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张爱玲33
我的姐姐张爱玲33
姐姐读高二那年,我们与二伯父的争产官司失败,这件事她倒一直是留意着。一九一二年我祖母去世时,父亲十六岁,姑姑十一岁。房产、地产虽照祖母的遗嘱分妥,但以父亲、姑姑年龄尚轻,名下分得的产业都由二伯父托管。
一九二八年我们由天津搬回上海,姑姑也与母亲从英国回来了,才正式与二伯父分析遗产。房屋、地产、不动产都有契据,容易分割清楚,我祖父留下的一批宋版书则引起了纠纷。当时宋版书已很值钱,全部在我二伯父手中。我姑姑认为那也是遗产的一部分,应作三等份分配,不该由我二伯父独得。二伯父不愿照办,就发展成我父亲与我姑姑一方、我二伯父一方的争产官司。当时二伯父延请的律师是汪子健,父亲与我姑姑的律师是李次山。
诉讼期间,证据对我父亲及姑姑是有利的。但二伯父请的汪子健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律师,他建议分化我姑姑与我父亲。他们认为姑姑的态度比较坚决,不易妥协,我父亲的态度则比较动摇,似有商量的余地。于是一方面由律师给当时担任推事的法官和庭长一笔钱打通关节,一方面由二伯父向我父亲做工作,亦答应给他一笔钱作交换条件,向法庭自动声请撤销告诉。我后母也在旁说项,劝我父亲接受二伯父的条件。我姑姑虽未撤销告诉,但经此转折之后,这件官司最后判我二伯父胜诉。姑姑后来知悉详情,一直怪我父亲背叛了她这个亲手足,以后就很少来我家走动了。
表妹黄家瑞说我姐姐是“一个既热情又孤独的人”。
一九三七年夏天,姐姐从圣玛利亚女校毕业。她向父亲提出要到英国留学的要求,但被拒绝了。父亲那时经济状况还没有转坏,但他和后母吸鸦片的日常开支太多,舍不得拿出一大笔钱来让姐姐出国。姐姐当然很失望,也很不高兴,对我父亲及后母的态度就比较冷淡了。
后来我才听说,我母亲为了姐姐出国留学的事,一九三七年特地回上海来了。她托人约我父亲谈判姐姐出国的问题,父亲却避而不见。不得已,才由我姐姐自己向父亲提出的。结果不但遭到拒绝,还受到我后母的冷嘲热讽。我姐姐受伤最深的就是她在《私语》中写后母骂我母亲的话:
你母亲离了婚还要干涉你们家的事。既然放不下这里,为什么不回来?可惜迟了一步,回来只好做姨太太!
不久日军攻击闸北,八•一三抗日战争爆发。我们每天看见人群为了躲避日军的炮火,不断地从闸北涌向租界。夜里还听到炮声隆隆,无法安眠。我舅舅家那时刚从芜湖搬回来,住在淮海中路的伟达饭店,母亲也住在那里,就派人来把我姐姐接过去,在那里住了两个礼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