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克雷基·佩特拉

作者:卡尔·麦 字数:32220 阅读:72 更新时间:2016/07/01

02、克雷基·佩特拉

    我们上路了,虽然只能步行,但在半小时之后就到了营地,它离我有生以来头一次打死两只野牛的那个山谷并不远。我们走着回来,而且没有了塞姆的那匹马,这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有人问是怎么回事。

    “我们打野牛来着,我的马被一头公牛撕成两半儿了。”塞姆报告说。

    “打野牛,野牛,野牛?”所有人的嘴里都说着这个词。“哪儿?在哪儿?”

    “从这儿走将近半个小时。我们带回了里脊肉,你们可以去运其余的部分。”

    “我们去,我们去!”拉特勒喊着,就好像他和我之间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似的。“那地方在哪儿?”

    “顺着我们走过的路回去,你们就能找到那个地方!你们的眼睛足够使的,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有多少只?”

    “二十只。”

    “你们打死了多少?”

    “一头母牛。”

    “才一只母牛?其它的哪儿去了?”

    “跑了。你们可以去找,我可不关心它们想上哪儿去,也没问过它们,嘿嘿嘿嘿!”

    “一头母牛!两个猎人,二十头野牛,可才打死一头!”有一个轻蔑地说道。

    “你们要是有本事,可以干得更好啊,先生们!你们没准儿能把二十头都打死,也许能打到更多呢。另外,你们要是去了,还能找到两头二十岁的老公牛,是这位年轻的绅士打死的。”

    “公牛,老公牛!”四周一片喊声。“打二十岁的公牛!得是一个什么样的‘青角’才能干出这等蠢事儿啊!”

    “尽管笑话他吧,先生们!回头你们看看那两头公牛,告诉你们,他救了我的命。”

    “救命?怎么会呢?”

    他们迫切地想知道我们历险的经过,但塞姆把他们顶了回去。

    “我现在没兴趣说这个。如果你们觉得等天黑了再去取向挺聪明的话,就让他自己给你们讲吧。”

    他说得对,太阳已经西斜,不久天就要黑了,再者说我还没准备好讲述这次经历,所以他们就上了马,全部走掉了。我是说“全部”,因为他们没人愿意留下来,他们互不信任。在关系融洽的正直猎人中,无论谁打到了猎物,都是属于大家的。这个常理在这些人中根本不存在,后来他们去了那个山谷,我还听说,他们像野兽一般一轰而上,持刀拥向那母牛,骂咒之中,每个人都使出吃奶的力气要割走尽可能大、尽可能好的一块肉。

    他们不在的时候,我们把那块里脊肉从马上卸下来,把马牵到一边,给它解开笼头,再拴好它。我慢悠悠地做着这些事,那边塞姆在给斯通和帕克讲述我们冒险的经过。

    他们站的地方和我之间隔着帐篷,因此我走近他们的时候,他们没有看见。快走到帐篷跟前的时候,我听见了塞姆的声音:

    “你们可以相信我,事情正像我说的那样:这家伙正是挑中了那头最大最壮的公牛,就像有经验的老猎人一样开枪打死了它!我当然装着说他鲁莽,还骂了他一顿,可我清楚他到底怎样。”

    “我也是,”斯通赞成道,另两个猎手中他年纪较长,也较谨慎。“他会成为一个能干的牛仔的。”

    “而且很快。”我听见帕克这样说。

    “是的,”霍肯斯断言道:“你们知道吧,先生们,他就是为此而生的——的确是为此而生的,而且又有力气!昨天他不是一个人就把我们的牛车拉走了吗?他对准哪儿打一拳,哪儿就会好几年不长草。可你们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什么事?”帕克问。

    “别让他知道我们对他的评价!”

    “为什么不让?”

    “那样会冲昏他的头脑。”

    “我看不会!”

    “会的!他是个谦虚的家伙,一点儿也不狂,但这可能会变的。夸奖永远是个错误,可能会毁了最好的坯子。你们尽管叫他‘青角’吧。他也确实是个‘青角’,仅仅具备了做一个牛仔的基本素质,也还没有受过训练,该练该经历的东西还多着呢。”

    “那你是不是至少谢过他救了你的命?”

    “才不呢!”

    “没有吗?他会怎么看你呢?”

    “他对我怎么看,我无所谓,完全无所谓,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他当然会认为我是个知恩不报的家伙,不过这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不会自高自大,而是保持本色。当然了,我本来是很想拥抱亲吻他的。”

    “呸!”斯通喊道,“你,亲吻!让你拥抱一下儿或许还能忍受,可是亲吻,不!”

    “哦!不行吧?为什么?”那小个子问。

    “为什么?难道你从没拿面镜子或者到清水边上照过您的尊容吗,老塞姆?就你这张脸,这胡子,还有这个鼻子!天呐,谁要是发神经,想把嘴唇凑上去找你的嘴唇,他要么是中暑了,要么就是明白劲儿都被冻住了。”

    “原来如此!啊!哼!你这话听起来真够朋友!”塞姆发出了怨言,“我原来是这么个丑家伙!你呢?你以为你自己什么样?是一个美男子吧?别做梦了!我敢说,要是我们两个参加比美大赛,我会得头奖!你可什么也捞不着,嘿嘿嘿嘿!不过不说这个了。我们本来在说我们的‘青角’——我没有谢他,也不会谢他。可回头那块里脊烤好之后,他该得到最好最嫩的那块,我亲自给他切,他配。你们知道我明天要干什么吗?”

    “什么?”斯通问。

    “让他大大地乐一下,应该允许他去抓一匹野马。”

    “你想去招惹野马吗?”

    “对,我总得再弄一匹马骑。亲爱的迪克,把你的马借给我去打猎吧,既然野牛今天露了面,野马也该来了。我想我们只要到前天我们搞测量的那个草原去就行。只要野马到了这个纬度,那儿就肯定有。”

    我不再偷听,而是后退了一段路,穿过一片灌木丛,从另外一面走近三个猎人——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听了不该知道的东西。

    一堆火生起来了,两边地上各插一根叉状的树枝,用来支烤肉叉。三个人把整块里脊肉穿在上面,随后,塞姆-霍肯斯开始很艺术地缓缓转动肉叉;此时他那喜滋滋的脸,让我暗地里好开心。

    其他那些人带回肉也学着我们的样子生起他们自己的一堆火。自然,他们那边不像我们这边大家心平气和的;由于每个人都想给自己烤肉,地方就不够了,结果他们的肉被糟蹋得半生不熟的。

    我真的得到了最好的一块肉,大概有三磅重,让我全部吃光了。其实我并不是个大肚汉,我在同样情况下总是比别人吃得少。一个没经历过或不了解情况的人,简直没法想像,一个牛仔能吃、而且必须得吃多少肉才能撑得住。

    众所周知,人需要摄入一定量的蛋白质和淀粉,如果是生活在人类早已开发居住的地区,这根本不会成为问题。但牛仔数月不涉足有人居住的地区,只能靠淀粉含量很少的肉食生存。他必须吃很多,以向身体供应必要的淀粉。他必须吃进大量的蛋白质,使身体得以承受持续的劳顿。我曾眼看着一个老猎人一下子吃掉八磅肉,当我问他饱了没有的时候,他微微一笑:

    “就算饱了吧,因为我已经没的可吃了。如果您想把您那份儿也给我的话,用不了多一会儿它就会钻进我的肚子。”

    那些“牛仔”们边吃边谈论着我们这次猪牛。对我干下的“蠢事”,另眼看待了。

    第二天早上,我假装要去工作。这时塞姆走过来对我说:

    “别去拿您的家伙,先生!有更开心的事可干。”

    “您这是什么意思?”

    “您会知道的,备好您的马!咱们要出去。“

    “散步吗?这会儿该干活儿了!”

    “呸!,您干得够苦了,再说我估计咱们中午就能回来了,那时您爱干什么都可以。”

    我报告了班克洛伏特,随后我们就上马出发了。路上,塞姆神秘兮兮的,我也只字不提我已经知道了他的打算,我们骑马经过以前测量时走过的路,最后到了昨天塞姆向斯通和帕克提到的那片草原。

    草原大约有两英里宽,四英里长,四周是覆盖着林木的山地。由于有一条小溪穿过,草原上十分湿润,草鲜嫩多汁。从北面的两座山之间穿过就可以抵达这片草原。南面,草原消失在一个向南延伸的山谷里。我们到了那里,塞姆勒住马,审视的目光扫过这片平地。随后我们继续沿着溪流北面走。突然,他脱口喊了一声,勒住从迪克-斯通那儿借来的马,翻身下马,跃过小溪,走向一处——那儿的草全被踩倒了。他把那个地方仔细探察了一番,走回来,又翻身上马,继续骑,但不再向北,而是拐了个直角,不久我们就抵达了草原的西部边缘。在这儿,他又下了马,自从他观察过那些足迹后,始终一言不发胡子拉碴的脸上堆着满意的神情,就像阳光撒满了一片林地。这时他向我要求道:

    “您也下马吧,先生!把您的马拴牢!我们要在这儿等。”

    “为什么要拴牢?”我问,虽然我知道得很清楚。

    “否则您可能会失去它。马趁这种机会私奔,我见到过很多次了。”

    “趁什么样的机会?”

