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与奇奥瓦人结盟
03、与奇奥瓦人结盟
为了缩短距离,我不在的时候,他们把营地移到了我打死熊的地方。那头被打死的熊很沉,十个壮汉一齐使劲儿,才把它从树下搬出来,穿过灌木丛,弄到空地上的营火边。
我回来得很晚,除了拉特勒,所有的人还都醒着。拉特勒是被人抬到新营地来的,然后就像段木头似的被扔在草丛中了。这会儿他酒醒了。霍华德已被掩埋。塞姆剥下了熊皮,但肉还放着没动。我下了马,喂过它,走到火边。那小个子说:
“您上哪儿瞎跑去了,先生?我们等您等得好苦,我们都想早点儿品尝熊肉,可没有您就不能对老熊下刀子。我已经把它的外衣脱下来了,裁缝给它做得很合身,连一个小褶儿都没有,嘿嘿嘿嘿!但愿您不反对,是吗?现在您说说该怎么分肉吧!我们想在睡觉之前烤上一块。”
“随你们怎么分吧!”我回答。“肉是大家的。”
“那我得告诉您,最好的是熊掌,绝对没有比熊掌更好的东西了。但得把它放很长的时间,那种应有的野味才出得来。如果它被肉虫钻过,那味道就更美了。可我们等不了那么长时间,我担心阿帕奇人不久就会来,把我们的美餐给毁了。所以我们最好今天就吃熊掌,即使我们就要被印第安人消灭了,那在这之前还可以享受一下熊掌。您反对吗,先生?”
“不。”
“好,那就动手了啊,胃口已经大开了,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嘿嘿嘿嘿!”
他把熊掌从腿上割下来,按人头儿切成了小块。我得到了前脚上最好的一块。我把它包起来放在一边,其他人都忙着把自己那块放到火上。我虽然很饿,也很累,但却没心思吃——不管这听起来有多矛盾。我不能忘掉那杀人的一幕。在想象中,我看到我自己同克雷基-佩特拉坐在一起;听着他的倾诉,此刻想起来,那是最后的忏悔。我总是一再想起他最后的话语,预示着他死亡的临近。是的,他生命的叶子不是轻盈无声地飘落的,而是被用力折断的,而且是由怎样一个人,出于怎样一个原因啊!凶手就躺在那儿,仍然醉得不省人事。我本可以打死他,但我觉得恶心。这种恶心的感觉也正是那两个阿帕奇人为什么没当场惩罚他的原因。“烧酒!”“好太阳”曾用蔑视到极点的语气说——这个字眼儿中包含着怎样的控诉和谴责啊!
如果说有什么能使我面对那血腥的结局,那就是:克雷基-佩特拉死在温内图的怀抱中,他的心承受了射向温内图的子弹,这是他最后的心愿。哦不!他最后的心愿是请求我站在温内图一边,将已经开始的工作完成。他为什么偏偏请求我呢?几分钟之前他还说我们也许不会再见,也就是说,我的生活道路不会将我引向阿帕奇人,可随后他却赋予我一项使命,要完成它,我就得与这个部落建立密切的关系。这心愿是随口说出的一句空话吗?也许临终时他同所爱的人分别的最后时刻,在他灵魂的一只翅膀已到达彼岸的时候,上帝允许他望见未来?看起来就是这样的,我后来真的满足了克雷基-佩特拉的请求。
我究竟为什么那么快就答应了克雷基-佩特拉的请求呢?出于同情吗?可能。但还有一个原因:温内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不比我大多少,但却比我优秀得多!这,我在看他第一眼的时候就感觉到了。他丝绒一般柔和的眼睛里那种清澈的庄重、自豪,他举止中那种平静的自信,他的一举一动,在他那张年轻英俊的脸上有一丝忧伤——它来自一种深深隐藏的痛苦——这些,我都喜爱。他和他父亲是多么令人肃然起敬啊!
就这样,当别的人在享受他们的熊肉时,我在火边静静地坐着,冥思苦想着,直到塞姆-霍肯斯将我从沉思中惊醒。
“您怎么了,先生?您不饿吗?”
“我不吃。”
“是吗?别再做思考练习了!我认为,您不该养成这个坏习惯。我也对发生的事情很生气,非常生气,但一个牛仔必须习惯这种事。人们不是平白无故地把西部叫做‘darkandbloodygrounas’——‘黑暗血腥之地’的。您可以相信,在这里每走一步,土地中都浸着血;谁要是鼻子太敏感,闻不得这个,那就让他呆在家里喝糖水吧。不要把这事太放在心上,把您的熊掌拿过来,我给您烤。”
“谢谢,塞姆,我真的不吃——你们说好拿拉特勒怎么办了吗?”
“我们讨论过了。”
“那么,怎么惩罚他呢?”
“惩罚?您觉得我们应该惩罚他吗?”
“我当然这么认为。”
“啊!那么您说我们应该怎样做呢?我们该把他送到旧金山、纽约或华盛顿去,指控他是杀人犯吗?”
“不是!有权审判他的是我们,他违犯的是西部的法则。”
“看呐,这个青角对大西部的法律知道得多清楚啊!您是从德国来这儿当法官大老爷的吗?那个克雷基-佩特拉是您的亲戚或者好朋友吗?”
“不是。”
“您这下说到点子上了!是的,大西部有自己的法律,要求的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就像圣经里说的。如果发生了谋杀,有权利的人可以立即杀死凶手,或者成立一个审判委员会,做出判决并且立即执行。人们用这种方式除害,否则他们就要骑在猎人的头上。”
“那我们就成立一个审判委员会!”
“首先需要一个原告。”
“我就是!”
“凭什么?”
“就凭我是一个人,一个不能容忍罪犯逃脱制裁的人。”
“呸!您说话像个‘青角’。在两种情况下您可以作为原告出庭。首先,被害人是与您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伙伴,但您已经承认,这种情况不存在。第二,如果您本人是被害者,也可以作为原告出庭,嘿嘿嘿嘿!您是吗?”
“塞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儿!”
“我知道,知道!我添上这一点,只是为了把话说完整。就是说您没有理由作原告,我们别的人也二样。但如果没有原告,也就没有法官。这儿根本就无权成立审判委员会。”
“那么拉特勒就该逃脱惩罚吗?”
“不能这么说。您别这么激动!复仇会落在他头上的,就像从我的利迪射出的子弹定会击中目标一样。阿帕奇人会惦着这事儿的。”
“那惩罚也会连带上我们的!”
“很可能。但您以为,我们杀了拉特勒,就能避免这个吗?一起做坏事,’一起被抓,一起被吊死!阿帕奇人不是把他一个人视作杀人凶手,而是把我们也视作凶手,如果我们落到他们手里,他们就会照此行事的。”
“即使我们除掉拉特勒?”
“是的。他们不会问他是不是在我们这儿,就把我们打死。您想怎么制裁他呢?”
“把他赶走。”
“是的,关于这个我们也讨论过了,并且认为,首先,我们没权利赶走他,即使我们有这个权利,明智一点儿,也不能那么做。”
“但是塞姆,我不懂您的意思!如果有人同我不和,我就跟他断绝关系,何况现在涉及到一个凶手!难道我们能容忍这个一再使我们陷入窘境的恶棍兼酒鬼吗?”
“是的,正是这样。像我、斯通和帕克一样,拉特勒也是为保护你们这些测绘员被招募来的,只有那些雇用他、给他发饷的人才有权利解雇他。我们必须严格遵守这个规矩。”
“遵守这个规矩!面对一个每天都践踏上帝和人类的法则的人!”
“即使这样也得遵守!您说的不错,但人不能由于别人犯了罪自己也做错事。我告诉您,当权的人是无可指摘的,我问您,如果拉特勒被我们赶走了,他会干些什么呢?”
“那是他的事!”
