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4)

作者:韩寒 字数:5398 阅读:1813 更新时间:2011/10/02

第一部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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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进教室,看见里面的人纷纷点头哈腰的,找到一个有空的,问,你看见陈小露吗。我都忘了那人是谁,那人却记得我,不仅记得我,还记得我和陈小露的事情,于是大声说,陈小露去香港了。然后大帮人围过来,指点当年我不应该把陈小露追丢了,看她现在混得多好,都女强人了。

  我问他们陈小露是什么时候去香港的。答案丰富多彩,但是有一点我肯定了,是在三年以前。所以我更加不明白那天在建国宾馆里看见的是谁。我得到了我要得到的东西以后就早退了。据说当天,由班长评选出的最有出息的两个人,一个是陈露,一个是陈小露,因为一个在澳大利亚,一个在香港,虽然都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而我们在场的,都留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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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老枪看见那个女人从拐角消失时,老枪又发感叹,说,上海女人啊。

  我说,改天,你也去傍大款啊。

  老枪说,好建议。

  我们坐另一个电梯去楼下,找一个超市去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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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几个月以后,我得知陈小露从香港回到上海,看望她的家人。那时快要过春节了,我打电话到陈小露父母住的地方,彼此寒暄一下,问她干什么去了,她说做生意去了。然后肯定以为我是要向她借钱了,忙说,做得不好,亏了,还欠人家债呢。

  然后陈小露的母亲叫她吃饭。一如小时候我打电话给她时的情景。

  最后我问她,喂,陈小露啊,大概今年的十二月份不到一点的时候你在什么地方?

  她先回答她妈说,哦,来了。然后对我说,在香港啊。

  我说,是吗,那我在建国宾馆里看见一个和你很像的人。

  陈小露笑笑说,哦,是吗? 真巧。 我在香港弥敦道上也碰见过一个和你很像的人。

  我说,哦。

  陈小露然后急忙说,我要去吃饭了,以后大家保持联系。然后挂断电话。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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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老枪住在宾馆里,本来打算到半夜再睡,充分利用。可是我们在大约九点不到的时候就倒下了,理由是,妈的太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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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的上午十一点,我们退房出来,在附近找了一个茶坊,坐了下来,因为里面暖。我们坐到黄昏的时候,发挥惊人毅力。我们从徐家汇走到长宁区,路过一个漂亮的建筑,那是一排很整齐的房屋,说不出是什么建筑风格,老枪说,这是个好地方,以后要住在里面。

  当我们走近它的时候,发现房子前面还有人站岗。我们不由感叹里面肯定是个好地方,只有有身份的人才住里面,要不弄这么警卫森严的浪费。再走近一点我们彻底的失望,因为这个房子是一个消防队的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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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爬了四层的楼梯以后到了我们蜗居的地方。里面值钱的东西有两个如果装WINDOWS98的话打开它要一天的破电脑。里面有一个很早的三国游戏。一个4倍速的光驱,装在我的机器上,用来看各种盗版片子。这光驱被我们训练得神通广大,因为常年读盗版片的缘故,这东西只认识盗版的碟。一回我和老枪搞到一个正版的碟,结果半天没读出来。

  另外我们还有一个手提的CD唱机。从它买来到现在好像从来没有休息过,除了换碟的时候。我们这里有六七张CD,一个是齐秦的精选,老枪爱听的,据说,齐秦的歌适合在上海听,问题就是,我们住的地方是上海吗?一个是校园名谣,当初看见这CD,没犹豫就买了,因为里面第一首歌是老狼的,叫《昨天今天》。以为这整盘CD就是老狼叶蓓沈庆这帮家伙拼的,边付钱的时候还边赞叹盗版的东西就是好,能把不是一个唱片公司的人凑一起。回来仔细一看,里面就老狼三个歌,《昨天今天》,同桌的你和爱已成歌。居然还有外婆的什么湾来着。老枪管那歌叫外婆的南泥湾。一个碟是披头士的精选,囊括了《LET IT BE》,《YESTDAY》,《THINK FOR YOUSELF》等等等等,只缺一首《挪威的森林》,披头士的一辈子就在里面了。一个是肯尼基的SAXPHONE,里面一定有他的“回家”,这碟我听过无数次,好像吹来吹去是那曲调。老枪最爱听萨克斯,原因是,老枪想象那个人在吹那么大的一个家伙的时候,肯定很痛苦。一张是一个叫文章的家伙唱的歌。在1999年以前,我们所知道的是,文章只能用来发表,没想到还能唱歌。后来搞清楚,原来那家伙是专门翻唱别人东西的,因为他翻唱的歌里有很多我和老枪都十分喜欢,分开买太贵,正好有一家伙把那些歌唱一块去了,就买了下来,尽管声音差些。还有一个碟是属于老枪选购失误。那碟是在地铁站买的,当时广播里狂喊,列车马上就要进站,大家注意安全云云的,老枪一时心急,拿了一个达明一派的碟付了钱就跑,到了车上,怎么仔细端详,感觉总有些异样。大家研究很久,不得其解。最后老枪大叫,妈的,老子买了个V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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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我们进门的时候是放披头士的歌的,第一首就是《让它去》,我们在让它去的音乐里开机,泡面,到《黄色潜水艇》的时候,老枪已经进入状态。那时候他接手一个城市题材的小说,还没有决定要套谁的名字,所以写得很不确定。我在写一个个人感情隐私调查的,得自己编百来个人的感情故事,从老到小。于是,有在抗战的时候一起抓到一个鬼子而相爱的;有插队落户的时候谈文学谈理想谈人生相爱的;有出个车祸被撞后爱上司机的,总之写得以后再遇上什么人都不算稀奇了。

