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个冷笑话34

作者:荞麦 字数:1919 阅读:12 更新时间:2016/06/09

爱情是个冷笑话34

吃完饭之后,我们又杀向KTV,这次罗笠可没来请我跳舞,他简直已经忘记我的存在了。其他人也很奇怪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场合,我表哥只好全程照顾我,安抚我受伤的心灵。我又在包厢里吃了很多零食,终于决定离开这个地方。
  我跟罗笠告辞说要走了,他说,我送送你。我说不用了。他说,还是送送你吧。于是他送我出了包厢,两个人沉默地下了电梯,在KTV的门口,我们两个人都不说话,我看了看他,他身上混杂着烟酒的气息,一瞬间不太像个处男。
  我说,你进去吧,我走了。他还是不说话,只是看着我,忽然伸出手来,将我额头前一缕头发拨到了耳后。一个多么处男的动作啊,我的心又抖了三抖。不能这么没出息,我在心里面警告自己,于是我艰难地一扭头,走了。
  路上,我边走边思考处男这个问题。说实话,能遇到一个30岁的处男,我心里还是充满了欣喜的。这种感觉,就好比是一直在买打折的衣服,终于有一天准备掏钱买件原价的。虽然买原价衣服很愚蠢,但是高贵啊,说明我有钱啊。我踟蹰这么多年,终于能原价买件衣服,是对自己多大的犒赏啊。
  不过,泡一个处男这么有难度,也是我始料未及的,我以为处男都是小青蛙,招招手就呱呱叫。现在发现,我的想法错了。20岁的处男可能是只小青蛙,但是30岁的处男,已经成了蛤蟆精。
  如果一定要给这个故事取一个名字,我希望是——宇宙无敌青春美少女智斗蛤蟆精。
  其实在遇到罗笠之前,我也曾经经手过一个处男,不过让他止步于我的闺房外。在那之前,我就已经认识到处男这个词语的严肃性。
  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从女人手里转了一圈之后才轮到我。
  第二个是詹京,已经不是转了一圈那么简单,都快绕银河系三周了。
  所以,基本上,处男对于我来说,类似于猪,我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
  而我的朋友陆微倒是不仅耳闻而且亲见,甚至把玩过。我跟陆微逛街极其愉快。女人的友谊有时候很简单,能够分担感情的困扰,能够讨论隐秘问题,能够一起购物,OK,这就是好朋友了。陆微各项条件都符合,于是我们总是一边购物一边分担感情的困扰。有段时间,陆微遇到了一个处男,感情的困扰就立刻变成了床上的烦恼。
  “我的床单!”去年的时候,有一天我们正在商场试鞋,陆微忽然痛恨地说,“就这么毁了!”她咬牙切齿,不能释怀,因为这张床单是她最喜欢的一款。
  据说处男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无法控制,经常搞得一塌糊涂。她的床单洗了三次之后,已经从公主变成了秦香莲。
  “真的这么恐怖吗?”我听了之后有点心惊胆战。
  “当然了。”陆微非常不满。陆微因为单身,被迫与父母同住,好不容易逮住父母出去旅游的机会,带男人回家巫山云雨,却换来这个结果。她差点气昏过去。
  虽然在陆微经手之后,那男人已经告别了处男生涯,但是陆微还是不想再看见他,因为那会使她想起自己夭折的床单。不过她还是跟他吃过几次饭,全当对自己的补偿。那男人跃跃欲试,暗示自己能够做到更好,陆微则拒绝给他再立战功的机会。
  终于有一天,他再也不请陆微吃饭了,找其他女人去实践了。有时候我问陆微,“你会不会后悔啊?刚开发出来的产品转手就送人?”
  陆微非常严肃地跟我说,“这就是我跟你的不同,一个好的开发商,是不会老拘泥于某一处房产的……我的目标,永远在别处。”
  听得我钦佩之余,又很自卑。
  接着陆微神秘地告诉我,除了开发过这个处男,她还凑巧开发过另一个。
  “哦?那你不是可以称作处男培训营?”
  陆微瞪我一眼,告诉我,有一次她在酒吧碰到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两个人都喝多了,于是去了宾馆。没想到,那竟然也是个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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