“也是我们的事!我们将永远处在危险之中,他很可能会报复我们。把他留在我们身边看着他,比把他赶走,让他偷偷跟着我们,随时可能向我们每人的脑袋上射颗子弹要好些。我想,您也应该同意我们的意见了吧。”
他看着我,我很能理解他的目光,因为他冲着拉特勒的同伙儿那边,以他特有的方式对我使了个眼色。如果我们的做法对拉特勒不利,恐怕他们会合伙捣乱。我也这么想,因为他们是不可信赖的;最后我让步了:
“是的,您这样讲,我就明白了,事情该怎样,就只能让它怎样。只是阿帕奇人令我担心,他们会来报仇的。”
“他们会来的,尤其是他们没有说出一个表示威胁的字,这就更肯定了。他们的做法很聪明,如果他们当时就报复的话,只能报复拉特勒一个人;但他们针对的是我们所有的人,他是我们中的一员,他们把我们看作来抢他们土地的敌人。所以他们很理智地走掉了,连指头也没对我们动一动。但他们肯定会回来抓我们,如果他们得手,那我们就做好恶战的思想准备吧,克雷基-佩特拉在他们那儿享有的声望,他们会为他双倍乃至三倍报仇的。”
“而这一切只是因为一个酒鬼!——不管怎么说,他们会来很多人的。”
“当然!我们的措施取决于他们什么时候出现。我们有逃跑的时间,但这样就得把快要完成的工作丢在这儿了。”
“只要有可能,我们就要尽量避免。”
“如果加紧干,您认为什么时候能完成?”
“五天之内。”
“哼!据我所知,这儿附近没有阿帕奇人的营地。要找到离这儿最近的美斯卡莱罗人,至少要马不停蹄地骑三天。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好太阳’和温内图带着尸体,要骑四天马,才能得到增援,再用三天骑回来,一共是七天。既然您认为五天能干完,我认为我们可以冒险继续测量。”
“如果您的计算不准呢?那两个阿帕奇人也有可能先把尸体存放在一个保险的地方,然后回来,从暗中向我们开火。同样可以想象,他们遇上了自己人的队伍。是的,甚至可以设想,附近可能有他们的朋友,要不我就奇怪了,两个阿帕奇人,而且还是酋长,怎么会在没有足够的随从的情况下,离开他们的营地这么远呢?而且,打野牛的季节已经到了,‘好太阳’和温内图也有可能在附近有一支打猎队伍,他们只是为了那头熊才在不久前离开队伍的。如果我们想谨慎从事的话,就得考虑到这一切,时刻记着这一切。”
塞姆-霍肯斯眯缝起眼睛,做了个表示惊讶的鬼脸。
“老天,您多机灵,多英明啊!真是的,如今的鸡雏儿们比母鸡要聪明十倍,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不过,说真的,我得承认,您刚才那些话倒是一点儿都不愚蠢,您言之有理,我们必须注意这些可能发生的情况。因此很有必要知道那两个阿帕奇人往哪儿去了。天一亮我就出发去跟踪他们。”
“我跟你一块儿。”帕克插嘴道。
“我也去。”迪克-斯通也声明。
塞姆-霍肯斯思索了一会儿,然后决定:
“你们两个乖乖地呆在这儿!这儿甩得着你们,明白吗?”
他说着瞅瞅拉特勒的同伙儿那边,这就无须费口舌了。如果让这帮靠不住的人单独和我们一起呆在这儿,他们可能会在他们的头儿醒过来之后给我们捣乱的。斯通和帕克还是留下为妙。
“可你不能一个人去啊!”帕克反对道,他善于从方方面面看事情。
“只要我想,我就能;可我不想一个人去,我要给自己找个伴儿。”
“谁?”
“就是这个‘青角’。”
他说着指指我。
“不行,不许他走。”总工程师也插话了。
“为什么不行,班克洛伏特先生?”
“因为我需要他,如果我们想五天之内完工的话,就必须用上所有的人手,一个人也不能少。”
“是啊,用上所有的人手,到现在为止你们还没这样做过,更多的是一个人干所有人的话儿,现在也该让所有人为一个人卖把子力气了。”
“霍肯斯先生,您想给我定规条吗?这我可不允许!”
“我怎么敢!一个看法还远远算不上什么规条。”
“可听起来就是那样!”
“可能,我不反对。说到您的工作,如果明天不是五个而是四个人干的话,大概耽误不了多少事情。我就要带这个人称‘老铁手’的‘青角’去,是有我的道理的。他应该看看怎么跟踪印第安人。正确辨认一个足迹会对他有用处的。”
“可这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知道,可是还有一个原因:我要走的路很危险,我要能带上一个力气又大又擅使猎熊枪的伴儿,对我对你们都有好处。”
“我看不出这对我们能有什么好处。”
“看不出吗?这真让我奇怪,您本来是位挺机灵挺明智的绅士啊。”塞姆讽刺道。“要是我遇上了正往这里来的敌人,他们把我干掉了怎么办?那就没有人来向你们报告险情了,你们就会遭到袭击,被杀死。可如果我带上这个‘青角’,他用那双女人似的小手把最结实的家伙一拳打倒,我们可能就会毫发无损地回来。这下您明白了吗?”
“是的。”
“那么说最主要的:他明天得跟我走,这样这里就不会出现摩擦,最后落个不愉快的结局。您知道,拉特勒正是视他为眼中钉。如果那个白兰地的大情人醒过来了,他很可能要和今天一天把他打倒两次的人较量一番,我们至少要在这起杀人事件后的第一天把这两个人分开。没用的那个呆在这儿,另一个我带上,现在您还反对吗?”
“没有了,让他跟您去吧。”
“那好,我们意见统一了。”他转向我,补充道:“您都听见了,您要面临的是多苦的差使,很有可能我们连吃饭、休息一会儿的工夫都没有。所以我得问问,您是不是吃几口熊掌?”
“好的,在这种情况下我至少要试试。”
“尽管试,尽管试!我清楚这种尝试,嘿嘿嘿嘿!您只要吃上一口,保证就停不下来了,直到吃光为止。把您的熊掌拿过来,我给您烤!您这么个‘青角’是不懂这个的。好好看着,这样,您可以学一学!要让我第二次替您烤这么好吃的东西,您就什么也得不着了,我会自己把它吃光的。”
塞姆说得对,他刚刚显示完他的烤肉手艺,我还几乎一口没尝的时候,食欲就来了;我忘掉沉重地压在我心头的一切,吃啊,吃啊,真是一直吃到什么都没剩下为止。
“您看见了?”他冲我笑着,“享用一头灰熊确实比打死它令人愉快多了,这您大概见识到了吧?现在我们要从熊腿上再割下几大块肉来,今晚就烤好,明天带上作我们的干粮,因为干这种侦察的事儿,你总得做好路上没时间打野物,也不能生火烤肉的准备。您躺下结结实实地睡一大觉,我们天一亮就走,您要攒足了劲儿!”
“好,我去睡,但请您先告诉我,您打算骑哪匹马?”
“哪匹马?哪匹也不骑。”
“那骑什么?”
“这叫什么问题?您以为我会骑在一条鳄鱼或者别的一只什么鸟儿上吗?我当然要骑我的骡子,我新得的玛丽!”
“我要是您就不会这样。”
“为什么?”
“您对它的了解还太少。”
“可它很了解我——这头富牲,它对我非常尊敬,嘿嘿嘿嘿!”
“但对于我们明天的侦察行动来说,得小心谨慎,事先考虑到一切才行。一头你不太有把握的坐骑没准儿会把一切都搅黄了。”
“哦?真的吗?”他对我一笑。
“是的。”我急切地告诉他,“我知道,一匹马打个响鼻,没准儿就会送了骑手的命。”
“啊,您知道这个?您这个聪明的家伙!这也是您读来的吧,先生?”
“是的。”
“我猜也是!读这样的书,一定非常有趣。我要不是个牛仔,倒也想搬到东部去读这么有意思的关于印第安人的故事。我想,这样人会长得肥肥胖胖的,我想知道,写这类东西的好人们是否真的曾经越过密西西比河,到这边来过。”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总该来过吧。”
“我不信,我有理由怀疑这一点。”
“您的理由是……?”
“我告诉您,先生。一只勒马、拿枪、拿刀这么久的手,已经不再适合于往纸上划那些鬼画符了。真正的牛仔,肯定早已忘了怎么写字;那些不是牛仔的人,还是别再写那些他们不懂的东西了吧!”
“可是,用不着为了写一本关于西部的书,就在西部呆到手不会写字为止。”
“错了,先生!我刚说过了,只有能干的牛仔才有可能写出真实的情形。但能干的牛仔做不到这一点。”
“为什么做不到?”
“因为他绝对不会离开连一个墨水瓶都找不到的西部。草原就像是大海,它永远不会放走那些爱上它的人。不,所有那些写书的人都不了解西部,如果他们认识了西部,就不会只是为了用墨水儿把几百张纸涂黑而离开它。我就是这个观点,我的观点是对的。”
“不对。我就认识一个人,他喜欢上了西部,想成为一个能干的猎人。但他还是会时常回到家乡去写关于西部的故事。”
“是吗?这会是谁呢?”他问,好奇地看着我。
“这您可以猜出来。”
“猜?我?您说的该不会是您自己吧?”
