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如是说72
马云如是说72
实际上,可以把淘宝看作是一个依托互联网生存的零售组织型企业,组织型企业就是在供应方与需求方之间提供了一个以契约制为基础的第三方平台。淘宝承接的是买卖两方的组织任务,要制定基本的规则,调控双方关系以求达到平衡。
淘宝一直试图通过不断修订规则来使买卖双方获得最佳的平衡。淘宝网的新B2C模式,从其表现来看,其实质是完全融合了B和C的B2B2C形式,而这也是整个电子商务的走向。
马云的B2C与当当网总裁李国庆的B2C大为不同。李国庆的B2C是自己开一个商城,然后自己当老板摆摊卖自家东西;马云的B2C是开一个商城,然后把柜台出租给厂商或者厂商授权的经销商,自己只承担管理职责。就这点而言,马云确实比李国庆棋高一着。马云坚信,融合了B2B及C2C模式的淘宝B2C新模式不存在物流、配送、支付等瓶颈,未来前景将不可限量。
淘宝网总经理孙彤宇表示,过去以亚马逊为代表的传统B2C模式需投入巨资建立仓储、配送中心,中间成本极大,利润则仅可维持在5%左右,而融合了B2B及C2C模式的淘宝B2C新模式则不存在物流、配送、支付等瓶颈。
传统B2C模式的赢利模式在于压低生产商的价格,进而在采购价与销售价之间赚取差价,在中国电子商务的近10年经验里,旧有B2C模式鲜见成效;而淘宝的B2C新模式将帮助厂商直接充当卖方角色,把厂商直接推到与消费者面对面的前台,让厂商获得更多的利润,进而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技术和产品创新上,最终让广大的消费者获益。“淘宝网全新B2C模式目的就是帮助厂商赚钱,帮助消费者省钱,最大限度压缩中间环节成本,最终达到厂商和消费者双双受益的结果。”孙彤宇如是说。
在孙彤宇看来,“B2C也好,C2C也好,模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淘宝是一个购物网站,是一个让消费者能买得到东西的网站,至于消费者是向企业买,还是向个人买,是买新的,还是买二手的,虽然会有些区别,但其本质就是购物,我们搭建的就是这样一个能够让买卖双方融洽的平台。”
如今,包括摩托罗拉、阿迪达斯、苹果iPod等在内的厂商都在淘宝网上开设了专门的网上店铺,而华硕电脑、迪斯尼家电、马克华菲等厂商还专门为淘宝网的B2C平台推出了定制产品。
“淘宝是个网上商圈,在这上面,任何零售业态都有。”孙彤宇说。“我们希望做的是嫁接,把传统的零售经验跟以前淘宝网的电子商务经验加在一起,希望生出新的孩子来。我们现在还不知道这是什么,但是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东西在。”“沃尔玛有的我们都有,沃尔玛没有的我们也有!”淘宝的员工骄傲地这么说。
2006年年底,淘宝网注册用户超过3000万,人均在网购消费563元,交易总额突破169亿元人民币,超过易初莲花100亿元、沃尔玛993亿元的全年在华营业额,是国内零售业巨头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全年销售额的2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