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写作要避免的一些毛病
32、写作要避免的一些毛病
选自《写作泛谈》(《认真学习语文》上编,北京出版社1983年版)。
王泗原
写作要避免一些什么毛病,光这样笼统说,不具体。所以搜集了一些例句,分别说明。毛病是哪一种,可以大致地分一分,但是不能截然划开,因为有的是互相联系的。比如,第一类是用词不当,第二类是表达不清,用词不当也必然会表达不清的。所以大致地分一分,只是为了讲起来方便。
第一类的毛病是用词不当。
〔例一〕李时珍读了几年书?……共读了二十四五年书。
这句话不妥当的地方不止一处。说“读了二十四五年书”,既不能表示在学从师的年数,又不能表示读书研究的年数。本来说读了几年书,习惯上是表示在学多少年。读了小学,我们说读了六年;读了中学,我们说读了十二年。私塾时期,学生从师多少年也是这样说的。说“读了二十四五年书”并不能表示在学年数。谁也不会在学二十四五年。就读书研究说呢,李时珍这样的植物学家和医药学家,他读书是一辈子的事。所以这个说法很不准确。还有,原文的问句说“读了几年书”,“几年”这个说法不当。即使有的地方不管多少年都说“几年”,但是普通话不这样说。这句话是作者的设问,作者要说出读了二十四五年书,那么设问就应当说“多少年”。大凡说几年,总是不超过十年。因此,说李时珍读了几年书就不妥了。要是我们看到一个壮年乃至老年的人,问他说“你几岁了”,那不是可笑吗?
〔例二〕北京的茶馆茶室,起源于何时是不考了。
这句话从行文的意思看,作者是要表示茶馆跟茶室是两种大小不同的卖茶地方,茶馆大些,茶室小些。但是在这里,应当概括而不应当分开。不然,如果还有别的名称,难道还用得着一个一个地写吗?现在北京的饭馆有这么一个分等级的叫法,有餐厅,有饭庄,有饭店,有饭馆。我们需要说吃饭的地方当然只说“饭馆”便行了。这句话的“不考了”,是用错了的,大概是作者不了解从古文转到白话必须先明白古文。这句话是说查不清北京什么时候开始有茶馆的。应当说“不可考”或者“无考”。“无考”一般用在事情久远,缺乏资料的情况下。这句话里还是用“不可考”好。“不可考”的“可”字表示这句话的主语是在被动地位。
〔例三〕团团雾霭。
用这个形容语,大概想把文字写得文一点。故意追求文一点,就坏了事。“霭”这个字,白话里是不说的,说了谁也不懂。“霭”是一种云气,并不是雾。雾是潮湿的,可以沾湿人们的衣服。霭就是远远望得见的云气。不宜用“雾霭”。雾就是雾,云气就是云气。雾霭两个字摆到一起,实在费解。另外,在“雾霭”前面用一个“团团”来修饰也不准确。雾是一片迷蒙,没有一团一团的。
〔例四〕人们惊诧地看到:新中国……年轻一代正在茁壮成长。
这句话说的是新中国年轻一代正在茁壮成长。大概作者要表示成长得快,成长得好,表示惊人,用了“惊诧”,这就不对了。“惊诧”是意外地感到惊讶,用在一种不应该出现的事情竟然出现的时候。新中国年轻一代茁壮成长,难道是不应该出现的吗?如果要形容人们看到年轻一代成长得快的惊异,可以就用“惊异”。(鲁迅有一篇《“友邦惊诧”论》,同志们读一读,可以明白“惊诧”的用法。)
〔例五〕适时防止(螟)。
用“适时”来修饰“防止”,虽不能说是错,搭配是不紧密的。应该说“及时防止”,或者说“及早防止”。“防止”是指事情发生前采取的措施。发生前,就不好用“适时”了。
〔例六〕以……之年,还要求解决组织问题。
“解决问题”的说法滥用,已经是现在社会的流行病了。不是“问题”也要用“问题”这个词。这个例句说的“解决组织问题”实际就是入党。入党这件事怎么能说是“问题”?怎么能说是“解决组织问题”?这样,说明思想上就没有作为政治要求,革命要求,而是作为一个问题来解决的。
〔例七〕他的曾祖父、祖父、外祖父、外祖母、父亲、母亲和他两周岁的姐姐都健在。
这句话里的“健在”用错了。“健在”实际上是“还没死”,是委婉的说法。“健在”这个词,用起来有限制。第一,要看年纪。这篇报道写的是一个婴儿的情形,如果说这婴儿的曾祖父还健在那还可以;说他祖父,用健在就有问题;说他父亲、母亲,甚至两周岁的姐姐还健在,就太不近情理了。第二,这个词不在当面与对方交谈时使用。我们不可以问一个人,“你父母还健在吗?”这等于说“你父母还活着吗?”这样,太不像话了。
〔例八〕表彰先进工作者。
这句话里的“表彰”是一个词义正在变化的词。“表彰”跟“表扬”本来是有区别的。对好人好事的宣扬用“表扬”。如果是死去的人,他的好言行或是功绩湮没不彰的,现在宣扬起来,就用“表彰”。现在有一种风气,放着现成的词不用。却要抓个大词来用,以为不这样就不够。就这样,放着“表扬”不用,用“表彰”了。本来词义的发展变化是必然现象,“表彰”的词义变一下,不好就认为错。不过一面放着一个有用的词“表扬”不用,一面又使本来要用“表彰”的地方无词可用,总是一个损失。我们的语言本来具有精密的特色,把有区别变成无区别,是不符合词义发展的原则的。
第二类的毛病是表达不清。
〔例一〕已于二十日下午二时半乘专机离开仰光抵达北京。
这句话表达不清。事实是某外宾于二十日下午二时半到达北京。作者没想清楚。大概为了省事,把“离开仰光”也写到一起。同一时间又离开仰光又到达北京,当然不通。这句话是不是可以改为“二十日由仰光乘专机,下午二时半到达北京”呢?