“就是我。”
“见鬼!就是说您想做一个写书的废物?”
“有可能。”
“算了吧,先生!我恳求您!不会有好结果的,您就信我的吧。”
“我表示怀疑。”
“我敢断定,甚至可以起誓。”他热烈地喊着,“您对您将要面对的生活有没有一点儿预感呢?”
“当然有。我到处旅行,认识不同的国家、民族,偶尔回一趟家,将我的观点和经历告诉给别人。”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为了当我的读者们的老师,也顺便给自己挣钱。”
“见鬼!做读者的老师!挣钱!先生,您喝多了,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您的读者从您这儿什么也学不到,因为您自己就什么都不懂。一个青角,一个青角怎么能当读者的老师呢!您就放心吧,您根本找不到读者,一个也找不到!看在老天的份上,告诉我,您为什么偏想当老师呢?而且想当您根本就找不到的读者的老师!世上的老师还不够多吗?您还想扩大这群人的数量吗?
“听着,塞姆,老师是一个非常重要、非常神圣的职业!”
“呸!牛仔要重要得多,重要一千倍!我知道,因为我就是个牛仔,而您几乎还没尝到当牛仔是个什么滋味呢。所以我要非常严肃地禁止您去给您的读者当老师!而且还要靠这个挣钱!多没头脑的想法啊!您要写的书一本要卖多少钱?”
“一两美元,或者三美元,视内容多少而定吧,我想。”
“不错呀!可一张海狸皮能卖多少钱?您知道吗?如果您当个下套子的,能挣到比您当读者的老师多得多的钱,如果您真找得到读者,那真是您和他们的不幸,除了愚蠢,他们什么也学不到。挣钱!这在西部是最容易的了。钱就撒在草原上,原始森林里、岩壁间、河床上。您要是当写书的,日子得过得多苦啊!您喝不到西部清澈的泉水,只能去喝那又稠又黑的墨水儿,啃不上熊掌、野牛里脊,只能去啃一根破鹅毛笔。您头顶上不会有蓝天,有的只是一块块往下掉石灰的天花板。您不能躺在柔软的绿草地上,只能睡一张旧木板床,得上风湿。您在这儿有匹马,在那儿只有张破烂的软垫椅子,在这儿,每次下雨时您都能直接享受上帝赐予的宝贵礼物,可在那儿没等落下几滴雨,您就冲天撑起一把红红绿绿的伞来。在这儿您手里纂着杆枪,是个欢蹦乱跳自由快乐的人,在那儿您却坐在一张写字桌前,手里捏着羽毛笔或者铅笔,浪费您的体力。喏,我要打住了,不想再这么激动了。但如果您真心要去当您读者的老师,那您就是这天底下最值得可怜的人,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他说得非常激动。他的小眼睛目光灼灼,脸颊烧得通红,凡是透过浓密的络腮胡子能够看见的地方,都成了美丽的朱红色,就像他的鼻头儿一样。我能感觉到是什么使他这么兴奋激动。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对我很有价值,于是我就来了个火上浇油。
“可是,亲爱的塞姆,我向您保证,如果我能实现我的理想的话,也一定会使您也非常高兴的。”
“高兴?我?别蠢了!您要知道,我可不能容忍这类玩笑!”
“这不是玩笑,我是认真的。”
“认真的?天打五雷轰!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怎么个认真法儿?我有什么可高兴的?”
“为您自己。”
“为我自己?”
“是的,为您自己,因为您也会出现在我的书里。”
“我?我?”他问,一双小眼睛越睁越大。
“是的,您。我也会写您的。”
“写我,难道是我做的事,说的话?”
“当然。我会讲述我的经历,既然我和您在一起,您也就会出现在我的书里,就像您坐在我面前这样子。”
这下他把我们说话时一直擎在手里在火上烤的熊腿肉扔到一边,抓起他的枪,一跃而起,以一种咄咄逼人的架势往我面前一站,冲我嚷道:
“我要当着所有在场的人万分严肃地问您一遍,您真的要这么做吗?”
“当然。”
“好啊!那我要求您,立刻收回这话,并且对我发几个誓,说您放弃这个打算!”
“为什么?”
“不然的话,我就立刻把您撂倒,用我手中的老利迪——怎么样,您愿意还是不愿意?”
“不愿意。”
“那我就动手了!”他喊着向后挥起枪托。
“只管动手吧!”我平静地说。
枪托在我头顶上悬了片刻,随后垂了下来。塞姆把枪扔进草丛里,绝望地双手一拍,呻吟道:
“这个人喝多了,疯了,完完全全疯了!他说想写书,做他读者的老师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疯了,看来还真是。只有一个疯子才会在我的利迪悬到他头顶上的时候,还安安静静地坐着。现在该拿这个人怎么办呢?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治好他!”
“不需要治疗,亲爱的塞姆。”我回答,“我的头脑很清醒。”
“真的吗?那您为什么不按我说的做?为什么不肯发誓,宁愿被我打死?”
“胡说!塞姆-霍肯斯不会打死我,这我很清楚一”
“您清楚?哦,原来您清楚这个!这倒是真的!我宁肯打死自己,也不会碰弯您的一根毫毛儿。“
“我也不发誓,我说出的话就跟起了誓一样。我不能在威逼之下做什么允诺,用利迪也不行。写书的事也不像您想象的那么愚蠢。您只是不了解这个,以后有时间我会给您讲。”
“谢谢了!”他拒绝道,又坐下来去拿熊腿,“我不需要谁来给我解释一件解释不清的事,读者的老师!靠写书挣钱!可笑!”
“想想荣誉吧,塞姆!”
“什么荣誉?”他迅速把脸转向我问道。
“书被很多人读的荣誉啊,这样会让人成名的。”
这一下,他高高举起拿着熊腿的右手,气冲冲地对我训斥开了:
“先生,赶快住嘴,否则我就把这块六磅重的熊腿扔到你头上去!就该往那儿砸,因为您和最蠢的灰熊一样蠢,也许还要蠢得多。靠写书出名!您以为出名是什么意思!我告诉您怎么才能出名。熊皮就放在那儿,您看看吧!您把它的耳朵割下来插在帽子上,把熊掌上的爪钧和熊嘴里的裂齿弄下来做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每个走运打死灰熊的牛仔和印第安人都这样做,这样不管他去哪儿,人们都会说:‘看那个人啊,他和灰熊较量过!’每个人都会十分乐意地、充满尊敬地给他让地儿,他的名字会传遍每一顶帐篷,每一个地方。这样他就出名了,懂吗?您把您那些书插在帽子上,再在脖子上挂一串儿书试试看!人家会说什么,嗯?会说您是个疯疯颠颠的家伙!您竟想靠写书赢得这么一种名声。”
“可是塞姆,您干嘛发这么大的脾气呀?我做些什么,您完全可以无所谓嘛!”
“是吗?无所谓?见鬼,这也算是人吗,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我喜欢他就像喜欢一个儿子,总是偏向他,还能对他干什么无所谓!这太过份了!这家伙有野牛那么大的力气,有野马那样发达的肌肉,有鹿一样的筋腱,有鹰一样的眼睛,耗子一样的耳朵,从脑门看来,脑子得有五六磅重。他打起枪来像个老手儿,骑起马来就像草原上的幽灵,以前从没见过野牛、灰熊,就敢冲上去,就好像那是些鼠海豚。这么一个天生就该当牛仔,而且比在草原上来往了二十多年的猎人还能干的家伙,却要回家去写书!这不是发疯了吗?这让一个敬重他的正派牛仔大为恼火,难道有什么奇怪的吗!”
他用质疑甚至是挑战的目光看着我,毫无疑问,他期待着我做出回答,可我就是不回答,我已经使他上了圈套。我从容地拽过马鞍,枕在头底下,摊开身体,闭上了眼睛。
“怎么?这是什么态度?”他问,手里还举着熊腿,“难道我都不配得到一个回答吗?”
“噢,当然配!”我说:“晚安,最好最好的塞姆,睡个好觉!”
“您要睡觉?”
“是的,是您刚才建议我这么做的。”
“那是那会儿,可现在我们还没说完呢,先生,我还有话跟您说。”
“可我没有要跟您说的了,因为我已经知道我想知道的了。”
“想知道的?是什么?”
“就是我天生该当牛仔,还有我比一些在草原往来了二十年的牛仔都能干。”
这下他举着熊腿的手垂了下来,尴尬地咳嗽了几声,惊得结巴了:
“见鬼!这个小家伙,这个‘青角’,他把我给……咳!咳!咳!”