  这是上海极度古老的房子,还是中国的设计师设计的,于是就可以想象是什么样子的。它的下面是一个小弄堂,里面无数的人过着悠闲的生活,旁边是一条不知叫什么的路,虽然我们每天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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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披头士精选里,老枪最喜欢的是一首叫《当我们六十四》的歌,并且常常暗地计算自己离开要唱这首歌还有多少年。当初他向我盛情推荐这歌,说,他会让你想起一些什么。我听到这歌前奏的时候就激动得不得了,老枪为我感觉到来之快感到很欣慰。所扫兴的是,我激动的原因是因为这歌的前奏像我小时候打过的电子游戏里的一段背景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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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枪这些时候所思考的一直是上海是个怎么样的地方。自他从河北来上海的时候就这么一个印象,是个大都市,灰蒙蒙的。至于灰蒙蒙,这点老枪应该在河北就有所体会,到上海的时候正好赶上梅雨季节,真是灰蒙蒙得一塌糊涂,差点连路都不认识。等梅雨过去了,还是灰蒙蒙的,老枪才恍然大悟,那是空气污染。然后是通宵有饭吃,通宵有舞跳。老枪一开始来那会,去一个吧里,看见在舞池里一帮子人头摇得要掉下来,凭仅有的药理知识,料定那是吃了摇头丸的后果。事实是,吃了摇头丸的都在角落里颤抖,在上面摇头的,喝醉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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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住宾馆出来的几天以后,老枪突然变得稀奇古怪,比如对着电脑屏幕傻笑,刷牙的时候唱歌,洗手间里一蹲就要半个钟头,打字打着打着突然乱拍键盘,然后极有耐心地把刚才乱打的东西删掉。半夜起床看上海夜景,想听CD的时候把VCD往CD机里面乱塞,看看读不出来,就把VCD拿出来,又忘了自己要干什么,呆原地想半天,终于恍然大悟,然后捧个电脑去看VCD了。

  这样的迹象显示,老枪的初恋来临了。

  因为老枪从前在河北一个很小的地方,所以恋爱不方便。因为在这种小地方,老枪不能随便去喜欢人,一旦喜欢,大家有意思,保证这辈子就只能娶这么一个了。农村和城市就这区别。我曾经暗自思量,老枪喜欢上海是不是因为在上海谈一个吹一个没人计较,也不会有个老太太追杀出来说,我的闺女已经和你约会过了你就得要定她了。结果老枪在上海这么久依然唱这单身情歌。

  这次老枪的女人是一个初二的学生,我听说以后吓了一跳,想好你小子,老牛吃嫩草。然后老枪掏出一张她的照片,是背面的,看上去很青春洋溢。于是又吓了一跳,想好你小姑娘,嫩牛吃老草。

  我问老枪怎么是背面的照片,老枪说,是偷拍的。

  然后我问他们的关系,老枪说,打算最近和她说话。

  这年代还真有柏拉图式的。

  于是我很严肃,说,老枪,你还没有和她说话,就能在厕所里呆半小时,你若和她说话了,我看你的床就搬那儿吧。

  后来想想,正是因为没有说话,老枪才能在厕所里兴奋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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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女孩为市区某一靠近我们住的地方的中学初二学生,中等的身高,很好的身材,很好的长相。喜好穿一蓝色风衣,骑一红色城市车,半长的头发,扎得很低,白色或者黑色的跑鞋,黑色的包,有时带耳机骑车,一次差点给撞死以后,很少骑车带耳机。

  这是我们的观察结果。

  是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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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枪兴奋得像个中学生,天天念叨。此女生系老枪退酒瓶的时候发现的,所以近期老枪喝酒格外卖力。几个月前老枪喝的是白酒,然后换胃口改成啤酒,每天定时退瓶,退到第四十几天的时候,发现此女孩,然后发现每次只要老枪在,那个女孩总会深情地注视老枪一到二秒,激动使老枪仿佛重返校园,一听见四点半的铃声立刻退酒瓶去。

  我一直提醒老枪,处理这种年纪比较小的孩子要千万注意,第一,她们不懂事,太天真,容易有自杀倾向。第二,出了什么事情,弄不好你老枪要以奸幼罪论处。

  老枪的意思是,这个女孩子让我回到了以前,看见她就像看见自己这个年纪的时候在干什么。

  我的意思是,老枪你别虚伪了,不就怀念一下自己年轻的时候在干什么吗,那干吗非要找个女的啊,找个男的不也能凭吊青春?不就人家长得漂亮嘛。

  老枪说,不一样的。

  我坚信这个问题甩出来,老枪肯定没有答案了。问题很简单,就是,有什么不一样的?

  老枪的回答更加简单,不一样的,一个是男的,一个是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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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枪凭吊自己的青春凭吊了大概三个礼拜,觉得熬不住了,要和她做更深层次的交流。我一向的观点是,初二的孩子,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除了一个叫青春的东西。他们知道什么是他们要的?青春,其实还轮不到他们,青春是什么,不就是青年人发春吗。而他们还是少年儿童。

  然而,老枪依然抱着要交流的想法,并且私下觉得,这个孩子好像很有文学功底,看过很多东西,理由是,从她骑车的姿势里可以看出来。

  在这个时期里,老枪写了一个校园的中篇,两个爱情故事,一些哲理散文。于是发现,写小说要有寄托,每一个人物都是在你的生活里生活过的。还要有一个给你凭吊自己失去了什么的东西,比如你失去过一个馒头,你就买一个放在你桌上,怀念自己不小心把当初的馒头掉地上的时候就格外的逼真。所谓青春这个东西,不比馒头简单,所以要有一个很青春的人,每天在你眼前晃过,不要和你说话。因为她只是一个寄托,一个东西。和寄托说话,就什么感觉都毁了。好比你掉的馒头,某天突然开口对你说话,它就不是馒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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