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 带着银纽扣的小伙子:穿越慕尔岛

作者:罗·路·斯蒂文森 字数:5711 阅读:11 更新时间:2016/07/01

一五 带着银纽扣的小伙子:穿越慕尔岛

    我现在踏上的土地是慕尔岛的罗斯岛,这是一片山区,没有道路,和我刚离开的那座小岛相似,上面布满了沼泽、欧灌木和大岩石。熟悉这片土地的人也许有路可走,但对于我来说,除了自己的鼻子没有别的办法,而且除了本玛尔山也没有别的路标可循。

    我尽量朝着先前在小岛上看到的炊烟方向走去。我浑身乏力,路途又崎岖不平,晚上五六点钟前后才来到一片小洼地底部的一幢房子面前。房子矮而狭长,草皮屋顶,用没有抹灰浆的石块砌成,屋前的土墩上坐着一位老人在夕阳下抽烟斗。

    他用有限的英语使我明白船上的伙伴已安全上岸,第二天就在这间房子里受到了招待。

    我问:“其中有一位穿得像个绅士吗?”

    他说他们都穿着粗制的大衣,不过其中第一个到的人穿着裤子和袜子,其他人都穿水手裤。

    我说:“啊,他应该戴一顶插着羽毛的帽子。”

    他说没有,他和我一样光着头。开始我以为阿兰也许丢了帽子,后来我想起了下雨,我猜他一定把帽子藏到他那宽大的外衣里以防损伤。我想到这儿就微笑了,因为朋友安全了,还因为他对于衣着的虚荣。

    然后老先生轻拍前额大声说:“你一定是有银纽扣的小伙子。”

    “是啊!”我说,感到惊奇。

    “那么,”老先生说,“我有话要传给你,请你沿托洛西到你朋友的地方去找他。”

    他接着又问起了我的遭遇,我便把一切都告诉了他。南方人听了一定会发笑,可是这位老先生(我这样称呼他是因为他的举止,虽然他背上的衣服都搭拉下来了)一直认真同情地听我说完,然后拉着我的手进了茅屋,屋里也一样简陋。他把我介绍给他妻子,仿佛她是女王,我是公爵。

    那位善良的太太为我端来了燕麦面包和冷松鸡,拍着我的肩膀,一直微笑着看着我,因为她不会说英语。老先生也不甘落后,用本地的酒调了一杯潘趣酒给我,我一直在吃,然后又喝酒,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好运。这座房子尽管充斥了泥炭烟,并且像个滤锅一样到处是孔,但对我来说它仿佛是宫殿。

    酒让我出了一身汗,我感到了浓浓的睡意,好心的夫妇让我睡下。我再次上路时已是第二天中午时分,嗓子感觉好多了,好招待和好消息使我精神焕发。尽管我极力坚持,老先生仍不肯收钱,他还给我一顶帽子戴。虽然我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当我走到看不见房子的地方时,就立即在路边水池里小心谨慎地清洗了这件礼物。

    我对自己说:“如果这就是野蛮的高地人,我多希望我们家乡的人更野蛮些。”

    动身时已经很晚了,而我在路上东游西逛也耗费了将近一半的时间。真的,我遇见许多人在可怜的一点点的土地上刨食——那恐怕还不够喂猫呢,或者他们放牧着像驴子一样大的小牛。暴动后法律禁止高地人穿本民族服装,人们被迫接受他们很不喜欢的低地习俗。他们的装扮真是千奇百怪:有些人除了披风或大衣什么都不穿,裤子像没用的废物一样挂在背上;有些人用杂色的条纹布缝在一起模拟格子花呢,就像老妇女的被子;其他人仍旧穿着高地苏格兰裙,不过在腿中间缝上几针,改良成荷兰人穿的裤子。所有这些拼凑物都是明令禁止并将受到惩罚的,因为旨在摧毁家族精神的法律要求严格执行。不过在偏僻海边小岛上没有人注意,也没有人告发。

    他们似乎非常贫穷,毫无疑问这是很正常的。现在抢劫已经被制止,首领们连一座公开的房子也没有,就连我东游西逛所经过的乡间小道也充满了乞丐。在这儿我注意到和我家乡不同的地方,低地的乞丐,即便是穿长袍式礼服被准许乞讨的人都很谦卑讨好,如果给他四便士硬币请他找钱,他们会很有礼貌地找你二便士硬币。但这些高地乞丐非常有尊严,他们要求施舍去买鼻烟(据他们说),也不会找回零钱。

