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三十六)

作者:亦舒 字数:2093 阅读:104 更新时间:2015/04/10

胭脂(三十六)

广东小姐吃到糟青鱼时误会冷饭跑到鱼里去,很不开心,她在家从不吃上海菜:“样样都自冰箱取出,”她说。世球白她一眼。这些我都看在眼里。
  我问:“今天几度?”
  “摄氏三十五度。”
  哗。
  世球问:“心情如何?”
  “很好,久久没有过群体生活,很享受。”
  “是的,这么多人同心合意做一件事,感觉上非常好。”
  “我想到淮海路去走走。”
  “明天傍晚或许会有空。”世球说。
  “今天傍晚有什么不对?”
  “你没有经验,今晚我们自己人要开会讨论。”
  真没想到时间那么迫切,我们在世球的套房里做到晚上十二点。所有女性脸0上的胭脂花粉全部剥落,男士们的胡须都长出来,但没有人抱怨。
  我们这些人真能熬,咬紧牙关死撑是英雄本色。
  只有六小时睡眠,世球还自备威士忌到我房间来喝,他这种人有资格娶三个老婆,分早午晚三班同他车轮战。
  我用手撑着头,唯唯诺诺,头太重,摇来晃去,终于咚地撞到茶几上,痛得清醒过来。
  世球大笑,过来替我揉额角,嚷着“起高楼了”,忽然他凝视我,趋身子过来要吻我,我立刻说:“世球,你手下猛将如云。”
  世球立刻缩手,大方地说:“我不会勉强你。”
  我很宽慰。
  “你是吃醋了吗?”
  “神经病。”
  “我念中学的时候,有个男同学早熟,他经验丰富,与我说过,如果女孩子肯骂你神经病,对你已经有感情了。”
  我们大笑。
  第二日会议很有用很有建设性,皆大欢喜,大局已定,我们回去将做初步正式图则。
  世球说:“头五年一定要赚回本来,跟着五年才有纯利,这十年后资产归回当地政府,最大敌人是时间。散会。”
  我一定要到淮海中路去。
  世球陪着我,在这条鼎鼎大名,从前是法租界的霞飞路上踱步。热气蒸上来,感觉很奇异,世球问我,有没有可能,他父亲同我母亲,于若干年前,亦在同一条路上散过步?
  他说:“从前国泰大剧院在这条路上,父亲喜欢珍姐罗渣士,苦苦省下钱去看戏。他兄弟姐妹极多,而祖父是个小职员,半生住在宿舍里,他童年很困苦。”
  叶伯伯的一生与我父亲刚相反。
  “要不要买些什么?”他问我。
  我摇摇头,我并没有在旅行期间购物的习惯,通常是一箱去,一箱回,看见人家什么都抓着买就十分诧异。
  “我同你去吃刨冰。”世球说。
  与他去到戈壁他也懂得玩的门槛,环境真的难不倒他。
  菠萝刨冰既酸又甜,又有一股浓厚的香精味,不过含在嘴里过一会儿才吞,倒别有风味。
  “回去吧。”世球笑,“我们还要吃晚饭。”
  女同事们还是去购物了。
  助手给我看她买的一串项链。真的美,全用绿宝石串成,珠玉纷陈,价钱公道,陶陶最喜欢这样的饰物,我见猎心喜,连忙问在什么地方买。但时间已晚,店铺已打烊。
  幸亏助手取出另一条让给我,我才有点收获。
  结构工程师找到一条丝披肩,流苏足有三十厘米长,结成网,每个结上有一颗黑色的玻璃碎米珠,东西是旧的,但仍然光鲜,一披在身上,整个人有神秘的艳光。
  我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衣物,赞不绝口,不过不像是中国东西。物主很高兴,告诉我,那是俄国人遗落在这里的,说不定是宫廷之物。
  我不敢相信,诡秘的古国,无论拾起什么都有几十年历史,一张布一只花瓶都是古董,而且保存得那么好,奇异地流落在有缘人的手中。
  还有人买到镶钻石的古董表,只有小指甲那么大,机器还很健全,只不知有没有鬼魂随着它。
  我们这班蝗虫,走到哪里搜刮到哪里,总有法子作乐,满载而归,我慨叹地笑了。
  深夜,世球说:“在这个古老的城市住久了,不知你是否会爱上我?”
  我看他一眼,不出声。
  第二天清晨我们上了飞机。
  回到家,弟弟立刻找到我,我连行李都来不及收拾便赶往医院。
  继母眼睛肿如核桃。
  我同她说:“他脾气一直坏,架子一直大,你又不是不知道,凡事忍着点。”
  她拉着我的手,“切片检查过了,是鼻咽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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