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作者:伊丽莎白·韦恩
《火》作者:伊丽莎白·韦恩
在坎兰战役中阿瑟和迈得罗特倒下了。
——威尔士编年史
……我们不能丧失信念,要高举明灯照亮风云迷漫的征程。
——牛津大学学报
他们叫不出他的名字,况且他们当中很多人都认为没必要称呼他的名字,他们只叫他“小子”或者什么也不叫;他们对他发号司令的时候,也从不带称谓,只说:“过来”、“站着”、“吃饭”。其中有一个人污辱和轻蔑地叫他“狗崽子,”发音虽不准确,但意思却很清楚。
战斗中,他的肋下和锁骨都被刺伤、砍伤,然而敌人还是无法击倒他。可是在他被俘之后,就只勉强站了一天,他的伤不会致命,很快就会全愈。他们虽然对他不太礼貌,却也在小心谨慎地服侍他。他刚刚能站稳脚不晕倒,他们就把他带到那个俘虏他的人的面前:就是这个人派了二十个勇士来生擒活捉他;还是这个人后来像一只了不起的狐狸一样扳着他的下巴,把他提起来,还没等他感觉到伤口的疼痛就把他扔进了黑暗之中。此刻他正头晕目眩地站在他的敌人的面前。“国王的矮子,”那人用非常糟糕的拉丁语跟他说话。
“国王的儿子,”他以不容反驳的口气纠正道。
所有人都大笑起来,他面前这个敌人也笑起来,露出了他的豁牙儿。“什么,你叫?”那人问。
他的名字,他已经告诉他们一百遍了,那是英国名字,不是罗马名字,他的敌人老是目瞪口呆,不明白。最后他疲惫地解释:“那是‘光明’的意思。”
“让我们叫你‘光明’?”敌人取笑他。
“不,”他忿忿地说,“你们什么也别叫。”
那人冷冷地跟着说:“你根本没有名字。”
听了这话,他浑身颤抖,本能地想在自己胸前划十字,以祈求免遭恶运,可是他的双手已被捆在一起了。
“多少?”那人词不达意地问,一边还努力搜寻着恰当的词汇,“多少年?你?”
“你是问我多大了?”那人点点头。
“十七岁。”
他们听不懂。于是他举起被捆住的双手,张开手指表示十年;然后又张开一只手的手指,再加上另一只手的姆指与食指表示再加七年。
“以前打过仗吗?”
他试图回答,“没有,”但他不愿意开口,于是就摇了摇头。他已记不清在战场上杀死了多少人。一天以前他还从未杀过人呢。
“你很善战嘛,”那人说。
“我知道,”他自豪地回答。其他人又开始讥笑他的傲慢。
“你还活着,”他的敌人说。
他很清楚他之所以能活下来,是因为面前这个人出于某种原因要他活着。于是他问:“为什么要我活着?”
这次那个外国人非常简炼流利地说:“国为你是一个所向无敌的剑客。”
他痛苦地把脸扭向负伤的肩头说:“希望我还能所向无敌。”
从敌人茫然不解的神情,他断定他们一个字也没听懂。
然而,那个敌人走近他,一把抓住他的双臂,面对面地盯着他。他努力使自己毫不退缩。敌人说:“国王的儿子,没什么了不起,现在你要教我的儿子习武练剑。”
“当你的奴隶?”他问。
“是仆役。”
“那有什么区别吗?”他冷冷地问,然而得到的回答仍是茫然的眼神。
“我可以作你的仆役,”他说,“不过在我给你的儿子们上课的时候,他们必须叫我老师。”
那人咧开嘴露出他的豁牙,说:“只要你教得了他们,他们会叫的。”
在他们向东南方出发之前,敌人把他带到一间破损的铁匠铺里,用那里剩下的工具给他打制了一个刑枷。铁锤在他的喉咙周围砸着,震得他受伤的肩膀疼痛难忍,很快他就开始恶心,头晕;在枷锁没有做完之前,他们不许他站直,他手足无措地跪着,任凭他们把铁枷紧紧地套在他的手腕上。不久他意识到完全不必给他带枷锁,他们做得太过份了。他愤怒地抗议他们对他们肆无忌惮地羞辱。
他的反抗是徒劳的。敌人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间被他们毁坏的铁匠铺,径直穿过一片盐碱地,离开了曾经属于他父王的那片领土。告别山河破碎的家乡比面对杀声震天的战场还难,那需要更大的勇气。
晚上敌人宿营的时候,他们把他带着刑枷的双手栓在一根钉在地上的杆子上。他们给他换了包伤口的布,还给了他一张狼皮御寒,然后整整一夜就没人看着他了。他的肋下和肩膀在一阵阵地剧痛。他凄惨地蜷曲在狼皮下面,内心充满了无限的痛苦与悲哀。
悲哀。
当那支长矛刺进他的肋部的时候,他惨叫了一声,他的哥哥连忙冲过来救他。他知道敌人打算活捉他,就忍着剧痛对他哥哥高声喊道:“回去!别过来!”可是太晚了:只见他哥哥小臂上的盘龙手镯燃起了烈火,然后他哥哥戴银色头盔的头垂了下来,火灭了,接着他的肩膀就被砍伤了。
黑色的记忆,黑色的天,黑色的地,一切都变成了黑色。王国被毁灭了,父亲和哥哥被杀掉了,房子也被烧了。他父亲的宫殿里那古色古香的玻璃窗被打得粉碎,碎玻璃片散落在带口案的瓷砖地面上。那地面是他辛辛苦苦花了三个夏天才铺好的。温馨的记忆潮水般地向他涌来:在圣诞节期间充满了苹果芳香的林间小屋;他哥哥从非洲寄来的漂亮的黄色小猫;在一个冬天,他得了重病,呼吸急促地躺在那儿,他的孪生姐姐把她冰冷的手指放在他滚烫的额头上。