    “您不知道吗?”

    “不知道。”

    “猜猜看!”

    “是野马?”

    “您怎么会想到这上头的?”他问,一边迅速、惊异地看了我一眼。

    “因为我读到过,如果不拴紧,驯服的马很乐意跟野马一起私奔。”

    “见鬼!什么您都读到过,想让您惊喜一下简直办不到。现在我可要赞美那些根本不会读书的人了。”

    “您想让我惊喜一下?”

    “可不是嘛。”

    “用一次捕野马的行动吗?”

    “对!可现在您利用您那些愚蠢的书本猜出来了。不过听着,野马已经来过这儿了!”

    “开始咱们见到的是它们的蹄印儿吗?”

    “是的,它们昨天从这里经过,是先头队伍——您要知道,这就像是探子。我可得告诉您,这些畜生聪明得很,它们总是先派出小股队伍,并且是贴边儿走。它们有军官,就像在军队里一样;总指挥是一匹经验丰富、强壮大胆的公马。它们无论吃草还是行动,马群的外围总是由一圈公马组成,依次向内是母马,最中间是马驹儿。我已经给您讲过很多遍怎么用套索套野马了,您记住了吗?”

    “绝对的。”

    “您有兴趣去套一匹吗?”

    “有。”

    “那您今天上午就有这个机会了,先生。”

    “谢谢!我不会利用它的。”

    “不?怪哉!为什么不?”

    “因为我不需要马。”

    “可是一个牛仔不会问自己是不是需要一匹马。”

    “那他就不是一个我所设想的勇敢的牛仔。您昨天提到了那些不需要野牛肉而大批屠杀野牛的混帐猎人、白人,您把那说成是对动物和由此失去了食物的印第安人的犯罪,后来您还亲口说对于野马也是这样。您说得很有道理,那我照您的话行事,您就不该感到奇怪。如果不,我就不能剥夺任何一匹野马的自由。”

    “这想法很正直,先生,非常正直,”塞姆点头道,“每个人、每个基督徒都应该像您这样想、这样说,并且这样做,可谁说让您剥夺一匹野马的自由了?您练习过掷套索,现在只是要试一试身手。我想看看您是不是能通过考试,明白吗?”

    “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好,我干。”

    “好极了。对我这当然是很重要的,我需要一匹马,所以得给自己弄一匹。我跟您说过好多次,现在再重复一遍:在马鞍上坐稳了,趁套索绷紧、紧接着又一抖的工夫把马套中。如果您不这样做的话,就会被拽倒,野马就会跑掉,套索上还牵着的您的马也就跟它一块儿跑了。那您就没马了,您就成了跟我一样的步兵了,嘿嘿嘿嘿!”

    他还想再说下去,可顿住了,用手指着前面提到过的草原北边那两座山。那儿出现了形单影只的一匹马。它向前慢跑着,并不吃草,脑袋一会儿甩向这边,一会甩向那边,鼻子啜吸着空气。

    “您看见它了吗?”塞姆耳语道。他兴奋得压低了声音,虽然那马根本不可能听见我们说话,“我不是说过了吗?这是个探子,先来探探这地方是否安全。一匹狡猾的公马!看它怎么用眼睛观察四周,用鼻子闻!这回它跑不掉了,风是向我们脸上吹,因此我才选了这个位置。”

    这时野马开始小跑。它先是直着跑,然后向右,再向左,最后兜着圈子,又消失在它出现的地方。

    “您注意观察它了吗?”塞姆问,“它多聪明啊,利用了每一处灌木做隐蔽,以免被发现!一个印第安人的探子也不一定比它做得更好。”

    “是这样,这真让我惊奇。”

    “现在它又跑回去报告它那四条腿的将军这儿没有危险。可它们这回错了,嘿嘿嘿嘿!我敢打赌,它们十分钟之内就会到。注意了!您知道我们该怎么做吗?”

    “怎么做呢?”

    “您现在赶快骑马回到草原入口处,等在那儿!我摸到人口那边去,藏在林子里。马群一来,我就放它们过去,然后在后面追。它们会向您那边逃过去,那时您就出来!这下它们又会往回逃。咱们就这样来回驱赶它们,直到挑出两匹最好的马——它俩就是我们要抓的。我再从中挑出更好的一匹,另一匹我们放走它。您同意吗?”

    “您怎么能这么问呢!我对捕马可是一窍不通,您是大师,我当然得听您的。”

    “好吧,您说得对。我已经骑过、驯服过好几匹野马了,您称我是‘大师’倒也不是什么蠢话。那么您快走吧,要不时间浪费过去了,咱们却到不了位。”

    我们又上了马,分头骑开,他向北,我则向南骑到我们进入草原的地方。由于我那杆沉重的猎熊枪太碍事了,我很想暂时扔掉它。但是我读到过也听到过,一个谨慎的牛仔只有在完全确定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并且也不需要武器的时候,才能和他的武器分开。现在可不是这种情况,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出现一个印第安人或者是一头猛兽。因此我只是小心地将那支“老枪”挂牢在腰带上,不让它打着我。

    我紧张地等着野马的出现。我在靠近草原的树木之间停下,将套索的一头儿系在马鞍头儿上,其余卷成一圈圈的,我只要拿住它就行了。

    草原的另一头儿离我太远,如果野马在那里出现,我是不可能看见的;只有当塞姆把它们赶过来的时候,我才能看见它们。我守了还不到一刻钟,就看见那边出现了许多黑点,它们向着我这边移动,迅速变大,开始只有麻雀那么点儿大,接着变得像猫,像狗,像牛犊,直到最后近得我能看到它们的实际大小。那就是野马,在疯狂的逐猎中大约有三百匹野马向着我飞奔而来。

    看这些动物是多么器宇轩昂啊!它们的鬃毛在颈项四周飞扬,尾巴像风中飘舞的羽冠。大地似乎在它们的蹄下颤抖。一匹白色公马飞驰在所有马的前头,真是漂亮绝顶的造物!谁都会渴望要得到它;但草原猎人决不会骑一匹白马的,颜色如此鲜明的马容易暴露目标。

    现在是我出现的时候了。我一从树林中出来,领头儿的白马骤然收住了脚步,就像身上中了一枪似的。马群惊得一愣,只听见一片惴惴不安的大声喘息;接着全队向后撤!那白马又迅速奔到了马群另一头儿的尖端部位,马群又朝它们来的方向疾驰而去。

    我慢慢地跟着它们。我不着急,因为我相信塞姆-霍肯斯会把他们再赶回来。这里要提一个引起我注意的情况:虽然马群只在我面前停了片刻,但我感觉其中有一匹不是马,而是一头骡子。我要在第二个回合好好注意一下。这头骡子在马群的最前列,而且紧跟着领队的白马。这么说它不仅同别的马一样平等,甚至在马群中占有特殊的一席之地。

    过了一阵马群回来了,到我面前后,又再次掉头往回跑。如此这般又重复了一次之后,我坚信:马群中是有一头骡子,一头。浅灰色、背部有深色条纹的骡子。它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虽然长着大脑袋、长耳朵,仍不失为一头漂亮的牲口。骡子比马好伺候,步伐稳健,在悬崖前不会头晕。当然,骡子很倔,我曾见过宁肯被打死也不肯往前迈一步的骡子——虽然没让它们驮什么,路也很好走。它们就是不愿意。我初步观察,这头骡子性子很烈,而且比起马来,它的目光显得更加明亮、更富有灵性——就是它了。估计它是在主人追捕野马的时候逃到野马那里去的,并且就此留了下来。这时塞姆又把马群赶了回来,我们两人已经距离很近,我都能看见他了。现在野马已经进退两难,只得改向侧翼冲,我们则跟上去。马群分开了,我发现,那骡子留在最大的一群里,它现在与白马并驾齐驱。于是我盯住这一队,塞姆似乎也看中了同一队。

    “取中间,我在左,您在右!”他向我喊道。

    我们一催马,加速赶上去,不仅与野马步调一致,而且离它们越来越近,在它们抵达树林之前撵上了它们。它们是不会进林子的,于是又掉头,想从我们中间穿过去。为了阻止它们,我们迅速向对方接近。马群四散奔逃,就像闯进了一只鹰的鸡群。白马和骡子同其它马分开了,从我俩之间突围出去。我们追着它俩。塞姆已经在头顶上甩起了他的套索,他向我喊道:

    “还是‘青角’!您永远是个‘青角’!”

    “为什么?”

    “因为您只盯着那白马,只有‘青角’才会这么干,嘿嘿嘿嘿!”