〔例二〕这样……可以争取居室有较大的集中活动面积。
这句话里的“争取”就全句的要求来说是表达不清的。怎样争取,是不明白的,使人无法推测用什么办法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前面我没引的话(用省略号)并没讲清楚“争取”的办法。
〔例三〕1962年和1964年分别赴香港和西欧演出。
这句话很是费解。是1962年赴香港,1964年赴西欧呢,还是1962年、1964年这两次,哪一次到一处、哪一次两处都到呢,或者这两次,香港和西欧都到呢?总之,不止一种可能,没法断定这句话的意思。凡是这种情形,还是分开叙述的好,不要为了省事合起来写。合起来写,仍然不能不用个“分别”的词,可是实际上“分别”不清。读者费再大的事也不了解你说的究竟是什么。
〔例四〕其中一半以上的人智力出现衰退,而其中四分之一的人智力衰退得十分严重。
这句话用了两个“其中”。第一个“其中”显然指总数之中而言。第二个“其中”就很含糊,让人摸不清这个其中是指总数之中呢,还是“智力衰退”的人之中。按情理猜想,第二个其中大概是智力衰退的人之中。要是这样,这句话该说:“有一半以上的人智力衰退,其中四分之一的人衰退得十分严重。”第一个“其中”不要,因为总数上文说了,只说“有一半以上”就明白了。只在“智力衰退”后面用一个“其中”,就明白表示是智力衰退的人之中。再省去第二个“智力”,只说“衰退得十分严重”,意思就联系得更紧。
从这样的例句可以看出,必须分开叙述的事就得分开叙述,不可轻易地并到一块。用词还要交代得明白。不然就会含混不清,使人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第三类的毛病是重复累赘。
〔例一〕讲的是一个具体的人。
说“具体”,实在是多余的。“人”就是一个具体的概念。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人难道还有抽象的?说“讲的是一个人”就很清楚了。“具体”这个词现在也用得很滥。用不着的地方也用上它。还有把“具体”用作动词的,说“具体到”什么什么,反而使这句话表达得不“具体”了。
〔例二〕他(胡志明)亲自登钟楼、大雁塔。
这句话说的是胡志明到我国西安游览,登临了钟楼和大雁塔。作者用了“亲自”一词,很不妥当。作者大概是从胡志明是越南的领导人想起的。领导人参加什么活动,往往不亲自参加,而派代表参加。可是这里说的是游览,游览也可以派代表去吗?这个“亲自”一用,这说法就可笑了。
〔例三〕在地区与地区之间,尚存在公厕数量多寡不等的现象。
这句话的表达,又啰嗦,又不明白。作者要说的是公共厕所在一个地区建得多,另外一个地区建得少。这里最要不得的是“在……之间”和“存在……的现象”这两个格式。这一类的格式实在是说话写文章又啰嗦,又不明白的一个根源。可是现在很流行。这地区厕所多,那地区厕所少,是这地区和那地区的情形,不是它们“之间”的事。厕所是分散地建在这地区和那地区的“面”上,决不是建在它们“之间”的“线”上。偏偏要说“之间”,哪能明白?这是一。说“公厕数量多寡不等”也是不经考虑的说法,只顾用“多寡不等”这个古词语(白话不说“寡”)。只要想一下,就会想到这地区和那地区面积不会相等,居民人数不会相等,那“公厕数量多寡不等”是应当的,让它“等”反倒不合理了。这是二。“存在……的现象”实在是个没有用处的格式,徒然增加啰嗦。“公厕数量多寡不等”,就说这八个字得了,加个“存在……的现象”,还是“公厕数量多寡不等”。这不是没有用处,徒然增加啰嗦,又是什么呢?这是三。这句话本来就是说:公厕的间数,有的地区够,有的地区不能适应需要。还可以再简单些,说:有的地区公厕太少,不能适应需要。说了公厕太少的是有的地区,那不太少的就不用提了。
〔例四〕在他去世后,其墓碑上也刻着他生前自己写下的一段文字。
这句话,既然说了墓碑,就不用说“在他去世后”。或者为了照应上文,那也可以。这且按下不提。“生前自己写下”是多余的。写文章,当然是生前,也当然是自己。口授别人写那是特殊情形。这句话可以说:他的墓碑上刻着他著作里的一段话。
