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有邪

作者:徐皓峰 字数:12278 阅读:28 更新时间:2016/06/28

第一章 有邪

    我一生下来就离开父母,因为我的额头形状突出。我的母亲美丽单纯,我的父亲彬彬有礼,他之所以事事得体,因为他很早以前便是个官迷。我的远离家庭,与他这一爱好相关。

    也怪我的姥爷,我出生后,只有他觉得我的脑门有棱有角,是相书上的“麒麟骨”,会克父亲官运。父亲那时刚升科长,一听这说法立刻脸色蜡黄,恰好母亲是一位上进的姑娘,她还要读夜校,于是姥爷吞下自己酿的苦果,将我一养就是多年。

    由于我被姥爷直接养大,所以对父母是姐姐、姐夫的感觉。姥爷没有儿子,我随母姓,正好延续了他的血脉。我从小觉得这是个阴谋。

    我的母系是个暴力家族,从原始社会开始,只要打仗就冲锋在前。19世纪末他们仍舞枪弄棒,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但洋人造了大炮,他们接二连三地阵亡。

    我的母系从此弃武从文,转变后的家风中,据说只有一人尚存武将气概,他是姥爷的弟弟,在西部戈壁的监狱中劳改,家里人叫他“二老爷”。

    我五岁时,姥爷回老家祭祖,惊讶地发现祖坟成了露天泳池,方想到自己一生多灾多难,原来全因坏了风水。姥爷归来,召集所有家庭成员商讨,但都对祖坟被淹束手无策,看来我的母系真是没落。

    他们讨论的结果是,只有一个人能避开那可怕的灾难,因为他年纪轻轻就被赶出家门——他就是监狱中的二老爷。

    姥爷说,祖坟上被无数男女浮游,按照风水必生恶子,继承母姓,我便充满危险。从此我又改回父姓,回到父母身边。我想,父亲对我是一种算不过来账的感觉。

    我保持着小舅子的自我认识,他俩对我的脑门也保持着警惕。

    母亲在夜校初中毕业后,又生了个男孩,已长到三岁。他爱在地上爬来爬去,在床下、桌子下、椅子下有无数藏身之地——据母亲讲,这也是我父亲的习性,他在单位复杂的人事变动中总能找到自己的位置。

    父亲来自农村,在城市中卓绝奋斗,在我八岁那年,成了一个为民办事的好官。为改善六百人的居住条件,他推倒了他们的木板房,在原地建起高楼。

    深渊一样的地基,令父亲倍感自己的成功,他总去视察,站在足以将他摔死的深坑边沿,满不在乎地抽着香烟,风将他的头发吹得像燃烧的火焰,其英俊潇洒令我自叹弗如。

    楼盖好后,他从此走上霉运。

    随着我脑门的日渐隆起,他终于失败到底,免职归家,唯一的乐趣是拨电视频道。他把电视看坏后,就整日睡觉。母亲则又上学了,她每晚骑两个小时的自行车去读夜校高中,后来很难再见到她面。

    我模糊记得姥爷评价父亲,说他的颓废不是因为我的脑门,而是因为一架失事的飞机,它陨落于一片冰冷的草原。

    我九岁时,弟弟的玩具飞机丢失,弟弟哭了两天。我家高居四楼,为补偿丢失的飞机,父亲常将弟弟抱出阳台栏杆外,作飞翔状,两人都觉得非常刺激。

    一天我放学回家,见父亲和弟弟正在阳台,欢声笑语中,弟弟飞了出去。晚上母亲回家,和父亲并没有吵架,我度过一个安稳的夜晚。临睡时我想:“如果什么都不想,该有多好。”

    第二天,我肯定醒来了,依照惯性去上学了,但我对自己已无知觉。

    心念重新启动,是在一个遥远的早晨。我刷牙时,发现水池中躲着个男孩,他将食指放在口前,说:“嘘!哥,是我,我已经十岁了。”

