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无泪
情人无泪
三十一
第三章 美丽的寓言
这幢灰灰白白的矮房子在大学附近的小山坡上,徒步就可以上学去。徐宏志和苏明慧租下
了二楼的公寓。面积虽然小,又没有房间,但有一个长长的窗台,坐在上面,可以俯瞰山坡下
的草木和车站,还可以看到天边的日落和一小段通往大学的路。
房东知道徐宏志是学生,租金算便宜了,还留下了家具和电器。然而,每个月的租金对他
们来说,始终是个很大的负担,可他们也没办法。她毕业了,不能再住宿舍。
他们怀抱着共同生活的喜悦,把房子粉饰了一番。他用旧木板搭了一排书架,那具骷髅骨
依然挂在书架旁边,就像他们的老朋友似的。听说它生前是个非洲人,也只有这么贫瘠的国家
,才会有人把骨头卖出来。
恋爱中的人总是相信巧合。是无数的巧合让两个人在茫茫人世间相逢,也是许多微小的巧
合让恋人们相信他们是天生一对,心有灵犀和早已注定。她对这副非洲人骨,也就添了几分亲
厚的感情。她爱把脱下来的小红帽作弄地往它头上挂。
后来的一个巧合,却让她相信,人们所以为的巧合,也许并不是一次偶然。一朵花需要泥
土、阳光、空气、雨水和一只脚上黏着花粉的蝴蝶刚好停驻,才会开出一朵花。我们所有的不
期而遇,不谋而合,我们所有的默契,以至我们相逢的脚步,也许都因为两个人早已经走在相
同的轨道上。
一天, 她在收拾她那几箱搬家后一直没时间整理的旧东西时,发现了一本红色绒布封面
,用铁圈圈成的邮票簿。她翻开这本年深日久,早已泛黄的邮票簿,里面每一页都贴满邮票,
是她十三岁以前收藏的。
她曾经有一段日子迷上集邮。那时候,她节衣缩食,储下零用钱买邮票。其中有些是她跟
同学交换的,有些是外婆送的,也有一些是她在非洲的时候找到的。所有这些邮票,成了她童
年生活的一个片段。每一枚邮票,都是一个纪念、一段永不复返的幸福时光。
也许,她想,也许她可以把邮票拿去卖掉。经过这许多年,那些邮票应该升值了,能换到
一点钱。
三十二
从大学车站上车,在第七个车站下车。车站旁边有一家邮票店,名叫“小邮筒”,店主是
个小个子的中年男人,有一双精明势利的小眼睛,看来是个识货的人。
小眼睛随便翻了翻她那本孩子气的邮票簿,说:
“这些都不值钱。”
她指了指其中几枚邮票,说:
“这些还会升值。”
小眼睛摇了摇他那小而圆的脑袋,说:
“这些不是什么好货色。”
她不服气地指着一枚肯亚邮票,邮票上面是一头冷漠健硕的狮子,拥有漂亮的金色鬃毛。
“这一枚是限量的。”她说。
小眼睛把邮票簿还给她,说:
“除了钻石,非洲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她知道这一次没有杀价的余地了,只好接过那七百块钱,把童年的回忆卖掉。但她拿走了
那枚肯亚邮票。
回去的时候,她为家里添置了一些东西,又给徐宏志买了半打袜子,他的袜子都磨破了。
“我不卖了。”徐宏志把对方手上的邮票簿要回来,假装要离开。
这个小眼睛的邮票商人刚刚翻了翻他带来的邮票簿,看到其中几个邮票时,他眼睛射出了
一道贪婪的光芒,马上又收敛起来,生怕这种神色会害自己多付一分钱。最后,这个奸商竟然
告诉他,这些邮票不值钱。
看见徐宏志真的要走,小眼睛终于说:
“呃,你开个价吧。”
“一万块。”徐宏志说。
“我顶多只会给四千块。”
“七千块。”徐宏志说。
小眼睛索性拿起放在柜台上的一张报纸来看,满不在乎地说:
“五千块。你拿去任何地方也卖不到这个价。”
他知道这个狡猾的商人压了价,但是,急着卖的东西,从来就不值钱。他把邮票簿留在店
里,拿着五千块钱回去。
这本邮票簿是他搬家时在一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几乎忘记它了。他小时候迷上集邮。这些
邮票有的是父亲送的,有的是母亲送的,也有长辈知道他集邮而送他的稀有邮票。
曾经有人,好像是歌德说:“一个收藏家是幸福的。”集邮的那段日子,他每天晚上认真
地坐在书桌前面,用钳子夹起一个个邮票,在灯下细看。
他从来没想到有一天能卖掉它们来换钱。他知道这些邮票不止值一万块,谁叫他需要钱?
