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枭雄杜月笙26

作者:小杜城南 字数:1029 阅读:18 更新时间:2016/06/09

上海枭雄杜月笙26

“明星”是大公司,需要维护公司形象,拍片就比较严谨,旗下的明星待遇也要好得多,比如胡蝶走红之后,“明星”给她的月薪是两千元,一半付现金,一半另算,这在当时算超级高薪。
  市场的无序加上竞争的惨烈,明星公司表面风光,日子却并不太好过,比如有时候资金跟不上,张石川的太太就得进当铺,而且这种事发生得比较频繁。
  好在张石川和郑正秋都是天才,1928年,两人根据平江不肖生的武侠小说《江湖奇侠传》改编拍摄的电影《火烧红莲寺》大为轰动,一集一集地拍下去,火了将近一年,算是为公司大赚了一笔。随后《火烧青龙寺》《火烧白雀寺》《火烧灵隐寺》等等山寨之作立即以不可阻挡之势纷至沓来。
  张石川、郑正秋他们毕竟眼界更开阔一些,别人还在池塘里混战的时候,他们跳上了岸,准备开拓更广阔的天地,发展有声电影。
  当时的国产电影全是无声的,根据影院不同,票价大概在两三毛、三五毛;有声电影票价贵得多,要一块六毛,这块市场完全被外国片垄断。明星公司决定改拍有声电影,第一部片子定为由张恨水的名作《啼笑因缘》改编。郑正秋他们有魄力,进行了生产设备的大换代。1931年春夏之交,公司派人赴美国采购有声电影器材,两部专业录音机,花去一万一千美金,一部有色摄影机花去一万多美金,总共花掉近三万美金。引进外籍人才,“明星”高薪聘回的三个美国技师,每人每周二百美金不说,合同规定还得提供高级食宿。所有这些加在一起,我们很容易联想到一个成语——不惜血本。
  除了转型的需要,敢于不惜血本的底气,还在于“明星”买下了《啼笑因缘》的版权,可是他们可能是因为疏忽,没有拿到内政部的电影摄制许可证,这为后来的一场纠纷埋下了隐患。
  《啼笑因缘》是鸳鸯蝴蝶派作家张恨水的作品,大约是在杜月笙开银行的时候,《新闻报》副刊《快活林》的主编严独鹤约请张恨水创作,完成后于1930年3月17日开始在报上连载,一时间洛阳纸贵;同年11月30日连载完成,依然是余音袅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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