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集市上的卖书人
乡村集市上的卖书人
一
集市是乡间的盛会。我们马州人赴会时所用动词就有两种,一种适用于一般物品交易者,他们不说去,而说“上集”;另一种则用在无物可买卖,仍出没在集市上的闲逛者身上。动词“赶”特别适于呈现他们从小路向旷野进发时近乎小跑的姿态。作为一件和新鲜蔬菜抢时间,跟准备与你抢时间的人抢摊点的事情,赶集也是一场赛跑。
在我有记忆之前,集市的背景是一片灰突突的旷野。当周围的农民把沟沟坎坎填满,喧闹随之而来。以为旷野的面貌“倏”地一下就变温柔了。后来,才发现它始终未被打败,比如野风埋伏在山丘后正随时伺机行动。曾有一次,刚走到集市口,我就看见风把阻拦它盘旋的摊位掀飞。然后,摊主一边大声骂娘,一边追着那个大遮阳伞奔跑出很远很远。
乡村集市就得撒得起这野。而我眼中的城市卖场则太拘谨,不生动。形式上接近一点的,散布城中某条巷里的简朴小摊又太不成器。走来走去,我还是无法容忍那些不动声色的面容、货架上僵死的价签只是一种不容置疑的通知;还有街边站着的随时准备逃窜的小贩们。这些青年的目光始终处于茫然四顾,连带他们的表情也和我在纪录片中看到的野生动物世界里的小动物一样—这个城市有点可怕。
二
卖书人是乡村集市上特殊的一群人。他们在集市上贩卖的是与吃喝拉撒无关的东西。生活味十足的场地反衬出他们的孤单。他们似乎也习惯了通过与某部分人的熟络聊天来化解尴尬。像我这样长期生活在乡村的读书人就是他们存在的动力。我不仅把集市当做一个交易场地。在与卖书人的交往中,我逐渐成了一个特殊的人—和赶集的人们一同出现在集市入口,却在人群中又分道扬镳,他们去买蔬菜农具,我则去找书。
我把这些人当朋友。这些人在我面前,也经常戏称自己为“书贩子”。他们想混同于周围的热闹,却不能。每次见我,他们就站起来,远远地跟我示意。他们抱怨书卖得不好。可他们谁也解释不清,天底下那么多东西可贩,为什么偏偏贩书?看来这也是冥冥中的选择。
他们在乡村集市上的地位也是最低的。地位高低要看时节和人们所需的程度—大白菜下来时,卖白菜的家伙就最受拥护。我认识一个人,甚至负气做过学隔壁卖白菜的人立木牌的事。木牌上写:“大甩卖,十元四本,薄厚一样。”可想而知的结果并没有改变他的作风。下个集市,我远远地又看到同一块木牌立在原来的地方,上面的字变成了:“不贱卖,最少给十块,可以不买。”前后两次的字,一组合就很像一副可爱的对联了。
胥各庄集上四个方向各有一个卖书摊。他们是南面卖辅导书的老冬;西面卖画册和字帖的豁子嘴;北面只卖旧书的尤头—他的书尤其贵,他也懂书。所以,这个书摊在周围卖衣服和瓜果的人群中,只能显得门可罗雀。这个尤头的脸上永远写有一种特殊的表情。记得曾看到过一个书生穿着的人好容易挤过两旁摊位排队的人群,走到他摊前。然后,没多久又空手离开了。我过去跟他打招呼时,他也没让我说话,忙不迭地拿起一本书,就说:“这本书,十元绝对不多,这品相,中国书局版本,再加上陈从周的序……”尤头跟我描述那本旧书的价值时,被我称之为“文人般的固执”又从那张苍老的脸上浮现了。
三
我逢集必到的摊子在胥各庄集东面,从我们村走过去,那里是进入集市的必经之路。我听很多跟他聊天的人叫他老黄,就也跟着叫了起来。
老黄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有三:首先是摊位左边卖白菜,右边卖调味料。他的摊位扭捏地就夹在两边络绎不绝的顾客中间。其次,书也不一样。他说是他在北京开书店的儿子关门了,书就全拉回家留着给他卖个酒钱。据说,老黄一共有4000本书。这4000本书里有过半的文学书。第三点不同是他按照薄厚和重量卖书。《博尔赫斯全集》《荷马史诗》等几本厚书,一直被冷落在角落。他不止一次盼我把它们买走。它们太重了,他的意思是来回搬运太累了。有时,我会在旁边不失时机地填上几句贬这两本书的话—其实,我在等他便宜处理。买书的心理是不是和我们买一块肉一样?我觉得这个关系除了精神性沟通,也的确具有一般的买卖心理。钱的问题得到解决,也存在着一种莫名其妙的较量。这次,我赢了,花费十元把这两套书搬回了家,并且给他钱时,我还故意摆出一副恬不知耻的犹豫样。
