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趣话经典(隋唐五代时期第二十七节)

作者:未知 字数:1618 阅读:31 更新时间:2016/06/09

历史趣话经典(隋唐五代时期第二十七节)

第二十七节:喜好奇后的牛僧孺
     唐代名臣牛僧孺生于唐代宗大历十四年(779),卒于唐宣宗大中元年(847),他69年的人生中经历了德、顺、宪、穆、敬、文、武、宣八个皇帝。这正是唐中期以后走向衰亡的历史时期。这时期,皇帝昏庸,宦官弄权,朝臣与宦官的斗争,朝臣中世家出身的与科举出身的党派斗争都非常尖锐激烈,各派政治集团你上台,他下台,像走马灯似的。朝廷对宰相的更换极为频繁,而一个宰相的更替、贬斥就相应地引起了一大批京官、外任的掉换。官宦巨族的斗争,皇帝成为掌权的党派用来打击对方的棍子。其时,政治腐败,藩镇势力乘机发展,社会动乱不安,唐玄宗以前的大唐盛世已经走向末路了。牛僧孺所处的就是这样一个时代。唐德宗贞元二十一年(805),25岁的牛僧孺高中进士,步人仕林。这使他看到了腐败政治的一些内幕。唐德宗贞元二十四年(808),唐宪宗制举贤良方正科特试,牛僧孺正血气方刚,胸怀治国韬略,在策对中毫无顾忌地指陈时政。他的胆略见识深为考官赏识,成绩被列为上等。但是,对朝政的指责却得罪了当时宰相李吉甫,因此遭了“斥退”的打击,久不得续用。唐宪宗元和七年(812),李吉甫死后,牛僧孺才得重用,被提拔做监察御史、礼部员外郎。唐宪宗元和十五年(820),唐宪宗被宦官所杀,穆宗即位后,牛僧孺改任御史中丞,专管弹劾(检举官吏过失)之事。这时,他精神大振,按治冤狱,执法不阿。唐穆宗长庆元年(821),宿州刺史李直臣贪赃枉法,其罪当诛。李直臣贿赂宦官为他说情,穆宗皇帝也当面对僧孺言明“欲贷其法”(李容李直臣)。牛僧孺据理雄辩,强调应坚持国家法制。穆宗被僧孺持论所动,“嘉其守法,面赐金紫”,加官同平章事。牛僧孺为官比较正派,一生比较廉洁,“治家无珍产,奉身无长物”,却喜欢奇石。牛僧孺在洛阳城东和城南分别购置了一所宅邸和别墅,他“游息之时,与石为伍”。有些有求于他的人知道他有石癖,便千方百计搜来奇石献给他,“公于此物独不廉让,东第、南墅,列而致之……三山五岳,百洞千壑,视缕簇缩,尽在其中,百仞一拳,千里一瞬,坐而得之。”牛僧孺所爱蓄藏之奇石,多半是出自苏州太湖的太湖石。一次,他在苏州任地方官的朋友李某辗转搞来几座“奇状绝伦”的太湖石峰,牛僧孺激赏之余,写成一首40句的五言长诗,“池塘初展见,金玉身凡轻。侧眩魂犹悚,周观意渐平。似逢三益友,如对十年兄。旺兴添魔力,消烦破宿酲(ch6ng)。”写好后寄给同样喜欢奇石的白居易和刘禹锡,白、刘二人前往观瞻后也大为称奇,各自奉和了一首,自居易称赞其“在世为尤物。如人负逸才”,自叹虽曾为苏州刺史,却无缘得此奇石,“共嗟无此分,虚管太湖来”。刘禹锡在诗中也提到:“有获人争贺,欢遥众共听。一州惊阅宝,千里远扬舱(1fng)。”读来就令人想见其风采。<牛僧孺在邸墅中罗致了大量的太湖石峰,朝夕相对,如坐春风,“待之如宾友,亲之如贤哲,重之如宝玉。爱之如儿孙。”并把太湖石峰从大到小分为甲乙丙丁四类,每类分别品评为上中下三等,刻于石表,如“牛氏石甲之上”之类,这便开了唐末宋初品石之风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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