    他没有听见我的回答,因为马蹄杂沓,盖住了我的话音。这么说他以为我看中了白马。随便!我把骡子让给他,自己骑到一边,马群在那里惴惴不安地喘息、嘶鸣着瞎跑一气。这会儿塞姆已经离骡子很近了,他甩出了套索,索套准确地套中了骡子的脖颈。现在他得像给我做示范那样停住,把马向回带,这样等抛出的套索绷紧时,就能顶住那一扯。他这样做了,只是稍晚了片刻,他的马还没站定,就被那有力的一扯扯倒了。塞姆飞到空中,一个漂亮的跟头之后,摔在地上。他的马转瞬间站起身,接着跑起来,绷紧的套索松了,那骡子本来已站住,并没摔倒,这下获得了自由。它拽着马一同驰过草原,因为套索是固定在马鞍头儿上的。

    我连忙赶到塞姆那儿,看他是否受了伤。他站起来,吓人地冲我大嚷:

    “见鬼!迪克-斯通的老马和那骡子一块儿给我溜了,连声儿再见也没说,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您伤着了吗?”

    “没有。您赶快下来,把您的马给我!我得去追那两个逃跑的家伙,快点儿!”

    “休想!”我拒绝道,“您可能又会摔个跟头,两匹马就都见鬼去了!”

    说完我就快马加鞭去追赶那骡子。骡子已经跑出了很远一段距离,并和另外一匹马被套索连在一起,一个要往这边,一个要往那边,两个相持不下,于是我很快就追上了它们。我先让它继续跑了一阵,同时越来越用力地扯住皮带,使索套越收越紧,这样我勉强可以控制住骡子了。又回到塞姆站着的地方时,我猛然一拉索套,骡子的脖颈一下被系紧了,它无法呼吸,倒在了地上。

    “抓紧!等我弄住了那调皮鬼,再松手!”

    他跃过去,虽然躺在地上的骡子四蹄乱踹,他还是靠近了它。

    “好了!”他下令道。

    我先把皮带从迪克-斯通的马上解下来,然后松了套索。骡子吸到了空气,跳了起来。塞姆也同样迅速地跃上它的后背。它先是站着不动,像是被吓得呆住了;随后就一跃而起,前前后后跳个不停。突然之间它四腿齐跳,跃向一侧,来了个猫儿弓背,可是小个子塞姆坐得稳稳的。

    “它不能把我掀下来!”他向我喊道,“现在它要试最后一招儿,把我驮跑。在这儿等着我!我把它驯服了带回来,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但是他搞错了,那畜生根本没跑,而是突然跪倒,打起滚儿来,这样会把那小个子的肋骨一根根都折断的,他一定会掉下来。我跳下马,抓起地上拖着的套索,迅速在附近一丛灌木的根上缠了两圈。这时骡子已把骑手甩下,跳起来,想要飞奔而去,但树根很结实。套索绷紧了,骡子又倒下了。

    塞姆-霍肯斯走到了一边,摸摸自己的肋骨和大腿,做着鬼脸,就像吃了酸泡菜和李子酱。他骂道:

    “让这畜生跑吧!没人能把它制服,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休想!我可不想让一头有个驴爸爸的骡子羞辱,它必须听话。注意!”

    我把套索从树根上解下来,跨上骡背。它一吸到了空气,立刻跳了起来。现在最重要的是大腿要给它足够大的压力,这方面我大概比小个子塞姆强。骑手的大腿下,马的一根肋骨必须被压弯,这压迫了内脏,会使马怕得要命。骡子使出对付塞姆的手段,要把我扔下来时,我把从它脖子上垂到地上的套索拿在手里,紧紧抓住索套儿后面那个地方,一觉察到它要跪下,我就把套索牢牢拽住。这个窍门儿和我大腿上的压力迫使它站住了,这真是一场恶斗,力与力的较量。我所有的毛孔里都开始渗出汗来,但骡子出的汗更多。汗水从它身上流下来,嘴里吐出大量白沫。它的动作变缓变弱,也不能自主了。开始时盛怒的鼻息慢慢变成了短促的咳嗽。随后它终于在我身下瘫倒了,不是心甘情愿的,而是因为用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它躺下不动了,翻着白眼儿。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我感觉,我身体里全部的筋腱韧带都断裂了。

    “老天!您是个什么样的人呐!”塞姆嚷道。

    “您比这头畜生的力气还大!您要是能看见自己的脸,会吓坏的!”

    “我相信。”

    “您的眼睛都凸出来了,您的嘴唇肿了,腮帮子简直成了青的!”

    “这是因为,我是个‘青角’,不想被扔下来。而另一个捕野马的高手却给扔了下来,这之前还把他的马和骡子挂在一起,送它们去散步。”

    塞姆越发地愁眉苦脸了,可怜巴巴地请求:

    “您就别说这个了,先生!我告诉您,就连最有本领的猎人也会碰上这种事的。昨天和今天,您过得不错呀。”

    “我希望还能过这样的日子。可对您来说这两天可糟多了,您的肋骨和其它骨头都怎么样了?”

    “不知道。等会儿我一好些时,就把它们找到一块儿好好数一数。现在我身上到处喀吧喀吧乱响。我还从来没骑过这样的畜生!希望它现在会老实些。”

    “它已经老实了。您看,它躺在那儿多虚弱,多可怜!给它系上马鞍,套上笼头,您就可以骑着它回家了。”

    “那它又会尥蹶子的。”

    “绝对不会,它已经受够了。这是头聪明的畜生,您会为抓住它而感到高兴的。”

    “是的,这我相信。我本来一开始就看中了这头骡子。您却看中了那白马,多么愚蠢啊。”

    “您知道得这么清楚吗?”

    “那当然很愚蠢!”

    “不是指这个,是我看中了白马的事。”

    “还能看中什么呢?”

    “也是这头骡子。”

    “哦?”

    “是的,就算我是个‘青角’,可也知道一匹白马对一个牛仔来说不合适。我看见这头骡子的时候,立刻就喜欢上了它。”

    “是的,您很懂马,这我得承认。”

    “但愿我也能同样懂得人,亲爱的塞姆!现在来帮个忙吧,把这畜生从地上弄起来。”

    我们把骡子拉起来。它静静地站着,四肢都在发抖。我们给它系上马鞍、套上笼头的时候它也没有反抗。塞姆骑上它以后,它很听从指挥,并且善解人意,就像一匹训练过的马。

    “它曾经有过一个主人,”塞姆说,“他肯定是个好骑手,可它从他那儿跑了。您知道我会叫它什么吗?”

    “什么呢?”

    “玛丽。我以前骑过一头叫玛丽的骡子,所以用不着另想一个名字了。”

    “这么说,骡子玛丽和步枪利迪。”

    “是的。这是两个最可爱的名字,不是吗?现在我得请您帮我一个大忙。”

    “很乐意。是什么忙?”

    “您别把这里发生的事情说出去!我会好好报答您的。”

    “胡说!理所当然的事情用不着报答。”

    “我不想听营地里那帮人知道塞姆-霍肯斯是怎么得到他的新宝贝玛丽后笑话他。这会成为他们的大笑料的。如果您闭嘴不讲,我会……”

    “请您别说了!”我打断了他,“关于这件事什么都不用说。您是我的老师、朋友,别的我就不用再说什么了。”

    这时他那双狡猾的小眼睛湿润了,他激动地喊道:

    “是的,我是您的朋友,先生,要是您有一点喜欢我的话,我这颗者心可就太高兴、太快活了。”

    我把手伸给他。

    “这种快乐我可以给您,亲爱的塞姆。您可以相信我喜欢您,喜欢得就像——就像——喏,大概就像喜欢一个好叔叔。您觉得这够了吗?”

    “足够了,先生,足够了!我简直太高兴了,真想立刻也让您大大地高兴一下。您说我该做什么?我是不是——是不是——比如在您眼前把这头新玛丽连皮带毛一起吞下去?或者是不是可以……”

    “住嘴吧!”我笑起来,“您已经帮了我很多忙,以后还要继续帮忙。现在还是让玛丽活着,让我们回营地去,我想工作了。”

    “工作?这也是工作啊,如果这不算工作,那我就不知道该把什么叫工作了。”

    我用套索把迪克-斯通的马跟我的马系在一块儿,然后我们就上路了。野马早已逃光了。骡子很听骑手的话,路上塞姆高兴地叫道:

    “它受过训练,这个玛丽,受过很好的训练!每走一步,我都感觉到,从今往后我倒要接受严格训练了。它现在记起了从前学过、后来在野马群里又忘掉的东西。但愿它不仅性子暴烈,而且也依赖人。”

    “还可以教它一些新东西,学东西它还不老。”

    “您估计它有几岁了?”

    “五岁,不会更大了。”

    “我看也是;回头我要检查一下,看是不是这样。我能得到这个畜生得感谢您,只感谢您。这两天对我来说很糟,糟透了,对您来说可是很风光。您相信您会这么快就连着见识了打野牛和捕野马吗?”

