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殡葬旧俗
湘潭殡葬旧俗
湘潭县殡葬旧俗受佛家天堂、地狱、轮回之说的影响很深,且参加朱子家礼,十分烦琐。
湘潭县死了人惯用木棺土葬,人尚未死就置备棺材,又称“寿材”,用杉木做成,也有用楠木或其它木材做的;做棺材的木材筒数要成双以“十合”(即十筒木材做的)为最好,做好后涂上桐油,漆黑漆;儿女为置备“寿衣”,分内衣、交衣,兰衫(外衣),因避讳“纽”字和“扭”字同音,寿衣均不钉纽扣,只缝飘袋。衣料:除缎子外(因忌“缎”字与“断”谐音),别的料子都行,件数成单数。寿被、寿鞋,有女儿的女儿赠送。
旧葬俗有打生基,埋生人坟(假坟)的习惯,有老父老母的,必先请“阴阳生”寻求墓地,备置一块好地,人们笃信葬了一好地就出大人物,埋在龙脉上就出皇帝,埋了凤凰地就出皇后,埋了猪婆地,子孙就人兴财旺等等。
父母寝疾,儿女不得远离,在外者亦催归,均集于床前,敬听遗命,谓之“送终”,有误“送终”者为不孝。
父母寿终,先“报丧”。父死向亡父的兄弟----叔叔伯伯报丧。常言说:“爹亲叔大,娘亲舅大”,不“报丧”必受责难。
亡者寿终,其亲属跪于遗体前,拦门斩雄鸡一只,名饯行鸡。鸣炮,敬祭行酒三樽,齐念“南无阿弥陀佛”,烧起码轿子,按亡者年龄,一岁烧一根线,烧倒头纸九斤四两或三斤六两,谓亡者之亡魂初到阴间要花钱,故又叫“定首盘钱”。但不满十岁的小孩死了不烧倒头纸,人们信仰轮回说,认为灵魂不灭。小孩死后随即又投胎变人,认为婴儿的胎记是谁家的乖仔乖女死后打的记号,再投胎故有此胎记。
死了人,俗称“倒了肉山”,意思是有了大吃大喝的机会,还有“人死饭甑开,不请自己来”之说要超度亡魂,多则七天,十天,四十九天不等,少则两三天。
死了人,要发“讣告”,遍告亲朋邻里,内容大体是亡者姓名,年龄,称谓、死亡时间、超度时间、发矧安葬时间和地点,落款称谓。父死“讣告”落款称“孤子”,母死称“哀子”,父母俱死落款为“孤哀子”,泣血顿首。父亲给儿子、媳妇发“讣告”,落款叫“反服生”。亲娘死了,有继母,则写“奉继慈命哀子某某”。亲戚朋友闻来向亡者致哀,本叫“看死”因人们多忌“死”字,所以久面成习叫“看活”,“看活”有送香烛的,但一般只向遗体或对灵数拜而已。县内石潭、射埠等区不习惯称“看活”称为“探忧”。
人死了,要请“阴阳生”算死人的“八字”,如果亡者的“八字”和子孙的“八字”相克时,叫做“犯忌”。“犯忌”有犯时、犯日、犯月、犯年之别。犯时,说是六十年不利;犯日,三年不利;犯月,百年不利;犯年,一日不利。亡者断气时,须在天干地支所排的八字内不能延时、延日、延月,最忌延年,犯了忌,不要哭不喧不鸣炮,让“犯忌”时辰过后再合家举哀,说这样可瞒着“屋檐童子”向阎王通报亡者咽气时辰的神明避免来日之“不祥、不利”。
人死了,要抹尸,抹尸要“买水”,或称“请水”,按亡者岁数,一岁扎一个人字形草箍,外加三箍,孝子披麻,烧一草箍,敲一下锣,磕一个头,焚香秉烛,丢三个铜钱给水德星、鸣炮,用洁净的壶、钵把水请回放入锅内,加艾叶,柏枝煮沸,稍凉后抹尸。
“装新”,衣服颜色须白、青、兰三色相间,装三层为内白色,中间青色,外层兰色,装五层为白、青、白、青、兰,装七层,照此类推,白色在内、兰色装外,里层衣须长子长孙先穿热再装;袜子白色,帽子兰色,帽子后面系两根飘带,白色鞋底要打墨点,点数为前七点后九(点),说“前七后八,阎王风了该杀,前七后九,阎王请喝酒”。
装新后“下榻”,把门板置床前地上,垫高一头,铺上一床兜白被单置尸其上,给左手塞饭,它准备在过奈何桥时给铜蛇、铁狗吃;右手塞一蒲扇,说是为了过火焰山使用。
