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四十)

作者:亦舒 字数:3263 阅读:111 更新时间:2015/04/10

胭脂(四十)

“到底夫妻一场。”
  她瞪我一眼,“我去把陶陶的父亲叫回来,让你们重话家常,可不可以?”
  我马上噤声。
  “最恨人家说这种虚伪的、不负责任的滥温情话:到底是孩子的父亲,毕竟是夫妻,一笑泯恩仇……连你都这个样子,之俊,你才三十多岁就糊涂了。”
  母亲直到现在,还是火爆的脾气,在很多地方,她比我现代,也难怪陶陶与她谈得拢。
  她今日一肚子的气。自然,叶成秋家中出了这等大事,不得不冷落她。
  她是见不得光的那一位。
  平日不觉得,过年过节,甚至周末,有大事发生的时候,她便得看开点,自己打发时间。
  我劝慰她,“过几日叶伯伯就空闲了。”
  “我同他不过是老朋友,你跟你父亲不知想到什么地方去,我历年来生活并不靠他,你外公有金条在我手上。”
  我不敢说什么,大半是不忍,让她挣回一点自尊吧!很多人以为四十而不惑,五十岁应该幻为化石,四大皆空,万念俱灰,但这不是真的,至少母亲的性格一直没有改变。
  过一日我代母亲去鞠躬。
  殡仪馆黑压压都是人,前头跪着的都有三四十个。母亲说过,做广东人最大的好处便是亲戚奇多,都在眼前,一呼百诺,声势浩大。
  世球百忙中还来招呼我,我自己识相,拣一个偏位,坐下来抹汗。
  他与他父亲都穿黑西装,看上去似两兄弟。灵堂上拜祭的不乏达官贵人,两父子沉着地应付,虽然哀痛不已,仍不失大体。
  叶太太的照片挂在花环当中,鹅蛋脸,细眉毛,菱角嘴,虽然不是美女,看上去但觉十分娇俏,这帧照片恐怕有三十年了,她还梳着疏落的前刘海。
  可以想象年轻的叶成秋流落在本市,落魄无靠,遇上了她,从她那里学会说粤语,从她父亲处学得做生意,她是根,她是源,没有这位广东女子,就没有叶成秋。
  离开殡仪馆时天下滂沱大雨,水珠落在地上反溅,打伞兼穿雨衣都不管用,满身湿。
  我第一次去兜生意亦是个大雨天,带着墙纸及瓷砖样板,希望某建筑师帮个忙,赏口饭吃。那位先生叫我说一说计划,我努力讲了十分钟,他已经听累了,打个呵欠。
  打那个时候开始,我觉得自尊不算一回事,上山打虎易,开口求人难,但是与切身利益有关的时候,绝不能听天由命,总得尽量争取,失败也不打紧,有人笑我吗,那不过是他下流。
  相由心生,因此外形日益邋遏,也不高兴再打扮,这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法:表明是卖艺不卖身。
  我没有开车子出来,站在路边载计程车,一站半小时,也不觉累,一边欣赏白花花的雨景。
  “杨小姐。”
  是叶家的司机,把黑色大车弯到我这一边来,硬是要载我一程。
  我本想去看父亲,奈何身上穿着黑旗袍,爹最恨黑色,我只得回家换衣裳。
  到家又不想出来,我摊开图表再度勾出细节,雨仍然没有停,不住倾诉,好几个钟头了,什么话都应该说尽了,但也许她已经有大半生没见到他,而她又确信他仍然爱她,所以还可以说至深夜。
  而我没有这种运道,我没有话说,人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我已经老了,且无话可说。
  我扭开无线电。一次陶陶见我听歌,像是遇着什么千古奇闻似的:“妈妈,你也听歌?”上了三十,除却吃睡穿,最好不要涉及其他,年轻人最残忍,觉得听歌的妈妈不像妈妈,亏欠他们。
  至傍晚雨停止后,我终于买了温室桃子去看父亲。
  这一阵子他变了,爱吃爱睡,脾气倒不如从前坏。
  他向我埋怨,说腰子痛。
  我同他说,大抵是肌肉扭伤,不必担心。
  陪父亲吃过饭才打道回府。他如小孩子,一边吃一边看电视,完全认了命,承认癌症是生活之一部分,不再发牢骚,因此更加可悲。
  世球找我,“出来陪我,之俊,说说话,我需要安慰。”
  “到台下来喝杯龙井吧。”
  他驾着开篷跑车来,也不怕阴晴不定的天气。他们说这便是浪漫:永远与你赌一记,流动,不可靠,没有下一刻、明天、第二年。
  我没刻意与他交谈。
  他躺在我的按摩椅子里看柔软体操比赛项目,手捧香茶,隔一段时候发表松散的意见,“还是美国选手正路,罗马尼亚那几个女孩子妖气太重”等等,丧母之痛不得不过去,他又做回他自己。
  他最新的女朋友是谁?我问:“你真的忘了关太太?”
  “什么关太太?”他眼睛没有离开电视机。
  真的忘了。
  “此刻同谁走?”我又问。
  “谁有空就是谁,你又不肯出来。”
  语气像韦小宝。
  “谁是谁?”我很有兴趣。
  他转过头来狡黠地笑,“就是谁谁谁。”他双眼弯弯,溅出诱惑。
  “大不了是些小明星。”
  “哟,你去做做看。”
  我惊觉地闭上嘴,陶陶现在便是小明星,真是打自己的嘴巴。
  “怎么,吃醋?”
  “啐。”
  “你的女儿呢?”
  “出去玩了。”
  “而你,就这样古佛青灯过一生?”
  我微笑,“你少替我担心。”
  “我们出去玩,之俊,结伴去跳舞。”
  “世球,为什么一定要灯红酒绿?”
  “我爱朋友。”
  “借口。”
  “你又何必老把自己关着?”
  我笑。
  他也笑,“两个性格极端不同的人,竟会成为朋友。”
  他喝完茶就走了。
  我在窗前看世球驾走开篷车。老天爷也帮他忙,并没有再下雨。
  要这样的一个男人成日坐在家中看电视,当然是暴殄天物,他当然还有下一档节目,夜未央,而他每日睡五个小时就足够。
  第二天早上他又来找我,带来一只猪腰西瓜,足足十公斤重,另一瓶毡酒,把一只漏斗的尖端按进瓜肉,一瓶酒全倒进瓜里,说要浸八小时,把我冰箱里所有东西取出,将西瓜塞进去。“我晚上再来。”他说。
  晚上他不是一个人来,带着十多个同事,使我有意外之喜,大家是熟人,不必刻意招呼,又吃过饭,便捧出那只精心炮制的西瓜,切开大嚼。
  小小公寓坐了十多人,水泄不通,不知谁找到唱片放出轻音乐,气氛居然十分好。
  我穿着衬衫运动裤,快活地坐在一角看他们作乐,原来做一个派对的女主人也不是那么困难。
  世球过来说:“真拿你没法了,还是像罩在玻璃罩中。”
  我说:“是金钟罩。”
  他笑,“你还少一件铁布衫。”
  我侧耳仿佛听到门铃,是谁?我走到门边,拉开查看,是陶陶。
  “妈妈,你在屋内干什么?”她睁大双眼。
  “这像什么?”我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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