他难过得失声痛哭起来,直到他哭累了,喘不过气来,才勉强止住好让自己平稳地呼吸。他坚定地对自己说,“我现在没有危险,他们不想杀死我;我没什么可怕的。”可是他又开始抽泣,差一点窒息。”可是只有我一个人,大孤单了。我失去了我所爱的、了解的东西,我失去了大家,失去了一切。
“好吧,那就让一切都过去吧。”
他告诫自己不能这样悲悲切切,一定要振作起来。他哥哥曾经教导他,要敢于献身,要善于识别真伪,要有无穷的力量去杀敌,而巳还要宽容。他想,能在撒克逊王这里当一名剑师,既便作仆役也比战死沙场,或被他父亲背信弃义的姐姐残害,或被活埋在他家附近的废矿井里,要幸运得多。他发誓要证明自己能作一名当之无愧的国王,他本来就有可能成为他那个国家的国王的。
然而,决心丝毫不能减轻他的悲哀。
在他被囚禁的头三个月里,他一直在养伤,并且努力学习他现在必须讲的语言,他这样做是为了不让自己陷入孤独和思念家乡的痛苦之中。在他的敌人,艾夫瑞克的领地中,有一些年长的人只懂一点点拉丁语;有些人说一种他认为是英语的方言,可是他一个字也听不懂。年轻人对他不屑一顾,虽然孩子们和妇女们对他很好奇,但他们不敢或者不愿意与他交谈。就连这里的土地都让他感到奇怪和陌生。这里四周都是泥泞的沼泽,地面上用泥土铺设了一道道笔直的土垄。到处都是光秃秃的,一眼望去都能看到地平线,几乎没有树木。他深深怀念着他家乡的树木、沼泽地,高耸的山峰,鲜花盛开的田野和莽莽苍苍的森林。他觉得这片沼泽地死气沉沉,毫无生气,就连那些土垄也显得很不吉利。
他还敏感地觉查到,他作为前国王的儿子,处境有多么危险。他知道艾夫瑞克敢让他活下来,是因为他家乡的人永远也不会找到他,他独自一个人永远也逃不出这陌生,偏僻的地方。这里没人知道他现在是谁,也不知他以前是谁。艾夫瑞克不是一个富有的君王;他并不是那场决战的真正赢家,他只不过是西撒克逊王辛里克的一个侍从,一个拣人家残汤剩饭的主儿。他把这个有着王族血统的囚犯当作他的稀罕物,用来装点他那寒酸的领地。有时他向周围的人炫耀说:“这是不列颠王最宠爱的儿子,不列颠的王子,他的地位仅次于国王。”
每当听到艾夫瑞克的客人问:“你为什么让他活着?”或“为什么不让他到厨房去干活儿?”仆役就低头凝视他手腕上的铁枷。
这时艾夫瑞克会说:“看着我,小子,你怎么报答我?”
“作你的剑客,”他响亮而自豪地回答。人们怀疑艾夫瑞克真的敢给这个战败国的王子佩一把剑。这时人们又问,“他叫什么?”艾夫瑞克总是武断地回答,“他再也没有名字啦,”这让剑客非常恼火。
当他锁骨上的伤完全愈合,手臂能自如活动以后,他们就给他送来了五个男孩;其中小一点的刚开始学剑,大一点的已经掌握了一些技巧。这些男孩不听他指挥的时候,他就毫不客气地打他们耳光,很快除了艾夫瑞克的两个儿子以外,其他人却被制服了。
艾夫瑞克的两个儿子叫埃德文和埃德加,虽然他们跟他同岁,但他们两个都比他高大。虽然他已经是一个大小伙于了,但他的身材仍然很瘦削;他的剑法过人完全靠着他的敏捷与技巧,而与他的体重和力量无关。在他的肩伤全愈之前,他就开始指导这两个青年面对面地决斗,但他们不愿意干。他们服从他的指挥,只是因为他们的父亲要他们这样做,他们总是用无数的圈套来捉弄他。
当他说他们的语言,发音不准的时候,他们就假装听不懂他的话。他们讥笑他把头发剪成短短的罗马式;一天早上在他刮脸的时候,哥哥埃德文偷偷地走到他背后猛地打了一下他的后脑,致使刀片划破了他的脸。后来他学会了背靠着墙刮脸,时刻小心谨慎。
他凡事提高警惕,但还是被艾夫瑞克的两个儿子钻了空子,被他们戏弄。他们没有见过他打仗,就对他的剑术产生了怀疑;他们拒绝喊他老师。
他深知他的手臂非常重要,因为他再也不能容忍埃德文欺侮弱小的孩子了。一天早晨,埃德文用一把木剑在一个十二十岁孩子的头上、肩上乱打。他自己拿起一把剑三下两下就缴了埃德文的械。被吓得目瞪口呆的孩子们一下子欢呼起来。
埃德加命令他:“把你的剑法教给我。”整个下午,艾夫瑞克的两个儿子没有漏掉他说的每一个字。虽然他的剑法已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但他不可能在半天的时间里教会他们每一个动作。连续指导他们几个小时,他的肩膀剧烈地疼起来,这种折磨让他无法忍受。他想把自己累得筋疲力竭以致干打不败这两个对手,那可太不明智啦。于是他开始收捡掉在地上的木剑,然后把它们送到小兵器库里,明确地示意他们今天的课上完了,他懒得用他那不连贯的萨克逊语向他们解释。
他脱下被汗水浸透的衬衣,俯在马槽上往自己头上肩上浇冷水。这时埃德加阴阳怪气地讥讽他:“除了这些新伤疤,你身上没有任何痕迹啦。你从没打过仗吧?”
