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雷利欧的崛起 第三章
第一部 雷利欧的崛起 第三章
3
我开始觉得有力些了。我不再去想与狼奋战的事,转而想念起她来。
“太害怕了”这句话萦绕在我的脑际。它们听起来是如此真切,可是我不知道还能再作何别的解释。如果我自己慢慢死去,我也会有同感。这种感觉,比在山上和狼奋战更为痛苦。
但还有比这更糟的。她一直默默地忍受着煎熬。她跟我一样,痛恨我们这如死水般的无望生活。她共养育了八个孩子,三个活着,五个已死。如今,她自己也濒临死境。她的一生就要结束了。
我本可以从床上爬起来,让她感觉舒服一些,可是力不从心。一想到她快要死了,我就无法忍受。我在房间里踱步,吃着给我送来的食物,可依然无法面对她。
然而到了月底,一些来访者硬是把我拖了出去。
母亲走进我的房间,让我必须去接待几个村里来的商人。他们是来恭贺我成功地剿灭了群狼的。
“哦,让他们见鬼去吧。”我说。
“不,你一定要下楼。”她说,“他们给你带来了礼物。这是你的义务。”
我讨厌这所有的一切。
我来到大厅,发现他们都是我所熟知的有钱的店主们,一个个都衣冠楚楚。
可他们中间,有个年轻人我没有立即认出来,这让我吓了一跳。
他可能跟我差不多年纪,身材十分高挑。
当我们四目相对时,我终于想起来他是谁了。
尼古拉斯·德·朗方,布商的长子,曾被送到巴黎的学校念书。
现在他真是光彩照人。
他身披一件玫瑰色和金色相间的华丽织锦大衣,脚蹬金跟拖鞋,领口上镶着层层的意大利花边。只有他的头发还是跟过去一样,乌黑,拳曲。虽然用一条上等的丝带束着,但是他的头发不知什么原因依然有一股孩子气。
所有的这一切巴黎时尚,正如通过我们的邮局一样,流行迅速。
而此时的我,穿着破旧的毛皮靴,泛黄的花边已经被修补了十七次。
我们彼此鞠躬,就像他理所当然的是镇上的代言人一样。接着,他从一块黑色的毛哔叽包装里取出一件镶着毛皮的红色天鹅绒斗篷。这东西真是太棒了。他看着我,眼睛闪闪发亮,就像面对一位君王。
“先生,我们恳请你收下它。”他十分诚恳地说道,“这是用最好的狼皮镶边的。我们想,冬天你外出打猎的时候,这件毛皮镶边斗篷能让你屹然挺立。”
“还有这个,先生。”他的父亲说道。他拿出一双黑羊皮做的靴子,绣花的毛皮镶边十分精致。“献给猎手,我的先生。”他说。
我有点眩晕。他们的姿势极其优雅,他们送给我的礼物我只在梦里见过,他们尊敬我,犹如尊敬君王。
我收下了斗篷和靴子,并用前所未有的殷勤态度向他们表示感谢。
我听见我的兄弟奥古斯丁在身后说:“现在他真的是无可救药啦!”
我感到脸在发烧,很生气为什么他要当着这些人的面这样说我。我扫了一眼尼古拉斯,却发现他的表情十分亲切。
“我也是无可救药的,先生。”他在吻别的时候悄悄跟我说,“哪天可否让我来跟你谈谈,听听你是怎么把狼杀死的?只有无可救药的人才能做出超乎寻常的事。”
没有一个商人跟我像那样说话。我们一瞬问似乎又回到了童年。我放声大笑。他的父亲感到很难堪,我的兄弟们也停止了耳语,可是尼古拉斯依然保持着他那巴黎式的微笑。
他们一离开,我就穿上羊皮靴,戴上红色天鹅绒斗篷走进母亲的房间。
她一边一如既往地阅读着,一边在慵懒地梳头。透过透进窗户的微弱阳光,我第一次看见她头发中的灰白。我把尼古拉斯说的话告诉了她。
“为什么他不可救药呢?”我问母亲。“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感情,似乎暗示着什么。”
她笑了。
“这确实颇有意味。”她说,“他感到羞愧。”她从书本上抬起头来,看了我一会。“你知道吗?他一辈子都在学习成为一个小小的伪君王。在巴黎学习法律的第一个学期,他疯狂地迷恋上小提琴。他似乎是听了某个意大利大师的演奏——这个人是来自巴都亚的天才,完全把灵魂投入了小提琴。于是,尼古拉斯放弃了一切,师从沃尔夫冈·莫扎特。他变卖了书本,除了弹琴什么也不做,直到最后考试不及格。他想成为一名乐手。你能想象吗?”
“他父亲不同意。”
“正是如此。他甚至把小提琴都给砸了。
你知道一件昂贵的东西对一个布商来说意味着什么吗?”
我笑了笑。
“那就是说尼古拉斯现在没有小提琴了?”
“他有。这事发生之后,他立刻跑到克莱蒙特,卖了他的手表,换来另一把琴。他确实是无可救药。最糟糕的是,他还真的拉得很好。”
“你听过他演奏吗?”
我的母亲颇通音律。她伴随着音乐在那不勒斯长大。而我,所听过的只是教堂的唱诗班和集市上乐手的演奏。
“周日我去集市的时候听过他演奏。”她说道,“他在商店楼上的卧室里拉琴。每个人都能听到。他的父亲因此威胁说要把他的手弄断。”
这么残忍!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听到这些,我是如此地兴致勃勃!我想我已经爱上他了。我也想像他那样随心所欲。
“当然了,他肯定什么也成不了。”母亲继续说道。
“为什么?”
“他的年纪太大啦。一个人二十岁的时候就不可能再学好小提琴了。但是我又能知道些什么呢?他是如此奇妙地用自己的方式演绎着提琴。也许,他能够把灵魂献给这个魔鬼。”
我不安地笑了笑。这听起来真是太神奇了。
“可是你为什么不去镇子里跟他交个朋友呢?”她问。
“见鬼,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问。
“真的,莱斯特。你的兄弟将会很讨厌你这么做。而他的父亲,那个老商人将会很开心,因为他的儿子和侯爵的儿子在一起。”
“这些理由还不够充分。”
“他去过巴黎。”母亲说。她长久地看着我,接着又回过头去,边看书,边时不时慵懒地梳梳头发。
我一看见她读书就很厌恶。那天我本来想问问她身体如何,咳嗽得是否厉害。可是,最终还是没有涉及这个话题。
“你去和他谈谈吧,莱斯特。”母亲说道。
她不再看我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