医科用的书特别贵,搬家也花了一笔钱。
他很高兴自己学会了议价,虽然不太成功。
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她刚好把新买的袜子放进抽屉去。听到门声的时候,她朝他转过身去。
“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他们几乎同时说。
“你先拿出来。”她笑笑说。
他在钱包里掏出那五千块钱,交到她手里。
“你还没发薪水,为什么会有钱?”
“我卖了一些东西。”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耸耸肩膀。
“你卖了什么?”她疑惑地朝他看。
三十三
“我卖了邮票。”他腼腆地回答。他从来就没有卖过东西换钱,说出来的时候,不免有点
尴尬。
她诧异地朝他看,问:
“你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都几乎忘记了,是在那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回答说。
然后,他满怀期待的问:
“你有什么东西给我?”
她笑了,那个笑容有点复杂。
“到底是什么?”他问。
她朝书桌走去,翻开放在上面的一本书,把夹在里面的那枚肯亚邮票拿出来,小心翼翼地
放在他的掌心里。
他愣住了:“你也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了。我刚拿去卖掉。这一个,我舍不得卖,我喜欢上面的狮子。”
“为什么从来没听你说集邮?”
“跟你一样,我都几乎忘记了。你卖了给谁,能换这么多钱?”
“就是那间‘小邮筒’。”
她掩着嘴巴,不敢相信他们今天差一点就在那儿相遇。
“你也是去那里?”他已经猜到了。
她点了点头。
“他一定压了你价吧?”他说。
她生气地点点头。
“那个奸商!”他咬牙切齿地说。
“我那些邮票本来就不值钱,卖掉也不可惜。”她说。
他看着手上那枚远方的邮票。它很漂亮,可惜,他已经没有一本邮票簿去收藏了。
“以后别再卖任何东西了。”他朝她说。
再一次,她点了点头。
那些卖掉了的邮票是巧合吗?是偶然吗?她宁可相信,那是他俩故事的一部分。他们用儿
时的回忆,换到了青春日子里再不可能忘记的另一段回忆。
他们给压了价,却赚得更多。
公寓里有一个小小的厨房,他们可以自己做饭,但他们两个都太忙了。为了节省时间,她
常常是把所有菜煮成一锅,或是索性在学校里吃。他要应付五年级繁重的功课和毕业试,又要
替学生补习。为了多赚点钱,他把每天补习的时间延长了一个钟。
她当上了学校图书馆的助理主任。她喜欢这份工作。馆长是个严厉的中年女人,但是,她
似乎对她还欣赏。当其它同学毕业后都往外跑,她反而留下来了。她甚至庆幸可以留下。这里
的一切都是她熟悉的,又有徐宏志在身边,日子跟从前没有多大分别。
那套动物纪录片已经播完了。她接了另一套纪录片,也是关于动物的。她还有一些文章要
翻译。
也许有人会说这种日子有点苦。她深知道,将来有一天,她和徐宏志会怀念这种苦而甜的
日子,就连他们吃怕了的一品锅,也将成为生命中难以忘怀的美好滋味。那自然需要一点光阴
去领会。他们有的是时间。
搬进公寓的那天,徐宏志靠在窗台上,给她读福尔摩斯的《蒙面房客探案》。他打趣说,
这个故事是为了新居入伙而读的。
到了黄叶纷飞的时节,他们已经差不多把所有福尔摩斯的故事读完了。
“明天,你想听哪本书?”那天晚上,他问。
“我们不是约定了,读什么书,由你来决定的吗?”
他笑了笑:“我只是随便问问,不一定会听你的。”
“你有没有读过白芮儿。马克罕的《夜航西飞》?”她问。
三十四
他摇了摇头。
“那是最美丽的飞行文学!连海明威读过之后,都说他自己再也不配做作家了。据说,写
《小王子》的圣修伯里跟白芮儿有过一段情呢!“她说。
她说得他都有点惭愧了,连忙问:
“那本书呢?”
“我的那一本已经找不回来了,不知是给哪个偷书贼借去的,一借不还。”停了一下,她
向往地说:
“我会去找的。那是非洲大地的故事。”
他是什么时候爱上非洲的?
