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06年第4期

美国现代诗选十二首

作者:赵毅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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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他看清黑暗,尝到悲伤的欢快。
  
  辛普森诗二首
  
  路易斯·辛普森(Louis Simpson),辛普森出生于牙买加金斯敦城,父亲是爱尔兰裔,而母亲是俄国犹太人。他本人在四十年代入了美国籍,参加一个坦克兵团在欧洲作战。他最初的几本诗集主要以二次大战为题材,论者认为足以与贾雷尔和夏皮罗的战争诗比肩。
  虽然辛普森是个归化的美国人,但他努力追溯美国诗歌的传统,把惠特曼、意象主义、新古典主义与超现实主义等冶于一炉,他的诗形式整饬,既是玄奥的,又是平易的,善于把简单的形象变成寓有深意的象征。因此有不少诗评家把辛普森列于新超现实主义诗人之中,虽然辛普森实际上不属于任何特定诗派。
  一九六四年辛普森的诗集《大路尽头》得到普利策奖,我们可以看到这首诗标题就在呼应惠特曼,但在诗集展开的过程中,他的主题从日常事物转向对永恒的探索,从对现代美国的描绘转向内心的叩问,因此失去了惠特曼那种对人类历史乐观主义的信心,但他对美国生活的观察和剖析眼光还是很尖利的。
  辛普森曾执教于伯克利加州大学、纽约州立大学。
  
  美国诗歌
  
  不管它是什么,它必须有
  一个胃,能够消化
  橡皮、煤、铀、月亮和诗。
  
  就像鲨鱼,肚里有只鞋子。
  它必须在沙漠中游好多路,
  发出的叫喊几乎像。人声。
  
  美国经典作品
  
  这是经典的美国情景——
  一辆汽车停在路边,
  一个男人正在修理。
  
  正是经典的美国情景,
  女人坐在车里,等着,
  呆看着高速公路的车流。
  他们脸色惊愕,害臊
  竟落到如此地步……
  抛锚在路途当中!
  
  料不到汽车如此捣蛋!
  他们看来像昔日的
  一对山民,儿子犯了法,
  
  每夜他们还得送食,
  强盗又回森林躲藏。
  这汽车也是如此……
  
  车是他们的,他们卡在这儿。
  现在他们尝到滋味,坐着
  看整个世界飞驰而过。
  
  在尘土和一氧化碳的氤氲里
  他们曾自信是出色的美国人
  现在觉得实在不像。
  
  他们感到自己被抛弃
  他们没错,可这很常见,
  所以我说,这是美国经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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