    “怎么不相信?在西部,你得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我还想见识其它捕猎活动。”

    “但愿您还像昨天和今天一样平安无事。尤其是昨天,真是千钧一发啊,您胆子也忒大了。别忘了,您是个‘青角’。往后您可要小心些,别太逞能了!捕野牛是非常危险的。”

    “哦嗬!您看,您又暴露出您那股卤莽劲儿了!您说到灰熊,一副瞧不起的样子,就好像说的是只毫无危险的小烷熊似的。”

    “这倒不是,我并没有瞧不起它。但它也决不像您说的那样不可战胜。没有一种猛兽不可战胜,灰熊也不例外。”

    “这大概又是您读来的吧?”

    “是的。”

    “哼!照我看,您这么莽撞,都是您读过的那些书的责任,要不您本来是个挺懂事儿的家伙,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我相信,您会像昨天冲向那头野牛一样冲向一头灰熊的。”

    “如果没别的办法——我会的。”

    “没别的办法!胡扯!您这话是什么意思?只要想,谁都能有别的办法!”

    “这就是说,如果它是个胆小鬼,他尽可以脱身——您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但这说不上是胆小鬼,躲开一头灰熊称不上是胆小鬼。相反,向它进攻简直就是自杀。”

    “那我们的观点就太不一样了。如果它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根本不容我逃跑,那我只好自卫。如果它袭击我的伙伴,那我得去帮助那遇险的人。在这两种情况下我决不能逃跑。此外我还认为,一个勇敢的牛仔,即使没有必要,也会和灰熊交手,证明自己有胆量把这么危险的猛兽制服,顺便还可以品尝品尝熊腿和熊爪子。”

    听了这番话,塞姆大为震惊。

    “您这人真是不可救药!”他嚷道。“我可太替您担心了。如果您见识不到熊腿熊爪子,我就感谢上帝了。当然,我也不想否认,世上确实没有比它们味道更美的东西了,简直超过最嫩的野牛里脊。”

    “现在您大概还用不着替我担心,”我安慰他。“这个地区可能有灰熊吗?”

    “真没准儿,在整个山区都会有灰熊出没,它们沿着河流走,有时甚至会深入草原。碰上它们的人可倒霉了!咱们别再谈这个了!”

    不管是他还是我,谁都不会料到第二天还得谈这个,而且与今天谈的完全不同。这会儿暂时没有时间谈论此事了,我们已经到了营地。在我和塞姆离开期间干得很卖劲儿,营地向前推进了一大段。班克洛伏特和另外三个测绘员卖了不少力气,好证明他的能力,我们的到来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骡子,一头骡子!”人们喊着,“您怎么弄到它的,霍肯斯?”

    “人寄来的呗。”他认真地回答道。

    “不可能!谁给的?”

    “是快件,用的是两美分的纸封,也许你们想看看信封吧?”

    一些人笑起来,其他人骂骂咧咧的;但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没有人再追问下去了。至于他对迪克-斯通和威尔-帕克是否直言相告,我就不知道了,因为测量工作继续进行,我立刻投入到工作中去了。直到晚上,大家干得都很带劲儿,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可以着手测量头一天和野牛打交道的那个山谷了。晚上谈论此事的时候我问塞姆,在那儿是否会受到野牛的干扰,因为它们显然打算穿越山谷,我们只是遇到了一支先头队伍,现在大概要考虑遭遇大部队的可能性。但塞姆摇摇头。

    “休想,先生!野牛不比野马傻。被我们赶跑的先头部队已经调头回去警告牛群了。它们肯定会取道别处,不会再穿越那个山谷了。”

    天亮后,我们把营地迁到山谷地势较高的地方。霍肯斯、斯通、帕克没有参加搬迁,因为萨姆要训练他的“玛丽”。在那两位的陪同下,他去我们昨天捕到骡子的草原了,那里有足够的地方干他的事。

    我们几个测绘员先是忙着坚标杆,拉特勒的几个手下帮着我们,他本人和其他人无所事事地在周围转悠。我们,还有他,已经越来越接近我打死两头野牛的地方了。我惊奇地发现,那头老公牛已经不见了。我们走过去,看见一道宽宽的痕迹从它本来躺着的地方直通向灌木丛。被拖倒的草大概有一米半宽。

    “见鬼!这怎么可能呢?”拉特勒惊讶地叫起来,“我们来驮肉的时候,我仔细看过这两头牛,它们都死了。可这一头竟还活着。”

    “您这么看吗?”我问他。

    “是的。难道您认为一头牛死了还会自己挪地方吗?”

    “非得自己挪动不可吗?它也可能是被移动的呀。”

    “是吗?那么是谁呢?”

    “比如说可能是印第安人干的。我们在高处发现过一个印第安人的脚印。”

    “嗬,一个‘青角’能说出这样的话,够多么聪明呀!如果牛是被印第安人弄走的,那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呢?”

    “随便从哪儿。”

    “对极了,可能还是从天上下来的吧?他们肯定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否则是可以发现他们的踪迹的。不,是那头牛还活着,它醒过来以后自己爬到灌木丛里去了,在那儿咽了气。我们这就过去看。”

    他和他的手下顺着那道痕迹走去。他可能以为我会跟着过去的,可我没有,因为我可不喜欢他对我说话时那种冷嘲热讽的劲儿,再说我还得工作。另外,那头老公牛的尸体跑到哪儿去了,对我来说也无所谓。我转身要去工作,但还没等我碰到标杆,灌木丛中就传来很多人恐惧的喊叫。响过两三枪后,只听拉特勒叫道:

    “上树,快上树,要不你们就完了!它爬树不行!”

    谁爬树不行?

    这时,拉特勒的一个手下从灌木丛中蹿了出来,而且是三步并作两步,只有吓得要命才会这样。

    “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我向他喊道。

    “一头熊,一头熊,一头灰熊!”他气喘吁吁地说着从我身边跑过。

    与此同时又传来呼天抢地的喊声:

    “救命,救命!它抓住我了!啊,啊!”

    只有当一个人面对死神张开的巨口时才会这样吼叫,那个人肯定危在旦夕了。得帮他一下,可怎么帮呢?我的枪放在帐篷里了,因为工作时它会碍事,既然有那些牛仔保护我们这些测绘员,这也不能算是我不谨慎。我要是跑回帐篷去取枪,那在我回来之前,那人肯定已经被熊撕碎了——现在只能这样去救人:腰带里插着的一柄刀和两支左轮枪,可对于一头灰熊来说,这算是什么武器啊!灰熊是已经灭绝的岩熊的后代,按说属于原始的上古时代呢。它直立起来能达到三米高,我后来打死过三百五十公斤重的灰熊。它的力气太大了,发起怒来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只鹿、一匹马驹或是一头小母牛……一个骑手非得拥有一匹力气大又有耐力的马,才有可能从它面前逃脱,否则灰熊一定会追上他。由于灰熊的强壮、无所畏惧和永不疲倦的耐力,在印第安人中,能杀死灰熊算是一桩了不起的勇敢行为。

    我就这么跳到灌木丛中去了。那痕迹一直通到有乔木的地方,灰熊把野牛拖到那儿去了,它也是从那儿来的。我们没能看见它的足迹,是因为它拖着的牛把它的足迹抹掉了。

    那真是千钧一发之际。我身后,测绘员们叫喊着逃回帐篷去拿武器;我面前,牛仔们大喊大叫,其间夹杂着牛仔那无法形容的恐怖嚎叫。

    我大步跑过去,这时我听见了灰熊那浸人骨髓的咆哮。转眼间我已赶到惨剧发生的地方,面前躺着已被撕碎的野牛尸体。前后左右那些早已上树的牛仔们向我喊着,他们自觉在树上很安全,因为极少有人见过灰熊爬树。正前方,野牛尸体的另一边,一个牛仔企图往一棵树上爬的时候被灰熊抓住了,他上身伏在树最低的一棵枝干上,双臂紧紧搂着树干不放,而那头直立起来的灰熊正用前爪抓他的大腿和下身。

    那人已经成了死神的俘虏,快完了,我帮不了他了。如果我跑掉,没人会指责我。眼前的一切使我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我抓起一杆扔在地上的枪,可惜已经没有子弹了。我把它调转过来,从野牛身上一跃而过,使出全身的力气,用枪托向灰熊的脑袋狠狠地砸过去,这太可笑了!枪像草一样在我手中散了架。这样一个脑袋,即使用屠宰牲口用的刀也没有用。但我把它引开了。它把头转向我,动作不像猫科或犬科的猛兽那样迅速,而是缓缓地,就像是对我那可笑的一击很惊奇似的,它用小眼睛打量着我,似乎在考虑,是满足于到目前为止的收获呢,还是来抓我。这片刻的犹豫救了我的命,我想出了一个唯一可能把自己从险境中解救出来的办法。于是我抽出一支左轮枪,跳到灰熊近身处,它虽然背对着我,但此刻正回过头来看我,我对准它的眼睛开了三四枪。说时迟,那时快,我又远远地跳到一边观察,同时抽出猎刀。

