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三十四)

作者:亦舒 字数:2053 阅读:102 更新时间:2015/04/10

胭脂(三十四)

我笑,“真的,我们都是庸才。”
  “之俊,我不是说你。”
  “爸,你要多疼他们。”
  他不响。
  过很久,他说:“我很后悔。”
  后悔什么,再婚,在晚年生孩子,还是与母亲分手?
  “你母亲,是我把她逼到叶成秋那里去的。”
  “多年前的事了,爸。那一位也陪你熬了这些年,你这样说不公平。”我替爸爸拉上被子,“快快睡觉,我真的要回去了。”
  说完不理三七二十一,便站起来替他关上房门。
  继母躲在门角,见我出来,也不避嫌,立刻说:“之俊,只有你明白我这些年来吃的苦。”双眼都红了。
  我仍然微笑,“要送他们两个出去念大学呢,还不快快加把劲用功,打算去哪里?依我看,加拿大学费略为便宜一点。”
  两个弟弟露出惊喜的样子来。
  我拍拍他们肩膀,“父亲是唠叨一点,心里疼你们,嘴里说不出。”
  叶成秋与父亲同年,今日看来,他比叶成秋要老一倍。男人没有事业支撑,立刻溃不成军。我叹息。
  他们送我到楼下。我又叮嘱几句才回家。
  我与父亲的感情并不深,是到最近这几年,他才主动拉紧我。开头新娶广东女人,又一连生下两个男孩子,也就把我们母女丢在脑后。
  十年后他莫名其妙又厌恶后妻与儿子,父亲的感情自私、幼稚、不负责任。
  但他还是我父亲。生命最尴尬是这点。
  第二天我百忙中替他找到医生,命弟弟送他进去。
  弟弟向我诉苦,说父亲逼着他们去买新鲜橘子来榨汁,不肯吃现成的橘子汁。
  他与母亲一般的疙瘩。也不晓得这是不是上海人的特性,也许这样说是不公平的,叶成秋就不介意喝罐头果汁。
  出发那日我拖着行李匆匆赶到飞机场,别人都比我早到,也比我轻松。
  酒店管理科一组全是女将,仍然窄裙高跟鞋,宁死不屈,好气概。电机工程师如蜜蜂般包围她们,煞是好看。
  世球叫我,“之俊,这边。”
  我才如大梦初醒,向我的助手打招呼,挽起袋子去排队。
  他特别照顾我,悄声问:“都齐了?”
  我点点头。
  飞机在虹桥机场降落,我心有点激动:回到故乡了。随即哑然失笑,我只在故乡耽过半年,在襁褓中便离开江苏,有什么感情可言,除非是祖先的遗传因子召唤我,否则与到伦敦或巴黎有什么分别。
  下飞机第一个印象是热。
  我们不是不能忍受热,但到底岛上的热与内陆的热又不一样。等车的一刻便件件衣服湿得透明,贴在身上,热得你叫,热得你跳。
  第二便是蝉鸣的惊心动魄,一路上“喳”——拖长声音叫,我抬起头眯起眼睛,明知找不到也似受蝉之魔法呼召,像是可以去到极乐之土。
  女士们面孔上都泛起一层油,脂粉褪掉一半,比较见真功夫,都立刻买了扇子努力地扇。
  冷气旅行车立刻驶至,我依依不舍地登车。
  那蝉声还犹自可,空气中的浓香又是什么花朵发出来的?既不像白兰又不是玉簪。
  我贪婪地深呼吸。
  “香?”世球坐在我身边。
  我点头。
  “桂花。”
  我一时没想到。鼎鼎大名的桂花,传说中香得把人的意志力黏成一团的桂花。
  我把头靠在车窗上。这个地方我是来过的,莫非在梦中曾经到过这里。
  车子往大东饭店要个多小时,世球在那里吹嘘:“我到全世界都要住市中心。”
  女士们立刻投以倾慕神色,我暗暗好笑。也难为他,这个领队不好做,虽然叶伯伯已搭通天地线,也还得世球一统江湖。
  他见我笑,便解嘲说:“最不合作的是你,之俊。”
  我不去理他,心中很矛盾,看样子大东饭店一定时髦得不得了,绝不会勾起什么怀旧之幽思。
  我不是不喜欢住豪华旅舍,只是先几年经济情形有所不逮,往欧洲旅行只得住小旅馆,窗门往往对着后巷,在潮湿的夏季傍晚,水手在廉价路边咖啡座喝啤酒,看到我倚窗呆望,往往会好心地吹口哨引我一笑。
  就是在那个时候,爱上小旅馆风情,特别有亲切感,连淋浴都成了奢侈,另付五块钱租用莲蓬头一次,带着私人浴巾及香皂进去,不能每天都洗,花费不起。

  • 首页
    返回首页
  • 栏目
    栏目
  • 设置
    设置
  • 夜间
  • 日间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 宋体
  • 黑体
  • 微软雅黑
  • 楷体
文字大小
A-
14
A+
页面宽度
  • 640
  • 800
  • 960
  • 1280
上一篇:胭脂(三十三) 下一篇:胭脂(三十五)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