假如说爱情是一种乡愁,我们寻觅另一半,寻找的,正是人生漫漫长途的归乡。那么,爱
上所爱的人的乡愁,不就是最幸福的双重乡愁吗?
隔天夜晚,他离开医学院大楼,去图书馆接她的时候,老远就看到她坐在台阶上,双手支
着头,很疲倦的样子。
他跑上去,问:
“你等了很久吗?”
“没有很久。”她站起来,抖擞精神说。然后,她朝他摇晃手里拿着的一本书。
他已经猜到是《夜航西飞》。
“图书馆有这本书。”她揉了揉眼睛,笑笑说:“我利用职权,无限期借阅,待到你读完
为止。“
他背朝着她,弯下身去,吩咐她:
“爬上来!”
她仍然站着,说:
“你累了。”
“爬上来!”他重复一遍。
她趴了上去。就像一只顽皮的狒狒爬到人身上似的,她两条纤长的手臂死死地勾住他的脖
子,让他背着回去。
“我重吗?”她问。
他摇摇头,背着她,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回去的路上,她的胸怀抵住他的背,头埋他的肩膀里。
“你有没有读过那个故事?大火的时候,一个瞎子背着一个跛子逃生。”她说。
他心头一酸,说:
“这里没有瞎子,也没有跛子。”
“那是个鼓励人们守望相助的故事。”她继续说。
他把她背得更紧一些,仿佛要永远牢记着这个只有欠欠的一握,却压在他心头的重量。
“我改变主意了。我不打算做脑神经外科。”他告诉她。
“为什么?”她诧异地问。
“我想做眼科。”他回答说。
她觉得身子软了,把他抱得更牢一些。
“我会医好你的眼睛。”他说。
“嗯!”她使劲地点头。
在绝望的时刻,与某个人一同怀抱着一个渺茫的希望,并竭力让对方相信终有实现的一天
。这种痛楚的喜乐,惟在爱情中才会发生吧?她心里想。
“图书馆的工作太用神了。”他怜惜地说。
“也不是。”她低声说。
她的眼睛累了,很想趴在他身上睡觉。徐宏志说的对,但她不想承认,不想让他担心。
“等我毕业,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他说。
三十五
“我想做一条寄生虫。”
“社会的,还是个人的?”
“某个人的。”
“可以。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寄生虫就是这样的。”他挺起胸膛说。
她睡了,无牵无挂地,睡得很深。
半夜里,苏明慧从床上醒来,发现徐宏志就躺在她身旁。他睡了,像一个早熟的小孩似的
,抿着嘴唇,睡得很认真,怀里抱着那本《夜航西飞》。她轻轻地把书拿走,朝他转过身去,
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看他,静静地。
她好怕有一天再不能这样看他了。
到了那天,她只能闭上眼睛回忆他熟睡的样子。
那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他曾经这样说。
他说的是她眼睛看不见的那一天。
在这一时刻,她心里想到的,却是两个那天。
第一个那天,也许会来,也许不会来。
第二个那天,终必来临。
当我们如此倾心地爱着一个人,就会想象他的死亡。
到了那日,他会离她而去。
她宁愿用第一个那天,换第二个那天的永不降临。
她紧紧握着他靠近她的那一只手,另一只手放在他的胸膛里。
后来有一天,徐宏志上课去了,她在家里忙着翻译出版社送来的英文稿。她答应了人家,
这两天要做好。徐宏志在屋里的时候,她不能做这个工作,怕他发现。图书馆里又没有放大器。她只能等到他睡了或是出去了。
这一天,他突然跑了回来。
“授病了,下午的课取消。”他一边进屋里一边说,很高兴有半天时间陪她。
她慌忙把那迭稿件塞进书桌的抽屉里。
“你藏起些什么?”他问。
“没什么。”她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却不知道其中一页译好的稿子掉在脚边。
他走上去,弯下身去拾起那张纸。
“还给我!”她站起来说。
他没理她,转过身去,背冲着她,读了那页稿。
“你还有其它翻译?”带着责备的口气,他转过身来问她。
她没回答。
“你瞒了我多久?”他绷着脸说。
“我只是没有特别告诉你。”
他生气地朝她看:
“你这样会把眼睛弄坏的!”
“我的眼睛并不是因为用得多才坏的!”她回嘴。
然后,她走上去,想要回她的稿子。
“还给我!”她说。
他把稿子藏在身后,直直地望着她。
她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徐宏志,你听着,我要你还给我!”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她冲到他背后,要把那张纸抢回来。他抓住不肯放手,退后避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