    如果我当时留在原地,肯定就没命了,那瞎了眼的猛兽立刻就放开那棵树扑向我。我躲开了,于是,熊开始愤怒地咆哮,挥舞着巨掌找我。它的动作像疯了似的,转着圈子,刨着地,前掌尽力向远处够,向四面八方乱跳,想找到我;不过我幸运地打中了它的眼睛,它怎么也抓不着我。也许嗅觉可以把它引向我,但它愤怒得发狂,它无法冷静地运用它的感官,它的嗅觉。

    终于,它的注意力转移到自己受的伤上。它坐下来,喘着粗气,龇牙咧嘴地举起前掌擦眼睛。我迅速靠近它,挥起手臂,两次将猎刀捅入它的胁间,它立刻挥掌扑我,但我又躲开了。我没有捅到它的心脏,灰熊又开始以加倍的愤怒搜寻我。这大概持续了有十分钟,它失血很多,眼看着虚弱下来,然而它又站起来,去擦眼睛,我看准机会,更迅速地给了它两刀,这次准多了。我又赶快跳到一边,灰熊向前扑倒,喘着粗气,踉踉跄跄地还想再站起来,已经没有力气了,它又倒了下来,低吼着试图站起来,这样来回挣扎了几次,终于躺着不动了。

    “谢天谢地!”拉特勒在树上喊道,“这畜生死了。刚才可太悬了。”

    “我不知道您怎么悬了,”我回答他,“您为自己的安全想得还是挺周到的嘛。现在您可以下来了。”

    “不不,先不忙,您先看看灰熊是不是真死了。”

    “它是死了。”

    “您不能这么肯定。您不知道这头畜生命有多硬。您还是检查一下吧!”

    “替您吗?如果您想知道它是不是还活着,那就亲自来检查吧!您是个有名的牛仔,而我只不过是个‘青角’。”

    说着,我转头去看他的同伴,他还以原来那个姿势吊在树上。他已经停止了嚎叫,不再动弹了。他的脸扭曲了,大睁的双眼直愣愣地向下呆视着我,大腿上的肉已经被撕得露出了骨头,内脏也从他的下半身淌了出来。我控制着心中的恐怖,冲他喊道:

    “放松点儿,先生!我会把您弄下来的。”

    他不回答,也不知他是否听见了我的话,我请他的同伴从树上下来帮我把灰熊摇晃了几次,证明它确实死了,他们才敢下来帮我把那毁得残缺不全的人弄到地上来。这是很困难的,因为他的胳膊把树干楼得那么紧,我们得用力才能掰开。他死了。

    这个可怕的结局似乎不能再震惊他的同伴了,他们漠然地从他身边走开,转向那头熊。他们的头领发话了:

    “现在事情颠倒过来了:当初熊要吃掉我们,现在它要被我们吃掉了。快,你们,把它的皮剥了,好割熊腿和熊掌。”

    拉特勒说着便抽出刀子,跪下来要动手,这时我提出了异议。

    “您要是在它活着的时候在它身上下刀那会更精彩的,现在已经晚了,您就别费力气了!”

    “什么?”他叫道:“难道您不让我割肉吗?”

    “是的,拉特勒先生。”

    “凭什么?”

    “凭不容争辩的权利:是我打死这头熊的。”

    “这不是真的!您是不是想说一个‘青角’用一把刀杀死了一头灰熊!我们发现它的时候,向它开了枪。”

    “然后赶紧逃到了树上。”

    “是我们的子弹打中的,它最后是死于枪伤,而不是您在它已经半死的时候用刀给它的针刺似的那几下。熊是我们的,我们愿意拿它怎样就怎样,明白吗?”

    他当真要动手,可我警告他:

    “马上离熊远点儿,拉特勒先生,否则我就教教您应该怎样重视我说的话,明白吗?”

    尽管如此,他还是把刀插进了熊皮,于是我两手抓住他的臀部——因为他身体前倾着跪在那儿——把他举起来抛向最近的一棵树,只听一声巨响。他还没落地,我已经拔出第二支还上着膛的左轮枪,如果有人进攻,可以迅速回击。他站起来,眼里冒着火看我,一边去拔刀。

    “您得付出代价!您已经打过我一次了,我不会让您第三次对我行凶的。”

    他想向我跨进一步,我举枪对着他,威胁道:

    “再往前走一步,我就把一颗子弹打到您的脑袋里去。丢下刀!我数三下,如果您还拿着它,我就开枪。好,——二……”

    他仍然握着刀,我本来也真的要开枪了,虽然并不是真要打他的脑袋,而是要打穿他的手——因为现在是让我的话受重视的时候了。正在这紧张的时刻,响起了一个宏亮的声音:

    “先生们,你们疯了吗?有什么理由能让白人互相拧断脖子呢?住手!”

    我们顺着话声望去,从一棵树后走出一个人来。他又矮又瘦,还驼背,穿着和印第安人近似,你分辨不出他到底是个白人还是个印弟安人。他清晰的轮廓似乎有印第安人的特征,可他晒成橄榄色的皮肤从前却很可能是白色的。他头上没戴帽子,灰色的头发直垂到肩上;他的衣服是一条印第安皮裤,一件同样质地的猎衫和简朴的鹿皮鞋。

    他的武器不过是一杆枪和一把刀。他的目光极其聪慧,尽管身体有残疾,却丝毫不会给人留下可笑的印象。只有粗鲁而不懂事理的人才会对一个人身体上的残疾嗤之以鼻。拉特勒就是这种人,他看清来人后,讥讽地笑起来:

    “嗨!哪儿跑来一个这模样儿的可怜虫啊!这么美丽的西部怎么可以有这样的人?”

    陌生人上下打量着他,冷静从容地回答道:

    “感谢上帝,如果你们有健康的肢体!顺便说一句,衡量一个人不是看他的身体,而是看他的心灵和头脑,这方面我大概不必同您一试高低。”

    他轻蔑地打了个手势,随后转向我。

    “您真有力气,先生!把这么沉的一个人抛到空中,您这一手儿没人比得上,我能目睹真是很高兴。”

    然后他用脚碰了碰灰熊,遗憾地接着说:

    “看来这就是我们想要得到的家伙,我们来晚了,真遗憾!”

    “您本想打死它吧?”我问。

    “是的,我们昨天发现了它的踪迹,就一直到处跟着它。现在我们赶来了,却发现该干的已经有人干了。”

    “您说‘我们’,先生,您不是一个人吧?”

    “不是。还有两位先生。”

    “是谁?”

    “我知道了您是谁之后,马上就会告诉您,您知道,在这个地区,您无论多么谨慎都不为过,你遇到坏人比遇到好人的次数多。”

    他扫了拉特勒及其手下一眼,然后友好地说:

    “顺便说一句,一个人是否值得信赖,一眼就能看出来,我听到了你们谈话的最后一部分,大概知道这儿是怎么回事。”

    “我们是测绘人员,先生,”我向他解释道,“一个总工程师,四个测绘员,三个侦察员,还有十二个负责保护我们的牛仔。”

    “哼,说到保护,您似乎是个不需要保护的人。这么说你们是测绘员喽?你们在这儿工作?”

    “是的。”

    “你们测量什么?”

    “一条铁路。”

    “要从这里穿过的铁路?”

    “是的。”

    “你们买下了这个地区?”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他的脸也变得庄重了。他问得理直气壮,我只好对他的质问做出正面回答。

    “我是受了委托来参与测绘工作的,我只做这件事,不关心其它的事情。”

    “哼,是啊!可我想,您还是知道您在干什么。您脚下的这片土地属于印第安人,而且是美斯卡莱罗部落的阿帕奇人。我敢肯定,他们既不曾卖这片地,也不曾以任何方式把它转让给别人。”

    “这与您有什么相干?”拉特勒冲他喊道。“别插手别人的事,管您自己的事去吧!“

    “我正在这样做,因为我是美斯卡莱罗的一员。”

    “您?别闹笑话了!谁要是看不出您是个白人,那他一定是瞎了。”

    “可您错了!您不该以我的肤色,而该以我的名字为准,我名叫克雷基-佩特拉。”

    这个名字在我当时还不懂的阿帕奇语中,意思相当于“白人父亲”。拉特勒像是听说过这个名字,因为他在含讥带讽的惊奇之中后退了一步。

    “啊,克雷基-佩特拉,有名的阿帕奇人的老师!您是个驼子,这真遗憾!您恐怕很难叫那些红皮肤的讨厌鬼不笑话您吧。”

    “哦,这没关系,先生!我已经习惯于被讨厌鬼嘲笑,因为明事理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既然我知道了你们是什么人,你们在这儿搞什么名堂,我也可以告诉你们我的同伴是谁了,最好是我指给你们看。”