“打过一次,”他草草地说。
“他甚至没被鞭子抽过,”埃德文叫喊着,“他的背平滑得像婴儿的一样。”
“你要是有福气当王子那该多好啊,埃德文,”埃德加大笑着说:“想想看,国王的儿子是不会挨鞭子的!”
仆役弯着腰从马槽里捧起水冲洗头发,根本不理睬他们。他听懂了他们的话,但是他却不知道怎样用他们的语言反驳。他轻声地用他的家乡话发誓。
“大点声好让我们都听见,仆役,”埃德文说着也弯下腰来洗头。
他从侧面看着埃德文,用清晰的威尔士语说:“你是个恃强凌弱,说大话的臭猪。”
他们本来听不懂他的话,可是他说话的口气让他们觉得他太目空一切了。埃德文抓住他的头发,把他的头按到水里,他反抗着,埃德加连忙跑过来帮他的哥哥。他们俩一起按住他,过了一会,把他头抬起来,埃德文对他破口大骂,然后又把他按进水中,这次他们没让他抬起来。他挣扎着想喘口气,但他们仍然死死按住他。
他们没想到他会昏过去。过了几分钟,他醒过来发现埃德文正试着往他嘴里吹气,他开始剧烈地咳嗽、喘息。
“你在干什么?”他气喘嘘嘘地问。
“想法帮你呼吸,”埃德文急促地说,“我不知道还有别的——”他抬起身子,然后两个人都气极败坏地从地上爬起来。埃德文生硬地说,“你的肺活量都赶不上一只猫的,你在水里的时间还没有我屏气的时间长。”
剑客想起他在冬天里喘不过气来的情景,想起在收获的季节里他无论走到哪儿,都带着潮湿的亚麻口罩防止灰尘进到鼻子和嘴里;想起他经常俯在冒气的容器上,使劲吸着热气里的薄荷味儿和芥末味儿来缓解他急促地呼吸。他不愿意对他们解释他的弱点,不想被他们讥笑。
“出什么事了,老爷?”艾夫瑞克的一个管家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问,“小子,你没生病吧?究竟出了什么事?”
“没事,没什么”他冷冷地回答。那人走开了。
他用手拢了拢湿漉漉的头发,然后拣起衬衣,这时埃德文扳过他的肩膀,面对面地对他说:“我救了你,所以我不欠你什么。”
他反唇相讥道:“我差点丧命,所认我也不欠你什么。”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彻夜未眠。他的房间是一个通往正厅的过道,他很荣幸地接受了一项特殊任务一守卫正厅的大门;他随时可以跳起来阻止任何陌生人入内,必要的时候,可以未经允许抗击闯进来的人。这一夜像很多夜晚一样非常安静。他躺在那儿,忿忿地想着他手上戴的铁枷,想着他要教的那两个青年的傲慢无礼。他知道,如果他想在艾夫瑞克家里保住目前的位置,他就必须想法控制住艾夫瑞克的两个儿子。
他又想起了他的哥哥,“如果我那自信、坚强的哥哥,神射手迈得罗在这里,会怎么样呢?他绝对想不到他的弟弟像个傻瓜一样,被埃德文和埃德加这两个毛小子戏弄。”
他想:“我恨这个铁枷,它们弄得我的胳膊沉甸甸的;我不能像从前那样握剑了;今天下午,我全凭运气,根本谈不上什么技术,是运气加愤怒。我的剑刺不准了,我也无法判断每次出手,应该用多大的力量。我的手臂仍然软弱无力。明天,当艾夫瑞克的儿子不再怕我的剑法的时候,他们肯定会想出办法来打败我。这该死的铁枷,我恨透它们了。他愤怒地用那支没受伤的胳膊击打石墙,铁枷猛地撞在石头上。
一片金色的火星朝他的胸前和肩膀扑来。还有一两颗火星掉到他的狼皮褥子上,然后熄灭了。
光明。
他躺在那儿,目瞪口呆地望着这意想不到的美景。过了一会,他又用那可恶的手铐猛击石墙,他用力太猛,胳膊却被震麻了。闪亮的火星在他的面前飞舞着。“大美了!美极了!”他想,“我可以生火,我可以制造光明!像龙一样,我就是一条火龙——。”
他在黑暗中坐起来,想起了他哥哥那副刻着龙的手镯。那手镯他只见过两次:第一次是他哥哥在出席一次隆冬宴会的时候,戴过它。最后一次就是迈得罗戴着它上了战场。它是一位勇士的手镯,古老而希奇,是一个非洲商人的女儿把它当作爱情与友谊的象征赠送给迈得罗的。他和哥哥在一起的最后一个黎明,正当他们整装待发的时候,迈得罗告诉他:“它象征着力量,象征着王权。塔尼沙说为了我的父亲,为了我们的父亲,我必须戴着它。不列颠人把他们的国王叫作龙,我要永远为我们的父亲而战。”
“再看看我的手镯,”他想,“哪是王权力量的象征,只是俘虏的标记。艾夫瑞克抓住我,让我作他的奴隶的时候,我就没有力量了。”
“现在我有了。”
他大声说道:“我要让我这该死的东西成为力量的象征。我要让它成为我的武器和工具。我要充分利用它。”
