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微波炉十忌

作者:佚名 字数:1074 阅读:73 更新时间:2009/04/17

使用微波炉十忌

微波炉是一种高效节能的炊事用具,不但操作简单、方便,节省时间,而且避免了烟熏火燎和油污染。但是微波炉也不是尽善尽美。为了安全、卫生地使用微波炉,应当做到以下十忌。

一、忌超时加热 

食品放入微波炉中解冻或加热,若忘记取出,而时间已超过两小时,则应丢掉不要,以免引起食物中毒。

二、忌再次冷冻经微波炉解冻的肉类 

因为肉类在微波炉中解冻后,实际上已将外面一层低温加热了,在此温度下细菌容易繁殖,虽再冷冻可使其繁殖停止,却不能将细菌全部杀死。已用微波炉解冻的肉类,如果再放入冰箱冷冻,必须加热至全熟。

三、忌将肉类加热至半熟后再用微波炉加热 

因为半熟食品中细菌没有被完全杀死,即使放入冰箱中,细菌仍会生长,第二次再用微波炉加热时,由于时间短,不可能将细菌全杀死。冷冻肉类食品须先在微波炉中解冻,然后再加热为熟食。

四、忌使用金属器皿  

因放入炉内的铁、铝、不锈钢等金属器皿,微波炉在加热时会与之产生电火花并反射微波,既损伤炉体又做不熟食物。

五、忌将普通塑料容器放入微波炉加热  

一是热的食物会使容器变形,二是普通塑料会放出有毒物质污染食物,危害人体健康。

六、忌使用封闭容器  

加热液体时应使用阔口容器,因为在封闭容器内食物加热产生的热量不容易散发,使容器内压力过高,易引起喷爆事故。

同样道理,在煎煮带壳食物时,要事先用针或筷子将壳膜刺破,以免加热后引起爆裂、迸溅,弄脏炉壁。

七、忌用保鲜膜接触食物 

使用保鲜膜时,在加热过程中最好不要让其直接接触食物,可将食物放入大碗底,用保鲜膜平封碗口或不用保鲜膜而直接用瓷盘盖住碗口,这样也可将水汽封住,使加热迅速、均匀。

八、忌用高温油炸食品  

因高温油会出现飞溅导致明火。如万一不慎引起炉内起火时,切忌开门,而应先关闭电源,待火熄灭后再开门降温。

九、忌将微波炉置于高温、潮湿处 

微波炉不可放置于高温、潮湿的地方,以免漏电及影响功能。 

十、忌长时间在微波炉前工作  

开启微流炉后,人应远微波炉或距离微波炉至少在1米以上。孕妇和孩子最好不要接近微波炉。

  • 首页
    返回首页
  • 栏目
    栏目
  • 设置
    设置
  • 夜间
  • 日间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 宋体
  • 黑体
  • 微软雅黑
  • 楷体
文字大小
A-
14
A+
页面宽度
  • 640
  • 800
  • 960
  • 1280
上一篇:巧除异味 下一篇:微波炉烹饪技巧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