    他向林子里喊了一个我听不懂的印第安词儿,紧接着就出现了两个有趣至极的形体,缓慢庄重地向我们走来,他们是印第安人,而且一眼就能看出是父子俩。

    年纪大的一个身材中等偏高,而且十分健壮。他的举止委实尊贵,从他的动作中可以推断出他身体非常灵活。他严肃的脸孔纯粹是印第安人的模样,但不像大多数红种人那样轮廓分明,有棱有角的。他的目光显得安详,几近柔和,流露着他内在的从容、镇静,这神情一定使他地位优越。他没戴帽子,深色头发向上扎成头盔一般的冠状,上面插着一根鹰的羽毛,这象征着酋长的尊严。他的穿着包括鹿皮鞋、带流苏的绑腿和一件皮猎装,一切都做得简朴、耐用。腰带上别着一把刀,旁边还挂着许多小囊,装有一个人在西部用得着的一切小物件,药囊用一根细绳儿系着,挂在脖子上,旁边是和平烟斗(象征和平的烟斗。北美印第安人风俗,相互传吸烟斗,表示讲和),烟袋锅是用陶雕成的。他手持一杆双筒枪,其木制部分密密地钉着银钉,他儿子日后正是以“银枪”这个名字使这支枪闻名遐迩的。

    那个年轻人的装束与他父亲一模一样,只是装饰得多些。他的皮鞋饰有豪猪鬃毛,绑腿和猎装上缝着精巧的红色刺绣。他也把药囊挂在脖子上,外加和平烟斗。他带的武器也和他父亲一样,是一把刀和一支双筒枪。他也不戴帽子,头发向上束成头盔似的冠,其间还编入了一条响尾蛇的蛇皮,但是没有羽毛装饰。他的头发长长地披在背上,有些女士肯定会羡慕他这闪着蓝光的漂亮装饰的。他的面孔比他父亲还显得高贵,颜色是浅棕,带点儿古铜色。根据我的猜测和后来了解到的,他同我年纪相仿。那天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可他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感觉到他是个好人,而且天资聪慧异常。我们用审视的目光久久地互相打量,随后我觉得他那双严肃的仿佛闪着丝绒一般细腻光泽的深色眼睛里,瞬息之间亮起一道友好的光环,就像太阳透过云隙,向大地送去的问候。

    “这就是我的朋友和同伴,”克雷基-佩特拉说,先指指父亲,又指指儿子,这是“好太阳”,美斯卡莱罗人的大酋长,并且也被其他阿帕奇部落尊为酋长。这位是他的儿子温内图,他年纪虽轻,可创下的英勇业绩,已经超过了五个老战士一辈子创下的业绩,只要是草原和岩山延伸的地方,他肯定会声名远扬。”

    这听起来像是夸夸其谈,但事实证明这并不过分。拉特勒讥讽地笑起来。

    “这么年轻的一个家伙子下那么大的事?我说‘干下’,因为他干的,无非是偷鸡摸狗、行骗抢劫之类的勾当罢了。谁不知道,红种人都能偷会抢。”

    这是严重的侮辱,三个陌生人,就好像不曾听见似的。他们走到灰熊旁边。克雷基-佩特拉弯下身去仔细查看。

    “熊是被刀刺死的,不是被子弹打死的。”他转头对我说。

    他暗中听到了我和拉特勒的争执,这会儿要向我表明我是对的。

    “真是臭味相投,”拉特勒反驳道,“一个驼背老师,哪儿会懂什么猎熊!等我们把熊皮剥下来,就能清楚地看到哪个是致命伤。我可决不容忍一个‘青角’骗走我该得到的。”

    这时温内图也弯下身子去,碰了碰熊。然后重新直起身来,问我:

    “是谁用刀袭击了这家伙?”

    他说一口纯正的英语。

    “是我。”我回答。

    “你为什么不开枪打它?”

    “因为我没带枪。”

    “地上有枪!”

    “那不是我的。拿枪的人,把子弹胡乱放完之后,扔下枪就爬到树上去了。”

    “我们踩着熊迹来的时候,听到一声恐惧的大叫,那是在哪儿?”

    “就在这儿。”

    “唔!松鼠和臭鼬在有敌人靠近时,才会逃上树,人应该战斗,因为勇敢的人被赋予了力量,能战胜哪怕是最强大的猛兽。你如此勇敢,为什么会被称为‘青角’呢?”

    “因为我是第一次来西部,在这儿时间还很短。”

    “白人真是奇怪。一个敢于用一把刀子和可怕的灰熊较量的年轻人被骂成是‘青角’,而那些吓得爬到树上去,呆在那儿大嚷大叫的人,倒可以自认为是有本事的牛仔。还是红种人更公正,在他们那儿,勇敢者永远不会被看作弱者,弱者也永远不会被当成勇敢者。”

    “我儿子说得对。”他父亲赞同道。“这个勇敢的年轻人不再是个‘青角’了,谁要是能用这种方式打死一头灰熊,那么匆庸置疑,他是个英雄。如果他还去救那些逃到树上去的人,他就该得到感谢,而不是挨骂。我们到外面去看看白人来这儿干什么。”

    我白肤色的同伴们与这些遭他们蔑视的红种印第安人相比,二者的差距是多么巨大啊!红种人公正的意识驱使他们站在我一边,他们只有三个人,如果与我们这儿的牛仔们为敌,就等于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可他们却似乎并不顾及这个。他们骄傲地从我们身边经过,缓缓走出灌木丛。我们在后面跟着。“好太阳”看见了插在地上的标杆,他回头转向我:

    “这儿在搞些什么?白人们要丈量这块地吗?”

    “是的。”

    “干什么用?”

    “给火车修一条路。”

    他的眼睛失去了宁静深思的神情,开始闪烁出盛怒的光芒,他迫不及待地问道:

    “你也在那些人当中吗?”

    “是的。”

    “付你报酬吗?”

    “是的。”

    于是一道蔑视的目光从我身上掠过,他再次开口向克雷基-佩特拉说话时,声音也是轻蔑的:

    “你教的那些东西都很动听,可往往并不是真的。我们在这儿终于看见了一个勇敢的年轻白人,几乎不等人问他来这儿干什么,他就说了:是为了不付钱就把我们的土地偷走。白人的脸也许有美有丑,可他们的心全都一样!”

    我找不出什么话可以为自己辩护,只是感到羞耻。酋长说的有理。我,一个严守道德和基督信仰的测绘员,难道能为自己的职业感到自豪吗?

    总工程师和那三个测绘员躲在帐篷里,从一个窟窿向外偷看可怕的熊。我们从灌木丛里出来后,他们才敢出来,看到有印第安人和我们在一起,有些惊讶。他们一上来就问我们是怎么对付灰熊的,拉特勒赶忙回答:

    “我们开枪把它打死了,中午可有熊掌吃了,晚上吃熊腿。”

    几个红种人看着我,看我是不是任其摆布。他们显然期待着我有所表示。

    “我声明,是我把它刺死的,”我解释道,“这儿有三位懂行的人,已经证实了我是对的。不过还不用急着下结论,等霍肯斯、斯通和帕克来了,让他们判断吧,以他们说的为准。在这之前先不要碰那头熊。”

    “我要是以为他们说的对,才是见鬼!”拉特勒嘟囔着,“我跟我的人去弄熊,谁要是想阻拦,我们就把半打子弹打到他身上去!”

    “别这么嚣张,否则我就让你矮半截,拉特勒先生!”我警告他,“我不像您怕熊那样怕您的子弹。我不会被您赶到树上去的,这个您听好了。您去那儿我没意见,但希望您只是为您死了的同伴而去——您得掩埋他,可不能就让他那么躺在那儿。”

    “死了一个吗?”

    “是,霍华德,”拉特勒承认道,“这可怜的家伙只是因为另一个人做的蠢事就丧了命,否则他还有可能救自己的。”

    “怎么?谁做的蠢事?”

    “喏,他像我们一样跳向一棵树,本来完全可以爬上去,可这个青角莽莽撞撞地跑来挑逗那头熊,于是熊发起怒来扑向霍华德,把他撕碎了。”

    竟然卑鄙到了这个地步!我站在那儿,惊讶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把事情描述成这个样子,而且还是当着我的面,我绝对不能容忍。于是我迅速地问拉特勒:

    “您认为是这样的吗?”

    “是的。”他肯定地点点头,同时把他的左轮手枪掏出来,他以为我要有什么行动。

    “霍华德本来能救自己,只是我碍了他的事?”

    “是的。”

    “可我告诉你,我来之前熊已经抓住了他。”

    “撒谎!”