“晚安,塞姆-霍肯斯,好好睡!”我又说了一遍,翻了个身。
他又冲我发火了:
“好啊,睡吧,您这个无赖!这总比您醒着好,因为只要您睁着眼,老实人就不知道是不是又被您牵着鼻子走了。我们之间算完了!我已经把您看透了,您是个骗子,人人对您都得提防着点儿!”
这是他在盛怒之下说出来的。在说了这番话,用了这样的语气之后,按说我该以为我们之间确实是完了,但是才过了半分钟,我就听见他换了柔和、友好的声调接着说:
“晚安,先生,快睡吧!这样我叫醒您的时候,您就又浑身是劲儿了!”
这个老塞姆-霍肯斯,他到底是个可爱、好心、正直的人啊!
我真的睡得很沉,一直睡到塞姆叫我。斯通和帕克也已经醒了,其他人还沉沉睡着,拉特勒也是。我们吃了块肉,喝了些水,喂了我们的马,塞姆又向两个伙伴吩咐了一下遇到各种情况的处理原则之后,我们就出发了。我们踏上随时可能出现险情的征途时,太阳还没有升起来。我的第一次侦察行动!我很想知道会有怎样的结局。后来我又干过多少次这样的侦察啊!我们朝着两个阿帕奇人的方向,顺着山谷向下,到了下面后,沿着森林的边缘转弯,草丛中还可以看到他们的足迹,就连我这个‘青角’也能发现。足迹向北延伸,而我们却该在我们的南边寻找阿帕奇人。我们在山谷拐了个弯儿,看到渐渐向高处伸展的森林中有一片空地,可能是一场大规模虫害的结果。足迹是向那里去的。空地在高处又伸展了很长一段。最后我们到达了一块草原,随着地势渐高,它就像个被用力压扁了的绿色屋顶,伸向南方。这儿的足迹也很容易跟踪。我们发现,阿帕奇人曾绕着我们走,最后当我们抵达的那个“屋顶”的“屋脊”时,发现我们面前是一大片宽阔平坦的草地,向南望去,犹如没有尽头的一般,虽然阿帕奇人已经走了大半天,我们却看到他们的足迹像一条直线从这平地上穿过,至今不曾说过一个字的塞姆,摇着头嘟囔着:
“我不喜欢这些脚印,一点也不喜欢。”
“我倒越来越喜欢它们了。”我声明。
“因为您是个‘青角’啊,先生,昨天晚上您还想争论这个。这年轻人,还以为我要夸奖他,竟拿他跟一个老猎人作比较呢!谁会相信这个呢!只要听听您现在说的话,立即就会知道您几斤几两了。您喜欢这些脚印吗?我想也是,因为它们这么清楚地摆在您面前,瞎子都可以用手摸出来。可我是草原上的老猎人了,我可觉得这些脚印很蹊跷。”
“我不觉得。”
“住嘴,尊贵的先生!我带您来,不是为了让您用那些幼稚的看法来抢我的话头儿的。要是两个印第安人留下这么显眼的脚印,那总是很可疑的,尤其又是在他们抱着敌意离开我们那儿的情况下。他们极有可能是要把我们引入陷阱,因为他们知道得很清楚,我们是会跟踪他们的。
“这会是个什么样的陷阱呢?”
“这个,现在还没法儿知道。”
“那它会在哪儿呢?”
“在那边,南边,他们让我们轻而易举地跟到那儿去。他们要不是有意这么做的话。一定会花费力气把脚印抹去的。”
“哼!”我哼了一声。
“什么?”那小个子问。
“没什么。”
“哦嗬!听起来像是您有什么要说的。”
“我可不敢!”
“为什么?”
“我很有理由闭住我的嘴,要不您又会认为我要抢您的话头儿了,可我敢说,我其实既没这个本事,也没这个兴趣。”
“别说这种话!朋友之间的话可不能这么计较。您不是想学点东西吗,您不说,怎么学呢?好了,您刚才哼那一声儿是什么意思?”
“我跟您看法不同,我认为没有陷阱。”
“是吗?为什么?”
“那两个阿帕奇人想到他们的人那儿去,好尽快回来对付我们;天气很热,他们还带着一具尸体。这是两个迫使他们尽快赶路的充分理由,要不尸体在路上就会腐烂,而他们也会来得太晚,抓不到我们,所以他们没有时间抹去他们的脚印。照我看,这就是我们能清楚地辨认他们的踪迹的唯一原因。”
“哼!”这回塞姆哼了一声。
“而且就算我说得不对,”我继续说道,“只要我们还在这一大片平原上,我们就可以放心地追他们,用不着担心什么,因为我们在这儿能够老远就发现任何敌人,完全来得及撤退。”
“哼!”他又哼了一声,斜着看了我一眼。“说到尸体,您认为他们两个会在这么热的天气里带着它走吗?”
“是的。”
“不会在路上把它埋了?”
“不会。死者在他们那儿很受尊敬,按照印第安人的习俗,他们将以极隆重的仪式安葬他。如果能够同时处死凶手,葬礼就算顶顶隆重了。因此他们会携带着尸体,并且急着回来把拉特勒和我们抓到手。以我对他们的了解,他们一定会这样做的。”
“哦?以您对他们的了解?啊,这么说您是在阿帕奇人的土地上出生的?”
“胡说!谁这么说了?”
“要不您怎么会了解他们的?”
“通过为您所不齿的那些书本。”
“好吧!”他点点头,“咱们继续走吧!”
他没告诉我他是否同意我的观点,但他时不时地膘我一眼,胡子之间隐隐抽搐着。我很清楚,这是一个标志,表明要消化什么思想,对他来说很不容易。
这会儿我们放马疾驰,穿过平原,这是个海岸山脉和红河的源头之间常见的那种矮草草原。蹄印分三列,就像由一把分三个叉儿的大叉子划出来的一般。也就是说,他们的马直到这里还始终是并排行进的。这么远的路,要令尸体始终保持正直的姿势,一定很累,因为到此为止,我们还不曾发现什么迹象能表明阿帕奇人采取了什么措施以减轻负担。可我心里暗自说,他们这样坚持不了多久了。
现在,塞姆认为是该讲课的时候了。他给我讲解为什么从足迹的特点就可以分辨出骑手是让马走着,还是小跑或奔驰。这很容易看出来,也很好记。
半小时后,平原前方似乎横穿过一片树林,但只是似乎,因为实际上草原只是拐了个弯儿。我们拐过弯儿后,那树林就在我们左侧了。树木稀稀落落的,如果一整支骑兵队伍一匹一匹地走,就可以很容易地穿过去。可那两个阿帕奇人并排带着三匹马,是不可能穿过去的。显然,他们只能绕道而行。我们也很愿意跟着绕道,这样我们就可以走宽阔的道路。当然,后来我“满师”了之后,我可能就不会再绕这个道了,而是直接穿过树林。根据我们面临的情况,在树林那一边是肯定可以重新找到踪迹的。
渐渐地,草原变成了窄窄的一条儿不甚开阔的草地,散布着一些灌木丛。这时我们到了阿帕奇人停过的一个地方。那是一丛伸出细高的橡树和榉树的灌木。我们小心地绕着它,直到确信印第安人早已不在其中藏身了之后才敢靠近。灌木丛一边的草已经完全被踩倒了。观察的结果表明,阿帕奇人在这儿下了马,把尸体从马背上挪到草丛中,随后他们去砍橡树干,砍下橡树干上的细枝。
“他们要这些树干做什么用呢?”塞姆问,像个老师一样看着我。
“他们为尸体做了副担架或者一个爬犁。”我镇静地回答。
“您是从哪儿知道的?”
“从我自己这儿。”
“怎么?”
“我早就想到会是这样。要使尸体长时间保持直立,不是件容易事。我猜想,阿帕奇人一旦停下来就会想个办法。”
“想得不赖。这些东西也能在您的书本上读到吗,先生?”
“与这完全相同的没有,但重要的是你怎样读这种书。你确实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并在实际生活中运用它们。”
“哼,奇怪!写那些东西的人,倒真像是来过西部似的!顺便说一句,您猜的和我一样。我们要确定一下,是不是这样!”
“我想,他们做的不是一副担架,而是一个爬犁。”
“为什么?”