    他是我的弟弟,竟然活着,那一天是我十六岁生日。我九岁到十六岁之间的少年时光没了去向,由儿童直接成了青年。我问:“妈妈呢?”他回答:“上大专了。”

    我刷完牙,习惯性地背上书包,方想到自己应该上了高中,低头问弟弟:“你不上学吗?”他跳出水池,跟着我走了。出门时,见到爸爸躺在床上,后脑对着我,上面已脱落大片头发。

    我叫声:“爸!”他回过头,果然如我所料,他丧失了他的英俊,赘肉一脸。

    我和弟弟在马路上分手,凭着惯性,我到了中学。坐在座位上,感到前面第三排第二行的人与我有极深关系,那是个女生。我想,也许在我十五岁时已喜欢上她。

    我就这样开始了初恋。

    所有男生都关注着她。我班有男生二十一人,女生十九人,女生一盘散沙,男生则以一个会武术的人为中心。据说他的师爷为大内高手,八国联军进北京时,是光绪皇帝逃难路上的贴身保镖。他知晓一些清宫秘闻,在课间休息时常痛骂慈禧。

    他眉骨很宽,眯着的眼睛高深莫测,他是三排二行女生的男友,常像个保镖般跟在她身后。

    1899年,义和团与洋人展开激战,一个叫周寸衣的汉子背着二十把刀赶来,砍坏了十七把刀。义和团当时与清政府合作,战役结束后,清政府对战场进行了核查,精确到每人的杀敌数。

    周寸衣杀敌人数是一人。

    所有人都觉得他杀一个人砍坏了十七把刀,未免过于残忍,于是清政府进行复查,结果是他杀了一百七十二人。他杀的人数增多了,别人的就相对减少,招致许多人的不满。

    周寸衣为表明自己确实杀了一百七十二人,日后不管哪里打仗,都会背着二十把刀赶来。但是清政府不再核查战场,望着尸横遍野的战场,周寸衣总是徒生感伤。直到一天,战役结束后竟然又有人核查战场了,告诉他:“你杀了一百七十二人。”

    清政府在此次战役中灭亡,核查战场的是取胜的新政府。他发自肺腑地叫道:“新政府好!”

    他杀的是新政府的人,新政府准备将他枪毙。

    但他是义和团英雄,最终被减刑关进监狱。他脚戴镣铐,每日望着窗外墙上“民族、民权、民生”的字样,小步蹭着练拳。三年后他刑满释放,步入武林未逢敌手,被称为“小步蹭着打遍天下”。

    故事当年是如此结束的——这个人是二老爷的师父。

    十六岁的我向姥爷核实,他已不记得这个故事。二老爷出狱后,并没有像我所期待的去祸乱武林,只是一个老老实实的守夜人。我平庸乏味地活到高中的最后一年。

    十六岁的我表情冷漠,思想肮脏,在每个课间都会产生幻想,幻想一个人小步蹭着走进楼道,将我从无聊的校园带入武林。

    Q整日散发着椰子味道,和她的高手男友行为不检,课间爱待在走廊窗边,一天他俩发出响亮的“呗”声,大家都判断那是亲嘴,已经有人叫她“娘们”。

    “三班的娘们……”每听到外班学生如此说话,我便心如刀绞。夏天很快到来,明年此时便要报考大学了,我的功课极差,也许此生再见不到她。

    每当我如此思索,便会进入幻境。幻境中有一群模糊人形,在青色庭院中穿梭不停——此幻境我反反复复地进入,模糊人形日渐清晰,一次发觉其中一人是我的弟弟,他蹲在花坛中,手指放在唇边,说:“嘘——哥,是我。听说你因一个女人感到困惑?”