    “那好,您现在就听听真话吧——或者说感受感受真话。”

    说着,我用左手一把夺下他手中的枪,右手给了他一个厉害的大耳光,把他打出七八步远,倒在地上。他跳起来,拔出刀子,像一头发怒的野兽一般咆哮着,向我扑来。我用左手挡开刀子,挥起右拳将他打倒在脚下,失去了知觉。

    “嗬!”“好太阳”惊奇地喊起来,由于冲动,他把印第安人的诚条都忘了。可你马上就能看出,他很后悔这一表示。

    “‘拳手’又来了。”测绘员贝灵说。

    我没注意这些话,而是注视着拉特勒一伙儿的一举一动。他们显然很愤怒,然而没有一个人敢于同我较量。他们嘟囔着,咒骂着,仅此而已。

    “好好地教训一下拉特勒吧,班克洛伏特先生!”我向总工程师要求道,“我没做对不起他的事儿,可他总是想找我的茬儿。恐怕营地里还要出现谋杀和伤亡。给他钱让他走,如果您不愿意这样,那么我可以走。”

    “哦嚯,先生,事情还没有那么严重。”

    “不,有那么严重。把他的刀子和枪给您,在他老实下来之前,先别还他。我告诉您,我要保护我自己,如果他再拿着武器冲我来,我就开枪打死他。您叫我‘青角’,可我清楚草原上的规矩:谁用刀子或者子弹威胁我,我立刻就可以把他打死。”

    这话不仅是对拉特勒说的,也是对他那些“牛仔”说的,对此他们无话可说。现在,酋长“好太阳”向总工程师发话了:

    “我刚才听出你在这些白人中是发号施令的,是这样吗?”

    “是的。”班克洛伏特回答。

    “那么‘好太阳’有话对你说。”

    “什么话?”

    “是你应该听的话。你还站着,可男人们商量事情的时候应该坐下来。”

    “你想做我们的客人吗?”

    “不,这不可能。如果你是在‘好太阳’的家里,在他的土地和草原上,在他的森林和山谷里,他怎么能做你的客人呢?让白人们坐下吧!——还要来的是什么样的白人?”

    “是侦察员,他们也是我们的人。”

    “那让他们也坐到这儿来吧!”

    原来塞姆、迪克和威尔外出回来了。作为有经验的牛仔,看到有印第安人在场,他们并不惊奇,但当他们听到来者是何许人后,有些担心起来。

    “那第三个人是谁?”塞姆问我。

    “他叫克雷基-佩特拉,拉特勒说他是老师。”

    “克雷基-佩特拉,那个老师?我听说过他,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他是个神秘人物,一个长期在阿帕奇人中生活的白人,像是传教士那类人,虽然他并不是教士。很高兴能认识他,我要打探打探他的情况,嘿嘿嘿嘿!”

    “如果他让你打探的话!”

    “他不会咬我的手指头吧?”塞姆笑道,但马上就又认真地说下去,“出了什么事吗?”

    “是的,我干了昨天您警告过我的事。”

    “不知道您指的是什么,我警告了您很多事。”

    “灰熊。”

    “怎么……哪儿……什——么?难道来了一头灰熊吗?”

    “好大的一头呢!”

    “在哪儿?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怎么会!就在那下面,森林的灌木丛里。它把那头老公牛拖进去了。”

    “拖进去?天,怎么偏偏在我们不在的时候出这种事。死人了吗?”

    “一个——霍华德。”

    “您呢?您做什么了?是不是远远躲开了?”

    “是的,我离它足够远,使它刚好不能对我怎么样,而我则能用我的刀子在它的肋间捅了四刀。”

    “您倒聪明啊?用刀子去进攻它?”

    “是的,枪没在手边。”

    “真是个十足的‘青角’!自己带了一支大号儿的猎熊枪,可等灰熊来了,却不用枪,而用刀子去打它——谁会相信有这种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给他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并告诉他我和拉特勒又干上仗了。

    “您真是个草莽至极的家伙!”他喊起来,“还从没见过一头灰熊,就去招惹它,好像那是只老卷毛狗似的!我得看看那头畜生,马上!来呀,迪克、威尔!你们也该看看这个‘青角’又在这儿干了什么蠢事儿!”

    他刚要走,拉特勒醒过来了,于是就对他说:

    “听着,拉特勒先生,我要跟您说句话!您又招惹了我的朋友。如果您再敢这样来,我就让您后悔一辈子。我的忍耐已经到头了,您记着吧!”

    他和斯通、帕克一起走开了。拉特勒一副怒气冲冲的嘴脸,向我投来狠毒的目光,却什么也没有说。但看得出来,他像是一枚瞬间就要爆炸的地雷。

    两个印第安人和克雷基-佩特拉是坐在草地上的,总工程师坐在他们对面,但他们还没开始交谈。他们想等塞姆回来,好听听他的意见。他不一会儿就回来了,从老远处就喊道:

    “向灰熊开枪然后逃跑,多蠢啊!如果你不能跟它较量到底,那就根本不要开枪,别去理它,别去无谓地挑逗它。那个霍华德看上去真可怕!是谁把熊打死的?”

    “我。”拉特勒立刻喊道。

    “您?用什么?”

    “用我的子弹。”

    “好吧,是这样,说得对。”

    “我就知道!”

    “是的,熊是死在一颗子弹上。”

    “所以它是我的。听见了吧,你们这些人?塞姆-霍肯斯的话说明我是对的!”拉特勒得胜了一般叫起来。

    “是的,您是对的。您的子弹从它的脑袋旁边擦过去,把它的耳朵打掉了一个小尖儿。耳朵上少了一个小尖儿,灰熊当然当场就会死掉,嘿嘿嘿嘿!如果真是有好几个人都开了枪,那他们慌慌张张地全都打偏了,只有一颗子弹蹭着了耳朵,此外没有其它子弹的痕迹,我是说,没有步枪子弹的痕迹!但是熊眼睛里有左轮枪的子弹,熊眼被打瞎了,当然这不会危及它的性命,但是还有四下有力的刀刺,两刀挨着心脏,两刀正中心脏。那么再问一遍:是谁用刀捅了它y

    我表示是我干的。

    “就您自己吗?”

    “再没别人了。”

    “那么熊是您的了。但既然我们是一起的,所以只有熊皮是您的,肉是大家的,但您有权决定怎么分它,大西部的习俗就是这样。您还有什么说的,拉特勒先生?”

    “见您的鬼去吧!”

    拉特勒又恶毒地咒骂了几句,随后走向装有酒桶的车。我看见他把白兰地倒进杯子里,就知道他现在又要喝个一醉方休了。

    有关猎物所有权的问题解决了,于是班克洛伏特就问阿帕奇人的酋长还有什么要求。

    “‘好太阳’要说的不是要求,而是命令。”那个印第安人骄傲地回答。

    “我们不接受命令。”班克洛伏特同样骄傲地表态。

    首长的脸上似乎掠过一丝生气的神色,可他控制住自己,说:

    “请我的白人兄弟回答我们几个问题,并且要说真话——你现在居住的地方有房子吗?”

    “有。”

    “也有地吗?”

    “是的。”

    “如果邻居要修一条穿过我的白人兄弟财产的路,我的兄弟你能容忍吗?”

    “不能。”

    “大岩山那边和密西西比东部的土地属于白人,如果印第安人来了,要修一条自己的路,他们会怎么说呢?”

    “他们会把印第安人赶走。”

    “你说的是真话。白人到了属于印第安人的土地上,抓走了我们的野马,杀死我们的野牛,在我们这儿找金子和宝石。现在他们甚至要修一条很长的用来跑他们的火车的路,好让更多的白人到这里来攻击我们,把我们仅剩的最后一点东西都抢走。我们会怎么说呢?”

    班克洛伏特默不做声。

    “难道你们比我们享有更多的权利吗?”“好太阳”继续说,“你们自称为基督徒,总是一味地谈爱,同时却要偷我们的,抢我们的。我们却得诚实地对待你们。这叫爱吗?你们说,你们的上帝是所有红种人和白种人的好父亲——看起来他是我们的继父,而是你们的亲生父亲吧?从前,全部土地不都是印第安人的吗?可是被夺走了,我们又得到了什么呢?不幸、不幸,总是不幸!你们把我们驱赶得越来越后退,越来越挤在一起,用不了多久,我们就要被痛苦地憋死了。你们为什么这样做?难道你们自己缺乏地盘吗?不,你们只是贪婪,在你们自己的国家里还有能容纳几百万人的地方,可你们每个人都想拥有一个国家。然而红种人,这儿的真正主人,你们却不允许他们拥有头枕着的地方的任何东西。坐在我旁边的克雷基-佩特拉给我讲过你们的圣经,那里面写着,世上第一个人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打死了另一个,他的血向天空发出了呐喊。那么现在两个兄弟怎么样了呢,你们不正是该隐,我们不正是亚伯吗?我们的血向天空发出了呐喊。这还不够,你们还要求我们毫不抵抗,听凭自已被赶走吗?不,我们要反抗!我们被赶得到处跑,总是这样。现在我们住在这儿,以为可以休养一下,喘口气了,可你们又来了,要修条铁路。你们对自己的房子和土地所拥有的权利,难道我们不应该同样拥有吗?要是按照我们的法律反对你们,那我们就得把你们全部杀死。我们虽然希望,你们的法律对我们也适用。事实确不是这样?不是!你们的法律有两张脸,也会转向我们,但总是你们得到好处。你要在这儿建一条路,征求我们的同意了吗?”