“要用一副担架运尸体,需要两匹马并排或前后拉,可阿帕奇人只有三匹马,其中两匹他们要自己骑着。而做一个爬犁,有一匹马就够了。”
“对,但是爬犁会留下讨厌的痕迹,这对骑手来说可能是毁灭性的。另外,估计阿帕奇人是昨天傍晚到这儿的。一会儿就可以知道,他们是在这儿宿营了还是连夜赶路来着。”
“我认为是后者,因为他们有双重理由急着赶路。”
“很对。那咱们仔细检查一下!”
我们下了马,牵着马沿着踪迹慢慢向前走。它和以前相比大不相同了,虽然仍是三列,但样子跟以前不一样。中间一道是马蹄踏出来的,边上的两道是爬犁划出来的。看来爬犁是由两根橡树的主干和一些横着绑住尸体的枝条组成的。
“他们从这儿开始一前一后地骑了,”塞姆说,“这里肯定有什么原因,他们有足够的地方并排骑。跟着他们!”
我们又上了马,让马继续小跑前进。我在心里思忖着阿帕奇人为什么从这儿开始要一前一后。我想啊想啊,过了一会儿,我认为自己找到答案了,于是提醒塞姆:
“塞姆,看仔细点儿!这些痕迹中可能有什么手脚是要蒙蔽咱们的。”
“怎么会有手脚?”他愣了。
“他们做爬犁,不只是为了减轻负担,也是为了使他们分开而不被发现。”
“您想什么呢!分开!他们做梦也不会这样想,嘿嘿嘿嘿!”他笑起来。
“做梦时不会这样想,但清醒时会。”
“那就告诉我,您怎么会有这个念头的?大概您的书把您引入歧途了吧。”
“这不是书里写的,是我自己想出来的,不过也是因为我用心读了那些书,并能设身处地地想他们所想。”
“那是什么呢?”
“到现在为止一直是您当老师,现在该我来问问您了。”
“这下我要长见识了——我倒是很好奇!”
“为什么印第安人骑马大多是前后骑?恐怕不是为了舒服或是结伴儿的缘故吧?”
“不,是为了不让跟踪他们的人数出他们有多少个骑手。”
“您看!我想,这个原因在这儿也适用。”
“我很想知道知道!”
“要不他们为什么要成纵队前进呢,虽然地方足够三匹以上的马并排走?”
“是无意的,或者很有可能是为了死者。一个在前面骑,当带路的,然后是拖着尸体的马,后面跟着另一个人,由他注意爬犁是不是结实,不让尸体滑下去。”
“有可能。但我得考虑到,他们急着来抓我们。运送死者太费时间了,因此很有可能他们中的一个会先行一步,好让他们的部队更快地得到消息。”
“他们急着来抓我们——这是您的想象力搞的把戏。要我说,他们决不会想到要分开的。”
我为什么要跟塞姆争吵呢?也许我错了。是的,很有可能我错了,因为他是个有经验的老侦察,而我只是个“青角”。于是我沉默了,但我密切注意着地上的那些痕迹。
不久我们到了一条很浅,然而很宽阔,现在已经干涸了的河边。这条河属于那种春天接纳山水,其它季节则无水的河流。河岸低矮,两岸之间的河床里满是鹅卵石,其间有些细沙形成的小滩。足迹由此横穿而过。
我们慢慢地穿过河床时,我仔细地观察着两旁的卵石和沙滩。如果我当初的猜测是正确的,那么这里就是两个阿帕奇人中的~个离开的最佳地点。如果他在河床中向上游或者向下游骑一段,让马踩在留不下足迹的鹅卵石上,就可以不露痕迹地消失了。如果另一个人继续前进,后面跟着拖爬犁的那匹马,那么别人会以为这两匹马留下的痕迹还是三匹马的。
我紧跟在塞姆-霍肯斯后面骑,马上就要上岸了,这时我注意到,在一块沙滩与卵石交接的地方四下去圆圆的、边缘深陷的一块,大约有一个大咖啡杯那么大。我当时还没有练就那么准的眼力、敏锐的头脑以及经验,但我能够判断并证明的东西,至少有所感觉,即,那个小小的凹陷是马蹄从较高的卵石上滑到较低的沙地留下的。上岸后,塞姆正要继续跟踪,我拦住了他。
“跟我一起到左边去,塞姆!”
“干什么?”他问。
“我要指给您看些东西。”
“是什么?”
“您就会看见的,来吧!”
我沿着河岸骑马下行,岸上长着草。没等我们骑出二百步,沙地上就出现了有人骑马走过的痕迹,显然是穿过草地,向南面去了。
“这是什么,塞姆?”我问,作为一个新手判断如此正确,我心中不无骄傲。
他的小眼睛像是要陷进眼眶里去一般,他那张狡黠的脸也拉长了。
“马蹄印儿!”他惊讶地答道。
“它们是哪儿来的呢?”
他的目光投向于河床,在那儿没有发现足迹,就说:
“怎么着也是春天有水时从河里上来的。”
“可不是。那么那个骑手会是谁呢?”
“我怎么知道?”
“那我告诉您:就是那两个阿帕奇人中的一个!”
他的脸拉得更长了,我以前还从来不知道他有这个本事。
“那两个人中的一个?不可能!”
“噢,当然可能!像我先前猜的那样,他们分开了。让咱们回到原来的足迹那儿去!只要仔细观察一下,我们就能发现,那儿现在只是两匹马的蹄印儿了。”
“要是那样就太奇怪了。去看看,我很好奇。”
我们骑了回去,这回观察得比原来更仔细了。果然,我们发现从这里开始只有两匹马走了。塞姆咳嗽了几声,用怀疑的目光从头到脚打量着我。
“您怎么会想到在这儿分开的蹄印是由干河床里上来的呢?”
“我在那边河床里发现了一个马蹄印儿,其余的是由此推断出来的。”
“真稀奇!指给我看那马蹄印儿!”
我把他带到那儿。他比先前更疑惑地看着我问:
“先生,您想把实情告诉我吗?”
“当然。也许您以为我曾欺骗过您吧?”
“哼,您像是个热爱真理的诚实家伙;可在这种情况下我不能相信您。您从来没有到过西部吗?”
“没有。”
“绝对没到过大西部?”
“没有。”
“也没到过美国?”
“从来没有。”
“或者还有一个国家也有像西部这儿一样的草原,而您到过那儿?”
“不,也不是!”
“那就见鬼去吧,您这个让人根本捉摸不透的家伙!”
“哦嗬,塞姆-霍肯斯,这就是您这样一个朋友给我的祝福吗?”
“哪儿的话,如果我在这种事上动了肝火,别生我的气!这样一个‘青角’来到西部,还没见过草长,听过虫叫,第一次骑马侦察,就让老塞姆-霍肯斯羞得脸红。要想冷静地对待这个,得在夏天做个爱斯基摩人,冬天做个格陵兰岛人才行,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我像您这么年轻的时候,比您还要聪明十倍,现在我岁数大了,好像又蠢了十倍。对于一个有荣誉感的牛仔来说,这不是很悲哀的一件事吗?”
“您不用把它放在心上。”
“哦嗬,他来批评我了!我得承认,您说得对,可这是怎么来的呢?”
“这是因为我合乎逻辑地思考并作出结论。正确地推论非常重要。”
“推论?这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进行推论。”
“我不懂,这对我来说太高深了。”
“我是这样进行推论的:如果印第安人成纵队前进,他们是想掩盖他们的踪迹。那两个印第安人是成纵队走的,因此他们想掩盖他们的踪迹。这您明白吧?”
“很明白。”
“由于有了正确的推论,我就有了正确的发现——我想再给您讲一个推论,您想听吗?”
“为什么不呢?”
“您叫霍肯斯,这是‘鹰’的意思吧?”
“没错!”
“那么听着!鹰吃田鼠,对不对?”
“对,如果它抓住了田鼠,就吃了它。”
“那么推论就是这样的:鹰吃田鼠,您叫霍肯斯,所以您吃田鼠。”
塞姆张开嘴,呆呆地看了我半晌,随后发作了:
“先生,您想拿我取笑吗?这我可不容许!我可不是个小丑,让人在他的驼背上跳来跳去的。您竟说我吃老鼠,而且还是讨厌的田鼠,这大大地侮辱了我。我要求您赔礼道歉,您认为咱们决斗怎么样?”
“太棒了!”
“好!您上过大学,是不是?”
“是的。”
“那么您有决斗的资格。我会派我的七年级学生①去您那儿的,明白吗?”
①译注:塞姆本来想说的是决斗时的副手;在德语中,这个词(Sekundant)与文科中学的六、七年级学生一词(Sekundaner)十分相近,塞姆因不懂,将二者搞混了,故“我”用三年级学生和四年级学生两个词来挪揄他,塞姆依然不懂,听得云里雾里。
“明白,可是您上过大学吗?”
