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守恒定律及其微观解释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8/18 |
|
上一篇 【目 录】 下一篇 |
|
|
质量守恒定律 (1)质量守恒定律: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这个规律叫做质量守恒定律。 ①质量守恒定律适用的范围是化学变化而不是物理变化; ②质量守恒定律揭示的是质量守恒而不是其他方面的守恒。物体体积不一定守恒; ③质量守恒定律中“参加反应的”不是各物质质量的简单相加,而是指真正参与了反应的那一部分质量,反应物中可能有一部分没有参与反应; ④质量守恒定律的推论:化学反应中,反应前各物质的总质量等于反应后各物质的总质量。 (2)质量守恒定律的微观解释:在化学反应过程中,反应前后原子的种类没有改变,原子的数目没有增减,原子的质量也没有变化。所以化学反应前后各物质的质量总和必然相等。 ①化学变化中的“一定不变”:原子种类、原子数目、原子质量、元素种类、反应前后各物质的总质量一定不变; ②化学变化中的“一定改变”;分子种类、物质种类一定改变; ③化学变化中的“可能改变”:分子数目可能改变。 (3)质量守恒定律的应用 (1)根据质量守恒定律,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利用这一定律可以解释反应前后物质的质量变化及用质量差确定某反应物或生成物的质量。 (2)根据质量守恒定律,化学反应前后元素的种类和质量不变,由此可以推断反应物或生成物的组成元素。
|
罗蒙诺索夫与质量守恒定律 |
上一篇 【目 录】 下一篇 |
我是会员:会员投稿 我不是会员:匿名投稿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