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改革四处冒芽(启蒙运动后的变革) 2.各管一摊儿

作者:袁腾飞 字数:5866 阅读:1797 更新时间:2011/07/02

第三章 改革四处冒芽(启蒙运动后的变革) 2.各管一摊儿

  邦联还是联邦

  第二个看美国,美利坚合众国。它的1787年宪法是人类历史上伟大的法律。美国的独立战争结束之后,华盛顿将军不知道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个道理,不但没趁机用枪杆子夺取政权,相反主动交出了枪杆子。战争一结束,华盛顿将军要向议会交出军权,他认为军权是人民授予的,现在战争结束了,军队要遣散,军权就要交出来,所以将军在国会里交出了自己的军权。将军进入国会的时候向每一个议员敬军礼,议员们坐在那里,并不起身,手触帽沿,轻轻地还礼,就表示文官政府保证对军人的绝对领导,军人对文官政府的服从。将军交出了军权,议长发表了一段讲话,表示你的英明不会随着你军职的退去而消退,我们后世子孙将永远记住你。讲完话,将军就由大陆军总司令变成一介老百姓了,可是你变成老百姓,你还不能回家,你还有任务。你得遣散这支功勋卓著的大陆军,把他们轰回家去,原来种地的还种地去,原来教书的还教书去,原来打戒指的还打戒指去,一分钱抚恤金都没有,以后国家要是召唤你,你还得来。为国家打仗是你应尽的义务,你是这个民族的一份子,你应该打仗,但没有抚恤金,更不会给你分一楼,娶个小媳妇,更不可能。国家没钱,国家打仗的钱还是借的呢。所以总司令跟部下见面时,动情地说,我相信你们在战场上是好战士,回到社会上是好公民。该干嘛就干嘛去吧,没钱给你们。

  美国军队就这么由80万裁到了3万人,负责看守财政部金库。财政部金库有大量债券,欠债的债券,没有钱,部队都遣散了。部队一遣散,将军归隐,这时候出了问题。美利坚合众国到底是一个联邦,还是一个邦联?这个时候出现了激烈的争论。联邦英文是Federal,我们看了一个FBI,F就是Federal,邦联加上Con,联邦调查局就是Confederation。我们中文翻译的时候,如果是联邦,语气就是强调联,各邦联成一国;如果是邦联,语气就是强调邦。当时的美国是个邦联,他们认为有中央政府就意味着压迫,原来我们13个殖民地共同效忠英王,英王不地道,咱把它推翻了,现在如果上面再来一个政府,那就不行,所以大陆会议只有一个立法的职能,行政职能什么的都没有,所以美国是一个松散的邦联。

  松散的邦联就会出现很多严重的问题,北卡罗莱纳州的货物运到南卡罗纳州得交税。美国打仗,参战的大陆军是由民兵构成的,民兵是各州自己招募的。在独立战争的时候经常出现这一幕,大陆军主力集结,到南卡跟英军决战,突然间北卡的民兵撤走了,因为英国人打北卡了,我得保卫我家乡去,这是我的义务,我穿的军装,我的军饷,拿的枪都是北卡人民给的钱,那儿烧我们家呢,我能不回去吗。经常出现这个情况,要不然独立战争怎么打六年呢。所以打完仗之后各州借了钱各州还,南方各州比较富裕,很快欠款还清了,士兵的抚恤金发下来了。北方各州就不行了,所以北方各州当兵的就不高兴,为什么同样为国家出生入死,都掉了一条胳膊,他有抚恤金,我就没有?于是大陆军退役上尉谢司就领到了起义,要军饷,实际就是叛乱,士兵哗变了。这时,华盛顿的一个老部下——刘易斯上校给华盛顿写信,建议华盛顿出来振臂一呼,建立美利坚王朝,或者美利坚帝国,他们拥戴华盛顿做国王或者做皇帝。华盛顿给他回了一封信,你如果对你所效忠的国家和我本人还有一点点尊重的话,以后不要说这种话了,我不认识你了,咱俩断交。这就跟那个老部下断交了,但是华盛顿将军看到国家这么乱他也很着急,怎么办呢?于是他把各州的代表叫到费城,咱开会商量商量吧。12州多数齐集费城,吵了四五个月的架,华盛顿将军就在那儿听,并不发言,让大家吵。吵吵吵,你提条件我也提条件,最后找到一个利益的契合点,就颁布了1787年宪法,美国就作为一个联邦,而不是一个邦联存在。

