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作者:赵峰旻 字数:1738 阅读:96 更新时间:2016/06/09

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喜欢怀旧,惧怕离别,明知道,这个习惯不太好。这意味着,一个太感性的人,接受一件事情要更长的时间。也许我对待一件事物,看,只需一眼。忘,却用尽一生。
  随着年纪的增长,对于曾经的事,有时沉浸于回忆里总是拔不出来,哪怕那些记忆是快乐的。回忆存在的价值,是容易被人淡忘的。如果永远不能忘却,也许,永远就不可能快乐。
  时间似把精心设计的刻刀,留下深深的划痕,难以磨灭,害怕离别,那是很小时留下的记忆,那年,刚刚退休的伯伯就得了肺癌,打江南来与爸爸和叔叔叙旧,其实是伯伯与亲人在作人生最后的告别,那时我很小,对于他们心中当时想的什么我是不知道的,站台上,母亲紧紧抓住我的手低头默默地往前走,临别时,伯伯和伯母使劲地朝我们一挥手,狠狠地一回头钻进车里厢,接着,火车喘着粗气,拖着沉重的身子飞驰而去,而后,我就拼命地跑啊跑,跑了很久,追不上火车的步伐,疯了似地折回头,跑了好久,终于找到一棵大树,死死地抱着它,似乎寻找到了一份依靠,那一刻,害怕一松手就会天蹦地裂,许久,放声大哭,泪水止不住哗哗直流,母亲后来说,打小我从没那么大声哭过。
  那时我并不知道离别是怎么一回事,似乎知道,伯伯这一走,就不能再见到他了,这只不过是小时候的一种感觉而已,知道伯伯有病那是后来的事,直到现在,我都承认我是个平常人,平时总喜欢一些凄凄惨惨戚戚的词语,大多时悲伤比快乐更容易感染我,大多时,不能做到不已物喜,不以物悲,有时甚至面对路上轧死的小猫小狗唏嘘嗟叹良久,或对路边的狗尾巴草一岁一枯荣作一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感慨,因此,喜欢回忆也是基于这种悲天悯人的理由吧,这种感觉,有时可以意会,却不可以言传。
  直到那日,一位遥远边陲的朋友来邻市学习,说好到水乡走走,突然来电,他的家乡发生暴乱,身为地方官员的他,是不宜久留外地的,来水乡走走的计划遂告流产,临走时他问我邻市可有亲戚,说他来时给我和市里几位朋友带了礼物,让亲戚或朋友代我去他下榻处取下,其实亲人朋友我在邻市都有的,可我还是对他说:既是礼物,还是当面送的好,下次来时带上吧,这样说,是有理由的,因为我们上次北京见过一面,我称他老师,其实在各自心中早已当对方朋友了,既是朋友,总会比常人多一份牵连,一份难以释怀的别离之苦,与生俱来的睹物思人更是一般人都体会过的吧。
  还记得那次我从北京回时,朋友送我上火车,后来听朋友说,自我上车那刻,她的泪水就像断线的珠子没停过,再后来她来信对我说,站台一别不知何年何月得已相见,一个人一生要别过多少站台,对她来说,站台是最令人伤心的地方,笑脸迎,哭脸别,朋友还说:她曾经送别过的朋友有的已成永诀,当时心中生生地骂她,尽说傻话,现在想来,何偿不是呢,人生的诸多况味涌上心头。
  喜欢回忆,害怕分离,有时甚至怀疑自己是否未老先衰。偶尔将那些往事拿出晾晒,或苦涩或甜蜜,那些久远的记忆,于过往翻阅中,或美化,或淡化得不成样子,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过去的真的已经过去了,像流水般过往,空气般流失。只是,流水无痕,每个人不可能踏入同一条河流,呼吸同一份空气。有过去的人,是永远不舍得忘记过去的,不管过去是如何的让人伤心,刻骨铭心,或者,是如何的让人开心。
  生命中一些人、一些事,总让人留念,一些事总让人拿不起,放不下,像雁过留声。
  乍回首,物是人非,再回首,已是身后百年。

  • 首页
    返回首页
  • 栏目
    栏目
  • 设置
    设置
  • 夜间
  • 日间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 宋体
  • 黑体
  • 微软雅黑
  • 楷体
文字大小
A-
14
A+
页面宽度
  • 640
  • 800
  • 960
  • 1280
上一篇:生命的平行线 下一篇:最沉的包袱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