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伯庐《治家格言》 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既昏便息,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自奉必须令人俭约,宴客切勿留连。器具质而洁,瓦缶胜金玉;饮食约而精,园蔬愈珍馐。勿营华屋,勿谋良田。三姑六婆,实淫盗之媒;婢美妾娇,非闺房之福。奴仆勿用俊美,妻妾切忌艳妆。祖宗虽远,祭祀不可不诚;子孙虽愚,经书不可不读。居身务其质朴,训子要有义方。勿贪意外之财,莫饮过量之酒。与肩挑贸易,毋占便宜;见贫苦亲邻,须加温恤。刻薄成家,理无久享;伦常乖舛,立见消亡。兄弟叔侄,须分多润寡;长幼内外,宜辞严法肃。听妇言,乖骨肉,岂是丈夫?重资财,薄父母,不成人子!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娶媳求淑女,勿计厚奁。见富贵而生谄容者,最可耻;见贫穷而作骄态者,贱莫甚。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处世戒多言,言多必失。毋贪口腹而恣杀牲禽。乖僻自是,悔误必多;颓惰自甘,家道难成。狎昵恶少,久必受其累;屈志老成,急则可相倚。轻听发言,安知非人之谮诉?当忍耐三思;因事相争,安知非我之不是?须平心再想。施惠无念,受恩莫忘。凡事当留余地,得意不宜再往。人有喜庆,不可生妒忌心;人有祸患,不可生喜幸心。善欲人见,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见色而起淫心,报在妻女;匿怨而用暗箭,祸延子孙。家门和顺,虽饔飧不继,亦有余欢;国课早完,即囊橐无余,自得至乐。读书志在圣贤;为官心存君国,岂计身家!守分安命,顺时听天。为人若此,庶乎近焉。 ■自古人伦,贤否相杂。或父子不能皆贤,或兄弟不能皆令,或夫流荡,或妻悍暴,少有一家之中无此患者。虽圣贤亦无如之何。譬如身有疮痍疣赘,虽甚可恶,不可决去,唯当宽怀处之。能知此理,则胸中泰然矣。古人所以谓父子兄弟夫妇之间,人所难言者如此。…… 年高之人,作事有如婴孺,喜得钱财微利,喜受饮食果实小惠,喜与孩童玩狎。为子弟者能知此,而顺适其意,则尽其欢矣。…… 凡人之家,有子弟妇女好传递言语,则虽圣贤同居,亦不能不争。且人之作事,不能皆是,不能皆合他人之意,宁免其背后评议?背后之言,人不传递,则彼不闻知,宁有忿争?惟此言彼闻,则积成怨恨。况两递其言,又从而增易之,两家之怨,至于牢不解。唯高明之人,有言不听,则此辈自不能离间其所亲。 同居之人,或相往来,须扬声曳履,使人知之,不可默造,虑其适议及我,则彼此愧惭,进退不可。……(南宋)袁采《袁氏世范》 ■周旋亲友,只看自家力量,随缘答应穷亲穷眷,放他便宜一两处,才得消谗免谤。 凡人说他儿子不肖,还要照管伊父体面,说他婆子不好,还要照猫画虎管伊夫体面。(明)温璜述《温氏母训》 ■人不可孤立,孤立则危。天子之尊,至于一夫而亡,况其下乎?一家之亲而外,在宗族当不失宗族之心,在亲戚当不失亲戚之心,以至乡党朋友亦如之,以至朝廷邦国亦如之。欲得其心非他,忠心以存心,敬慎以行己,平恕以接物而已。人情不远,一人可处,则人人可处……尊长成其尊长,能教率卑幼;卑幼安其卑幼,能听顺尊长,虽目前衰落,已有勃兴之势。若其反此,目前虽隆,替可待也。(清)张履祥《训子语》 ■不必言古圣贤孝弟之行,如大舜、武、周、泰伯、伯夷,各造其极。只如晨省昏定,推梨让枣,有何难事,而今人甘心不为。极而至于生不能养,死不能葬,大不孝于父母;有无不通,长短相竞,大不友于兄弟。噫!是即孩提时,顷刻不见父母,则哭泣不止,兄弟同床共席,则相怜相爱之孝子悌弟也。人皆望长而进德,奈何反至于此?朱柏庐《劝言》 ■吾今日为人之父,盖前日尝为人之子矣,凡吾前日事亲之道,每事尽善,则为子者得于见闻,不待教诏而知效。倘吾前日事亲之道,有所未善,将以责其子,得不有愧于心?…… 评:身教重于言教。 ■人之性,遇强则避,遇弱则肆。父严而子知所畏,则不敢为非,父宽则子玩易而恣其所行矣…… 评:慈父要防出败子。 ■人当婴孺之时,爱恋父母至切。父母亲于其子婴孺之时,爱念尤厚,抚育无所不至。盖由气血初分,相去未远,而婴孺之声音笑貌,自能取爱于人,亦造物者设为自然之理,使之生生不穷。…… 父母于其子幼时,爱念抚育,有不可以言尽者。子虽终身承颜致养,极尽孝道,终不能报其少小爱念抚育之恩,况孝道有不尽者。凡人之不能尽孝道者,请观人之抚育婴孺,其情爱如何,终当自悟。