“没有。”
“那您没资格进行决斗,我会派我的三年级学生和四年级学生去您那儿,明白吗?”
“不,我不明白。”他说,神情有些尴尬。
“那么,如果您不懂决斗的规则,甚至不明白您说的‘七年级学生’和我说的‘三年级学生’和‘四年级学生’是什么意思,那您就不能向我挑战。我要主动向您赔礼道歉。”
“怎么赔礼道歉?”
“我把我的灰熊皮送给您。”
他的小眼睛立刻重新放出光芒。
“可您自己还需要它啊!”
“不,我把它给您了。”
“是真的?”
“是的。”
“老天,我接受!谢谢,先生,非常感谢!哈哈,别的人会气愤的!您知道我会用它做什么吗?”
“什么?”
“一件新猎装,灰熊皮的猎装。我太高兴了!我要自己做这件猎装,我是个优秀的猎装裁缝。您看这件,我把它补得多好啊!”
他指着早已破旧不堪的口袋,那上面补丁摞补丁,都有铁板那么厚了。
“可是,”大喜过望之中,他又补充道,“耳朵、爪钩和牙齿归您。我做衣服用不着它们,而您是冒着生命危险得到这些胜利的标志的。我用它们给您做一串项链,我善于干这种活儿。您愿意吗?”
“当然。”
“那好,这样我们每个人都高兴。您确实是个能干的家伙!把熊皮送给了您的塞姆-霍肯斯!现在您不仅可以说我吃田鼠,还可以说我吃老鼠,我也会心平气和的。至于您的书嘛——我看,它们倒不像我开始想的那么糟,确实能从中学到好多东西。您真的也要写一本吗?”
“也许写好几本。”
“关于您的经历?”
“是的。”
“我也会出现在里面?”
“只有我最出色的朋友才行,”我点点头,“类似于给他们立一座文字的纪念碑吧。”
“哼,哼!出色!立纪念碑!这听起来跟昨天完全不一样了。我肯定是听错了。那么也有我的份儿吗?”
“如果您愿意的话,否则就不!”
“听着,先生,我愿意!我甚至请求您把我写进去。”
“好,我会的。”
“好极了!但您得帮我个忙!”
“很乐意。是什么忙?”
“您在书里写所有我们一起经历的事吗?”
“是的。”
“那不要写我在这儿没有发现分开的蹄印儿这件事儿。塞姆-霍肯斯发现不了这个!我得在所有要向您学东西的读者面前丢脸。如果您好心隐瞒了这个,那您就尽管把关于田鼠、老鼠的事写进去吧。我对人们怎么想我吃的东西无所谓,但如果他们把我看作一个漏掉印第安人踪迹的牛仔,那太可怕了!”
“这不行,亲爱的塞姆。”我抗议道。
“不行?为什么?”
“因为我要按照本来面目描写我的每一个人物。那我宁愿干脆不写您。”
“不不,我也要进书里去,无论如何也要进去!不管怎么说,这样更好,您说的是真话。您揭露我的错误时,就把这作为对那些像我一样愚蠢的读者提出警告的例子吧,嘿嘿嘿嘿!可我呢,既然现在已经知道我要被印在书里了,我会努力避免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的。怎么样,咱们意见统一了吗?”
“完全统一了。”我表示肯定。
“那咱们就继续前进吧!”
“跟着哪个踪迹呢?分出去的那个吗?”
“不,跟这个。”
“是的,这可能是温内图。”
“您从哪儿推断出这个的?”
“这儿的这个要拉着尸体随后赶到,”我解释道,“而另一个要赶在前面,快快回去搬兵。这应该是酋长。”
“是的。我也这么想。酋长目前与我们无关。我们只管跟着他的儿子。”
“为什么?”
“因为我想知道他是不是宿过营。我觉得这很重要。好了,前进吧,先生!”
接下来又是策马小跑,没什么值得一提的。我们经过的地区也没什么特别值得描绘的。还有一小时就到中午了,塞姆才勒住马。
“够了,”他说,“咱们回去。温内图也是骑了整夜的马。他们赶得很急,他们很快就会来进攻了,也许会在你们还要工作的五天之内。”
“那就糟了!”
“可不是。如果你们不干了,咱们溜之大吉,工作就没完成;可如果果在那儿,就会遭到他们的袭击,活儿也干不完。咱们得和班克洛伏特好好商量一下。”
“也许会有条出路。我想,咱们可以暂时保证自己的安全,然后等阿帕奇人撤了之后,再接着干剩下的活儿。”
“我不知道能有什么出路。”
“这也许行得通,”塞姆沉思着,“且看别人怎么说。咱们得快点儿,必须在入夜之前回到营地。”
我们取原道返回。我的红鬃白马依然精神抖擞,塞姆新得的玛丽就像刚从马厩里出来似的。没用多久我们就跑了很长一段路,来到一条河边。我们想在那儿饮饮马,让它们休息休息;于是我们下了马,在灌木之间柔软的草地上躺了下来。
该说的话都说了,我们便静静地躺着。我想着温内图,也想到了我们很有可能要与他和他的阿帕奇人发生战斗。塞姆-霍肯斯闭上了眼睛——啊,他睡着了,我从他均匀起伏的胸脯看出来了。头天夜里他没怎么休息,现在可以稍微打个吨儿了,因为我警醒着,而且一路上没发现什么可疑的迹象。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经历到了一个能够说明大西部的人与动物感官有多么灵敏的事例。骡子在灌木丛中啃着树上的叶子,我看不见它;我的马站在我近旁,用它锐利的牙齿啃地上的草。
这时,骡子打了个短促、奇怪的响鼻,甚至让我觉得那是带有警告意味的。塞姆立刻就醒了,站起身来。
“我睡着了,玛丽喷了个响鼻把我叫醒了。肯定有个人或者什么动物来了。我的骡子在哪儿?”
“在那边灌木丛里。”
我们匍匐着穿过灌木丛,向骡子爬去。我看到玛丽正小心地透过枝叶张望,长耳朵起劲儿地转动着,尾巴也上下不停地摇摆;一见我们来了,就平静下来,尾巴和耳朵也不动了。这畜生从前的主人确实是好手儿,塞姆该庆幸自己得到了这个玛丽,而不是一匹野马。
我们也透过枝叶窥视,只见六个印第安人一个接一个地从北边——那是我们要去的方向——循着我们的踪迹骑马过来了。打头儿的一个个头儿不高,但肌肉发达。他低着头,眼睛似乎紧盯着地面上我们的足迹。他们全都身穿皮裤和深色的棉布汗衫。至于武器,他们佩有步枪、刀子和战斧。他们的脸油光锃亮,每张脸上都画着一道红、一道蓝。
我担起心来,可塞姆却连嗓门儿都不压低就说道:
“遇到他们太好了,我们得救了,先生!”
“得救?怎么会?您不能小点儿声儿说话吗?这些家伙已经离咱们这么近了,肯定能听见咱们说话的!”
“就是要让他们听见。他们是奇奥瓦人,打头儿的那个叫‘鲍’,在他们的语言里意思是‘狐狸’;他是个又勇猛又滑头的战士,他的名字说明了这一点。这些人的首领叫唐古阿,是个很能折腾的印第安人,我和他很熟。这些家伙脸上抹着表示战争的颜色,所以可能是出来侦察敌情的。可我没听说哪个部落跟别的部落打起来了。”
奇奥瓦人好像是由绍绍恩印第安人和石堡印第安人混合组成的,本来已经被赶到印第安人保留地去了,但还是有一些分支在德克萨斯的荒漠中活动,从所谓的“锅柄”地带直到新墨西哥。这些小股队伍非常善骑,马匹也很多。他们的好斗给白人造成了不小的威胁,因此边界地区的移民是与他们积怨最深的敌人。另外他们与阿帕奇各部落之间的关系也很紧张,因为他们连自己同种族兄弟的生命、财产也不放过。一句话,他们就是一群强盗;至于他们是怎么成为这样子的,就用不着追问了。
此时六个侦察兵离我们已经很近了。他们怎么会使我们得救,这,我还是不大明白——六个人帮不上什么大忙,甚至连一点儿忙都帮不上。不过没用多久我就知道塞姆-霍肯斯是什么意思了。就目前而言,我很高兴他们认识塞姆,我们大概不必担心他们会拿我们怎么样了。
他们是循着我们来时的足迹跟踪而至的,随后又围绕灌木丛发现了我们返回的足迹;足迹进了灌木丛,他们当然就判断出里面有人,于是立刻勒住他们那些矫健灵活的马匹,掉转马头向后撤退,以逃出我们的射程。塞姆走出灌木丛,将两只手拢在嘴边,发出一声尖锐而响亮的呼哨儿。看来他们是听懂了,因为他们勒住了马回头张望。塞姆又喊了一次,并向他们挥着手。招手和叫声他们都懂了,也认出了塞姆——他那十分特别的体形是不会被认错的。于是他们又骑了回来。我站到塞姆身边,他们冲上来,简直像要把我们踏在马蹄下似的,可我们镇静地站在那儿。直冲到我们面前,他们才双腿一夹马,停了下来,接着就从马鞍上跳了下来,把马放开了。
“是我们的白人兄弟塞姆来了?”那头目问道。
“他怎么会走到他的红种朋友走的路上来了呢?”