  美国1787年宪法,第一个特点,就是建立了一个联邦制共和国,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联邦制共和国。一直到今天美国宪法依然有效,可见美国的政治是建立在这种超稳定机构之上的。开国元勋们把规则全都制定好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与时俱进也得分什么事,你说大家准备坐公交车,怎么买票这个规定应该是在上车之前就制定,咱按道路的远近,你一上车你反悔了,咱按体重算钱,你这不缺德吗,所以这个东西没法弄了,道理是一样的。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共和国,1787年宪法首先确立了联邦政府有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大权的权力。美国它是一个国家,有一个首都、一面国旗、一部宪法、一支军队、一种货币,这叫联邦。

  邦联是什么样?听说过独立国家联合体吗?解体苏联之后,产生了一批怪胎,叫独立国家联合体。这是一个典型的邦联,没有一部统一的宪法,没有一支统一的军队,各国各自为政,这叫邦联,今天世界上最大的邦联应该是英联邦,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都是英女王为国家元首,但是这些国家听英国的吗?不可能嘛,英联邦就是世界上最大邦联国家,包括印度和孟加拉,孟加拉我不知道,印度和巴基斯坦都是英联邦成员国,所以首先建立一个联邦共和国,美国是中央跟地方政府分权,咱们中国是中央集权,河南省卫生厅直属中央卫生部,咱们是集权国家,美国是分权国家,联邦政府有联邦政府的权力,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的权力。

  新警察故事

  地方政府的权力最突出地表现在司法和教育上。司法上面,50个州,有50种警察制服,有棕的、蓝的、黑的,有大盖帽,有牛仔帽,有盔式帽,各种各样。在洛杉矶一个城市有四种制服可以对你执法:联邦特工、州警、市警、县警。四种执法者的制服都不一样,除非那种跨州的大案,才有联邦特工来侦破。有的州有死刑,有的州没有死刑,这就是问题。我在死刑州杀了人,我逃到没死刑的州就没事了,因为这个没死刑的州不会向有死刑的州引渡坏人。引渡就是让你送死去,你看国与国之间有引渡,它州与州之间也得引渡。有的州死刑是枪毙,有的是打毒针,有的是坐电椅,还有吊死的,方式都不一样。

  教育方面是各州随便。里根总统的时候想取消教育部,没必要有教育部,因为各州教育都是各州的人自己搞,弄一教育部干嘛,也没高考出题的任务,也不培训老师,也不是规定老师必须考计算机、英语,没这规定,没这规定要它干嘛,取消了得了。美国人开玩笑,说罗德艾兰小州,这个州长他上厕所很着急,他冲进厕所一看就一个坑,总统在那蹲着呢,他就把总统拎起来,去,我先来。为什么?这俩有谁大谁小那一说吗?没有。总统跟州长没有谁大谁小,咱中国人就老琢磨你省长哪里有总理大,人家没有这么一说。美国是分权的国家,它没有这种集权的概念,这是它的宪法第一个特点,建立一个联邦制共和国。

  第二个特点,就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实践了三权分立的这么一部宪法,三权分别是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美国的立法权由国会来掌握,国会分成参、众两院,参议院英文叫Senate。一个州两个议员,今天美国的参议院应该有100个议员了,但是它是由副总统兼任参议院院长,没有投票权,所以有投票权的议员是99个。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咱们给它翻译成众议院,实际上就是人民大会堂。它是各州按比例产生众议员,今天美国是435个众议员,任期是四年,参议院议员的任期是六年,每两年改选1/3。所以美国拥有投票权的立法议员是534个,这些人掌握着美国的立法权。