“入殓”,先将棺木抹干净,垫上石灰、窑末子,糠头灰,石膏粉均可,上面垫层白纸,棺木内四周用白纸叠成三角形(似鱼鳞,故名鱼鳞纸)贴上,安放白布做成的三角形枕头。然后,请阴生定好入“殓时”,请道士三五人行入棺礼,用兜白被单褒尸入棺。呜锣放炮,用鱼鳞纸盖住遗体,四周用纸包充实,再复盖石灰,压紧荡平,用炭木写上×××之柩,由子孙或其它亲眷盖脸。行儒教的入殓时行“殡殡礼”,备三牲酒醴,孝子跪伏灵前,全家人围棺号哭,气氛悲哀,叫“亲视念殓”。盖棺后,杀封殓鸡一只,灵前置一张桌子,棺木底下和棺头上各置一盏茶油灯,棺底下放一双踏灵鞋,一只钵子内置禾镰一把,一包倒头纸灰,将亡者生前的垫铺草及其他忌讳的东西送到外面烧掉。
“孝服”:丧期,亡者后人着长白孝衣,腰系草绳,脚着草鞋或白鞋(父死鞋左边缝白布,母死白布缝右边,父母皆死,鞋全白,祖父死白布缝足尖,祖母死白布缝鞋后根)。长白孝衣套上用麻带做的短衣,叫“披麻大孝”。头戴白拖巾,说是为死人拖开路。所以,亡者子眷到别人家时,要将拖巾扎在身上,手持“哀杖”,意在以此扶探哀痛之躯。父死用竹子作哀杖(节在外),母死用桐树枝作哀杖(节在内),哀杖用白纸须滚扎,表示是柳枝,但柳枝是是绿色。其所以用白纸须滚扎,谓“处处白花,尊孝意之意”。头戴“孝帽”(又称“三淋冠”)取意为:父母死,悲痛得涕泪涟涟,三淋冠上吊三朵棉花,帽子两则各一朵,是摺眼泪的,说是用手帕或衣袖摺眼泪是不奠不孝。丧期,孝眷禁穿红着绿,禁歌弹舞唱,夫妻不得同床。孝子夜卧灵则,垫草枕柴,称“守灵”。
“孝堂”:柩停堂左首,前受灵案,案上设灵亭(纸扎的)、置灵位、灵牌上写亡者×××之灵位(只能由十一个字组成)。灵前高装香插烛器皿,灵堂内外门栏等处,均用黄、白纸写上“挽联”。
“打开路灯”说有如不开路,亡者阴魂在阴间不能行走,开路有大开路和小开路之分。大开路:请道士六人,吹吹打打一到六天,用石灰画一条黄河形的河,钉108个竹桩,桩高三尺三寸,用绳牵着,牵成十八扇“地狱门”,道士领孝子等在“地狱门”穿来穿去,念念有词,意思是把亡者阴魂从地狱接回家,此为开黄河头子。小开路:一个道士唱调子,设灵,开五方:东方曰青帝,南方曰赤帝,西方曰白帝,北方曰黑帝,中央曰黄帝。招亡后开路虞灵,祭三牲酒醴、茶饭。行儒教,则请“儒生(又叫礼生)”喊设灵礼(招灵、立幡),招魂礼、开方礼。开方礼分大开方和小开方。大开方喊“五方礼”;小开方喊一堂礼,内告文公、福神、司命、门丞、户慰,外告大王土地,城隍菩萨。
请和尚“念经”,“拜忏”,称做“佛事”。念经每日五次,亡人是女的念“血盘经”,每念一次有二十五卷。“拜忏”每天四次,念一“忏”,拜一“忏”。亡人是男的则念“度人经”,“救苦经”,开场目录:太上慈悲、“三元灭罪”、“水忏”救苦(上、中、下三卷)、往生法忏、交忏。内容大意是为亡人“解劫”、“赎罪”,设三牲酒醴谢阎王,请阎王大人莫见小怪。除“念经”、“拜忏”外,还要“请水”、“破地狱”、“接亡”。做“佛事”禁吃荤、吃豆腐蔬菜,故名为吃“豆腐肉”,佛事毕方解禁吃荤。
做“道场”则请道士答司命、读文、设台(大王土地、天地水阳),请菩萨(道士请其本坛的师祖、老少宗师)、请始祖(通天教主、原始天尊、太上老君),写招魂牌:用白纸写上亡者的名字,烧香烛、纸钱、置茶、酒,名字两边写“脱黑牢之苦,乘白马之攻”对联一幅。道场毕,要设三牲酒醴送菩萨,还要用婆娑(用黄纸剪成的纸衣)血饭赈济孤魂野鬼,意在安抚,不致捣乱,名曰“赈孤”。
行“儒教”,则请礼宾(又称礼生、儒生),每天朝、中、夕喊三堂礼,既喊礼,又读文,实际叫“餐敬”有行三五天者,不禁举,且举主也与“道”、“佛”全非。
“接三”:谓人死后第三天,亡魂到了阴曹地府的望乡台,要烧车马银箱给死者送去,叫“接三”。