“狡猾的狐狸鲍遇上我,是因为他走在我们走过的路上。”塞姆回答。
“我们以为你们和我们正找的那些红狗是一块儿的。”“狐狸”用断断续续、但还勉强听得懂的英语解释道。
“你指的是哪些狗?”
“就是阿帕奇人。“
“你们为什么管他们叫狗?他们跟奇奥瓦人打起来了吗?”
“我们已经向那些癞皮狗宣战了。”
“哦!听到这些我很高兴!过来吧,我要告诉你一件重要的事情!”
“狐狸”打量着我,问道:
“这张白脸我还从来没见过,他很年轻,难道就已经是个战士了吗?他是不是赢得一个名字了?”
如果塞姆说出我的德语名字,是不会有什么效果的,这时他想起了怀特造的那个词儿。
“这个白人小伙子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和兄弟,是最近才渡过大洋到这儿来的,在家时他就已经是个厉害的战士了。以前他从没见过野牛,可前天他为了救我的命,和两头老公牛交了手并把它们打死了。昨天他又用刀子捅死了大岩山的一头灰熊,而他自己连皮儿也没蹭破一点儿。”
“噢!噢!”红种人们钦佩地喊起来。塞姆接着说下去,但越说越离谱儿了:
“他的子弹从来没打偏过,他的手劲儿大极了,只消一拳就能把对手打翻在地,所以西部的白人送他一个绰号,叫做‘老铁手’。”
就这样,没经过我本人的同意,我就被冠上了一个战名,而且从那时候起,我在那边就一直叫这个名字。这是西部的习惯,就是最好的朋友往往也不知道彼此的本来姓名。
“狐狸”把手伸给我,友好地说:
“如果‘老铁手’允许,我们也愿做他的朋友和兄弟;我们喜欢能一拳打倒敌人的男子汉。所以,衷心欢迎你到我们的帐篷去。”——
换个说法儿,这话的意思就是:我们需要像你这样的恶棍,因此,到我们这儿来吧!如果你和我们一道偷鸡摸狗,打家劫舍,你就能在我们这儿过得不错。
尽管如此,我还是带着尊严——这种尊严日后成了我的个人特色——回答了这话:
“我热爱红种兄弟,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是大神的儿子,我们要成为兄弟,并肩与一切敢轻视你我的敌人作战。”
一道满意的微笑浮上他那张涂满了油脂和颜色的脸,他向我保证:
“‘老铁手’说得对。我们要和他一起抽和平烟斗。”
随后我们就在河边坐了下来。他拿出一支烟斗,烟斗散发出一股强烈的芳香气味儿,老远就刺激着我的鼻子。他往烟斗里塞了一些混和物,看上去像是由捣碎的红萝卜、大麻叶、切碎的槲果、酸模搀和而成的。他将其点燃,站起来,抽了一口,把烟喷向天空和地面,说道:
“天上住着大神,地上生长着草木鸟兽,这是大神为奇奥瓦的战士们准备的。”
接下来他又吸了四口,将烟分别喷向东、南、西、北,之后接着说:
“这些地方住着红种人、白种人,他们无礼地霸占了那些草木鸟兽。我们要去找他们算帐,要回属于我们的东西。这是鲍说的话,不可更改!”
这说的叫什么话啊!这个奇奥瓦人公然把天底下的草木鸟兽全看作是他们部落的财产,因此抢劫不仅是他的权利,简直就是他的义务。而我要当这帮人的朋友!但是落在乐队里的人,只好跟着一块儿吹吹打打。
“狐狸”把毫无和平气息的和平烟斗递给塞姆,小个子一本正经地抽了六口,宣讲道:
“大神只看人心,不在乎人的肤色,因为他们可能会把颜色涂在脸上,欺骗大神。有名的奇奥瓦战士,心是勇敢忠诚的,我的心和他们的心系在一起,就像我把我的骡子系在树上一样。它会一直系在那儿,如果我没搞错的话。这就是我的话,不容更改!”
这真是典型的塞姆-霍肯斯,又狡黠又幽默善于找出任何事情中可以忍受的一面。他的演讲赢得了一片“噢!噢!噢!”的欢呼声。可这时他又开始恶作剧了,把那支臭哄哄的陶烟斗塞到我手里来,害得我只好啃酸苹果。我决心维护自己的尊严,控制住我那张男子汉脸孔上的严肃线条。我非常喜欢抽烟,过去从不曾觉得有哪支雪茄劲儿太大,所以我满以为这支印第安人的和平烟斗也不会把我怎么样。我站起身,用左手做了个表示虔诚祈祷的动作,然后吸了第一口烟。是的,没错儿,刚才提到的那些成分——萝卜、大麻、槲果、酸模,烟袋锅儿里都有。可还有第五种主要成分我开始没注意到,现在我可闻出来、也尝出来了——肯定还有鞋子的一小块儿毡子在里面!我也把烟喷向天空和地面,然后说:
“阳光和雨水来自上天,一切赐礼和祝福都来自上天。大地变得温暖、湿润,养育了野牛、野马、熊、鹿、南瓜、玉米,尤其是养育了聪明的红种人用来作烟草的宝贵植物——它通过和平烟斗,发出友爱和兄弟结盟的香气。”
我从书里读到过,印第安人称他们的混和烟草为“基尼基尼克”,今天赶快就把它用上了。我又抽了第二口,将烟喷到四个方向——味道比刚才更足,也更复杂了;我确信里面还有两种成分,即松脂和剪下来的手指甲。这一重大发现之后,我接着说:
“西边耸立着大岩山,东部延伸着草原,北边湖光闪烁,南边是大洋的波涛。如果这之内的土地都是我的,我会把它们送给奇奥瓦的战士们,因为他们是我的兄弟。让他们今年打到相当于他们的人数十倍的野牛和五十倍的灰熊;让他们的玉米粒儿长得像南瓜那么大,而他们的南瓜有普通的二十个那么大。这就是我要说的话,不容更改!”
祝福他们得到这些好事儿于我没什么损失,但可让他们高兴了,就好像真的已经得到了似的。这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俏皮的一次演讲,赢得了一阵欢呼。印第安人平素非常注意保持冷静,所以这阵欢呼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还不曾有人——更不用说白人了——如此慷慨地祝福他们,不仅如此,还要馈赠他们,因此他们“噢!噢”的欢呼声简直是没完没了。“狐狸”一再握我的手,为他对我的忠诚友谊做保证;他喊“不容更改”的时候嘴张得那么大,我成功地把和平烟斗捅到他又长又黄的牙齿间,总算摆脱了那玩意儿。他立刻不做声了,满心感激地埋头享受起来。
这是我在印第安人那里经历的第一次“圣事活动”,因为抽和平烟斗被他们视作一项隆重的仪式,其原因和结果都是极其严肃的。后来,我不知又抽过多少次这种烟斗,同时充分意识到这仪式的庄严。但从一开始它就令我厌恶,在我眼里,仪式的过程则显得滑稽至极。我的手上还带着那烟斗的臭气,我的整个心灵都在为烟斗已从我嘴里移到了那首领嘴里而默默欢呼。为了让自己忘掉烟斗的那股味道,我从兜儿里掏出一支雪茄点上。红种人的眼睛齐刷刷地盯住了我,那眼神儿是多么贪婪啊!“狐狸”的嘴张得那么大,连烟斗都掉下来了。作为训练有素的战士他具有敏锐的判断力,接住了烟斗,又把它塞到嘴里。然而看得出,此时此刻一支雪茄会比上千支和平烟斗更让他喜欢。
由于我们和圣一菲保持着联系,那边用牛车给我们运给养,我不难得到雪茄烟。雪茄很便宜,别人大喝烧酒,我享受这个。今天早上出发时,我想到也许明天才回得了营地,便带了足够两天抽的雪茄,所以这会儿我有能力满足红种人对烟的惊人欲望。我给每个人递过去一支,“狐狸”立即撇了烟斗,点燃了他那一支。他的几个手下做法却完全不同:他们不是把雪茄头儿叼到嘴里,而是把整支雪茄都塞了进去,大嚼特嚼起来。没办法,人的口味就是这么不同。
现在,所有的程序都已完成,红种人的情绪好极了,于是塞姆开始发问了:
“我的兄弟说他们和美斯卡莱罗一阿帕奇人宣战了——从什么时候起世上又不太平了?”
