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作者:张小娴 字数:5669 阅读:13 更新时间:2016/06/28

正文 第1章

    最难的事

    最难的事,是写新诗,写得不好,便变成短句。

    最难的事,是对人好,对方不领情,你便变成擦鞋仔。

    最难的事,是追求,她不喜欢你,便变成你性骚扰她。

    最难的事,是容忍,越是宽大容忍,越容易被误为懦弱,欲辩无词。

    最难的事,是表白,稍微激动,便成为哭诉,被误为理亏,想博取同情。

    最难的事,是爱他人,爱得太好,是一相情愿;爱得不好,则有被抛弃之虞。

    最难的事,是关心,稍稍控制不当,便变成管束。

    最难的事,是提出分手。说得太绝,被视为抛弃行动;说得委婉,对方却不明白。

    最难的事,是第一次约会,穿得太好,怕他视穿你有意。穿得不好,怕没有第二次。

    最难的事,是欲拒还迎,拒的不够技巧,对方已不来第二次。

    最难的事,是重拾旧欢,有被同一个人抛弃多一次的危险。

    最难的事,是写专栏,不够努力,写得不好,会被通知改版,请不要再交稿。非常努力,篇篇精彩,会被认为早已狠到发烧。

    只怕不再离别

    只有一辆车的时候,每次见面后,男人必须送女人回家。长路漫漫,白天的忙碌与晚间的醇酒令人昏昏欲睡,每次穿过笔直的隧道,看似永远走不完,男人的眼皮越垂越沉,车子渐渐作S型行走,女人要不断拍他的大腿,叫他千万不睡,他连忙打开车窗,让风吹醒自己,把她送回家。她很心痛。

    当女人也有一辆车之后,她驾著车去与他相聚,约会后,却要在停车场外分手。她看著他的车亮起灯,消失在灯火灿烂的马路上,突然感到十分失落,今夜的路竟不相同。

    偶而,他会给她意外惊喜,她在前面飞驰,原来另一辆车一直在后面跟着,陪她归去。当她在后视镜发现他时,还得装作看不见呢。

    调皮起来,他以无敌姿态超越她的车子,她不甘落后,紧贴着他,正路斗不过他,便悄悄走另一条路,大家在收费站居然相遇。

    如果分别后,她以为他会跟着,他却没有。她在后视镜里望著一辆又一辆车飞弛而过,那孤单的感觉要延续到下一次见面。

    如果不想道别,该选择共同生活,却怕不须再忍受离别的失落以后,偏要面对共同生活中种种失望。宁愿今夜又离别。

    余情未了

    男人比女人爱缅怀过去。

    所以,只有男人才会唱《余情未了》。

    无论多少年过去了,他自己也有要好的女朋友,男人仍会惦记着他以前的女朋友,想想她现在变成怎样了,她日子过得如何。

    如果看见她幸福,他们会快乐,因为她是他爱过的女人。

    如果看见她并不幸福,他们会难过,想想如果他没有离开她,一切也许会不同。偶然接到旧女友打来的电话,男人的声音都会立即变得温柔无限,如果她刚刚与现任男朋友吵架,泣不成声,他会义不容辞立刻跑去开解她。

    如果她有什么请求,他尽量会满她。

    男人比较多情,因此他们埋怨女人绝情。

    是的,偶而我会怀念从前的日子,想想我曾经和这个男人一起啊!

    可是,我或许不会惦记着他。如果突然再接到他的电话,不是怀疑他死心不息,想再续前情,便认定他虽然离开我,他还是爱我的。没有第三种想法,并且尽量不会再见他。

    不是女人绝情,是女人忠心。

    是女人忠心令女人忘记过去,努力面前。只有现在所爱的人,才是最好的。男人余情未了,因为自命多情,但女人从不自命多情,宁愿现在好好爱一个男人,好过日后有余情。

    良辰美景虚设

    最寂寞的事是良辰美景虚设。

    刻意打扮、患得患失,为约会准备好,他却不来了。华衣美服,这一晚的风情,要给谁看?