老黄到底不是个书贩子。卖书常以奇怪的“够不够玩一场牌”为标准。“多给两块吧。”他说,“都不够一场牌。”果然,对方就多掏出两元钱。老黄对赌博的了解显然比对书多。后来,也不见他来集市了。集市上南面卖辅导书的老冬说他:“瞎卖,破坏规矩。不来正好。”西面卖画册和字帖的豁子嘴没说这个,倒说他好像那天下集去赌博输了,一口气没上来,差点死了。总之,我再也没见过老黄。老黄不来摆摊的原因也可能是遇上了他希望中的大买家,一气把剩下的3565本书都买走了。
在胥各庄集未迁以前,从东门入集时,我必朝老黄的书摊看一眼。那里很快就被一个鱼贩占据,原先铺书的地方,被一层花花绿绿的鱼肠、鱼鳞、鱼血取而代之。卖鱼人从铁水槽抓出鱼往地上砸,发出乓—乓—的声音。
四
将坨集搬到了我们村边的野地上。将坨集是从将军坨村主干道旁的小摊慢慢发展起来的。在我小时候已蔚为繁华。我人生中首次与人群接触也发生在这个集市上。母亲的娘家在这村里,她在我两岁时用自行车大摇大摆地把我送进了一片讨价还价的声音里。那是一个冬天,我被一阵热浪包围。胆小的我还被吓哭了,哭声对外界毫无影响。讨价还价的热闹有增无减。
昔日街巷早被一条始终处于建设中的公路开膛剖肚,长期搭着铁板,拉着铁丝。此刻的安静是不对的,视安静为莫大的耻辱还是第一次。至少,我觉得自己对于这条繁华之街的感情受到了伤害。
现在,卖辅导书的老冬还和我有联系。他因为住得离将坨集最近,所以来摆摆摊,但一般没什么生意。关于尤头到底为何也不来卖旧书,老冬给出的答案是:“臭脾气!他被旁边卖猪血的气坏了。”是这么一回事:卖猪血的人拿他的书取笑,一块猪血抵他一本书。尤头的脾气的确很大。
五
距我们村较远的是果园集。按理论,起个大早也捡不好时机。而我赶这个集也纯粹为了看花鸟市场,随便看看书。另外两个集市没有这么多动物贩卖。再者,我认识其他两个集市上的卖书人也很少来这里摆摊。他们不来的原因与不去将坨集的理由可不一样。这里靠近城里,有很多从城里来的卖书人,价格、种类上都是老冬、豁子嘴、包括尤头难以匹敌的。据尤头说,果园集的历史最久,大量从城市退休的机关干部平时无事也都会聚集在书摊边聊天。遇上聊得好的买书人还会中间拦下买家,说:“我家有这本,买什么买,我送给你!”说者美滋滋地走后,留下卖书人一脸尴尬地杵在几个老头中间无所适从。这些话从老冬、豁子嘴、尤头嘴里说出来,就像为我绘声绘色地描述敌情一般。
遗憾的是我和果园集上的卖书人始终没有熟悉起来。他们往往是业余的,退休没事干,也不在乎卖不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过,陌生感倒让我抓住了不少时机。可以说,我在果园集上买的书不比在将坨和胥各庄集少。有套茨威格就是我连续观察三个集后,从一个喜欢张爱玲的老头那里买来的。每周,我都去一次,也不买书,就蹲在边上趁没顾客时跟他聊张爱玲。聊过一次,再见面就深入一点。由张爱玲的人生聊及胡兰成。第三次,我看他生意不好,就蹲在边上翻一本胡兰成。他主动把话头搭到了老上海的爱情上。才知道老头地震时被一个上海来的女医生救活了,两人产生感情。不过,后来女医生回了上海。女医生临走时给他留下一本张爱玲的小说。当他让我把那套张爱玲拿走时,我反而有点愧疚。他甚至还告诉我,这套书是他出差十几年,一本一本凑的。当时只有这本《倾城之恋》。他指了指那本书。我摇了摇头,掏钱给他,他倒不依不饶起来:“这个茨威格你也一块拿去吧,放在我这占地方。”
六
我所认识的几个卖书人年纪都不小了。有时,我到集市也先去跟他们打招呼。正午掐时间返回书摊,想帮他们收收书。有几次,天气不好,等我赶回来,他们已离开了。这时,我知道下个集市我们还能打招呼,并没有后来的伤感。后来,胥各庄集的那块土地建起了楼房,将坨集那块土地建起了变电站……在被驱逐的路上,城市是它们的主人,一声呵斥,它们就夹起尾巴逃到另一处。再一声呵斥,它们又夹起尾巴换一处。最近,果园集的小贩们手上都拿着一张绿色的纸,上面写着“集市取消”的消息。随着人群散去,记忆也一点点瓦解,那些夹杂在小贩中的朋友,或者乡村记忆无一幸免。
七
现在,我的懒惰早被城市接受,早晨从午后开始,然而有时我会特别挣扎。人类世界和动物世界差不多。我所受的教育,以及后来对世界的判断都告诉我,即使你是一头豹子,也要让自己时刻提防着生活。在整洁、舒适、方便、快捷的城市中沉溺下去。一声不响的生活更是恐怖的……唉,我到这里也没说清这三个集市的历史,或者它们在乡镇商业史上的意义也不是我所关心的。对于它们的存亡,只有那些集市上的小贩才会关心。在即将开始的新一轮“取消”前,他们脸上都蒙着一层迷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