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二十五 百官二
志第二十五 百官二
太常 光禄勋 卫尉 太仆 廷尉 大鸿胪
太常,卿一人,中二千石。卢植《礼》注曰:“如大乐正。”本注曰:掌礼仪祭祀,每祭祀,先奏其礼仪;及行事,常赞天子。《汉旧仪》曰:“赞飨一人,秩六百石,掌赞天子。”每选试博士,奏其能否。大射、养老、大丧,皆奏其礼仪。每月前晦,察行陵庙。《汉官》曰:“员吏八十五人,其十二人四科,十五人佐,五人假佐,十三人百石,十五人骑吏,九人学事,十六人守学事。”臣昭曰:凡《汉官》所载列职人数,今悉以注,虽颇为繁,盖《周礼》列官,陈人役于前,以为民极,寔观国制,此则宏模不可阙者也。丞一人,比千石。卢植《礼》注曰:“如小乐正。”本注曰:掌凡行礼及祭祀小事,总署曹事。《汉旧仪》曰:“丞举庙中非法者。”其署曹掾史,随事为员,诸卿皆然。
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汉官》曰:“太史待诏三十七人,其六人治历,三人龟卜,三人庐宅,四人日时,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许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请雨、解事各二人,医一人。”丞一人。明堂及灵台丞一人,二百石。本注曰:二丞,掌守明堂、灵台。灵台掌候日月星气,皆属太史。《汉官》曰:“灵台待诏四十一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风,十二人候气,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钟律。一人舍人。”
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仆射,中兴转为祭酒。胡广曰:“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长者也。古礼,宾客得主人馔,则老者一人举酒以祭于地,旧说以为示有先。”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尚书三,欧阳、大小夏侯氏。《诗》三,鲁、齐、韩氏。《礼》二,大小戴氏。《春秋》二,《公羊》严、颜氏。掌教弟子。国有疑事,掌承问对。本四百石,宣帝增秩。本纪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
太祝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凡国祭祀,掌读祝,及迎送神。《汉旧仪》曰:“庙祭,太祝令主席酒。”《汉官》曰:“员吏四十一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二人佐,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九人有秩。百五十人祝人,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六十人。”丞一人。本注曰:掌祝小神事。
太宰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宰工鼎俎馔具之物。凡国祭祀,掌陈馔具。《汉官》曰:“明堂丞一人,二百石。员吏四十二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三人佐,九人有秩,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宰二四百四十二人,屠者七十三人,卫士一十五人。”丞一人。
大予乐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汉官》曰:“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卢植《礼》注曰:“大予令如古大胥。汉大乐律,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庙之酎。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关内侯到五大夫子,取适子高五尺已上,年十二到三十,颜色和,身体修治者,以为舞人。”丞一人。卢植《礼》注曰:“大乐丞如古小胥。”
高庙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守庙,掌案行扫除。无丞。《汉官》曰:“员吏四人,卫士一十五人。”
世祖庙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如高庙。《汉官》曰:“员吏六人,卫士二十人。”
