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惠特曼诗两首
11 惠特曼诗两首
选自《世界名诗鉴赏金库》(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年版),江枫译。惠特曼(1819—1892),美国诗人。 我歌唱一个人自己我歌唱一个人自己,一个普通、单独的人, 然而唱出的歌词民主,歌词意味整体。 我歌唱生理,从头顶直到脚趾, 不单是相貌不单是头脑才值得缪斯关注, 我说那完整的形体更有高得多的价值, 我歌唱男性也平等地歌唱女性。 我歌唱热情洋溢、容易激动、力量无穷的生命, 由于在神圣的法律下最自由的行动而兴高采烈, 我歌唱这现代人。 我听见美利坚在歌唱 我听见美利坚在歌唱,听见各种各样的欢歌, 机械工人歌唱,每一个人唱他理所应当是欢快而雄壮的歌, 木工在歌唱,唱着量他的木板和大梁, 泥瓦匠歌唱,上工、下工都在唱, 船家为船上属于他的一切而歌唱,水手在轮船甲板上唱, 鞋匠坐在板凳上唱,制帽工人站着工作站着唱, 伐木工人唱,农家少年清晨下地,中午休息,日落回家,一边走着一边唱, 母亲在唱甜美的歌,在工作的少妇,在缝、在洗的姑娘们也在唱, 每一个人都为属于他或她而不属于任何别人的一切而在唱, 白天,唱属于白天的歌──晚上,成群的年轻人,友爱而健壮,放开喉咙大声唱,优美而嘹亮。 ******* 诗人惠特曼以其《草叶集》闻名于世。《我歌唱一个人自己》一诗,与其他八首短诗,以《献词》为总标题,置于1871年版的《草叶集》的卷首。因此,这首诗带有序言或卷首语的性质,虽寥寥数语,却概括了《草叶集》的思想内容。诗人歌唱单独的个人,就是歌唱生命的神圣和自由,也就是歌唱全体人类。诗中关于个人与民主相关、个人意味整体、肉体和精神同样高贵、男性和女性平等、在神圣的法律下最自由的行动等观念,表明了诗人全新的现代意识。 《我听见美利坚在歌唱》铺排地描写各行各业的人以及母亲、少妇、姑娘们的歌唱,以此汇成全体人民的歌唱,汇成整个美利坚充满希望和生机的大合唱。全诗以大众摇曳多姿的欢歌盛景,唱出人民对民主、自由、平等、幸福的热爱和向往。 惠特曼的自由诗,豪迈奔放,往往直抒胸臆,语言直白,体会诗人的这种写作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