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有一次的酒,丁伯刚认为非常值得纪念:那通酒,一是使他与苏琴的分手明朗化了;第二,还使他从一个软绵绵的醉汉成为一个,怎么说呢,爱使拳头的那种醉汉了。醉汉也是有派别的。
记得当时的杯中之酒是安徽淮北濉溪的,这个地方丁伯刚研究过,他每次买酒都会研究产地。濉溪有点奇怪,其实是个矿区,产煤,而淮河水,由于毛主席的一句话“一定要把淮河修好”,它便被当地的大坝拦截分成了极多细小的支流,到了冬季,水都差不多干了。但正所谓“苦水出好酒”,竟成就了其出名的“十里香”;同时,这里还出产了两个历史上很有名的大酒鬼:嵇康和刘伶。这两个人其实丁伯刚并不熟悉,连名字也不大认得全,但只要是酒鬼,那就都是兄弟啊,为此,他对口子窖分外倚重——满满入一口,嗬,麻舌头、麻牙齿、麻下腭啊,趁着这麻辣劲儿吞下去,一秒钟过后,嘴里就像刚刚漱了嘴一样的清爽了!嘴巴重新张开,那夹带着苦涩的香气立刻跑出去,从餐桌上方开始发散,散到门边、窗户边、墙缝儿,强盗般占领了一切旮旯地方。
丁伯刚连喝三杯——今天的下酒菜,怪逗趣儿的,是关于结婚证呢。
这个没高没低的话头,是丫头珍珍提出来的。这个星期六,她老人家没有在酒店义务劳动,而是赶回来共进晚餐。正好好儿地吧唧吧唧吃着呢,不知哪根神经一搭,她突然一本正经地建议道:“嗳,我说,真奇怪,你们两个,怎么不领个证呢?办不办酒席无所谓,正式点儿呀!”
这时候,“星期三联盟”刚过去不久,她这么一说,却让人觉得两者之间似乎有什么联系。桌子上人全像死了一样,没人应她,仍然只是一片吧唧吧唧的吃饭声。珍珍毫无感觉,她喝口汤,“我们酒店,几乎每个星期都有人摆酒结婚,可热闹了,再丑的新娘一穿上婚纱都还蛮漂亮的。”
还是没人说话。
珍珍接着往下:“不过!倒真的,还从来没见过中年人结婚摆酒的。所以呢,你们摆不摆酒无所谓。但结婚证,明明白白的,我看应该搞一个。反正我们小孩子都没意见的对吧。”她大包大办的,好像丁成功、晓白、晓蓝曾经一致就此事委托过她。她那脑袋里,到底想什么呢。
好在,菜、饭、酒,都吃得差不多了,大家很快散了。苏琴照旧去洗洗涮涮,动作很快,因为她要趁热带点饭菜回去给冲刺复习的晓蓝——丁伯刚每样菜都单独替她弄了一份儿,这有点麻烦,而且,丁伯刚知道,那孩子根本不会领他的情。丁伯刚懒懒地想着,一边把眼皮舒服地搭上,一切都跟以往的星期六差不多。谁也不会把珍珍的话当回事的。
直到苏琴在门口穿鞋,都快要开门走了,丁伯刚像是掐着马表般地准确地从昏睡中睁开眼,他看着苏琴,声音清醒得像名挑衅的军人,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一种邀约:“你觉得呢,领证的事?”
他看到苏琴的一条腿,不自然地挪了一下,他突然感到担心,并且害怕起来,他预感到一种跌落,所有的都将跌落,就在不远的明天。
丁伯刚往儿子那扇门瞧瞧,那里没动静;又往客厅里的照片瞧瞧,死去的老婆仍然淡然地平视着。趁苏琴还没有反应,丁伯刚在心里小声跟自己说了句实话——讲真的,他还有点喜欢珍珍刚才的那个提议呢,最起码的,盖个章,就正式了嘛,他对苏琴就踏实了嘛,要不然,这买卖不对头啊……
苏琴又挪了下另一条腿,然后把换下的拖鞋放放正,非常平淡,但也非常高深地回答:“你觉得呢,我们两个?”