    《俏郎君》有一场戏(注:台译“往日情怀”),劳勃瑞福告诉芭芭拉史翠珊,他要来她家借宿,她心如鹿撞,立即放下工作,跑去洗发,修甲,去市场买牛扒和酒,奔跑回家,劳勃瑞福却要走了,她大失方寸,竟怪责他:“为什么要走?我有牛扒、牛扒、牛扒。”

    真是仪态尽失,心事都一下子给人看穿,只是不想辜负良辰美景。

    女人心事细如尘,男人却不。男人总是不明白,女人为什么会忽然那么想见他,甚至走到他的家附近等他,因为她刚刚汤了一个自己很满意的发型,自觉漂亮了很多,或者穿了一套很漂亮的衣服,好想立即让他看看。

    但男人总是想不到她有这种用心,即使急急走出来见她,也不会发觉她有什么改变。女人唯有主动说:“看看我今天有什么不同。”

    男人瞧瞧她,说:“没有什么不同。”女人宁愿给粗心大意的男人气坏,也胜过锦衣夜行,寂寞地一个人坐地铁回家,辜负了这般良辰美景。

    在生日那一天,蛋糕都预备好,他却说不能来,他在另一个女人身边。

    一个女人爱上这样一个男人,注定许多良辰美景都要虚设。

    因为我想听你的话

    G不敢要最好的男人,因为要得到最好那一个,要付出很多。她宁愿要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听她的话,随传随到。

    我只是奇怪,要选的话,为什么不选最好的?

    我们追求、我们渴望、我们快乐、忧愁、我们失意、遣憾、痛苦,正因为我们不断寻找最好的。

    即使旁人未必认同,至少我认为他是最好的。如果我倾尽了我的爱、我的热情和希望,我还是得不到最好的,我才会放弃。

    为什么打从开始就只望得到七十分而不是一百分?

    G说:“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付出这个代价的。只要你看看那些终日为爱情奔波的女人那副不似人形的样子,任谁都会怕!”

    但知否她们爱过?得过最好的,好过从未见过什么是最好,这方面,我是很固执的。

    我希望当我所爱的人问我:“你为什么爱我?”

    我可以答:“因为你是最好的!”

    而不是说:“因为你不错。”

    当你问我,我为什么选择他,我能够说:“因为我想听你的话呀!”

    而不是说:“因为你听话!”

    女人先走下床

    我们的爱情都将成为历史阵迹,未曾苍老,已变成老掉大牙的故事。

    原来十六岁的男女,以湿吻交谊。廿岁到廿五岁的男女,追着一夜之欢。

    不是男人先走下床,对女人说:“我会打电话给你。”

    而是女人先走下床,对男人说:“等我电话,不用找我,我会找。”

    不是男人遗憾:“我不能给你什么。”

    是女人扬手说:“噢!不会有结果的。”

    盟约太老,是差劲的笑话,不如一起吃一顿饭还实际。爱情没有内伤,只有皮外伤,用刀背在手上刮一道血痕,便是生死相许,各有无数血痕,行走江湖。

    而我们这一代,廿五岁到三十五岁,依旧被承诺感动,依旧为无法信守承诺而忧伤。离合不是平常事,是无可奈何的事,每一次,都是创伤,都不想有下一次。而我们追求什么?深度还是安全?爱还是道义?

    片刻的欢愉,绝不是在床上,而是在床外。那个寒冬,我一直想买一张被子,拖拖延延,没有卖成。一天,跟他狠狠地吵了一场,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了,回到家里,却看见我的床被一张新的被子牢牢包裹着,而我在床前流泪,我再也离不开这个人了。

    我也会说没有结果,每一次恋爱,从未想过结婚,人世间大部分的事都没有结果,何必让希望折磨自己?没有结果,是遗憾,而不是一夕之欢的旗帜。

    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我们如此年轻,我们的故事却被长江后浪推前,早就老掉大牙。

    床

    爱情离不开一张床,从渴望同床到同床共梦,悲欢离合的故事,都在床上发生。

    男人喜欢把女人带上床,女人喜欢在床上发问:“你爱我吗?”

    “你爱我所以和我做,还是只想和我做爱?”

    “我穿衣服好看,还是不穿衣服好看?”

    “你对我是不是真的?”