  美国的司法权由各级法院掌握,其中美国的最高法院是负责解释宪法。你打离婚官司那儿可不管,那儿负责解释宪法。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由总统提名,国会任命,除非渎职,任期是终身的,到死算。所以里根总统时代的那个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雷蒙德98岁了,那哥儿们估计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还在那当法官。然后你看什么事应该老头干?法官应该老头儿干,欧洲、美国你见过年经的法官吗?基本都是白发苍苍当法官,审案子就是看经验。你说我能把法律条文背下来,那没用,你就是一台电脑。审案子主要是靠经验,有些案子它没有法律的规定,它就是你以前审过,成立就可以作为这个,以前怎么审,我现在还怎么审,所以法官应该岁数大,咱们国家好多30多岁的,军队转业没事干了,读本法律常识当法官去了,当然这都是前几年的事儿,现在也与时俱进了。

  第三个是行政权,这个权力属于总统。美国没有总理,总统跟总理是一个人,既是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又是国家元首,还是政府首脑。美国的国务院相当于我们的外交部。美国在它刚刚独立的时候,就是第一届联邦政府组成的时候,美国的内阁只有三个部:财政部、战争部、国务院。最小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你政府越小你的老百姓的负担就越少,所以美国有这样的一种规定,形成三权分立的政体。1789年华盛顿将军就任美国的第一任总统,那一年7月欧洲爆发了法国大革命。华盛顿将军就任总统是4月,所以就明显地看出,美国的革命比法国要早,华盛顿将军当了两任,还能接着往下当,只要有人选你就可以继续。有没有人选他?当然了,都不用选,谁敢跟他竞争,跟国父竞争你作呢。你袁世凯跟国父竞争,你这不是作吗。但是华盛顿将军说,我为国家服务了八年,没有任何功劳,犯了不少错误,所以我不能再干了,我要给我后来人以改正我错误的机会,我的错犯的太多就改不过来了。

  华盛顿将军之后,继任的是副总统亚当斯。亚当斯就干了一任,再竞选的时候就有人给他泼脏水,搁在今天两人竞选,互相泼脏水很正常嘛,但是亚当斯是那种典型的老派绅士,坦荡君子,你给我泼脏水是吧,我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走,我回家了,什么总统不总统的,我不干了。接下来的第三任总统就是杰弗逊,《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他干完了两任,还能不能再干?能,随便,想干几任干几任。但是杰弗逊说华盛顿将军开创了一个伟大的先例,我将追随他,有更多的先例就会成为惯例,使那些妄想延长任期的人无计可施,所以他干了两任也不干了,这样在美国就形成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总统最多只能干两任。你牛你有国父牛吗?国父干了两任就下去了,你腆着脸在那坐着合适吗?唯一的例外是二战时期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就是小罗斯福,他是连着四任。那会儿没有法律规定说不能,所以他连着四任也没人说,干满了三任,第四任刚一当上他就死了。

  二战后美国的宪法修正案就规定,总统只能两任,甭管克林顿怎么优秀,布什如何如何糟糕,只能两任。所以说美国的政治结构它为什么稳定,我记得克林顿卸任那几年,就是布什刚当总统那几年,非洲有一个国家叫扎伊尔,现在改名叫刚果金,那个国家的独裁者叫蒙博托,被部下把手指头都切下来,干掉了,跟凌迟了差不多。那件事当时在非洲是挺大的事。后来克林顿总统就评价这件事说,我上大学的时候他是总统,我当律师的时候他是总统,我当州长的时候他是总统,我当总统的时候他依然是总统,我不当总统了他还是总统。你干的时间太长了,你是扎伊尔人民心中最红最红的太阳,你什么时候落山,那我要接班我就只能把你干掉,我就搞个政变之类的,争个权。你要是四年、八年乖乖滚蛋,我用得着干掉你吗?所以这种民主不光对人民有好处,对统治者也是一种保护。你说我对政府不满,我上法院告它去。你总比在政府门口扔石头,给某某局烧了强吧,没准儿判下来不定向着谁呢,所以民主不光是对人民,对统治者也有好处,是值得为之奋斗的这么一个东西。这是我们说的美国的立法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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