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十)
胭脂(十)
叶成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你吃苦,你吃什么苦?躲在租界里,你知道日本鬼是什么样子?”
母亲白他一眼,“你这个成见总无法磨减,不上演过一江春水向东流就不成为中国人似的。”
他们很明显地在优雅地打情骂俏。
我站起来告辞。
叶成秋搭讪地说:“我送之俊。”
“你再多坐一会儿。”我说。
母亲即时说:“不必留他,一起走吧。”
我们只得走了。
叶伯伯在电梯里对我说:“你比你母亲成熟。”
他爱她。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什么都包涵,什么都原谅,老觉对方可爱、长不大、稚气,什么都是可怜的,总是舍不得。
我深深叹口气,母亲真是不幸中之大幸...,叶成秋一直在她身边。
“叶伯母的病怎么样?”我问。
他黯然,“尽人事而已。”
“也拖了很久。”
“这种癌是可以拖的。”他说,“但是拖着等什么呢?”
“等新的医药呀。”
“哼,三年了。一直看着她掉头发发肿呕吐。之俊,生命中充满荆棘,我们的烦恼为什么这么多?”
我说:“不然,怎么会有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这个说法呢?”
“你们年轻人到底好些。”
“叶伯伯,我也不算年轻了。”
“你一直是个特别的孩子,之俊,你的固执和毅力都不似得自你父母。”
我苦笑,“你意思是,我好比一条盲牛。”
他说:“之俊,如果你是我的女儿,我会快活过现在。”
叶成秋的儿子是本市著名的花花公子。
“我也并不成材,你听到我母亲怎么批评我。”
他笑。
我最喜欢看到叶成秋笑,充满魅力、成熟、漂亮的笑,一切都可以在笑中解决,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他的肩膀可以担起生活中无限疾苦,多少次我们母女在困境中团团转,他出现来救苦救难。
我仰慕这个人,公开地,毫不忌讳地说过一千次,如果要我组织家庭,配偶必需像叶成秋。这个男人是一个奇迹,任何考验难不倒他,长袖善舞,热诚周到,面面俱圆,几乎男人所有的优点他一应皆全,再加上丰富的常识,天文地理他无所不晓,又懂得生活情趣,这是太重要的一环,他早已成为我与陶陶的偶像。
当然叶成秋的儿子可以成为花花公子,只要学得他父亲十分之一本事已经足够。
“我送你。”他说。
司机开着他黑色的丹姆拉在等候。
真看不出他当年在上海只是一个读夜校的苦学生。
母亲说他有好多兄弟姐妹,他父亲是个小职员,住在银行职员宿舍,与母亲是中学同学,是这样爱上的。母亲为了他,连家中的汽车与三轮车都不坐了,甘心乘电车,他是文艺小说中标准的穷小子,即使毕业找到工作,待遇菲薄,又得照顾弟妹,没有什么出息,做他妻子前路黑暗,外婆努力拆散了他们。
我要是外婆,我也这么做,我也不允许陶陶跟这么一个贫穷的年轻人去吃苦,谁会晓得时局会大变?
我抬起头说:“我自己开车得啦。”
“要不要去吃杯咖啡?”他问,“时间还早。”
我笑,“真可惜本市没有一间凯诗令。”
“你想去凯诗令”
“我哪里有资格上凯诗令,那是令尊追女仔的地方。”
“现在你大了,不比以前那么豁达,怕闲话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