最后他累了就躺下来。自从他父亲的王国被摧毁以后,他这是第一次对自己的决心感到满意。他闭上眼睛,让身体充分放松,刚才偶然撞出的小火星仿佛还在他的眼前跳跃。不久他就睡着了。
一次他的一个十二岁的学生对他不恭,竟然学着大人的样子叫他“小子”。他用一只手铐敲了那孩子的头。他本来不想太用力,可是自从上次他用力击打石墙以后,就无法控制他的力量了。他惊恐地看着那个孩子像被铁砧砸了似的,失去知觉,倒在地上。
艾夫瑞克叫人把他的双手铐在一起好几天,作为对他的过失的惩罚。他们认为这个惩罚很合适,然而他却对此非常气愤,因为他必须在这种状况下继续上课。埃德文和埃德加充分利用了这一机会。一次,他让他们俩像两个手持纺纱杆的纺线女工那样练习,埃德文就抓住他铐着的手腕,把他拎起来,抡了个圈再摔在地上,致使他的肩和肋原来痛了好几天,好在没再伤着骨头。艾夫瑞克咧着嘴对他说,“你应该打败埃德文,而不是鲍恩。这会对他有好处。”
然而,等他用力挥舞胳膊,肩膀也不再酸疼的时,埃德文兄弟不得不佩服剑客的剑术,并且从心里接受了他们的老师。当他的肩膀恢复到睡觉时不盖上它,也不觉得僵硬的时候,他就能像从前一样,灵活自如地挥舞它以抵挡刺来的剑,躲避对手的攻击。他用杂技吸引那些小男孩,他会翻复杂好看的筋斗,他能一只手撑地,身体倒立很长时间。他用手铐在石头上撞出火星,来吓唬那些小孩,还有一两次他假装点火烧大孩子的鞋。他学会了用手铐自卫,把它当作盾牌来抵挡刺来的剑。
夏天过去,秋天来临的时候,他竟然发现手铐有数不尽的用途。他利用这些用途来震慑他的学生,同时也让艾夫瑞克全家不敢轻视他。他在两支手铐上磨他的刮脸刀和切肉刀;他用它们磨胡椒;随着他手腕的力量越来越大,他开始用两支手铐撬核桃。他用手铐打学生耳光。当他站在一旁指导学生练剑的时候,他会悠闲地用手铐锐指甲,而埃德加只能用嘴咬指甲。当他要点灯和生火的时候,他就用火石来敲他的手敲,而不用专门的打火器。手铐的好处与威力令他狂喜不已,他竟然胆大妄为地想,他能制造光明,制造火。渐渐地,年纪小的孩子开始爱戴并敬仰他们年轻的异族教练了,有时他们索性叫他火龙,而不叫老师。
隆冬,在他们称为圣诞节的那一天,艾夫瑞克把他叫去。要他参加他们的宴会。他对此感到非常高兴,因为,这个季节勾起了他对家乡的深切思念。沼泽地上覆盖的白雪让他觉得仿佛回到了两年前那个寒冷的圣诞节;马棚里传来的声音和气味儿让他想起了他父亲的马厩。温馨的回忆虽然让他伤感,但是一想到在别人举杯欢庆的时候,他也用不着再守在门口了,他又高兴起来。
他从正厅退出来,朝着外面他住的小石屋走去。半路上,他好像看见他哥哥靠在窗户边上,正跟艾夫瑞克的一个侄女亲热。然而那是埃德文穿着他哥哥的长袍,是的,正是他哥哥的那一件。那是他哥哥在非洲时特制的,面料是用优质的黑色羊毛织成的,双肩绣着带有东方情调的深兰色的图案,袖于裁剪得很合体,恰好可以佩戴他哥哥的那副刻龙的手镯。这件衣服他只看见哥哥穿过一回——就是在他此刻正在怀念的那个圣诞节的宴会上。他无法忍受眼前的情景,就毫不犹豫地冲到埃德文和那姑娘中间。姑娘海尔迪往后退了一步,他怒视着埃德文说:“你穿着我哥哥的衣服。”
埃德文低头看着他,傲慢地说:“你哥哥死啦。”
“那又怎么样?”他怒吼道:“那衣服是他的,是专门为他做的。你们的士兵洗劫烧毁了我父亲的财产,这衣服才落到你们这帮无耻的强盗手里。”
“你有什么权力这样对我吼叫?”埃德文大笑起来,“你只是我父亲的奴隶。”
“我不需要权力。如果你偷了这件衣服,你就是贼。”他悲愤地接着说:“啊,上帝,让权力见鬼去吧!你让我恶心,你有意要害我呀。”
“是我有意害你呀!”埃德文学着他的腔调嘲弄他,“你太自以为是啦。在这时里作了九个月的俘虏,你还要以君王的口气讲话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平静地说,“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我没有自由,甚至没有权力走出这块领地。但我不是贼。”
“埃德文,”海尔迪轻声说,“你不用把这事放在心上。”
“是的,我不用。”埃德文抓住他的肩膀,把他顶在墙上,然后一拳打在表示他奴隶身份的铁项留下面的疤痕上,并已说:“我也不是贼。你告诉她!”
“我不会说的,”他说着,差一点从埃德文的手里挣脱出来。埃德文又把他摔到墙上,用手的关节处狠狠打他的喉咙致使他喘不过气来。埃德文狂怒地骂道。“你这狡猾的不列颠毒蛇!告诉她我不是贼!”