然后她合上门,走了。一分钟都没停。
丁伯刚开始咀嚼她这句话,像咀嚼一把生花生米,涩涩的,嚼到最后,又有点花生油的香气。他又喝了三大盅。他明白她的诘问:哼,我们两个,般配吗?他也同意她的结论:不般配。切,她以为他真在乎吗?他甚至明天就可以让她滚!真的,他可以说到做到,他难道还舍不得她?
口子窖现在开始亲热地抽打他了,燃烧的火苗顺着喉咙往下游走,途经脖子、胃、肠,直到撒尿的话儿,统统着火了,噼里啪啦蹿得像麦秸秆;接着,那腾腾的热气又上溯了,一直上溯到丁伯刚的眼睛里,他眼睛红了,红得想滴点什么出来才好!他瞥一眼老婆的像,想到了许多过去的事情,想到了他们一家四口的过去,又想到了眼下这莫名其妙的现在。唉,日子真尴尬啊。
不,别傻了,正喝着这么好的酒呢,应当高高兴兴的!丁伯刚可不愿意自艾自怜。他重新为自己约定了三盅,每一杯都很有风度地亮一下空杯,以示计量的严格与科学。
然后,他扶着桌椅站起来,感到整个人都成了个酒具,五脏六腑里都在晃荡。
这人形酒具晃荡着走到窗前。从客厅的这扇小窗户,可以看到他最为熟悉的场景,熟悉得像每天啜饮的杯中物:两个大烟囱、一个水塔,像钝角三角形那样一声不吭地相互陪伴着;矮而粗壮的水塔用红砖垒就,像个老女人,她的暗红成为整个视野里最基本的色调;而两只烟囱,则各有个性,其排烟的时间及效果也决然不同。稍矮的那只,是水泥制品厂的窑塔,整个白天都冒烟,很淡,太阳强烈时,肉眼基本看不见——它所冒的其实不是烟,而是细腻的水泥灰。在空气的掩护下,淡白的烟灰非常均匀地撒遍厂区所有人家的所有角落,整个上午,然后又是整个下午,烟灰们耐心地积累着。终于,下班回家的人们,用手拂过桌面,收回外面的被子,举起黄瓷缸,他们的肉眼这才“看见”,烟灰们像一层薄纱覆盖着手里的东西,所有的东西都像个新娘子似的,操,几乎羞答答的!另一只烟囱,如同轮岗的卫兵,它在傍晚时分才开始冒,这正好是丁伯刚下班后的时间,它那灰黑色的烟带着焦煳气,随着风向形成的弧线如同女人的腰肢,着实使人迷醉。
丁伯刚喜欢站在窗前发呆——这样的厂区黄昏,丁伯刚多么喜爱呀,以至于他一听到年轻人对厂区的褊狭、落后表示抱怨时,他就会发火,这么温顺、广阔的厂区,还有什么好挑的,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地方嘛。别以为丁伯刚在说胡话,凡是跟他一样,在厂区一轮又一轮生产高潮、劳动竞赛、比学赶超中度过美好年华的人,都跟他深有同感。他们一直记得,在厂区,他们创造了多少奇迹,那么充实而生机勃勃……
黄昏之后,天色暗下,暗到那灰黑的烟、暗红的水塔都看不见了,一丛红蓝色的火苗就会从夜幕中慢慢浮现:那是石化厂长年累月排出,并一直燃烧着的地下废气,一年四季,从白天到黑夜,都那么傻乎乎地烧着,像有人在半空举着火把,他被付了工资,必须不知疲倦地永远举着。丁伯刚一眼不眨地盯着……那红蓝色的火把从模模糊糊变得越来越亮,好像成了整个厂区的中心。他相信,一定有许多跟他差不多的老家伙,跟他一样,站在家里的某个角落,揉着烂红的眼睑瞪视着这丛火把。
丁伯刚凝望着,熟悉的悲伤再次来袭,这火把让他想到了丁成功,雄伟的大火一下子变成了吹玻璃车间的小鬼火,丁成功正光着个大膀子对着根管子吹呢!软乎乎的液体玻璃恶心地流动着……他将要一直吹下去,从学徒吹成师傅,吹成个老油子工人,衣服满不在乎地脏起来,胡子拉碴的,慢慢胖了,秃顶了,并且,像自己一样,喝起酒,大醉起来,并同样站在某个窗前看着这冒着黑烟、烧着废气的厂区……
这样的想象让丁伯刚站不住了,就好像他是站在镜子跟前,照到的却是二十年后的儿子,活脱脱变成了另一个自己的儿子,儿子站在镜子里,用谴责而尖锐的眼神凝视着他——丁伯刚难受得像有锥子在钻心!不论多么差劲,发生在他自己身上,都是合理的,但若复制到曾经是神童、本当前途无量的儿子身上,则是悲惨和不可忍受的!