“按白人的说法,两个星期了。我的兄弟塞姆一定是跑到边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对此毫无所知。”
“是的。你们各部落本来是相安无事的,是因为什么动武的呢?”
“那些阿帕奇狗杀死了我们的四个战士。”
“在哪儿?”
“在佩科河边。”
“你们的帐篷不在那儿啊?”
“但是美斯卡莱罗人的帐篷在那儿。”
“你们的战士到那儿去干什么?”
那奇奥瓦人想都不想就说了真话:
“我们的一支队伍打算夜里去偷袭美斯卡莱罗一阿帕奇人的马匹。可那些该死的狗防守得很严,杀死了我们勇敢的战士。所以我们双方就宣战了。”
这么说奇奥瓦人是想去偷马,结果被发现了,至于丢的那几条人命,其实责任在他们自己;阿帕奇人有权保卫自己的财产,却得为此付出代价。我真想对那个无赖直言不讳,而且连嘴都张开了,可塞姆一个警告的眼神儿止住了我,继续问道:
“阿帕奇人知道你们要去打他们吗?”
“难道事先还要去通知他们吗?我们偷袭他们,他们的人,能杀多少就杀多少,他们的马和东西,需要多少就带走多少。”
这太可怕了!我禁不住发问:
“你们为什么一定要阿帕奇人的马呢?不是说富裕的奇奥瓦部落马多得都用不了吗。”
“狐狸”微微笑着看我。
“‘老铁手’刚渡过大洋到这边来,所以还不知道这边的人是怎么想事情、怎么生活的。是的,我们有很多马,但是白人到我们这儿来买马,要买很多的马;他们说,除了奇奥瓦人的马,他们会用同样多的东西买阿帕奇人的马。所以我们的战士便出去搞阿帕奇人的马。”
是啊!谁对已经死去的那些人和即将要流的血负有责任呢?是白人中那些换马,并唆使奇奥瓦人去抢劫的马贩子!我差点儿发作,但塞姆向我使了个眼色,不让我做声。然后他问“狐狸”:
“你是出来侦察的吗?”
“对。”
“你们的战士什么时候来?”
“他们比我们晚一天出发。”
“由谁率领呢?”
“唐古阿,我们勇敢的首长。”
“他要带多少人?”
“二百。”
“你们认为自己能偷袭阿帕奇人吗?”
“我们将像老鹰扑向无觉察的乌鸦那样扑向他们。”
“你错了。阿帕奇人知道自己要遭到奇奥瓦人的袭击。”
“狐狸”不相信地摇摇头。
“他们能从哪儿知道这个呢?他们的耳目难道一直伸到奇奥瓦人的帐篷那里吗?”
“当然。”
“我不明白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应该解释一下。”
“阿帕奇人有耳目,他们既会跑路又会骑马。昨天我们遇到了六只耳朵,已经在奇奥瓦人的帐篷那儿去偷听过了。”
“噢!这么说是三个探子?”
“是的。”
“鲍得马上去见酋长。我们只带了二百个战士,因为如果阿帕奇人什么都不知道的话,这就够了。可既然他们已经知道了,那我们就需要更多的人了。”
“你计划得不周全。阿帕奇人的酋长‘好太阳’是个非常聪明的战士,一看他的人杀了四个奇奥瓦人,就对自己说,奇奥瓦人会为他们报仇的,于是他就立即动身去你们那儿打探。”
“噢!噢!他亲自去吗?”
“还有他的儿子温内图和克雷基-佩特拉。”
“噢,还有温内图!早知道的话,我们会抓住这两条狗的!现在他们肯定召集了好多战士,准备迎战我们了。鲍必须去报告酋长,好让他先停下,派更多的战士来。塞姆和‘老铁手’跟我一道走吗?”
塞姆只点了点头。
“那你们就赶快上马吧!”
“慢着!我还有很重要的话要跟你说。”
“你可以在路上跟我说。”
“不行。我们虽然马上就要动身,但不是去奇奥瓦人的酋长唐古阿那儿,而是去我们的营地。”
“你错了。”
“我没错!听着!你们想活捉阿帕奇人的酋长‘好太阳’吗?”
“噢!”那奇奥瓦人激动起来,他的手下也都竖起了耳朵。
“再加上温内图呢?”
“噢!噢!这可能吗?”
“甚至很容易呢!”
“鲍了解他的兄弟塞姆,要不就会以为他是在开玩笑——那样鲍可不能容忍。”
“呸!我是认真的,你们可以活捉‘好太阳’和他的儿子。”
“什么时候?”
“我开头儿想可能得五六天到七天的样子,但现在看来,还可以早得多。”
“在哪儿呢?”
“在我们的营地那边。”
“你们的营地在哪儿?”
“你们会亲眼看见的,我向你们讲清楚,你们就会很乐意跟我们一起去那儿的。”
“昨天碰到那两个酋长和克雷基-佩特拉孤零零三个人,我觉得很奇怪,还以为他们是出来打野牛的,刚同他们的战士分开不久。可现在我清楚是怎么回事儿了。两个酋长到你们那儿去刺探过情报,部落的最高首领亲自去,这说明他们认为这件事非常重要。现在他们回去了,温内图因为带着尸体,行动会慢些,但‘好太阳’先走了一步,肯定会使出浑身解数,好尽快把他的战士召集起来。”
“那鲍也得尽快去报告酋长!”
“你等一等,让我把话说完!阿帕奇人急着要报两个仇,一是向你们报仇,二是向我们报仇,因为克雷基-佩特拉在我们那儿被杀了。他们会派出一支大分队去打你们,另有一支小分队来打我们,酋长和他的儿子肯定在这一队里,攻打完我们营地后,再去和大分队会合。我们的行动必须把这些考虑在内。我带你看我们的营地,好让你以后还能找到。然后你就去见你的酋长,把我的话都告诉他。然后你们就带着那二百个战士来我们这儿等‘好太阳’和他的小分队。你们是二百人,阿帕奇人最多超不过五十人,我们二十个白人还会帮助你们,所以打败阿帕奇人就跟玩儿似的。等两个首长落入你们手中,那就好像整个部落都归你们了一样,这下你们想要什么就可以要什么。我的兄弟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我的兄弟塞姆计划好极了,酋长知道了以后,肯定会乐意实行的。”
“那咱们就快走吧,好在入夜之前就到达我们营地。”
马已经缓过劲儿来了,我们上了马,飞驰而去。这一回我们不用想着跟踪的事儿了,而是照直走,省了很多冤枉路。
我得说,塞姆的态度并不令我满意,而是叫我很生他的气——居然要让温内图和他父亲以及五十个战士落入圈套儿!如果成了,那他们两人和那些阿帕奇人处境可就太糟了。霍肯斯怎么能出这样的主意呢!他知道我对温内图怀着怎样的感情啊,因为我告诉过他。而且我还知道,他本人也很喜欢温内图。
一路上,我白费了半天劲儿,也没能单独接近塞姆。我想在奇奥瓦人背后劝他打消原来的念头,另找个好办法;可他好像察觉了,就是不离那首领的左右。这令我更恼火了,如果说我也曾情绪不好的话,就是那一天,我们在黄昏时分到达营地的时候。我下了马,给它解下挽具,就闷闷不乐地躺到草地上,因为我发现此时我无法与塞姆交换意见。我使的眼色,他一概不予理睬,只顾给同伴们讲我们遇到奇奥瓦人的经过以及现在该做些什么。起初他们对印第安人的出现感到很吃惊,但等听到这些红种人要做我们的盟友,我们用不着再因为阿帕奇人而担忧以后,就反而高兴起来了。二百个奇奥瓦人可以把我们围护起来,我们可以继续工作,并且可以相信我们面临的进攻不会把我们怎么样了。
奇奥瓦人受到了礼遇。他们饱餐了一顿熊肉,然后就又走了。他们打算整夜赶路,好把消息尽快通知给自己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