“我是毒蛇?”他气喘嘘嘘地说。突然他一只手狠狠地揪住埃德文的头发,另一只手腕在石窗框上猛击。一下,二下,三下,还没等埃德文弄明白他在干什么,手铐口就冒出了一片火星,落到他们的肩上;他把落在埃德文头发和胡子上的火星吹着了,而让落在哥哥衣服上刺绣部分的火星熄灭掉。
“你的头发起火啦!”海尔迪大叫着把冲过来扑火。埃德文不解地向她转过身来,接着,火苗就漫延到他的肩上了。海尔迪尖叫起来。埃德文惊恐地大叫着倒在地上打滚,好把火压灭。海尔迪又尖叫起来,这时火已经灭了。埃德文趴在她脚下瑟瑟发抖。他的胡子烧掉了一半,衣袖也撕也了碎片。
他紧握双拳,站在埃德文身旁,平静地说:“如果你一定要叫我蛇的话,那就叫我龙吧。那是我父亲的名字。”
听见喊叫声,人们都朝这边涌来。海尔迪俯身望着埃德文烧焦的脸,对大家讲了刚刚发生的事;她的话说得太快了,这个仆役根本听不懂,不过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在她叙述过程中,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这时埃德加跃过跪在地上的埃德文和海尔迪,朝他猛扑过来。埃德加的拳头像雨点儿般地打在他的下巴、鼻子和太阳穴上。他退靠到墙上,极力想护住头部,但他无法抵抗一个比他高大强壮的人的袭击。
“埃德加!让我来惩罚他!”艾夫瑞克叫着把他的儿子拉到一边。
毒打并没使他倒下。他的鼻子流着血,下巴也打伤了,但他擦干血迹,忍住疼痛,挺直身体面对他的敌人。
“纵火犯!”艾夫瑞克说:“我们永远也不能驯服你,就像驯一头狮子,就好比让太阳变得凉爽,是吗?”
他有气无力地回答说:“这都得怪顽固愚蠢的埃德文。啊,看看他,根本没伤着,我只是弄坏了他的胡子。”
艾夫瑞克的怒气消了很多,他说:“看来是这样,既然这都是埃德文的错,他又没伤着,我就不砍你的头啦。”
听了这话他感到一阵眩晕,忙说:“多谢大人。”
但是他不敢鞠躬下跪,生怕失去平衡。他不敢正视艾夫瑞克的目光。
艾夫瑞克说:“我不允许任何事破坏这个节日。看着我,小子!明天早上我要让你挨鞭子,直到你的后背向鼻子那样流血,然后再撒上盐。”
“唉,上帝保佑我,”他想。
“等你好了以后,我还要让你双手铐在一起一个月。看着我!如果你敢在我领地的任何地方点火,我就活活烧死你。”
他吐了口气,一边用袖子擦血,一边思量着,他这回打败埃得文是否值得。
艾夫瑞克转向他的两个儿子说:“明天,等这个纵火犯被鞭答的时候,你们也去看看,看我怎么惩罚他。但我发誓,如果你们两个当中,有谁再敢惹他干蠢事,我也会用同样的办法惩罚你们。”艾夫瑞克转向他说:“小龙,我们会叫你洛吉,那是我们火神的名字。”
年轻人忍不住笑起来,“可我的名字就是这个意思,你在坎兰战役后剥夺了它。甚至连发音都像。我叫洛,光明的意思,太阳神的绰号。”
艾夫瑞克说:“我们的太阳神和火神不同。你的名字洛吉是指火神。”
在他被俘近七年后的一个冬天的晚上,他半醉半醒地坐在艾夫瑞克身边,讲起了他哥哥迈得罗怎样在非洲捕猎狮子的事。等他讲完了,他又继续低头喝酒,以免思乡的痛苦再向他袭来。艾夫瑞克平静地说:“我一直在考虑是否应该给你自由。”
他猛地抬起头来望着眼前这个把他当作奴隶的人。在他作奴隶的这些年,艾夫瑞克从没不公平地对待他,不公正地征罚他。于是他小心地问,“你真在考虑?”。
“我们要定个协议。”
他坐直了,睁大眼睛盯着艾夫瑞克说:“你给我自由还要定个协议?”他突然觉得怒火中烧,心想,这是艾夫瑞克第一次对我不公。他问:“是什么协议?”
“你必须呆在这儿,这可以自由出入,如果你愿意,还可以旅行,结婚。我知道你偷偷摸摸地吻过我最小的侄女!由于你的品德和力量,你赢得了我的人的热爱,这儿的男人都想跟你一比高低。你的手腕和脖子上不必再戴铁圈了,你再也不是奴隶啦;你再也不会因为傲慢而挨鞭子了。你是你自己的主人。但是我要求你留在这儿作我的首席剑客。”
他莫名其妙地吼起来:“那不是自由,连诱惑都不是,什么也不是!如果你没把我抓来,我会是全不列颠的国王!”
“如果我没把你抓来,你会死的。”艾夫瑞克咧着嘴,露出豁牙说,“你把我侍候得很好,我相信你,想奖赏你。给你自由难道不能证明我信任你吗?你如今要比在坎兰战场上那会儿成熟、强壮、聪明得多。你能领导一队人马,你现在比七年前更适合当爵爷,我早就相信你不能造我的反。”
他站起来,一拳砸在桌子上,狂怒地叫道:“你跟你的儿子一样在戏弄我!”他的铁铐砸在盘于上,周围的人都探着头朝他这边看。他接着说:“我决不接受名义上的自由,我在这作了七年俘虏,你别想收买我!”