    我对他讲述Q裸露的肩膀——她在夏天,儿童般穿着背心短裤,她的男友蛇一样盘在她周围,令整个校园陷入惆怅。

    弟弟在花丛中叹息,劝我去找二老爷。“二老爷会武功?”——面对我的提问,弟弟神秘一笑。

    我失魂落魄赶到姥爷家,央求姥爷再讲个二老爷的故事。姥爷苦思半晌,讲了个“二老爷躲了”的故事:

    民国初年,实业救国、军事救国、教育救国、科技救国等运动均告失败。正在兴起的是“拳术救国”运动,一座气势恢弘的武馆在上海建立,馆长便是“小步蹭着打遍天下”的周寸衣。

    武馆名为“国术馆”。就职典礼上,记者提问:“为什么叫‘国术馆’?”周寸衣顺口说:“因为我们练的是国术。”记者原本期望一句“爱国之义”的回答,不料听到一个新名词,立刻兴致大增,继续发问。

    问:何谓武术,何谓国术?

    答:武术——强身健体,国术——保家卫国。

    问:什么拳配称“国术”?

    答:我的拳。

    见报后,周寸衣为自己的口才而得意,当来国术馆比武的人络绎不绝时,方意识到那番话得罪了整个武林。周寸衣前半生在战场杀敌,后半生在国术馆比武,终于累得重病不起。他的徒弟被接连击败,国术馆很快倒闭。

    姥爷说:“周寸衣唯一没被击败的徒弟,就是你二老爷。他很早就离开了。”至于二老爷去了哪里,姥爷努力回忆,忽然两肩一松,垂头睡着了。

    半个小时后,姥爷醒来,已经忘记了那个故事。

    我沮丧回家,见父亲呆坐在客厅。我的家总有臊臭之气,父亲被免职后常会大小便失禁。今天父亲坐在屎尿中,等了我一个下午。

    洗刷衣服,我已速度很快。但劝父亲洗澡颇费工夫,他像小孩一样怕水,洗澡后会清醒半小时,询问我一点生活近况。

    当他得知我已十七,兴奋地大叫:“成了!疤楞的女儿归你了。”青年时代,他的一个同事叫作“疤楞”,生下个女儿,说好日后嫁我。但疤楞的官运比我父亲更为悲惨,早早被免职,远去他乡,据说在某乡镇企业成为一个保卫科长。

    当Q携其男友行走时,远方的疤楞女儿是我仅有的安慰。

    受香港影响,这一年夏天女人流行短裤。历史老师说,短裤的出现,说明社会即将转型,一个伟大的经济时代就要到来。

    一天放学后卫生扫除,我负责擦窗。玻璃反射出Q的身影,她穿着白色短裤,在俯身扫地,自然地呈现臀部形状。当抹布擦到玻璃上Q的腰部,我手突然失控,迸发出巨大力量。

    玻璃碎了一地。

    Q提扫把跑来,见没流血,白了我一眼,弯下腰扫玻璃碎片。随着扫把的挪动,她汗淋淋的身体靠向我。我侧立,让过她的双肩,还有她的后背,当她高起的臀经过时,碰到了我的手背。

    她没有反应,且行且扫,使我的手脱落。

    扫除完毕,她骑自行车离校。她蹬车的动作令赤裸的小腿骤然团紧,浑圆在草木的绿色中。三十分钟后,她骑过一座桥,顺着河岸进入一片红砖楼区。

    然后,她在我眼前消失……

    这是1987年的事情。二

    2000年,我的额头有一道皱纹,伤口般在雨天刺痛。我在公园树林里教人拳术,林中挂有一面红旗,上绣“国术馆”三字。

    我是无偿教拳,学生平均年龄七十一岁。我们练拳时总派一个人四处溜达,万一发现歹徒行凶,大家好一拥而上施展一下武功。一天,溜达的老头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回来,叫道:“坏了!”我们立刻围过去。

    “咱们公园门口的冷饮店!我去买汽水,发现女售货员没戴乳罩,就套了件白色工作服。”

    “后来呢?”

    “我在那喝了三瓶汽水。”

    “什么!”

    “这姑娘太不像话了!”

