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六十一)
胭脂(六十一)
我沉着地说:“英太太,陶陶已是成人,她是她,我是我,有什么话,你对她说好了。”
“要不要来美国玩?我们开车带你兜风,你可以住我们家……”
“英太太,我要出去办公,再见。”
这是真话。
回到绘图室,我扭开无线电,在奶白色晨曦下展开工作。
无线电在唱一首老歌,约莫二十年前,曾非常流行,叫做“直至”。
直至河水逆流而上
青春世界停止梦想
直至那时我爱你
你是我活着的因由
我所拥有都可舍予
只要你的青睐
直至热带太阳冷却
直至青春世界老却
直至该时我仍爱你……
唱得荡气回肠。
我为之神往,整个身体侧向歌声细听,心软下来,呵,能够这样地爱一次是多么的美丽。
“呀唔。”有人咳嗽一声。
我跳起来。
是叶世球。
我红了面孔。
“爱那首歌?”他坐下来。
我点点头,爱就是爱,何必汗颜。
“你渴望恋爱?”
“是的,像希夫克利夫与凯芙般天地变色的狂恋热恋。”
“啧啧啧。”
“世球,为什么在三十年前,人们还记得恋爱这门艺术?”
叶世球很温柔地答:“之俊,因为那时候,渡过维多利亚港只需一毛钱。之俊,在那个时候,月薪五百可以养一家人。之俊,现在我们的时间精力都用来维持生活的水准,社会的价值观念已经转变。之俊,不要再怀旧,你将来的日子还多着。”
“但我渴望堕入爱河。”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机会。”
我很失望。
叶世球今日比往日更为英俊,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相视半晌,他说:“陶陶今晚去见她父亲。”
他又知道了。
他同陶陶走得很近哇,而且很明显地,陶陶信任他,自从他赞助陶陶竞选之后,他们成为忘年之交。
我反而要从他那里得到陶陶的心事。
“她既不肯跟英家去美国,何必去见他?”我问。
“之俊,你头脑真简单,也许十年,也许二十年后她用得到他们呢,现在联络感情,有何不可?”
“用?”我如闻见响尾蛇。
“是的,用。”
“人与人之间可否不提这个字?”
“能,小朋友们每人夹十块钱齐齐买鸡翼去烧烤可以不提这个用字。”
“原来陶陶得你的真传。”我瞠目。
“不敢不敢,孺子可教也。”他微笑。
“你会陪陶陶去见他们?”
“义不容辞。”
我松口气。
“喜见杨之俊终于放开心中大石。”他取笑我。
他与他父亲长得相像,倘若叶成秋不是同母亲有那种关系,我的反应是否相反?
那简直是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