艾夫瑞克冷冷地说:“我的话还没说完呢。”
他没有注意到艾夫瑞克的话中带有危胁的口气。“在我家园被毁,和平丧失的时候,我还有什么自由可言呢?如果我想造反,现在就可以,用不着你恩赐给我自由,我脖子上的铁圈也阻拦不了我。”然后他用一支手腕上的铁圈把一只精巧的木勺碾得粉碎。周围的人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艾夫瑞克不紧不慢地说“你忘了,你手上的铁固并不是你力量的象征,而恰恰表明你没有力量。它们标志着你的奴隶身份!”艾夫瑞克用他的一只大手,把桌上的木片扫于净。然后说:“把这个狗崽子带到院子里,把他的双手拴在柱子上,让他在外面呆一夜。”
大家都安静下来,没人知道究意是怎么回事。埃德加懒洋洋地为这个有时作他的教练的人说情:“爸爸,今晚外面风太大了。”
“那就先剥掉他的衬衣,”艾夫瑞克说。
奴仆的脸变得惨白,他小声嘟囔:“你会杀了我的。”
艾夫瑞克回答:“如果你再敢藐视我的好意,我决不客气。”
他没有死。但那却是他所遭受的最严酷的惩罚,这都因为他酒后的鲁莽。那天晚上剩下的时间,把他半裸着身体,一直站在冰冷的风雨里。他不停地诅咒艾夫瑞克和他自己不济的命运。快到早晨的时候,他的诅咒变成了泪水;等他被从杆子上放下来的时候,他几乎冻僵了。他勉强爬到床上,哆哆嗦嗦地哭了一阵就睡着了。他睡了整整一天。从那天起的一个月里,他一直都在发高烧。他的头昏沉沉的,几乎连声都听不见了;他咳嗽,气喘,每天只能摇摇晃晃地去干他的事,夜里咳嗽,呼吸困难睡不好觉。由于睡眠不足,他的身体恢复得很慢。
出于他们之间那种奇特的友谊,艾夫瑞克打算向他道歉。他们俩站在那儿拥抱了很久,然后艾夫瑞克请求他原谅:“我差一点杀了你,可我不是故意的。我很高兴,幸亏你没死。”
“我也是,”他嗓音嘶哑地说。接着他又稍微缓和了一下口气,说:“我不该用愤怒和嘲笑来回报你的好意。”
艾夫瑞克说,“知道你有气喘病还那样对你,是我对不起你。”
他非常恼火,他痛恨自己气喘的毛病,总是想方设法掩盖他这个弱点。他不想被人可怜。他说:“我们俩都有错。”
艾夫瑞克用沉重的大手拍着他的肩膀,附合道:“我们都醉了,都有错,我要你把这事忘掉,我们都别再提它了。”
他们再也没有提起此事。他忍不住懊悔自己没有抓住能获得自由的惟一机会。但是在他的内心深处,他坚定不移地相信总有一天他会获得真正的自由。他要耐心等待这一天的到来。
早春的一天,西萨克逊王辛里克意外地来到艾夫瑞克的领地。艾夫瑞克小心翼翼地接待了他的君主,但心里总有些惴惴不安,因为,在辛里克的随从们被安排好食宿之前,君王只字没提这次来访的原因。看来他对主人的盛情款待很满意;他以一个国王的身份,暂时在艾夫瑞克的宫殿里主持朝政,在他宣布退朝之前,艾夫瑞克的手下,没一个人敢去睡觉。
艾夫瑞克叫他的剑客来服侍国王,因为他的这个仆役总能以优雅的举止为他增光,这是其他奴隶和仆人做不到的。晚上,辛里克要艾夫瑞克的剑客到他跟前去。这样,这个战败国的王子就站到了那个在坎兰战役中打败他父王的国王面前。他赤手空拳地站在国王面前,突然意识到,国王把他看成是王子,而不奴隶;虽然是俘虏,但毕竟是王子。他与国王四目相对,深藏在他心灵深处的辛酸与傲慢一下子涌了上来。
辛里克比艾夫瑞克和战败的不列颠王年轻。他身体健硕,却很敏捷。这位撒克逊君王仔细审视着面前的年轻人,他火辣辣的目光好像鞭子抽在剑客的身上。剑客紧握双拳,默默地站在辛里克面前。
终于,辛里克开口了,他说:“这就是那位龙子,不列颠最后的火龙?艾夫瑞克,你必须折断他的翅膀。”
艾夫瑞克说:“您都看到了,他对我很忠诚,他已经效忠我七年啦。”
“我一直不知道他还活着,”辛里克说,“你没有隐藏他,但你也没对我提起过他。你为什么没在坎兰战役中杀掉他?”
作为一个生杀大权握在敌人手中的囚犯,他已经有好几年不用为自己的生命安全担心了。然而此刻,他的傲慢与对死亡的恐惧又一次向他袭来。他努力克制自己,好让自己不发抖。
艾夫瑞克咧着大嘴,龇着发黄的豁牙问:“在坎兰的时候,你见过他吗?”辛里克摇摇头。艾夫瑞克又说:“如果你见过他,你是决不会忘记他的。他像一只牙齿锋利的狐狸,很难对付。他伤了我们很多人,并缴了很多人的械,但他总是到万不得以的情况下,才杀人。为了活捉他,我损失了四个人。四个人死在这个从未打过仗,乳臭未干的毛小子手里!活捉他很值得。”艾夫瑞克喘了口气,又对他的仆役说:“当时你受伤了,我很高兴。”
“我记得,”他平静地回答着,又想起了在坎兰,艾夫瑞克紧紧掐着他脖子的大手和他那张恼怒的脸;想起了他自己受伤肩膀的剧痛;想起了他哥哥戴银色头盔的头垂落下来的情景。
这时他开始打喷嚏,咳嗽,他请求撒克逊王原谅,他的冬季哮喘病又犯了。
辛里克问他:“他们叫你什么?”