丁伯刚慌里慌张地看看窗外,内心焦渴,一转身,他以最快的速度扑向桌上的粗陶杯,像长途跋涉,同时还发着高烧的人那样不要命地继续喝起来。
而醉汉丁伯刚对神童儿子丁成功的殴打,就是从这瓶口子窖开始的。公允地讲,这也不能全都怪他,而是杯中物的附赠品。
附赠品一般在次日打包抵达:头疼、眼睛肿、舌头苦、牙齿疼,这都没什么好说的,较奇特的是丁伯刚的胳膊与腿,它们加长加大了,变硬变倔强了,冷不丁还孩子气地发抖,随便拿个什么玩意儿,都相当之艰难,哪怕就是给牙刷挤个牙膏,也得平心静气很久才敢下手——该着的!你以为灌下去的是他妈的甜腻腻的汽水或果汁吗,操,酒是多么了不起的东西,它是有脾气有排场的,它必须前呼后拥、以一桌的酒菜迎来,也必须呼天抢地、以拼命的呕吐送往!有什么好抱怨的呢,丁伯刚的心态就是安之若素、逆来顺受,非常地富有担当,就像他与酒之间,已经超脱了常人所喋喋不休的是非恩怨。
宿醉的丁伯刚像个价值连城的大瓷瓶子似的,危险而端正地坐在那里,五脏六腑里青一阵紫一阵、松塌一阵收紧一阵,左冲右突走投无路。
珍珍给人铺床单刷马桶去了。家里没有任何分散点与注意点,除了丁成功那扇紧闭着的阳台门。
丁伯刚盯着儿子的门,专心致志,好像那是块电视屏幕,上面播放的不是新闻联播或连续剧,而是乱糟糟打打杀杀的港产武打片,看得越久,他的逻辑就越是愤怒——老天爷,日子为什么会这么无聊!不就是因为那个屏幕之后的臭小子嘛,要不是他,就不会这么绝望了,就不会对不起他妈了,也不会记恨苏琴了,更不会喝光那么多正宗的好酒了……哎哟,可找着罪孽的根子了!
“你给我出来!”他大喊。
那扇门仍然紧闭着,像倔强的嘴巴,越发令人恼火。丁伯刚站起来,是,他现在有的是劲儿,他举起他非常有劲儿的脚,对准阳台门狠命踹过去!
阳台门却像有机关控制似的,准确而悄没声息地一下子打开,丁伯刚差点没跌下来。丁成功发青的光脑壳伸出来(他什么时候剃的头?光光的!都没跟老子说一声,真像个囚犯!),青脑壳不说话,只盯着丁伯刚,如果丁伯刚没有看错,毫无疑问,那眼神里竟是可怜与瞧不起。
“你在里面干什么?让开!我要进去!我要到阳台晒太阳!”