先帝陵,每陵园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守陵园,案行扫除。丞及校长各一人。本注曰:校长,主兵戎盗贼事。应劭曰《汉官名秩》曰:“丞皆选孝廉郎年少薄伐者,迁补府长史、都官令、候司、马。”
先帝陵,每陵食官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望晦时节祭祀。《汉官》曰:“每陵食监一人,秩六百石。监丞一人,三百石。中黄门八人,从官二人。”案:食监即是食官令号。
右属太常。本注曰:有祠祀令一人,后转属少府。有太卜令,六百石,后省并太史。
中兴以来,省前凡十官。案《前书》,十官者,太宰、均官、都水、雍太祝、五畤各一尉也。《东观书》曰:“章帝又置祀令、丞,延平元年省。”
光禄勋,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宫殿门户,典谒署郎更直执戟,宿卫门户,考其德行而进退之。胡广曰:“勋犹{门/昏}也,易曰‘为{门/昏}寺’。宦寺,主殿宫门户之职。”郊祀之事,掌三献。《汉官》曰:“员吏四十四人,其十人四科,三人百石,一人斗食,二人佐,六人骑吏,八人学事,十三人守学事,一人官医。卫士八十一人。”丞一人,比千石。
五官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五官郎。蔡质《汉仪》曰:“中郎解,其府对太学。”五官中郎,比六百石。本注曰:无员。郎年五十以属五官,故曰六百石。五官侍郎,比四百石。本注曰:无员。五官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无员。凡郎官皆主更直执戟,宿卫诸殿门,出充车骑。唯议郎不在直中。蔡质《汉仪》曰:“三署郎见光禄勋,执板拜;见五官左右将,执板不拜。于三公诸卿无敬。”
左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左署郎。蔡质《汉仪》曰:“中郎解,其府次五官府。”中郎,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三郎。本注曰:皆无员。
右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右署郎。中郎,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皆无员。三郎,并无员。
虎贲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虎贲宿卫。《前书》武帝置期门,平帝更名虎贲。蔡质《汉仪》曰:“主虎贲千五百人,无常员,多至千人。戴鹖冠,次右将府。”又虎贲旧作“虎奔”,言如虎之奔也,王莽以古有勇士孟贲,故名焉。孔安国曰“若虎贲兽”,言其甚猛。左右仆射、左右陛长各一人,比六百石。本注曰:仆射,主虎贲郎习射。陛长,主直虎贲,朝会在殿中。《汉官》曰:“陛长,墨绶铜印。”虎贲中郎,比六百石。虎贲侍郎,比四百石。虎贲郎中,比三百石。荀绰《晋百官表注》曰:“虎贲诸郎,皆父死子代,汉制也。”节从虎贲,比二百石。四郎。本注曰:皆无员。掌宿卫侍从。自节从虎贲久者转迁,才能差高至中郎。
羽林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羽林郎。案:汉末又有四中郎将,皆帅师征伐,不知何时置。董卓为东中郎将,卢植为北中郎将,献帝以曹植为南中郎将。羽林郎,比三百石。本注曰:无员。掌宿卫侍从。常选汉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凡六郡良家补。本武帝以便马从猎,还宿殿陛岩下室中,故号岩郎。《前书》曰初置名建章营骑,后更名。出补三百石丞、尉。荀绰《晋百官表注》曰:“言其严厉整锐也。”案此则为岩郎,与志不同。蔡质汉仪曰:“羽林郎百二十八人,无常员,府次虎贲府。”
羽林左监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羽林左骑。《汉官》曰:“孝廉郎作,主羽林九百人。二监官属史吏,皆自出羽林中,有材者作。”丞一人。
羽林右监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羽林右骑。丞一人。
奉车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汉官》曰三人。掌御乘舆车。
驸马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汉官》曰五人。掌驸马。
骑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汉官》曰一十人。本监羽林骑。