“他们叫我洛吉,可那不是我的真名”,他回答。
“我们不用他父亲给他起的名字,”艾夫瑞克解释着,“为了让他忘记,他曾是不列颠的王子,他几乎有一年时间,没有名字。”
虽然他不得不张着嘴喘气,但他还是昂首挺胸地站在辛里克面前。辛里克上下打量着他剪得很短的头发,梭角分明的下巴和紧握的双拳,问他:“那么,洛吉,你忘了吗?”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但并不为此而难过。”他回答。
“跪下,”辛里克命令。
他毫不迟疑地跪下了。
“低头。”
他低下头。
“如果我命令你脸贴地,伏在我脚下,你会这样做吗?”
“我可以抬头吗?”他问。
“为什么要抬头?”
“那样,我就能看着你的脸来回答问题。”
“那么好吧。”
他抬起头盯着撒克逊王说:“如果你真要我脸贴地,匍伏在你面前,我可以这样做,但是我会憎恨你,蔑视你。你永远也别想再让我尊敬你,服从你。我知道,如果我拒绝你,马上就会有十个彪形大汉冲上来,把我按倒在地,再踢断我的肋骨,然后你就会得意忘形地狂笑,认为你制服了我。但是我会永远憎恨你,蔑视你。”
这时,艾夫瑞克和辛里克都忍不住大笑起来。他弄不明白,为什么他的慷慨陈词总能引起大笑。“啊,天啊,这小子!”辛里克说,“我很高兴艾夫瑞克虽然驯服了你,但都没能让你丧失气节。我到这儿来,就是要给你自由。”
他吃惊地望着辛里克问:“为什么?”
“有人为你赎身。”
他迷惑不解地嘀咕着:“怎么会呢?没人——”他把目光投向艾夫瑞克。艾夫瑞克摇摇头。
辛里克接着说:“有一些外国人在四处打听你和那副在坎兰战役中缴获的手镯。还有一个非洲商人出高价要把手镯赎回去。”
“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好像,那手镯是你哥哥的。那个叫奇坦的非洲人要把它们送回到了它们主人的手里,而你哥哥愿意拿它们来赎回你的自由。”
这一切太突然了。立刻,甜酸苦辣一齐涌上心头。仿佛他又回到那个没有痛苦,没有忧伤,只有光明未来和幸福家园的童年。他哽咽着问:“我哥哥还活着?”
“坎兰之后,他逃到了非洲。从那些寻找龙手镯的人那里,他知道了你还活着。那些人在寻找手镯的时候,听说过一个不列颠仆役,一个因为能用手铐撞出火,所以被叫做龙的剑客。”辛里克停了一会,站起身说:“站起来吧,造火的人。”等艾夫瑞克的仆役站起来以后,辛里克盯着这个年轻人的眼睛说:“我不能拒绝给你自由。你一定想起了你哥哥的手镯吧?纯金制的,形似盘龙,很宽,从腕部到肘部。它们决不是我们这个国家能够制造的,也不是现在的东西。它们是古董,出自一位年老的外国工匠之手。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稀世之宝。它们价值连城,远远超出了你的非洲朋友所能支付的赎金。我们说的是一件能够赎回国王的无价之宝,除了它,任何东西也不能换回你的自由,王子,我敌人的儿子,洛·阿着·阿多斯。”
他低声说:“你知道我的名字。”
“我还知道你的剑术。”辛里克平静地说:“即使在你父亲生前,人们就传说,你是不列颠最优秀的剑客。我不会无条件地给你自由的,火神。”说着他拔出佩剑,架在年轻人的脖子上。
他没有退缩,只是用力跺了一下脚,好像要把恐惧踩在脚下。“他要给我打上烙印吗?他是不是想,把我弄残废了,以便今后不能对他构成威胁?我决不能拿我的自由作交易。”
然后他不顾脖子上的利剑,坚定地大声说道:“我早就对艾夫瑞克说过,我决不出卖自己的灵魂。”
“你难道就不会跟我开什么玩笑?要是我不首先让你证明你的忠实可靠,就给你自由,那会发生什么样的灾难呢?难道你真是一个看重名誉,不要诡计的君子吗?我要你证明你忠实的程度。
“那我怎么证明?”