第四类的毛病是古词语的误用。
〔例一〕他们崇敬的、决心终身效尤的英雄人物。
“效尤”是古词语,这里用错了。“效尤”是什么意思呢?效是仿效,尤是过错。效尤就是照人家错的做。这里说的却是崇敬的、决心终身效法的英雄人物,应当说效法。说成效尤,恰把原意反拧了。这是由于不知道古词语的含义而用错。“效尤”这个词语,《左传》里就有了,出现不止一次。例如:晋文公时,诸侯朝晋,卫国不朝。到了晋襄公,伐卫。先且(音雎)居认为襄公不先朝王,是效卫,说:“效尤,祸也。”(文公元年)
〔例二〕但在法庭宣告无罪释放后,武某的党籍、工作、生活问题,以及王某利用职权打击报复等问题,均无人问津。
“问津”用错了。作者要说的是,什么事情都无人过问。“问津”原意是问过渡的地方。“津”是渡口。这个词语《论语》里就有了。后来把无人打听或无人要叫做无人问津。比如某种货物不受欢迎,没有人买,便可以用“无人问津”这个成语。这跟“无人过问”的意思是不同的。
〔例三〕稳压装置研制成功了,毁誉之谈却像一片毒云,弥漫在……仪表厂的上空。
这句话原意是说一个人研制稳压装置成功,却遭到别人的毁谤。作者把“毁誉”理解为毁坏人家的名誉,那是错的。“毁誉”是两个反义词组成的合成词。“毁”是毁谤,“誉”是称扬,毁誉就是“毁谤或称扬”。譬如一个人为了革命和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你说坏话我也干,你说好话我也干。这就是不顾人家的毁誉。而这句话里是说毁谤,用毁誉就错了。
〔例四〕……的未亡人。……的遗孀。
“未亡人”和“遗孀”常见于翻译文字里,用来说今天我国的人。不管原文怎样说,既是译成现代的中文,用来说今天我国的人,就是不对。这两个词指寡妇,是大家知道的。用这两个词要有限制。一是时代社会的限制。守寡是旧社会的事,现在时代不同了,没有谁叫妇女守寡。现在“守寡”这词语都不说了嘛,怎么还说遗孀,说未亡人呢?二是年龄的限制。说寡妇,说遗孀,总是在青年或中年。哪有说一个老太太是寡妇,是某人的遗孀的?三是说话者的限制。“未亡人”是寡妇的自称,早在春秋时就这样称了(见《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成公九年,成公十四年)。只是自称,不用来称人。新闻报道里说某人的未亡人,即使在旧时代旧社会,也还是不行的。
〔例五〕赤热炎炎……书香扑面。
这句话是似是而非的。天热,说炎热,说酷热,形容程度;说闷热,表示感觉。可是没有说赤热的,因为赤是颜色。《水浒》里有一句诗:“赤日炎炎似火烧。”赤形容日。说“赤热”,赤跟热搭不上。“书香”的香是比拟用法,不是真的香,它不能扑面。就是真的香,也要说“扑鼻”,不用“扑面”。
〔例六〕触及到。涉及到。否则事情就难办。
这是白话里用古语文的词而不知道避免重复。“及”和“到”重复了,“则”和“就”重复了。用“及”就不要用“到”,用“则”就不要用“就”。触和涉如果要用复音词,可以说接触到,牵涉到。“否则事情就难办”,可以说“否则事情难办”,或者说“要不,事情就难办”。
第五类的毛病是乱拆复音词。
〔例一〕没对上象。
〔例二〕考过试。考完试。
对象是复音词,考试也是复音词,不可拆开说。没找到对象,不可说成“没对上象”。作者这样写,也许是要表达说这句话的人没有文化,不了解对象是一个词。这样并不好,不规范。不宜宣传这种不规范的说法。例二“考过试”、“考完试”的说法不对,也是这个道理。
第六类的毛病是“被”字的滥用。
〔例一〕连续三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辅导员。
〔例二〕钢笔被弄坏了。
这两个例句,动词都是被动式。先说例二,例二说清楚了,例一可以不用多解释。这句话是非常别扭的。钢笔弄坏了,谁也不说“钢笔被弄坏了”。同样,像“碗被打碎了”,“文章被写完了”,你会这样说吗?我们的语言,动词的被动式并不要用被字。受动者这个主语不会误会成施动者。不会因为不用被字而误会钢笔、碗、文章是施动者。主语下面是及物动词,如果没有宾语,这个及物动词就是被动式,这个主语就是受动者。如果要把施动者说出来,用被字,说钢笔被他弄坏了,这个被是介词。即使是这样,有的语句还是不能用。可以说“碗被他打碎了”,但是不说“文章被他写完了”,而要说“他的文章写完了”。用被字的情形是这样,所以例一也不要用被字。