光禄大夫,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汉官》曰三人。凡大夫、议郎皆掌顾问应对,无常事,唯诏令所使。凡诸国嗣之丧,则光禄大夫掌吊。
太中大夫,千石。本注曰:无员。《汉官》曰:“二十人,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六百石。本注曰:无员。《汉官》曰:“三十人,秩比二千石。”
谏议大夫,六百石。本注曰:无员。胡广曰:“光禄大夫,本为中大夫,武帝元狩五年置谏大夫为光禄大夫,世祖中兴,以为谏议大夫。又有太中、中散大夫。此四等于古皆为天子之下大夫,视列国之上卿。”《汉官》曰三十人。
议郎,六百石。本注曰:无员。《汉官》曰:“五十人,无常员。”
谒者仆射一人,比千石。本注曰:为谒者台率,主谒者,天子出,奉引。古重习武,有主射以督录之,故曰仆射。蔡质《汉仪》曰:“见尚书令,对揖无敬。谒者见,执板拜之。”常侍谒者五人,比六百石。本注曰:主殿上时节威仪。《汉官》曰:“谒者三十人,其二人公府掾,六百石持使也。”谒者三十人。其给事谒者,四百石。其灌谒者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掌宾赞受事,及上章报问。将、大夫以下之丧,掌使吊。本员七十人,中兴但三十人。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皆用孝廉年五十,威容严恪能宾者为之。明帝诏曰:‘谒者乃尧之尊官,所以试舜宾于四门,四门穆穆者也。’昔燕太子使荆轲劫始皇,变起两楹之闲,其后谒者持匕首刺腋,高祖偃武行文,故易之以板。”初为灌谒者,满岁为给事谒者。蔡质《汉仪》曰:“出府丞、长史、陵令,皆选仪容端正,任奉使者。”
右属光禄勋。本注曰:职属光禄者,自五官将至羽林右监,凡七署。自奉车都尉至谒者,以文属焉。旧有左右曹,秩以二千石,上殿中,主受尚书奏事,平省之。世祖省,使小黄门郎受事,车驾出,给黄门郎兼。有请室令,车驾出,在前请所幸,徼车迎白,示重慎。中兴但以郎兼,事讫罢,又省车、户、骑凡三将,如淳曰:“主车曰车郎,主户卫曰户郎。”及羽林令。
卫尉,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宫门卫士,宫中徼循事。《汉官》曰:“员吏四十一人,其九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三人百石,十二人斗食,二人佐,十二人学事,一人官医。卫士六十人。”丞一人,比千石。
公车司马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宫南阙门,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议郎卫林为公车司马令,位随将、大夫。旧公车令与都官、长史位从将、大夫,自林始。”丞、尉各一人。本注曰:丞选晓讳,掌知非法。尉主阙门兵禁,戒非常。胡广曰:“诸门部各陈屯夹道,其旁当兵,以示威武,交戟,以遮妄出入者。”
南宫卫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南宫卫士。《汉官》曰:“员吏九十五人,卫士五百三十七人。”丞一人。
北宫卫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北宫韂士。《汉官》曰:“员吏七十二人,卫士四百七十一人。”丞一人。
左右都候各一人,六百石。《周礼》司寤氏有夜士,干宝注曰:“今都候之属。”本注曰:主剑戟士,徼循宫,及天子有所收考。《汉官》:“右都候员吏二十二人,卫士四百一十六人。左都候员吏二十八人,卫士三百八十三人。”蔡质《汉仪》曰:“宫中诸有劾奏罪,左都候执戟戏车缚送付诏狱,在官大小各付所属。以马皮覆。见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皆执板拜,见丞、郎皆揖。”丞各一人。
宫掖门,每门司马一人,比千石。木注曰:南宫南屯司马,主平城门;汉官曰:“员吏九人,卫士百二人。”《古今注》曰建武十三年九月,初开此门。宫门苍龙司马,主东门;案《雒阳宫门名》为苍龙阙门。《汉官》曰:“员吏六人,卫士四十人。”玄武司马,主玄武门;《汉官》曰:“员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北屯司马,主北门;《汉官》曰:“员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北宫朱爵司马,主南掖门;《汉官》曰:“员吏四人,卫士百二十四人。”《古今注》曰:“永平二年十一月,初作北宫朱爵南司马门。”东明司马,主东门;《汉官》曰:“员吏十三人,卫士百八十人。”朔平司马,主北门:《汉官》曰:“员吏五人,卫士百一十七人。”凡七门。《汉官》曰:“凡员吏皆队长佐。”凡居宫中者,皆有口籍于门之所属。宫名两字,为铁印文符,案省符乃内之。胡广曰:“符用木,长尺二寸,铁印以符之。”若外人以事当入,本官长史为封棨传;其有官位,出入令御者言其官。
