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07年第7期
新诗的诞辰
作者:陆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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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就是历史上的史实。它不是软面团,随人捏成什么模样。历史以史料为出发点和基础,史识服从于史料,史料的新发现往往会产生新的史识,有时会改变原来的史识。史德主要考察学者对史料的诚信度。所谓“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正是史德的表现。
关于新诗的诞生日期,是个既简单又相当复杂的问题。它诞生的背景是:近千年世界文化革新的潮流;中国政治、经济的发展;中国传统小说、散文前行的经验;往国外派遣留学生架起了中外文化交流的新桥梁;清末“诗界革命”的余温……。有了这些条件,只要在文坛有影响的人物振臂一呼,且顽强坚持,就有成功的可能;缺一则可能事与愿违。例如无留学生赴美,则少了美国1912-1922年新诗运动的影响,可能胡适就没有创建新诗时孤军奋斗犹能坚持的精神。
迄今为止,我还不知“新诗”这个词的由来。从中国来说,晋朝陶渊明《移居》中就有“新诗”一词,到唐代,就大量使用了,仅杜甫就用了十五次,几乎全是指新写的诗。因此,我猜测胡适用“新诗”有两种可能,一是与旧诗相对应,以标示新诗与旧诗的不同;二是从1912年兴起的美国新诗(意象派诗)运动和该国许多新诗人自称所写的是“新诗”受到启发,借用其名。有一点可以肯定,1919年在发表《谈新诗》以前包括胡适在内都把当时的新诗,叫作“白话诗”,或称“白话韵文”、“新体诗”、“国语的韵文”、“国语诗”,几乎都不叫“新诗”,从1919年10月10日胡适在《星期评论》发表《谈新诗——八年来的一件大事》后,才普遍采用“新诗”这个名词。
中国新诗是以译诗开路。这与美国新诗运动的影响有关①。这并非一件不光彩的事,美国一些诗人受中国古诗影响而创造了意象派新诗,中国又受美国意象派诗影响而创造了中国的新诗。用商品交易的语言说,也是出口转内销。从文化交流说,是正常现象不算丑事。胡适在1914年用白话文译苏格兰女诗人林安尼·林萨德(AmLindsay)夫人诗《老洛伯》。它虽系翻译,但从用白话译诗和诗的形体格律而言,是中国的第一首新诗。全诗三十八行,这里录第一节:
羊儿在栏,羊儿在家,
静悄悄地黑夜,
我的好人儿早在我的身边睡了,
我的心头冤苦,都进作泪如雨下。从词语到声调到押韵以及形体、标点符号,全与旧体诗异趣,有明显的白话新诗的品格。
同年7月7日,胡适作诗《自杀篇——为叔永题鹊钨风雨集》,在后记中说:“吾近来作诗,颇能不依人蹊径,亦不专学一家。命意固无从摹效,即字句形式亦不为成法所拘,盖胸襟魄力,较前阔大,颇能独立矣。”这尚不能步入创作新诗境界,但必须先具有这种不依傍、不摹仿的观念,才有可能创作新诗。
胡适并非盲人骑瞎马,他的文学革命论的理论基础是文学进化论。在《尝试集·自序》中,他说,在1915至1916年:
那时影响我个人最大的,就是我平常所说的“历史的文学进化论”,这个观念是我的文学革命论的基本理论。
他在另一篇论文②里阐明了文学进化观念的几层意义:第一层“总论文学的进化”,故“一代有一代的文学”;第二层意义是:“每一类文学不是三年两载就可以发达完备的,须是极低微的起原,慢慢的、渐渐的,进化到完全发达的地位。”有时遇到阻力,就停住不进步了,有时因种种束缚,不能自由发展,所以其进化史,就是摆脱束缚争自由的历史。第三层意义是:“一种文学的进化,每经过一个时代,往往带着前一个时代留下的许多无用的纪念品”,它原是很有用的,后来渐渐无用了,人们因守旧的惰性而保存它。第四层意义是:“一种文学有时进化到一个地位,便停住不进步了;直到它与别种文学相接触,有了比较,无形之中受到影响,或是有意的吸收人的长处,方才再继续有进步。”这,确实是胡适留学美国(1910)后文学理论和学术思想的基础,也是他创作新诗的基础。
在这个坚实的地基上,胡适从中外文学两个方面发掘资源,以发展新诗。
此外,乐观主义态度和坚持实地实验的精神、途径、方法,也是胡适创作新诗并使之取得胜利原因之一。
在新诗的孕育期,胡适的朋友中,梅光迪一直总是带着敌意反对文学革命和白话诗,后来进而反对胡适的一切所作所为,任叔永、朱经农、杨杏佛、柳亚子则虽反对白话诗,但态度仍是友善的。对胡适创作新诗而言,不管梅光迪还是任、朱、杨、柳,都从正面和反面起了激励作用。
我认为,新诗诞生的纪念碑,应树在1916年秋至1918年1月之间。1916年9月15日《胡适留学日记》说:
余初作白话诗时,故人中如经农、叔永、觐庄皆极力反对。两月以来,余颇不事笔战,但作白话诗而已。意欲俟“实地试验”之结果,定吾所主张之是非。今虽无大效可言,然《黄蝴蝶》、《尝试》、《他》、《赠经农》四首,皆能使经农、叔永、杏佛称许,则反对之力渐消矣。经农前日来书,不但不反对白话,且竟作白话之诗,欲再挂“白话”招牌。吾之欢喜,何待言也。朱经农的态度和观点的改变表明,胡适倡导的白话新诗,在1916年秋,得到了少量读者的认同。也由于此前胡适的特殊历史情况,他个人在试作新诗中的遭际,基本上代表了新诗孕育的历程。
我认为,在1916年秋以前,胡适诗作明显倾向白话新诗,始于1915年4月的《老树行》,共四节,每节三行,每行七言,前二节写树的外形,三、四节写道:
春回百禽还来归,
枝头好鸟天籁奇,
谓卿高唱我和之。
狂风好鸟年年事,
既鸟语所不能媚,
亦不因风易高致。
三句一节,颇新颖。七言四三配或二二三节奏多,似“既鸟语所不能媚”这种语言结构形式少有。赞老树“不能媚”,也不“因风易高致”的骨气,正如作者所云:“这首诗在《去国集》里,要算一首好诗”。但这首诗只是倾向于白话新诗,还不算真正的白话新诗,词语多旧诗文中用过,革新不够;形体上未脱七言诗模式;整个诗新旧参半。
1916年4月12日,胡适填了一首《沁园春》词,题目叫《誓诗》可以看作是诗歌革命宣言,下半阕云:
文学革命何疑!且准备搴旗作健儿,要前空千古,下开百世,收他臭腐,还我神奇。为大中华,造新文学,此业吾曹欲让谁?诗材料,有簇新世界,供我驱驰!从此,胡适下定决心,实地试验用白话写新诗。
吾志决矣,吾自此以后,不更作文言诗词。
恰巧这时,胡适和任叔永、梅光迪就古诗中的语言问题发生了争论,胡作了一首一千多字的白话游戏诗回答:
正要求今日的文学大家,
把那些活泼泼的白话,拿来锻炼,拿来琢
磨,拿来作文演说作曲作歌:——
出几个白话的嚣俄,和几个白话的东坡,
那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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