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枭雄袁世凯94
晚清枭雄袁世凯94
看到这里,大家或许会问,袁世凯是怎样创建中国的警察部队的呢?实际上,从袁世凯刚刚接替李鸿章任直隶总督及北洋大臣之后不久,也就是1902年5月,便开始着手建设警察部队了。
一开始,袁世凯先是制订了一个共分5章85节的《警务章程》。当然,制定这个章程,主要还是参考了西方人的做法。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一些内容:第一章和第二章讲述“招募”,内容便是具体规定成为警务人员的各项条件、服役的年限,甚至包括家属的待遇;第三章和第四章则制定了较为完备的适合中国国情的职守准则。第五章的内容是赏罚制度,惩罚制度具体包括了对警官适用的记过、撤职和详参三种,以及对警兵适用的责、革和斩三类。至于奖赏制度,同样也作了十分详细的规定,根据情况不同有着相应级别的奖赏。
为了方便管理,袁世凯在自己管辖的直隶省城保定,设立了一个警务总局,下辖五个分局。他任命淮军干将、前敌营务处干员赵秉钧为警务总办。同时,他还打破思维,聘任日本警视厅的警官三浦喜传为警务顾问。
不仅如此,为了能提高警察的业务素质,袁世凯还创办了保定警务学堂,同样由赵秉钧任警务学堂督办,对警察进行分批训导。在这个警务学堂里,也制定有详细的《章程》。在这份章程中,明确了警务学堂的性质和任务是专为培养全省警察而设立的机构,分为警官班和警兵班。
在警官班里,主要是以培养全省警务官长为任务,要求经过三个月的速成训练,培养一批警官,毕业后派往各局充当官长。至于普通班,顾名思义就是培养普通警兵为目的。另外,这份章程还对学校的性质、任务、生源、机构、课程、和作息制度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有了好的领导班子,又有了优良的规章制度,接下来便是从军队中选拔人才,组成警察部队了。很快,从直隶军队中挑选出来的500人,便组成了第一批巡警。经过严格的训练,他们很快就成为了中国最早的警察,并遵照章程开始维持地方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