    “没有这个必要。”

    “为什么没有?这土地是你们的财产吗?”

    “我想是的。”

    “不对,地是我们的,你买下它了吗?”

    “没有。”

    “我们把它送给你了吗?”

    “没有,没送给我。”

    “也没有送给任何人。如果你是个诚实的人,被派到这儿来修铁路,那你就得先问问派你来的人,他是否有这个权利;如果他说有,那你要让他证明这一点。这些你没有做,‘好太阳’禁止你们继续在这里测量。”

    酋长加重语气,发出了禁令,你可以从中感到他的义正辞严。我对这个印第安人感到非常惊讶。我以前读过很多关于红种人的书并听过印第安人做的演讲,但听这样一个演讲还是第一次。“好太阳”说一口清晰流利的英语,他的思路也像他的表达方式一样显示出他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他如此出色,是不是应归功于克雷基-佩特拉——那位老师呢?

    总工程师非常尴尬。他对酋长的指责无言以对;他虽然对付了几句,可那都是吹毛求疵、颠倒是非的谬论。当阿帕奇人回敬了他,把他逼入困境之后,他就只得求助于我了:

    “先生,您难道没听见这儿讨论的事情吗?您倒是表示一下关心,说句话啊!”

    “谢谢,班克洛伏特先生!我是来这儿做测绘员的,不是来当裁判的。您不想谈,就不要再谈这件事了!我应该去测量,而不是在这儿演讲。”

    这时首长果断地说道:

    “不必再演讲了。‘好太阳’已经说过了,他不会容忍你们,这就够了。‘好太阳’要你们今天就离开这里,从哪儿来,就回到哪儿去。你们考虑一下是不是服从!现在酋长和他的儿子温内图要走了,一小时之后还会再来,那时你们要给他一个答复。你们走,我们就是兄弟;你们不走,你我之间就要动斧子了。我是‘好太阳’,所有阿帕奇人的酋长,这就是我的话,Howgh!”

    “Howgh”是印第安语中表示强调的一个词,意思相当于“阿门”、“巴斯塔”、“就这样定了”、“不再改变了”。他站起来,温内图也站起来。他们沿着山谷缓步走去,拐了一个弯儿之后就消失了。克雷基-佩特拉坐着没动,总工程师转向他,请他出个好主意,他拒绝了。

    “做你们想做的事吧,先生!我同酋长的观点完全一致。红种人一直在遭受一场浩劫。作为白人我知道,印第安人的反抗是徒劳的。即使今天你们走了,明天还会有别的人来做完你们的事。但我要警告你们,酋长的话是认真的。”

    “他去哪儿了?”

    “他去取马了。我们发现附近有熊的时候,把它们藏起来了。”

    他也站起来,踱着步离开了,肯定是为了躲开更多的发问。我在后面跟着他。

    “先生,”我对他说,“您允许我同您一起走走吗?我向您保证,不说、不做任何为难您的事。我只是觉得自己非常同情‘好太阳’和温内图。”

    他本人也引起我很大的同情,这,我可不想对他说。

    “好的,那就一起走走吧,先生!”他点点头,“我虽然脱离了白人,不想再与他们有什么瓜葛了,但我喜欢您,所以我们就一起散散步吧。我看,您像是所有这些人中最懂事理的一个,我说得对吗?”

    “我是最年轻的一个,还远远算不上‘机灵’,或许永远也机灵不起来。这大概使我看起来勉强像是个好心人。”

    “不机灵?”他问。“每个美国人都或多或少地有点儿机灵。”

    “我不是美国人。”

    “那么是哪国人,如果这个问题不使您为难的话?”

    “一点儿也不,我没有理由隐瞒我极其热爱的祖国——我是德国人。”

    “德国人?”他很惊奇,突然讲起了德语:“那么我欢迎您,同乡!这大概就是我为什么立刻喜欢上您的缘故。我们德国人是特殊的人,在没有说出我们同属于一个民族之前,我们的心就已经彼此相亲相认了。要是我们的祖国能够统一该多好!——一个成了阿帕奇人的德国人!您不觉得这很怪吗?”

    “倒也说不上怪,上帝指点的道路经常显得很神奇,但却总是十分自然。”

    “上帝指点的道路!您为什么提到上帝而不提到天意、天命、命运、气数、偶然呢?”

    “因为我是基督徒,不能丧失对上帝的信仰。”

    “很对!您是个快乐幸运的人!是的,您说得对:上帝指点的道路往往显得十分神奇,但总是自然而然的。最大的奇迹是自然法则运行的结果,最寻常的自然现象是伟大的奇迹。一个德国人,一个饱学之士,一个有名的学者,现在是一个真正的阿帕奇人。这看起来很神奇,但将我引向这条道路,是自然而然的。”

    如果说他本来是出于好意才带上我的,那么现在则是很高兴能说说心里话。我很快就察觉,他的才能非同寻常,但却提防着我,尤其是问起他的过去,哪怕是无足轻重的小问题。他总是一方面谨慎,另一方面却大肆追问我的情况,我只能遂着他的心意详细地回答。到了离营地不远的地方,我们躺在了一棵树下。我仔细地观察他的脸、他的表情,忧伤、怀疑还有患难、担忧、匮乏交织变幻。他的目光曾充满着阴郁、威胁、愤怒、不安,也许还有绝望,可现在它清澈、平静,有如森林怀抱中的一个湖泊,连风也掀不起一丝涟漪,它是那么深,那么神秘。他从我这儿听到了想了解的一切之后,轻轻地兀自点着头。

    “您正处在斗争的开端,而我,已经走到它的尾声了;对您来说,斗争是表面的,不会是内心的。您心中有上帝,有主,他不会离开您。我是另外一回事,我离开家乡的时候,就已经失去了上帝;我随身携带的,不是信仰带给人的财富,而是最糟糕的东西——一颗坏良心。”

    说着,他审视着我。看到我的脸依然平静,他问:

    “您不吃惊吗?”

    “吃惊?为什么?”

    “您想啊:一颗坏良心!”

    “不!您又不是窃贼、杀人犯,您从来就不会有卑鄙的念头。”

    “我衷心地感谢您!可您错了。我是个窃贼,因为我偷了东西!那都是些宝贵的财富!我也是杀人犯,我杀害了多少灵魂!我是一所高等学校的老师,我的骄傲全部在于做一个无神论者,废黜上帝,用每一个细枝末节证明对上帝的信仰毫无意义。我是个好演说家,能吸引听众。我用双手撒播的杂草,长得十分繁茂,一粒种子也没有丢失。我抢劫夺去了人们对上帝的信仰和依赖。革命时代来临了,不承认上帝的人,也不尊崇任何国王和统治者。我成了不满者的领袖,他们听信了我的话语——那是麻醉人的毒药,他们云集起来,抓起武器。有多少人在战斗中死去了啊!是我谋杀了他们,谋杀了这些斗士,还有的人死在了监狱的高墙后面。我逃脱了,离开了祖国,我已经无父无母,也没有兄弟姐妹或其他亲戚。没有一双眼睛为我哭泣,但有很多很多双眼睛由于我的缘故而哭泣。我尽量不去想它,直到一件事情像当头棒喝一般,几乎将我击倒在地。

    “我到达边防线的头一天,被警察撵得很紧。在经过一个工人聚居区的时候,我穿过一个小花园,跑进一座可怜巴巴的小房子,在低矮的小屋里发现了一个老太婆和她的女儿;我把自己托付给了她们,但没有告诉她们我的名字。她们把我藏了起来,她们说,因为我是她们丈夫的同志。随后,在黑暗的角落里,她们坐在我身边,流着泪告诉我。他们本来很穷,但很知足。女儿结婚才一年,她的丈夫听了我的一次演讲,他带着他的岳父参加了一次集会,我夺走了这三个老实人的快乐生活。年轻的丈夫在不是战场的战场上阵亡了,老父亲被判了很多年监禁。两个妇女救了我,而我是造成她们的不幸的罪魁祸首。

    “这就是击中了我的当头一棒。我仍是自由的,但我的内心备受折磨,没有一个法官能为此审判我。我从一个国家闯到另一个国家,时而干干这个,时而干干那个,在哪里也找不到安宁。多少次我差点儿就自杀了,但总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把我拉回来——上帝的手。在多年的漂泊和悔恨之后,这只手将我引到堪萨斯的一位德国牧师那里,他看透了我的灵魂,让我向他倾诉了内心的一切。我是幸运的

  • 首页
    返回首页
  • 栏目
    栏目
  • 设置
    设置
  • 夜间
  • 日间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 宋体
  • 黑体
  • 微软雅黑
  • 楷体
文字大小
A-
14
A+
页面宽度
  • 640
  • 800
  • 960
  • 1280
上一篇:01、青角 下一篇:03、与奇奥瓦人结盟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