    在床上有万语千言,又却语还休的,总是女人。

    一旦男人比女人先走下床,女人难免失落,尤其当他穿回衣服,准备回到妻子身边。女人不禁怀疑,她的价值,是否和这张床分不开,只在片刻欢愉。男人的诺言,离开了床,也就失去了意义。

    女人可以原谅把情人带回家的丈夫,却坚决要换过一张床褥,因为那张床是她和她丈夫爱情的见证,是她的尊敬。

    新的女主人搬入男人的家,无论如何要他换过一张床,她不要睡在他曾经和其他女人有过肉体欢愉的地方,她以为,那是男人对她的尊重。

    女人的爱与恨,都离不开床。

    从前,她用枕头跟他嬉戏,后来,她咬着牙用枕头打他。男人走了,她飞奔到床上流泪。

    女人在床上流的眼泪,比在任何一个地方多。

    男人在床上的谎言,也比在任何一个地方多。

    男人在早餐说的话

    女人也许永远无法明白,即使明白,也许永远不想接受,便是男人钟情于一个女人的同时,仍可以和其他女人有性关系。

    我的男性朋友们自辩说,那是一种发自男人内心的盲动。

    遇上喜欢的女人,他们第一时间想到占有。无可奈何地,大部分女人都不会被即时占有,所以他们要去追求,因此,男人若在上床前对你说:“我爱你!”

    完全不要相信!

    如果他在上床后才说,还可以相信。如果他在吃早餐的时候说,那么,他是认真的。

    我的男性朋友们说,在那个时候,他们什么都能说出口。相反,在早餐时候“我爱你”的男人,一定是疯了!我不禁伤悲,一切不过是肉欲,男人太容易被引诱了!幸好,他们安慰我,男人仍会深深爱一个女人,仍渴望天长地久,不希望令所爱的女人不快乐。

    那是什么令男人压抑原始的行动,忠心不越轨?他们说,是道德。原来束缚男人的,却是道德。是女人的爱情令女人忠心,却不是男人的爱情令男人忠心。令男人忠心的,不是爱,而是义。因此,若想留住一个男人,不但要爱他,还要令他觉得有负于你。

    承诺太遥远

    如果我答应借钱给一个人,我不会期望他是已出之物,他主动归还最好,否则我有什么能力追讨。

    当一个人对你说:“人不爱你!”

    你为什么还要流着泪问他:“你说过永远爱我的!你说过的!”

    两个人之间的承诺,若一方无法信守,那是无可奈何。是他辩不到,不是他忘了,用不着你力竭嘶去提醒他一次。当一个要离开你,也无谓在提醒他:“你说过不会离开我的!”

    他说过又怎样?

    他对你说的时候,你不肯相信。他要走的时候,你却在追讨?

    就把承诺当作爱情的一部分!

    我们曾真心许诺为一个人做到一些事,但明天的世界,不在我控制之内。做得到,我会快乐。做不到,我会忧伤,我会的。我也会学习,不去追讨。

    有过承诺的爱,终比未有过承诺的爱美。一旦要去追讨,承诺已变得太遥远。

    致命的拥抱

    我不善于拥抱。

    在舞会上,看见别人热情拥抱,肌肤紧贴,我都无法投入。我是个并不热情的人,而且对于拥抱,非常挑剔。

    我只想得到情人的拥抱。

    最好是熊抱。

    朋友说,如果不多抱抱其他人,怎能够把自己喜欢的人抱得更舒服呢?

    我认为拥抱不须练习,那是我们的需要。

    小时候,有哪个小孩子,不需要抱着一件至爱的东西,才肯睡觉?尽管是个又旧的毛娃娃,却死也不肯放手,从爸妈手上拚命抢回来,含泪睡得香甜。

    后来,我们抱着枕头,抱着镶了情人的照片的相框,抱着心爱的尽睡着。

    因为我们狐独。

    但拥抱体温,比这一切更实在。

    有什么比情人的怀抱更震憾?

    一双男女,以蛮牛动向斗牛勇士的速度和劲度,奔向对方,直至把他撞倒为止!

    在最接近的距离,怜听他的呼吸。

    双脚离地,也不会尖叫。

    杀死一个女人,最浪漫的方法,是用力地拥抱着她,直至她窒息还不愿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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