    “走,咱们去劝劝她。”

    我怒吼:“都给我站住!你们要是再走一步,我就把你们统统赶出国术馆。”众老头被震撼,我正色说:“专心练拳,我去给大家买汽水。”

    冷饮店,一位饱满白皙的女人懒洋洋站着。我买瓶汽水喝一口,装出被呛着的样子,目光一扫,果然……忽听服务员说:“怎么是你?”

    她是Q。

    有人进来。我转到墙角喝汽水,等人走了,我回到她跟前。她说:“汽水别给钱了,我请。”我无限伤感,忍不住说:“作为老同学,我必须告诉你,你没戴乳罩。有些人来买汽水是为偷看你!”

    她瞪着我,突然笑起来:“你也算一个吧?天太热,戴上一层汗。好,以后戴上。”她止住笑,玩弄着柜台上的一个瓶盖。

    这是我和她的重逢,很快我俩便生活在一起。

    她离过一次婚,前夫给她留下一间木地板楼房,只能蹭着走路,一抬脚便会整楼摇晃,犹如一艘漂泊的海船。

    由于长期剧烈练武,我的身体有着隐疾,常会无端暴躁或是陷入阴郁。自从住在她家,我好像得到了治愈。

    但两个月后,我发现我有了新的病症。

    Q不在家时,如果我出门,往往要耗费两个小时。我仔细检查窗户、煤气闸,还要搜索未燃尽的烟头,甚至出门五十步便又跑回来重新检查——做了无数次这种行为,我总结出,我对她已过分依恋。

    我只是个武术天才,除此之外,别的很难干好。今年我已二十九岁,曾经有过两三个工作,都是月工资八百。我肯定再能找到个八百的工作,在木板楼里和她幸福地生活下去,日后成为一对善良贫贱的老头老太。

    但我还有幻境,是一群在青色庭院中运动不停的模糊人形——那是国术馆的演武场面,我早已知道,因为那些模糊的人形是属于我的,亭台楼阁是属于我的,因为我便是国术馆馆长。

    长久以来我极度坚强,身为国术馆馆长,我以蔑视一切的方法对付一切。我掌握了拳术奥秘,而我的一生即将沉闷地过去。

    一天我对她说:“Q,对不起,我想离开三到五年。”她说那时她可能老了,不如现在给她拍张裸照,带在身边作个纪念。

    我:“照了,也没地方洗呀。”

    她:“可以买个一次成像的日本相机,不需要冲洗。”

    我:“那种相机,太贵了。”

    离开Q家时,尘土飞扬,一个塑料袋掠到我脸上。我将它抹下,紧攥在手中。

    两小时后,我坐在一个人面前,他有着宽阔眉骨,眯着两眼。

    我:“事隔多年,你仍然觉得慈禧是个混蛋?”

    他:“对。”

    我:“可以找一个大点的地方。”

    他:“打你不用多大地方。”

    我俩同时起身,这是间凌乱狭窄的小屋,摆满各种喝过的饮料瓶子。

    我离开时,他倒在地上。他是K。

    五小时后,我被拘捕归案,罪名是故意伤人。我从十七岁修习拳术,这是我十二年来的第一次正式比武。他是我多年来的一块心病,原以为击败他后,我可以远行。三

    监狱中不崇尚暴力,这里崇尚文化。有文艺特长的人可以发挥才干,组建“歌舞团”,供外界参观时表演。一个看守劝我表演武术,被我拒绝。

    我只是每天遥望东南,妄想着上海的武馆。

    四个月后,我结束劳教,赚了三千多块钱。监狱组织我们制作玉器,远销到菲律宾和印尼。算了一下,平均每月九百六十多块,比我以前的工作赚得还多。

    我强烈要求留下,博得所有看守的同情,但我还是被请了出去。一位老看守对我说:“听说了,外面现在很不好混,你要实在混不下去,就——回来。”我紧紧地握住他的双手,我俩都禁不住热泪盈眶。

    买张火车票,我去了上海。我在劳工市场找到份工作,在所大学担任保安。我很不自信地问:“我这样的人能当保安?”办事员面无表情地说:“只有罪犯能对付罪犯。”

    我表示赞同。

    大学门口总蹲着一些痞子,在上学放学时骚扰女生。将他们赶走,是我的主要工作。痞子们爱谈论一个医务室护士。她比校长小二十岁,和我同龄。

    学校经常组织体检,作为重要的员工福利。一次体检后,她将我叫住:“你的左眼下有一颗痣,长在这个位置会给你带来不幸,让我点掉它吧。”

    她把我烫伤后,被我打翻在地。

    我俩在地上打滚时,被一位来打针的同学发现,那位同学在走廊中放声大叫。有一个时期,同学们表达情绪,总是喊:“啊!师母!”