    当然这不是我关心的事,只是一路看来觉得很有趣。我更关心的是很少有人会讲英语,这些少数人(除非出于乞丐之间的友爱)也不大愿意讲。我知道托洛西是我的目的地,便一再向他们重复提及这个地名并比划着,他们倒不是简单地以手势答复,而是用一长串盖尔语让我莫名其妙,所以也难怪我常常走错路。

    最后大约是晚上八点钟左右,我已经非常疲乏。我来到了一间单独的房子面前,请求让我进去,但被拒绝了。我想到在这样一个贫穷的地方金钱应该很有用,就用食指和拇指捏着一枚金币。这样原先一直假装不会英语,并打手势要我离开的房主突然开始说清晰的英语,并同意用五先令换一宿住宿,并在第二天领我去托洛西。

    那天夜里我睡得很不安,我害怕抢劫。其实我大可不必担这分心,屋主并不是抢劫犯,他只不过非常穷,还有点狡诈。他并不是这儿唯一的穷人,因为第二天我们足足走了大约五哩才找到一幢他说是有钱人的房子。这也许是慕尔岛的有钱人,但要在南方就一定不是,因为他倾其所有,把整个屋子翻得底朝天,邻居也来凑数,才凑齐二十先令的银市。零散的那一个先令他留给了自己,说让这么一大笔钱闲置不用会让他吃不消的。尽管如此他很好客,谈吐有礼,请我们与他家人一同吃饭,用精致瓷碗调酒,这样我的无赖向导十分开心,居然不肯走了。

    我开始生气了,求助于这位有钱人(赫克特-麦克林是他的名字)。他参加了我们的谈价,也亲眼看见我付给他五先令,但麦克林喝了一杯酒,发誓说要等大家喝完酒才能离开他的酒桌。我只好坐着听雅各宾的祝酒辞和盖尔歌,直到所有人都醉醺醺地踉踉跄跄地上床或到谷仓去睡觉为止。

    第二天(我旅行第四天)五点钟前我们起身,可那无赖向导又端起了酒杯,我花了三个小时才请他走出了屋子,然后是更大的失望,各位很快会知道的。

    我们走到麦克林先生房子前面长满灌木的山谷,一切都很顺利,只是我的向导不停地回头望着。我问他干什么,他只是对我笑笑。我们刚刚走到山的背后,看不见房子了,他就告诉我托洛西就在前面,那座山峰(他指给我看)就是最好的标志。

    “我不管,”我说,“你反正会和我一起走的。”

    这无耻的骗子居然用盖尔语说他不会英语。

    “我的朋友,”我说,“我知道你的英语很溜,告诉我怎样让你的英语回来,你想再要钱?”

    “再给五先令,”他说,“就带你去。”

    我想了一会儿,给了他两个,他贪婪地同意,并坚持要马上拿到手。“为了表示好运,”他说。不过我想这真是我的坏运。

    但两个先令也没能使他走多远。他坐在路边,脱下厚底皮鞋,看样子他想休息了。

    我这时非常恼火,挥起拳头要揍他。他马上从衣服里拔出一把刀来,弯下身子像一头野猫一样对我嬉笑着。我除了愤怒什么都忘了,我冲向他,拨开他的刀子,右拳打在他脸上。我是强壮的小伙子,又充满愤怒,他只是个瘦小的人,他在我面前重重地倒下。谢天谢地,他倒下时刀也飞了出去。

    我捡起了刀子和他的鞋子,祝他早安,自顾自走了,留下他赤手空拳还光着脚。我心中窃喜,知道因为种种原因我摆脱了这个无赖。首先他知道他再也要不到我的钱了,其次这双鞋在这儿只值几便士,最后这把刀其实是匕首,法律是不允许他携带的。

    大约走了半个小时,我赶上了一个身材高大,衣衫褴褛的人,他走得相当快,却用拐杖探着道,因为他双目失明。他说他是一名传教士,听到这我应该感到比较心安,但当他的脸转向我时,我看到的是阴森、危险和诡秘,而且我们开始一路同行时我就看见他衣服口袋露出手枪的金属枪柄。带着这家伙意味着初犯罚十五英镑,再犯就流放到殖民地去。我搞不懂一个传教士为什么要有武器,也不明白一个瞎子怎样用手枪。

    我把刚才的向导的事告诉他,这事的处理使我很得意,虚荣心使我丧失了应有的谨慎。当我提到五先令时,他失声大叫起来,使我打定主意不再提那两个先令,同时很高兴他看不见我涨红的脸。