“我来时已考虑好这个问题,”辛里克说着,把那柄用来威胁、警告、挑衅的长剑插回去,扔在一边。“我要你一个人来对付我们五个人。听着,这五个人要设法杀掉你,而你只能缴他们的械,决不能伤着他们一根毫毛。如果你干得好,输的人会自己退下。但是,如果你弄伤他们任何一个人,我都会要你的命。”
此刻,年轻人心潮起伏。这回,轮到他向他们提条件了:“先打开我的手铐。”这样,如果他在决斗中有什么意外,也不会戴着这可恶的手铐去死。
两小时后,院子里火把通明,挤满了围观的人。他站在院子中央挑选宝剑。想起他即将面临的考验,他认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
他觉得,除掉了戴了多年的手铐之后,他那双苍白的,被手铐磨起老茧的手腕,轻得就像羽毛。他感到平时经常用的兵器都轻飘飘的,最后,他终于挑到一把比较重的剑,希望它能弥补他双腕失去的份量。
当他面对辛里克的五名斗士的时候,他极力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他的剑上。他不停地告诫自己:别用手腕,别用手腕。无论如何也不能用赤裸的腕部去对付敌人的利刃。
他气愤地想,他们在拿他的自由做游戏。他做好了决斗的准备。
等他看准了五个人当中最弱的一个时,他就避开其他人的进攻。他想如果能立刻缴下两个人的武器,他就能成功地对付另外三个。为了不使自己腹背受敌,他背向围观的人群。艾夫瑞克的人在喊着他们为他起的名字,疯狂地为他鼓劲,加油。他不是一个人,这不像在坎兰的时候。他在为自己的生命而战,而这些人都希望他赢。
他的头发已被汗水打湿,他紧咬牙关,挥舞长剑,与敌人周旋。他的绝招是出剑神速,令人无法抵挡。
他用声东击西的办法,轻而易举地缴了头两个人的械。接着他又制服了第三个人。剩下的两个没有给他一丝喘息之机,就扑了上来。
他想,“现在只剩下两个人了,只剩两个。其中一个拿的是大头棒。在他击中第四个人的时候,心里还在想,他想不到我会用剑柄碰到敌人的手背,这时,他见第五个人猛地向他刺来一剑。
七年来的习惯,已经变成了本能。他迅速抬起手腕去抵挡敌人的利剑,就在利剑落下的一霎那,他意识到,如果用赤裸的手臂去对付利刃,后果将不堪设想。
说是迟,那时快,他翻转手腕,避过刀锋钳住了剑背。敌人的剑擦身而过,他避开了这重重的一击,但整个身体都失去了协调。“嘎吧”一声,他的手腕骨折了。
他用另一只手握住骨折的手腕,朝敌人猛扑过去。他模糊的意识到他赢了。他想大喊一声,但是他上气不接下气,几乎要窒息了。他顾不上断了的手腕,跌坐在辛里克脚下,张大嘴使劲吸气,只觉得胸部好像要爆炸了一样的难受。
“老师!”埃德文痛苦地大叫一声,从院子的另一头冲了过来。就是这个一辈子从未叫过任何人老师的埃德文,就是这个几年前差点淹死自己老师的埃德文扑过来为这个剑客做人工呼吸。
他听见有人在说:“该死的,呼吸呀!”那是埃德文带哭腔的声音。辛里克、艾夫瑞克和其他人跪在他周围,看着他。一个妇女给他提来一壶冒热气的水。
危险过去了,他一边咳嗽,一边呻吟着说:“我的手腕,看着我的手腕。啊,上帝啊,我不需要热水,我的手腕断了。”
“谁来帮帮他。”辛里克喊。
艾夫瑞克说:“看来,我留不住他了。”
他哥哥给他捎来一笔不多的盘缠,他现在可以去他想去的地方了。西撒克逊王辛里克恳求他留下,教撒克逊的少年习武。艾夫瑞克也希望他留在东安格利亚。他拒绝了。
他不能确信他究竟需要什么,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必须回坎兰去。这并不是因为他曾在那儿打过仗,而去那找一找能记住和认识他的人,找一找昔日的伙伴,勾起人们对往事的回忆。他只想去寻找他父亲昔日的住宅,去看一看,摸一摸。除此之处,他别无目的,他只想早早踏上归家的路。
他向着北方走,选择了一条与被俘南下时完全不同的路。他走的是一条横穿奔宁山的罗马古道。从前,他曾走过这条路的一部分,可那时是死气沉沉的冬天,白雪皑皑,万籁俱寂。现在,正是早春,原野和森林已经苏醒。用石块铺成的小路上,葱绿的高草已经从石缝中钻了出来。他面前的路笔直平坦,好像一支箭,直射太阳升起的地方。沿路两边是一丛丛吐露新芽的矮树。一个人自由自在地走在这林间小路上,真是心旷神怡。
家里的房子还在。他穿过荒芜的花园,朝房子走去。花园里藤蔓繁茂,郁郁葱葱,在蔚兰的天空下,显得生机勃勃。然而花园的墙外,却是一片光秃秃的盐碱地。他迈过一座座断塌的门柱,穿过空荡荡的门厅,来到正厅。
这里都空了,一个破贝壳和那支鹦鹉螺,勾起了他对童年的记忆。他觉得自己成了这旧宫殿废墟里的一个鬼魂。所有的家具和装饰品不是被烧,就是被偷了,就连那个铅制的窗户框也被弄走了。只剩下那地面是他的,并且,一直都是他,那是他自己用瓷砖铺成的。
他咬着嘴唇跪下,伸手抓起一把碎玻璃。房子的顶盖已经没有了,阳光照射在碎玻璃上,反射出五颜六色的光,那是古罗马玻璃的光芒。他大声喊了一句“啊”,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他又从地上抓起一把碎瓦砾,心想,这就是我的过去。我曾经是洛,那么现在我又是谁呢?
他在两只手的手指之间筛滤着闪亮的碎玻璃,心想:我就需要这个,需要家里的某种东西来支撑我。可是我下一步该去哪儿呢?我长途跋涉回到这里又能做什么呢?他把手放在膝盖上,摊开手掌,露出几片碎玻璃,它们仍然熠熠发光。他想起了所经历的一切,也想到了即将面对的一切,他的面前有很多路。
那么,就让它过去吧。
洛站起身,把碎玻璃撒到地上。然后,洛吉永远离开了这这所房子,朝着南方,朝着他渡过了七年,并学会了那里的语言的地方走去,那将是一个崭新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