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六十一)

作者:亦舒 字数:1346 阅读:119 更新时间:2015/04/10

胭脂(六十一)

我沉着地说:“英太太,陶陶已是成人,她是她,我是我,有什么话,你对她说好了。”
  “要不要来美国玩?我们开车带你兜风,你可以住我们家……”
  “英太太,我要出去办公,再见。”
  这是真话。
  回到绘图室,我扭开无线电,在奶白色晨曦下展开工作。
  无线电在唱一首老歌,约莫二十年前,曾非常流行,叫做“直至”。
  直至河水逆流而上
  青春世界停止梦想
  直至那时我爱你
  你是我活着的因由
  我所拥有都可舍予
  只要你的青睐
  直至热带太阳冷却
  直至青春世界老却
  直至该时我仍爱你……
  唱得荡气回肠。
  我为之神往,整个身体侧向歌声细听,心软下来,呵,能够这样地爱一次是多么的美丽。
  “呀唔。”有人咳嗽一声。
  我跳起来。
  是叶世球。
  我红了面孔。
  “爱那首歌?”他坐下来。
  我点点头,爱就是爱,何必汗颜。
  “你渴望恋爱?”
  “是的,像希夫克利夫与凯芙般天地变色的狂恋热恋。”
  “啧啧啧。”
  “世球,为什么在三十年前,人们还记得恋爱这门艺术?”
  叶世球很温柔地答:“之俊,因为那时候,渡过维多利亚港只需一毛钱。之俊,在那个时候,月薪五百可以养一家人。之俊,现在我们的时间精力都用来维持生活的水准,社会的价值观念已经转变。之俊,不要再怀旧,你将来的日子还多着。”
  “但我渴望堕入爱河。”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机会。”
  我很失望。
  叶世球今日比往日更为英俊,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相视半晌,他说:“陶陶今晚去见她父亲。”
  他又知道了。
  他同陶陶走得很近哇,而且很明显地,陶陶信任他,自从他赞助陶陶竞选之后,他们成为忘年之交。
  我反而要从他那里得到陶陶的心事。
  “她既不肯跟英家去美国,何必去见他?”我问。
  “之俊,你头脑真简单,也许十年,也许二十年后她用得到他们呢,现在联络感情,有何不可?”
  “用?”我如闻见响尾蛇。
  “是的,用。”
  “人与人之间可否不提这个字?”
  “能,小朋友们每人夹十块钱齐齐买鸡翼去烧烤可以不提这个用字。”
  “原来陶陶得你的真传。”我瞠目。
  “不敢不敢,孺子可教也。”他微笑。
  “你会陪陶陶去见他们?”
  “义不容辞。”
  我松口气。
  “喜见杨之俊终于放开心中大石。”他取笑我。
  他与他父亲长得相像,倘若叶成秋不是同母亲有那种关系,我的反应是否相反?
  那简直是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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