    “是太多了吗?”我问,有点结巴。

    “太多了,”他叫道,“只要请我喝一点白兰地,我能带你去托洛西,而且在这桩交易中你还能享受与我作伴的乐趣呢,我可是个知书达理的人。”

    我说我不明白失明的人如何做向导,这时候他大笑着说拐杖足以做一只鹰的眼睛。

    “至少在慕尔岛,”他说,“我对每一块石头和每一丛灌木都了如指掌,你看,”他说着,用拐杖左指右敲的仿佛要证实他的话,“那边是一条小河,上游那儿有一座小山,山顶上有一块高高竖起的大石头,山脚下很难走的路就是通向托洛西的。这条路是人畜行走践踏出来的,路径很明显,两边灌木茂盛。”

    我承认他说的非常准确,并告诉他我感到很惊奇。

    “哈,”他说,“这算不了什么,在‘条例’①颁布以前,这儿允许携带武器时,我还能射击呢,说出来你相信吗?啊,是啊,”他大声说,然后斜眼一瞥,“如果你带了手枪的话,我能表演给你看。”

    ①‘条列’:雅各宾人被彻底击溃后,英国政府颁布了一项法令,禁止苏格兰高地人穿着民族服装和携带武器。

    我告诉他我没有这些玩意儿,并离他远了一点。如果他知道这时他衣袋里的手枪已暴露无遗,那我就危险了。我还能看到阳光在枪柄上的反光,不过我运气比较好,他对此一无所知,以为一切都掩盖得很好,藏得很深呢。

    接着他狡猾地询问我从哪儿来,是否有钱,是否能为他换五先令零钱。他说这钱就在他高地钱包里,一边说一边侧身靠近我,我就躲开他。这时候我们正走在一条绿色的牲口小路上,要翻越几座山坡到托洛西。我们不断地调换着位置好像在跳双人舞似的。我显然占了上风,因此我情绪高昂,和这个瞎子周旋使我开心。不过传教士的火气越来越大,终于用盖尔语大声咒骂起来,还要用拐杖打我的腿。

    然后我就警告他说我口袋里也有一把手枪,如果他不乖乖走南去的山路,我会把他的脑浆打出来。

    他立即变得很有礼貌,试着想要软化我,但发现没有效果时,他又用盖尔语咒骂我,自己走开了。我看着他敲打着拐杖大步走过泥塘和灌木丛,直到他转过山侧,消失在洼地里。我又继续向托洛西走去,感觉比和那位有学问的人一起走路要愉快得多。这真是一个倒霉的日子,我刚刚摆脱掉的人是我在高地上遇见的最坏的人。

    在托洛西,慕尔海湾能眺望摩汶大陆的地方有一家小酒店,店主是一个叫麦克林的人。似乎这是个很有地位的家族,因为在高地开一家酒店要比在我们那儿更体面,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热情待客的职业,或许因为这是一个闲适的可以喝酒的工作。他的英语很好,他觉得我像是有点学问的人,就先用法语和我说话,他说得比我好多了,然后又用拉丁语,这方面我们不相上下。令人愉快的竞赛立即使我们成了朋友,我坐下来和他喝酒(或更准确地说我坐着看他喝酒),最后他喝醉了,伏在我肩上哭了。

    我装作不经意地让他看见阿兰的纽扣,不过显然他从未见过也未听说过。的确他对阿德谢尔家族及其朋友都抱有怨恨,他还没有喝醉时曾用优美但恶毒的拉丁文念了一篇讽刺杂文,这是用挽歌体韵文描写那个家族的一个人。

    当我说到那位传教士时,他摇着头说我幸好摆脱了他。“那是个十分危险的人物,”他说,“他叫邓肯-麦可,他靠耳朵可以射中几码远的物体,常被指控拦路抢劫,还被指控过谋杀呢。”

    “怪就怪在他自称是传教士。”我说。

    “他确实是的,”他说,“他为什么不可以这么说?他瞎了,图沃特的麦克林就叫他干这个,不过他也是够可怜的。”酒店主人说,“他总是在路上,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听年轻人谈宗教,毫无疑问这对他来说是有巨大诱惑的。”

    最后主人不能再喝了,就领我走到我的床铺边。我心情愉快地躺了下来。走了大半慕尔岛的崎岖山路,从伊尔瑞德到托洛西,直线距离是五十哩,我因时而走错路几乎走了一百哩,走了足足四天,反而不怎么觉得疲倦。千真万确,长途跋涉结束时,我的身心状态都比启程时强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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