第七类的毛病是滥用引号和顿号。
现在,标点符号滥用不止引号和顿号两种,而这两种滥用得最厉害。
〔例一〕防止孩子“驼背”。
这句话里的驼背,用法没有丝毫特别,不应当用引号。
〔例二〕切勿“泼街”。
〔例三〕便道成了“小冰场”。
街道上泼水,叫泼街,这是语言里很普通的用法,不应当加引号。地上一大片冰,叫它小冰场,是个夸张的说法,也不应当加引号。语言里修辞现象很多,没有加引号的道理。
〔例四〕企、事业单位。
〔例五〕十三、四天。十六、七岁。
现在有一种风气,名词喜欢省,两个名词喜欢并,不问清楚不清楚。并了又加上一个顿号。这是有意使语言不清楚,很不好。本来是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简成“企业事业单位”也就罢了,却非写成“企、事业单位”不可。不是有意使语言不清楚吗?“十三四天”是说大约十三天或十四天,“十六七岁”是说大约十六岁或十七岁,却非写成“十三、四天”、“十六、七岁”不可。这样不但念起来拗口,而且把不是并列的关系变成并列的了。加上这个顿号,连原意都变了。标点符号虽不是文章本身的事,可是标点不对,也会影响文章的意思,甚至闹笑话,捅漏子。我们必须留心。
第八类的毛病是读音不准确。
〔例〕强(平)令这些社员。漫漫(去)长夜。
例子是广播中听到的,强字念成平声,漫漫念成去声。勉强、强迫的意思,强字应当念上声;强健、强大的意思,强字才念平声。漫漫应当念平声。像这一类的错,我们希望字典词典能够起规范的作用。
第九类的毛病是文章夹诗句。
现在有些报道文章喜欢插进两句五言七言的诗句,题目也是这样。这个风气不好,不朴实,也使文章的格调不协调。而且大都不成其为诗句,念起来还特别难听。
〔例〕江水悠然去,山峰巍峨来。
这就是不成其为诗句的。先就意思说,“悠然”是自然的、悠闲的样子,用来形容江水的去显然不确切。“山峰巍峨来”,山峰怎样来法?又怎样巍峨而来?实在是难理解。再就声调说,第二句连用了五个平声字,平平平平平,念起来就像敲鼓每一下都敲在边上一样,声音全是哑的,不成节奏。诗句平仄搭配,轻重协调,念起来好听,或者说有音乐美。写文章,或者做题目,最好不要去凑诗句。如果你爱用,就希望讲究一点。
写作要避免的毛病就讲这些。不避免这些毛病,写作就不能好。
阅读指要
作者是语言修养深厚的学者,有极强的语感。他在本文中指出的写作中的九类毛病,列举的一些病例,在有些人看来有的也许是“鸡蛋里挑骨头”,不必如此较真。但只要你仔细一想,就觉得作者讲得真有道理,不由得不佩服。
对这篇文章,要认真仔细的逐字逐句精读,读一遍不够,要多读几遍。不仅要理解作者对病例的分析,而且要学习作者分析病例的角度和方法。
应当养成学生自己修改作文的习惯。两种作文特别适宜于发还自改,改后再交。一种是写得潦草马虎,不太用心的作文:卷面很乱,有许多不当有的错别字,不当有的病句和不合事理的话。这种作文不能接受,可以批一下,用符号指出那些不应有的错误,发还自改。一种是写得好的作文:文字清通,没有什么错误,并且有一定的意境,只是发挥得不畅,或者还有某些缺点。这种作文可以用批语建议一些改进的办法,发还自改,这样倒可以使学生得到更大的启发,受到更多的锻炼,因而提高进步得更快。对于基础好、喜欢作文的学生,这比替他修改更能满足他的需要。有些作文,可以三番两次地发还自改。间或可以这样办:学生交了作文,先搁起来,搁上一两个月再发还学生自己去检查,修改。学生自己发现了一两月前作文里有某些错误和缺点,自己修改了,而老师肯定了他的修改的时候,学生将会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进步,增强学习的信心,并且巩固了学习的收获。
(选自张志公《谈作文教学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