    校长审查了我的历史,全校都知道我是个罪犯。作为教育家,校长让我搬进他家,我和师母温文尔雅地相处,令校长觉得自己大获成功。我们三人过着不明不白的生活,校长常对我说:“人们总是对犯过罪的人怀有偏见,但我相信你和师母是清白的!”

    每次都说得我痛哭流涕。

    当校长在别的学校作“人格成长与世俗偏见”的演讲时,我和师母在医务室被人“啊!师母!”地再一次发现。

    我终于失掉了我的工作。

    流浪期间,我对上海的餐饮业进行调查,总结出最便宜的还是学校食堂,从此流窜在上海各大院校。

    在便宜中,最好吃的是戏剧学院。一天有位女明星回到母校,追忆自己的纯真年代,她像个十六岁的姑娘,端着饭盒一路小跑进食堂。

    食堂中黑压压坐了两三百人,我那时已饿了两天,正吃得热情洋溢,在她一瞥的余光中脱颖而出。自从当上女明星,她就患上了厌食症,在我的感染下,她竟有了饥饿意识。

    这种感觉如同初恋,已许久未来。她将我带到陕西南路富林皇宫,我大吃特吃的劲头,不但激起了她的食欲,还激起了她别的欲望。

    我和她过了十一个月。

    她的未来不是投奔某剧团成为一个“表演艺术家”终老,就是投奔某大款成为一个“二奶”,每当她投入我的怀抱,我总是对她充满同情。

    由于我俩的爱情是从食欲到性欲的转化,致使她总是食欲、性欲接踵而来。如果和我搭配的是只烤鸭,就可令她达到高潮——每当这么一想,我便感到悲哀。

    反过来想想:光有烤鸭是不够的,还得加上我——这么一想,发现自己所起的是关键作用,心理便平衡了。

    十一个月后,她投入一个导演的怀抱。导演也对我作出安排,介绍我去拍MTV,工作地点是浙江某县,从此我可以自食其力。

    分手时,我对她说:“每次和你快乐完毕,我都想用剩下的精力再干点什么,但我不能将你一个人留在黑暗中。现在好了,我可以练武术了。”

    ——这句话后来被导演用在一部电视剧中,据说感动了很多人。四

    我没练武术。我所在的浙江某县,美女如云。

    MTV千篇一律,不论歌词如何,画面都是一个游泳池一个泳装少女。关键是要找姑娘,我一找就找了两年。

    三十岁的我是头发肮脏、两眼血丝的标准导演形象。我每天消耗四包香烟,常爱念叨法国作家西蒙领取诺贝尔文学奖时的演讲:

    “我亲眼目睹了一场革命,参加过特惨的战争,当过俘虏,挨过饿,被逼进行重体力劳动,得过各种各样要命的病,接触过神父和烧教堂的人、资产阶级和无政府主义、哲学家和文盲,跟地痞流氓抢吃抢喝,后来我绕了地球一圈……但我活到七十二岁,仍没有发现生活的意义。”

    我有时会想,该不该有个后代?