右属卫尉。本注曰:中兴省旅贲令,卫士一人丞。《汉官目录》曰:“右三卿,太尉所部。”
太仆,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车马。天子每出,奏驾上卤簿用;大驾则执驭。《汉官》曰:“员吏七十人,其七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学八人百石,六人斗食,七人佐,六人骑吏,三人假佐,三十一人学事,一人官医。”丞一人,比千石。
考工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及主织绶诸杂工。《汉官》曰:“员吏百九人。”左右丞各一人。
车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乘舆诸车。《汉官》曰:“员吏二十四人。”丞一人。
未央厩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乘舆及厩中诸马。《汉官》曰:“员吏七十人,卒驺二十人。”长乐厩丞一人。《汉官》曰:“员吏十五人,率驺二十人。苜蓿菀官田所一人守之。”
右属太仆。本注曰:旧有六厩,皆六百石令,《前书》曰,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车府、路軨、骑马、骏马四令丞。晋灼曰:“六厩名也,主马万匹。”中兴省约,但置一厩。后置左骏令、厩,别主乘舆御马,后或并省。又有牧师菀,皆令官,主养马,分在河西六郡界中,中兴皆省,唯汉阳有流马菀,但以羽林郎监领。《古今注》曰:“汉安元年七月,置承华厩令,秩六百石。”
廷尉,卿一人,中二千石。应劭曰:“兵狱同制,故称廷尉。”本注曰:掌平狱,奏当所应。凡郡国谳疑罪,皆处当以报。胡广曰:“谳,质也。”《汉官》曰:“员吏百四十人,其十一人四科,十六人二百石廷吏,文学十六人百石,十三人狱史,二十七人佐,二十六人骑吏,三十人假佐,一人官医。”正、左监各一人。前汉有左右监平,世祖省右而犹曰左。左平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平决诏狱。
右属廷尉。本注曰:孝武帝以下,置中都官狱二十六所,各令长名世祖中兴皆省,唯廷尉及雒阳有诏狱。蔡质《汉仪》曰:“正月旦,石官朝贺,光禄勋刘嘉、廷尉赵世各辞不能朝,高赐举奏:‘皆以被病笃困,空文武之位,阙上卿之赞,既无忠信断金之用,而有败礼伤化之尤,不谨不敬!请廷尉治嘉罪,河南尹治世罪。’议以世掌廷尉,故转属他官。”
大鸿胪,卿一人,中二千石。《周礼》“象胥”,干宝注曰今鸿胪。本注曰: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其郊庙行礼,赞导,请行事,既可,以命群司。诸王入朝,当郊迎,典其礼仪。及郡国上计,匡四方来,亦属焉。《汉官》曰:“员吏五十五人,其六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六人百石,一人斗食,十四人佐,六人骑吏,十五人学事,五人官医。”永元十年,大匠应顺上言:“百郡计吏,观国之光,而舍逆旅,崎岖私馆,直装衣物,敝朽暴露,朝会邈远,事不肃给。昔晋,霸国盟主耳,舍诸侯于隶人,子产以为大讥。况今四海之大,而可无乎?”和帝嘉纳其言,即创业焉。皇子拜王,赞授印绶。及拜诸侯、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台下鸿胪召拜之。王薨则使吊之,及拜王嗣。丞一人,比千石。
大行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诸郎。《汉官》曰:“员吏四十人。”丞一人。治礼郎四十七人。《汉官》曰:“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学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学事,十二人守学事。”《东观书》曰:“主斋祠傧赞九宾。又有公室,主调中都官斗食以下,功次相补。”案卢植《礼》注曰:“大行郎亦如谒者,兼举形貌。”
右属大鸿胪。本注曰:承秦有典属国,别主四方夷狄朝贡侍子,成帝时省并大鸿胪。中兴省驿官、别火二令、丞,如淳曰:“《汉仪注》:‘别火,狱令官,主治改火事。’”及郡邸长、丞,但令郎治郡邸。《汉官目录》曰:“右三官,司徒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