…… 父母见诸子中有独贫者,往往念之,常加怜恤,饮食衣服之分,或有所偏私。子之富者,或有所献,则转以与之。此乃父母亲均一之心,而子之富者,或以为怨,此殆未之思也。若使我贫,父母亲必移此心于我矣。 人于子孙,虽见其做事多拂己意,亦不可深厚感情憎之。大抵所爱之子孙未必孝,或早夭,而暮年依托及身后葬祭,多是所憎之子孙。(南宋)袁采《袁氏世范》 ■贤不肖皆吾子,为父母者切不可毫发偏爱。偏爱日久,兄弟间不觉怨愤之积,往往一待亲殁而争讼之。创业思垂永久,全要此处见得明,不贻后日之祸可也。(明)姚舜牧《药言》 ■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亲左提右挈,前襟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连业,游则共方,虽有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及其壮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虽有笃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 ■难得者兄弟,易得者财产。(清)张履祥《训子语》 ■法昭禅师偈云:“同气连枝各自荣,些些言语莫伤情。一回相见一回老,能得几时为弟兄。”词意蔼然,足于启人友于之爱。(清)张英《聪训斋语》 ■孔子曰:“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善为家者尽其所有而均之,虽粝食不饱,弊衣不完,人无怨矣。夫怨之所生于自私及有所厚薄也。司马光《训子孙文》 ■父之兄弟,谓之伯父、叔父,其妻谓之伯母、叔母,服制减于父母一等者,盖谓其抚字教育,有父母之道,与亲父母不相远。而兄弟之子谓之犹子,亦谓其奉承报孝,有子之道,与亲子不相远。故幼而无父母者,苟有伯叔父母,则不至于无所养;老而无子孙者,苟有犹子,则不至于无所归。此圣王制礼立法之本意。 评:在过去的大家庭中,这种论述是非常符合现实的。但现在这种亲情在小家庭模式下,已几乎没有说服力了,可以预见未来,随着抚养孩子社会化的发展,即使是同胞,亲情也会越来越淡。 ■一应亲戚故旧有所借贷,不若随力给与之。言借则我望其还,不免有所索。……方其借之时,礼甚恭,言甚逊,其感恩之心,可指日以为誓。至他日责偿之时,恨不以兵刃相加。凡亲戚故旧因财成怨者,多矣。俗谓“不孝怨父母,欠债怨债主”。不若念其贫,随吾力之厚薄,举以与之,则我无责偿之念,彼亦无怨于我。…… 人言光景百年,七十者稀,为其倏忽易过。而命穷之人,晚景最不易过。大率五十岁前,过二十年如十年。五十年后,过十年不啻二十年。而妇人这享高年者,尤为难过。(南宋)袁采《袁氏家范》 亲姻馈送,一年一度,非常庆吊,则不拘此。切不可过奢,又不可视贫而加薄,视富而加厚。(元)郑太和《郑氏规范》 ■毋以小嫌而疏至亲,毋以新怨而忘旧恩。(明)许相卿《许云屯贻谋》 ■你姐是你同胞的人,她日后若富贵便罢,若是穷,你两个要老实供给照顾她。你娘要与她东西,你两个休要违阻,若是有些违阻,不但失兄弟之情,而且使你娘生气,又为不友,又为不孝,记之记之。(明)杨继盛《杨忠憨公遗笔》 ■邻与我相比日久,最宜亲好。(明)姚舜牧《药言》 ■女子既嫁,若是夫家贫乏,父母兄弟当量力周恤,不可坐视。其有贤行,当令子女媳妇敬事之。其或不幸夫死无依,归养于家可也。俗于亲戚富盛则加亲,衰落遂疏远,斯风最薄,所宜切戒。…… 妇之于夫,终身攸托,甘苦同之,安危与共,故曰“得意一人,失意一人”。舍父母兄弟而托终身于我,情亦可念也。事父母,奉祭祀,继后世,更其大者矣。有过失,宜含容不宜辄怒,有不知,宜教导不宜薄待。《诗》曰:“如宾如友”,宾则有相敬之意,友滋益之义。 ■铭金人云:“无多言,多言多败;无多事,多事多患。”至哉斯戒也!能走者夺其翼,善飞者减其指,有角者无上齿,丰后者无前足,盖天道不使物有兼焉也。古人云:“多为少善,不如执一;鼹鼠五能,不成伎术。”(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 注:①铭金人即孔子在洛阳的太庙前看到一个铁铸的人,三缄其口,背后有铭文。 ②鼹鼠有五能,能飞,但飞不过房屋;能爬,但爬不上树顶;能游,但游不过河谷;能打洞,但藏不住身体;能跑,但跑不过人。 ■君子居不欺乎暗屋,出不践乎邪径,外讷于言而内敏于行,然后身立而名著矣。(北宋)贾昌朝《戒子孙》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