    一天,我找到个崇拜刘德华的女大学生。她说:“我买了件露肩T恤,很炫。但见导演得严肃点,就在外面套了褂子。”我拎住她的衣领,她晃开一步,蜕下了外衣。

    她慢慢向前走去,呈现出她良好的体态。

    她将身着三点,一步三晃,出现在全国卡拉OK厅,兴奋一下小中学生和老男人的生活,而她对自己的命运浑然不觉。

    必须拯救她。我的计划是——就别让她给刘德华添麻烦了,留在我身边生小孩算了。她考虑了两个星期,决定给我生下孩子后,再去找刘德华。

    她大学二年级,原本也不能结婚。她热爱上海,请了一星期病假,要我带她去玩。到达上海时,正赶上“上海国际电影节”开幕,国产电影简单乏味,令我百感交集。

    中国导演总认为,只要男人表现出冲动,女人就会无条件被感动。也许他们追求女演员时确实如此,但大众无权无势,爱情复杂无比。

    对于我的话,女大学生持怀疑态度,让我试试邻座的妇女。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位发髻华美的女性,我对她流露冲动,她专注地看着银幕,没有被感动的迹象。

    我拍拍她的腿,低声说:“我是国术馆馆长。”

    她转过头:“美术馆馆长?”

    那晚,女大学生一个人度过。我在一栋石库门中打开了华美的发髻,她头发乱得不能再乱时说:“你们美术界的,都是性虐狂吧?”我说:“对了。”

    第二天早晨我被吵醒,一个男声撕心裂肺:“起来!起来!”昨晚的女人缩在床角长发乱抖,我腰部一痛,被踹了一脚。

    翻起身,见到一个愤怒的男子。

    我从十七岁开始习武,很快作出形势判断。我已久不练拳,国术馆打遍天下的辉煌战绩,决不能因为被捉奸在床,就断送我手。

    当他又一次嚎叫:“站起来!有种跟我打!”

    我的声音冷静深沉:“能不能延后一个月?”

    他一惊,问:“为什么?”

    我说:“因为我是国术馆馆长。”

    他一下懵了,直到我穿上衣服走出他家,才追到楼梯口,喊道:“一个月后你准来吗?”

    我回答:“一定。”

    为了打架,我留在了上海。

    女大学生悲悲切切地说声“保重!”拎着大包小包登上归程。我失去了我的孩子,关在宾馆整日练拳。

    两臂肌肉很快鼓出,时而感到热力从小腹燃起。随着生理的复原,这几年的经历都显得虚假。在维护国术馆尊严的狂热情绪中,我找到了生活的意义。

    一个月后,我威武雄壮地到达他家。开门的是发髻女子,看到我,她脸色苍白,喃喃道:“求你了……”突然一声大吼:“滚!”奋力将门关上。

    我再次丧失生活的意义。

    一个真正的高手以眼神摄人魂魄。我散发着浓重杀气,徘徊在各大商厦,尾随漂亮姑娘。只要她们回头,便会被我的目光降服——我一身的武功,除此之外别无用处。

    我的生活规律是:每星期一、三、五在宾馆中练拳,二、四、六追逐女性。我总能在复杂的地铁通道将女人们的丈夫、男友甩掉。一天想到,我已是武林高手,被他们追到又有何不可?

    经历了几次夜巷厮杀,我将生活规律改为:每星期一到五练拳,六、日追逐女性。身为国术馆馆长,我渐渐有了责任感,只为招来围打才追逐女性,武功磨炼得愈发上乘。

    一天,一个两米一零的女人引起我的好奇,禁不住尾随。她住的地方是个体育场,她是个排球运动员,她的男友是篮球运动员。

    她的男友组织了一个方队向我逼近,我大叫:“暂停!谁带手绢了?”有人下意识地掏出手绢,我拿着两条手绢走到两米一零的女人面前,说:“能不能帮个忙,系住我的手腕。”

