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尚书正义》,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成书于唐初,有序一百篇,文五十八篇,经历代学者甄别,其中二十五篇属后代学者搜集连缀古史材料而成的文献,虽有“伪”称却并非完全向壁造,因而也具有一定价值。被判定为“伪孔传”的注释,对《尚书》的解读也大多是准确的。孔颖达等的疏解,吸取前代各家旧疏,更对《尚书》经文和孔传作了淋漓尽致的发挥,成为后人学习、研究《尚书》极为有用的重要著作。
旧本题“汉孔安国传”,其书至晋豫章内史梅赜始奏于朝。唐贞观十六年孔颖达等为之疏,永徽四年长孙无忌等又加刊定。孔《传》之依讬,自朱子以来递有论辨。至国朝阎若璩作《尚书古文疏证》,其事愈明。其灼然可据者:梅鷟《尚书考异》攻其注《禹贡》“瀍水出河南北山”一条、“积石山在金城西南羌中”一条,地名皆在安国后。朱彝尊《经义考》攻其注《书序》“东海驹骊、扶余馯貊之属”一条,谓驹骊王朱蒙至汉元帝建昭二年始建国,安国武帝时人,亦不及见。若璩则攻其注《泰誓》“虽有周亲,不如仁人”与所注《论语》相反。又安国《传》有《汤誓》,而注《论语》“予小子履”一节乃以为《墨子》所引《汤誓》之文(案安国《论语》注今佚,此条乃何晏《集解》所引。)皆证佐分明,更无疑义。至若璩谓定从孔《传》,以孔颖达之故,则不尽然。考《汉书·艺文志叙》,《古文尚书》但称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立于学官,不云作《传》。而《经典释文叙录》乃称《艺文志》云安国献《尚书传》,遭巫蛊事,未立于学官,始增入一“传”字,以证实其事。又称今以孔氏为正,则定从孔《传》者乃陆德明,非自颖达。惟德明于《舜典》下注云:“孔氏《传》亡《舜典》一篇,时以王肃《注》颇类孔氏,故取王《注》从‘慎徽五典’以下为《舜典》,以续孔《传》。”又云:“‘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协于帝’十二字,是姚方兴所上,孔氏《传》本无。阮孝绪《七录》亦云,方兴本或此下更有‘浚哲文明温恭允塞元德升闻乃命以位’凡二十八字异,聊出之,于王《注》无施也。”则开皇中虽增入此文,尚未增入孔《传》中,故德明云尔。今本二十八字当为颖达增入耳。梅赜之时,去古未远,其《传》实据王肃之《注》而附益以旧训,故《释文》称王肃亦注今文,所解大与古文相类,或肃私见孔《传》而秘之乎?此虽以末为本,未免倒置,亦足见其根据古义,非尽无稽矣。颖达之《疏》,晁公武《读书志》谓因梁费甝《疏》广之。然颖达原《序》称为《正义》者蔡大宝、巢猗、费甝、顾彪、刘焯、刘炫六家,而以刘焯、刘炫最为详雅。
书籍目录
- 卷一 尚书序
- 卷二 尧典第一
- 卷三 舜典第二
- 卷四 大禹谟第三
- 卷四 皋陶谟第四
- 卷五 益稷第五
- 卷六 禹贡第一
- 卷七 甘誓第二
- 卷七 五子之歌第三
- 卷七 胤征第四
- 卷八 汤誓第一
- 卷八 仲虺之诰第二
- 卷八 汤诰第三
- 卷八 伊训第四
- 卷八 太甲上第五
- 卷八 太甲中第六
- 卷八 太甲下第七
- 卷八 咸有一德第八
- 卷九 盘庚上第九
- 卷九 盘庚中第十
- 卷九 盘庚下第十一
- 卷十 说命上第十二
- 卷十 说命中第十三
- 卷十 说命下第十四
- 卷十 高宗肜日第十五
- 卷十 西伯戡黎第十六
- 卷十 微子第十七
- 卷十一 泰誓上第一
- 卷十一 泰誓中第二
- 卷十一 泰誓下第三
- 卷十一 牧誓第四
- 卷十一 武成第五
- 卷十二 洪范第六
- 卷十三 旅獒第七
- 卷十三 金縢第八
- 卷十三 大诰第九
- 卷十三 微子之命第十
- 卷十四 康诰第十一
- 卷十四 酒诰第十二
- 卷十四 梓材第十三
- 卷十五 召诰第十四
- 卷十五 洛诰第十五
- 卷十六 多士第十六
- 卷十六 无逸第十七
- 卷十六 君奭第十八
- 卷十七 蔡仲之命第十九
- 卷十七 多方第二十
- 卷十七 立政第二十一
- 卷十八 周官第二十二
- 卷十八 君陈第二十三
- 卷十八 顾命第二十四
- 卷十九 康王之诰第二十五
- 卷十九 衰毕命第二十六
- 卷十九 君牙第二十七
- 卷十九 冏命第二十八
- 卷十九 吕刑第二十九
- 卷二十 文侯之命第三十
- 卷二十 费誓第三十一
- 卷二十 秦誓第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