丁成功反倒莞尔一笑,把身子钻出来,啪地带上门,好像只有从他身上踏过去才能进去。
“反了反了!”丁伯刚把力量从绷直的脚尖转移到手巴掌上,以一个不太熟练但符合力学原理的弧圈尽心尽责地抡过去,一直抡到丁成功脸上。
“啪。”多么生猛而新鲜的声儿啊,几乎把丁伯刚自己都吓了一跳。
丁成功白净的脸上立刻出现了红印,嘴角还渗出一点血来——好像刚才幻想中的武打片真的上演了。丁成功揩揩脸颊,好奇地看着手上的血迹,对丁伯刚似笑非笑地点点头:“没处耍酒疯了……好!还有吗,再来呀。”
这平静的讥讽,以及关于“发酒疯”的定义,让丁伯刚感到很妥帖,看来,这样耍一耍酒疯,有些道理。
第一次的殴打就此开始了,不算十分激烈,由于丁伯刚不谙此道,倒打得单调而实在,连应当伴随的咒骂都没有。丁伯刚只是每揍一下都预先晃一晃,活像是一边瞄准一边跟儿子商量:这里来一下怎么样?左边再来一下如何?
丁成功用两只手护着脑袋,半哈着腰,像个忠心耿耿的门神一样看守着他可怜的小阳台,偶尔他侧过身子,或转过背,以便配合丁伯刚无从下手的拳头。
噗。噗。噗。
沉闷的击打,拳头与皮肉的碰撞,在父子间缺乏节奏地响起,像是古怪的仪式,亲密而忍耐的关系。
……直到儿子踉跄着拍上门离去,丁伯刚才伸出僵硬的大舌头舔舔他肿胀的拳头,一边乜斜着他死去的妻子,脸色难看起来,他开始疑惑——刚才那个狂暴的人是他吗?奇怪,为什么要揍儿子呀,全世界的人都可以揍,只有神童儿子是不能碰的呀,他最心疼的……
唉,瞧瞧这个脑子漏风的男人,等着吧,当潜伏在他体内、被酒精所饲养的那只小野兽慢慢睡去,新一轮的麻木与悲伤将把他吞噬,他将会有一个地狱般的夜晚。
不过,这是一个值得记取的夜晚。以此为界,丁伯刚与儿子此后的关系,语言交流直线下降,而肢体动作同比上升,并慢慢固定成主要形式。每次的揍与被揍,都没有具体的缘由,就像人跟人寒暄、打招呼、吃饭,怎么会有个为什么呢。
若干年之后,丁成功每次想到亡去的老爹,都会感到背后的皮一阵阵发痒,他真想穿过缥缈的时空,去重新拽起他父亲的手,往他的后背上凑,他多么希望,他的老爹还能够像从前一样,捏起拳头生机勃勃地死劲儿揍上一顿自己!这不仅仅是为了怀念,还是为了感激。若不是老爹揍他,若不是他被揍得逃到十字街上,他怎么会在那条街上碰到补习回来的晓蓝……后来的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他就永远不知道,什么叫爱,什么叫甜蜜与哀伤。尤其到后来,他与晓蓝的秘密交往中,晓蓝最常做的事,就是细心地察看、照料他其实并不多么严重的伤情。在那些瞬间,他得以一次又一次地确认:晓蓝是喜欢、在乎他的。
——只可惜丁伯刚一直不知道,在丁成功与晓蓝的关系上,他竟然迷迷糊糊起到那么大的作用!在十字街出事之后,大家都争抢着追叙细节、诉说歉意,只有他,这死得太早的丁伯刚呀,还事不关己、好像很无辜地躺在地下呢!
算了,不能跟丁伯刚顶真,就算他知道,并一直活着,他也会选择把这些事给忘掉的。许多事情他都是这样处理的——在大家想不到的某些方面,他采取了细腻的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