    这是我从红军战士处得到的启示,他们扎着绑腿走了二万五千里,血管没有迸裂。手绢扎上后,我开始战斗。

    我的手承载巨大重量,将篮球队员一一打飞。两米一零的女人一脸惊愕,逐渐流露出欣赏的眼神。我向她走去,她弯下腰,作好投入我怀中的姿态。

    此时我听到手绢迸裂的声音。

    手绢完好无损,血管没有迸裂,那是我两臂韧带迸裂的声音。我把两条胳膊一甩,交叉搭在脖子上,逃离了体育场。

    两天后,我租了房子,在上海长久停留。我得守着我的武馆,虽然在六十年前它已消失。

    在等着韧带新生的日子里,我对我的过去深恶痛绝,但惯性使然,一见到姑娘,还是尾随。我家周围的姑娘都已结婚,我所见到的姑娘是给她们带孩子的保姆。

    保姆们来自农村,从小呼吸新鲜空气,脸蛋红扑扑,如同一咬“咯嘣”脆的苹果。我没追过带孩子的女人,所以不晓得其中厉害。

    传说中,狗和小孩能看到鬼魂。郊区狗多,只要我经过,便咆哮不停。而小孩,总对我又抓又咬。难道我已成了鬼魂?

    一天我待在花园,感慨命运不济,无意中瞥见五十米外金鱼池边坐着一位白衣女子,从脸蛋颜色判断,绝非保姆。但我还是谨慎从事,等待了二十分钟,方起身向她走去。

    她明显注意到我向她行进,现出紧张神情,只要她近距离看到我的眼睛,便难逃厄运。我的脚步从容自信,突然我俩中间出现一个小孩,歪着头对我“咦?”了一声。

    他龇着牙追出我两三百米,我真觉得这辈子完了。

    我每日的生活就是四处溜达,一次溜达到“啊!师母!”的大学。世上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校门口总有观望女生的痞子,但他们也已更新换代。在一排年轻痞子里,我发现一张熟悉的面孔,竟然有个老痞子!他也认出了我,虽彼此叫不出名字,我俩还是激动地拥抱在一起。

    我:“还蹲着呢!”

    他:“已经好多年没蹲了,今天来怀旧,你呢?”

    我:“也是怀旧。”

    我俩蹲在一起,感慨着,要能跟个小女孩谈谈恋爱,该多么美好。说着说着他就哭了:“我都这岁数了,谁跟我?”

    我好言相劝:“没事,听说只要成为大款,多小的女孩都有的跟。”他怔怔地说:“看来只有当大款这一条路了。”我俩紧握双手,相互嘱咐一句:“挣钱!”依依不舍地告别。

    走出几步,一个女生骑车撞到了我,她惶恐地说:“叔叔,对不起!”叔叔?刹那间我仿佛被扔到另一个星球。

    我瘫倒在地,不愿站起。女生说:“您要觉得不舒服,就到我家休息一会吧。”我弓着身子,爬上了她的小车。

    四十分钟后,我说:“你家到底有多远?”她说:“我家不在上海。我是外地学生。”

    我:“你知道坐在你车上有多难受吗?”她:“知道。能在我车上坐四十分钟,说明你根本没事。对不起,我怕碰上讹钱的。”

    我跳下车,对她的智商赞不绝口。她得意地笑了,我双眼圆睁……从此她和我生活在一起。

    她在大学学公共关系。她对公共关系的理解就是——交朋友。她广交朋友,从好学生一直交到坏学生,最后结论是,还是坏学生有意思。

    她成了一个坏女孩,大学中有三百个男生喜欢她,她喜欢三百零一个男生,那多出来的一个是她的男朋友。一个被男生普遍喜欢的女生肯定被女生们普遍厌恶,她和室友相处极差。她曾向她的男友建议,在学校附近租间平房,干脆同居算了。

    这个大胆想法把她的男友吓得神经衰弱,她的男友虽然自称很坏,却没有经受住考验,终于原形毕露。这段感情被她果断地终止。

    作为她的新任男友,我蹲监狱的经历令她满意。她搬来我处,整夜倾听我的劣迹。我的事很快讲完,度过了几个无聊的夜晚,她问:“你家里有没有坏人?”

    抚摸着她,我说:“猜对了,有一个很坏的人。”

    如同《一千零一夜》,我在三十一岁的时候,每晚对着一个心灵扭曲的女孩,讲述我家的二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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