“化屋”:烧灵屋。在佛事或道场完毕的当天下午,将纸马公扎的灵屋抬到预先修好的“屋基上为化,让魂有所依”烧灵屋前要开光奠灵,孝子亲眷跪伏于前,还要写“火票”一张,写明财包只数,冥屋一栋,地基一方、香油一股、三牲酒醴,向亡者交待,灵屋是陪葬之物,内陈设各种家具,(现人则有扎彩电、冰箱、洗衣机、安装电灯的),外有花园、池塘、担水打杂的家人等。灵屋的门联一般是“启眼好似神仙屋,原来却是自家门”。此外,还有加烧顶马和纸箱子的,纸箱内搁的冥钱和纸作的金、银、锭一类东西。子之血,点某之灵——精神贯注,血脉通流。主位牌由两块小长方形木板缝合,上面一块稍短,下面一块稍长。先点内涵,后点封面,加黑盖血,赞词:“赫赫厥词,濯濯厥灵,绵绵瓜蛰蛰子孙”。点主(象)后献花,献花词曰:春有桃花香风送,夏有荷花满池塘,秋有丹桂枝枝茂,冬有腊梅对雪生。
“题象”:用长子或长孙之血,在“象”字上的“勹”上点上血点,“题象”是反问,从西向东喊题向礼、摆三牲酒醴,到户外把象给长子,赞词:“今日良辰,点象为人,了孙有庆,百世昌荣”。入西序:响香赞词(浪淘沙):“东序坐精良,气象光昌,工题遗像慨而慷,举案洪题现已毕,百世荣昌”读东序文。贺象,所有亲属,给象磕头,长子捧象至灵座安象,喊安灵礼。
“点主”是旧殡葬俗中最庄重的,在“主位牌子”里面一块灵牌上记上了亡者出生的时间,地点和逝世的时间、安葬地点及山向等。点主是要认真回想亡者生前的神态,所以要请亡者生前的好友来点,有钱人则请“名流”点。做法官的不能点主,因他常用笔勾决犯人。点主仪式十分隆重,点主官两边需陪主官各一人,孝子脱去孝衣,穿孝服,面对灵柩高书案,迎点主官入座。点主毕,孝子捧上供案,磕头。
旧丧葬俗中有“唱夜歌子”,其内容甚繁:有描述阴间世界的《游地府》(又名《游十殿》),表孝道的有《二十四孝》、《曹安杀子》等。叙述开天辟地、创世纪的神话古歌有《疏天记》、《魏征斩龙》、《三王对审》、《刘全进瓜》。述说历史名人的有《黄金印》、《十八条好汉》。描写地方风物的有《湘潭景》,还有《百鱼》、《百鸟》、《百想》、《百爱》、《草木动干戈》等歌。
“发矧安葬”一般是出殡当天早晨,灵柩抬出头门,按俗例须挑打破一个碗,谓人死后,煞气重,打碗谓之“打煞”。由阴阳生定出葬时辰。十六人或三十二人抬柩,鸣炮开路,举幡引道,一路丢买路钱(冥钱),长子或长孙捧亡者遗像领头,其余孝眷随从,逢转弯处或过桥,全体孝眷跪拜,其他送葬者举着花圈、旌旗跟随灵枢,音乐队柩前柩后奏乐,沿途亲朋各户,鸣炮迎送至亲者,备三牲酒醴,设坛致祭,称为路祭。孝眷挨户磕头,确定专人“发白”(赠送一条白布)致谢(如今则发香烟、手巾),直至墓地,悲氛不减,卸下灵柩,抬入金钱眼(墓穴),设三牲至祭,焚化冥器,由地生定向(又叫“卦禁”)后,掩土埋葬。
安葬之夕,由其子孙束稻草三把,名叫“烟包”,在墓地焚烧。此后每隔七天烧一次“七包”,每次烧包七个,每个包内的钱纸按“一七”一张,“二七”二张,依次递增,烧七次为止,此举谓使亡者不致“孤寂”。满周年烧周年包,多少不限。此后,按生辰每十年做一次冥寿,至百年为止。
“留主”:是因日子不就(不吉利),在做佛事之前,主位牌子不请上神龛,另墨于神龛前之桌上,每日以饭菜祭之,待做佛事后,迁上神龛。也有做佛事而留主一百天再上神龛的。
“谢土”:又名“谢坟”、“谢主”,谓做过佛事,惊动了山神土地,因此,佛事过后十日,半月或二十天,要请和尚在家,在墓地作一度谢礼。
婴儿死了,用木板做成箱(又叫“环子”)埋葬,其母亲要让人送七天七夜的奶汁去坟上。十五岁左右的妹子死了,也是“环子”装埋,说是十五、六岁的妹子死了娈叉路神去了。(夜里走路迷路了,转来转去又转到原处,就认为是叉路神叉住路了)。
吊死、浸死、压死、难产死等非正常死亡都变枉死鬼,说枉死鬼都要找替身,有“落水鬼寻亲人替身”之说。如果死者非寿终正寝而死在外面,死尸不能抬进家门,说抬进家门背时,只能在外面搭个茅舍,请和尚或道士念七七四十九天“经”,超度枉死,为死者赎罪。枉死者不烧纸钱,只烧裟、戒帖(叫枉死钱)冥屋扎成鸡棚式,屋顶扎把伞,以利搬迁,做佛事时加一场“赈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