他连狗都不如;他都忍下来,为了还可以见到小透。小透当然都不知道这些。
有时候,一天能见小透几次;有时候,三五天见不着一面。追命和小透在雷家各有隶属,平常根本不可能凑在一道。
追命就是爱着她。
她那么笑靥如花。
追命就爱看她。
她笑得像化开的蜜。
追命爱看她。
她的笑比酒还带醉意。
追命爱她。
有次追命居然有机会和她说话。那天雷家在翻修羊棚,长工们在棚上棚下呼啦呼嗬的吆喊,有人在厨房前打铁,叮当的响;天色已近暮了,偏有雄鸡在炊烟远处,有一声没有一声松垮垮的啼叫着。而上房雷家的少奶奶,在拉嗓子唱着清腔调儿,听说她原本就是戏子出身。
小透端蓬子茶给二少爷雷动。见着他,这回说了几句话。
“你很会喝酒是不?”
她是个玲珑剔透的女子,心窍儿像她名字一般的透。她知道这傻乎乎的长腿小子常愣头愣脑的张望她。她知道他,他跟那些家丁长工是不一样的。
“啊。”
“不要多喝,钱要留起来。”
“哦。”
“在外面多攥些子儿,这里工夫多,没赚头。”
“噢。”
“你上次不是在婶子小巷挨揍了吗?为什么要进来这儿干活呢?不像我,我命苦,娘把我卖进来,没办法……”
“呃?”
“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我……我……”“我”了老半天之后,十三岁的追命终于挣红了脸,比盘古初开破天荒还艰辛的说:“我姓崔──”
话未说完,上房已在叫:“小透,你躲懒哩!茶都冷了,还不快送上去,二少爷候着呢!你尽嗑嗒什么?”
小透匆匆而去,临行还向她嫣然一笑。
他脑袋里轰然一声,炸开每颗都比轻功还疾的星星。
他那次千望万盼的“接近”就此结束,他们的谈话仅止于他的“啊”、“哦”、“噢”、“呃”。
十天后,雷家传出喜讯。
──雷家二少爷雷动纳小透为妾。
未娶妻,先娶妾。
──小透是婢女,当然入不得正房。
追命在喝了酒之后,几乎忍不住要拼命去“救”小透出来。
不过,小透似乎很幸福。
──一个小丫鬟能嫁给二少爷,就算是当妾侍,那仿佛便是件几生修来、一步登天的事。
(凭什么,别人不嫁二少爷,要嫁给自己这个小痞三?)
追命痛苦地喝酒。
伤心的醉。
从此以后,他听到打铁声、搭棚吆喝,尤其是暮晚时的鸡啼,他就会伤感起来。
听到那咿咿胡胡的唱腔,像北地里乱着的风,追命也会想起他第一个“追”的女子:
她的笑靥
她的眼
她的脸
直至多年之后,追命偶然省悟:他妈妈是给人毒死的。
他又开始“追”了:
他“追”查案件。
──杀他父母的疑案!
不过,对于小透和他在雷家的这一段情愫,还未了结;七年之后,追命又回到小镇,得悉雷家二少爷已近娶了七个妾侍,而小透听说是因为受尽凌虐,因而悬梁自尽。
他那时候,已当成了霹雳县的捕快,正要着手调查“味螺镇”雷家的一宗案子。
他常去小透坟上拜祭。事实上,小透那孤伶的墓坯前,也只有他常来伫立。
他常默立良久,并在墓边的小树上,刻下了几个字:
“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如此──”
下面没再镌刻下去,不知是为了什么?也许是因为心烦,也许是因为已经酒醉,也许是太伤心,镂刻不下去了。
大家都以为下面该是“而已”两个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