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谈文章的修改

作者:佚名 字数:3011 阅读:129 更新时间:2016/06/09

26、谈文章的修改

选自《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

叶圣陶

有人说,写文章只该顺其自然,不要在一字一语的小节上太多留意。只要通体看来没有错,即使带着些小毛病也没关系。如果留意了那些小节,医治了那些小毛病,那就像个规矩人似的,四平八稳,无可非议,然而也只成个规矩人,缺乏活力,少有生气。文章的活力和生气全仗信笔挥洒,没有拘忌,才能表现出来。你下笔,多所拘忌,就把这些东西赶得一干二净了。

这个话当然有道理,可是不能一概而论。至少学习写作的人不该把这个话作为根据,因而纵容自己,下笔任它马马虎虎。

写文章就是说话,也就是想心思。思想,语言,文字,三样其实是一样。若说写文章不妨马虎,那就等于说想心思不妨马虎,想心思怎么马虎得?养成了习惯,随时随地都马虎地想,非但自己吃亏,甚至影响到社会,把种种事情弄糟。向来看重“修辞立其诚”,目的不在乎写成什么好文章,却在乎绝不马虎地想。想得认真,是一层。运用相当的语言文字,把那想得认真的心思表达出来,又是一层。两层功夫合起来,就叫做“修辞立其诚”。

学习写作的人应该记住,学习写作不单是在空白的稿纸上涂上一些字句,重要的还在乎学习思想。那些把小节小毛病看得无关紧要的人大概写文章已经有了把握,也就是说,想心思已经有了训练,偶尔疏忽一点,也不至于出什么大错。学习写作的人可不能与他们相比。正在学习思想,怎么能稍有疏忽?把那思想表达出来,正靠着一个字都不乱用,一句话都不乱说,怎么能不留意一字一语的小节?一字一语的错误就表示你的思想没有想好,或者虽然想好了,可是偷懒,没有找着那相当的语言文字:这样说来,其实也不能称为“小节”。说毛病也一样,毛病就是毛病,语言文字上的毛病就是思想上的毛病,无所谓“小毛病”。

修改文章不是什么雕虫小技,其实就是修改思想,要它想得更正确,更完美。想对了,写对了,才可以一字不易。光是一个字不易,那不值得夸耀。翻开手头一本杂志,看见这样的话:“上海的住旅馆确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廉价的房间更难找到,高贵的比较容易,我们不敢问津的。”什么叫做“上海的住旅馆”?就字面看,表明住旅馆这件事属于上海。可是上海是一处地方,决不会有住旅馆的事,住旅馆的原来是人。从此可见这个话不是想错就是写错。如果这样想:“在上海,住旅馆确是一件很困难的事,”那就想对了。把想对的照样写下来:“在上海,住旅馆确是一件很困难的事,”那就写对了。不要说加上个“在”字去掉个“的”字没有多大关系,只凭一个字的增减,就把错的改成对的了。推广开来,几句几行甚至整篇的修改也无非要把错的改成对的,或者把差一些的改得更正确,更完美。这样的修改,除了不相信“修辞立其诚”的人,谁还肯放过?

思想不能空无依傍,思想依傍语言。思想是脑子里在说话──说那不出声的话,如果说出来,就是语言,如果写出来,就是文字。朦胧的思想是零零碎碎不成片段的语言,清明的思想是有条有理组织完密的语言。常有人说,心中有个很好的思想,只是说不出来,写不出来。又有人说,起初觉得那思想很好,待说了出来,写了出来,却变了样儿,完全不是那回事儿了。其实他们所谓很好的思想还只是朦胧的思想,就语言方面说,还只是零零碎碎不成片段的语言,怎么说得出来,写得出来?勉强说了写了,又怎么能使自己满意?那些说出来写出来有条有理组织完密的文章,原来在脑子里已经是有条有理组织完密的语言──也就是清明的思想了。说他说得好写得好,不如说他想得好尤其贴切。

因为思想依傍语言,一个人的语言习惯不能不求其好。坏的语言习惯会牵累了思想,同时牵累了说出来的语言,写出来的文字。举个最浅显的例子。有些人把“的时候”用在一切提前的场合,如谈到物价,就说“物价的时候,目前恐怕难以平抑”,谈到马歇尔,就说“马歇尔的时候,他未必真个能成功吧”。试问这成什么思想,什么语言,什么文字?那毛病就在于沾染了坏的语言习惯,滥用了“的时候”三字。语言习惯好,思想就有了好的依傍,好到极点,写出来的文字就可以一字不易。我们普通人难免有些坏的语言习惯,只是不自觉察,在文章中带了出来。修改的时候加一番检查,如有发现就可以改掉。这又是主张修改的一个理由。

阅读指要

作者认为,思想、语言、文字,“三样其实是一样”;修改文字,其实就是修改思想。因此,认真修改文章,不仅是为了养成好的语言习惯,更重要的是为了养成好的思想习惯。认真阅读本文,看作者是怎样阐释这个问题的。

文中指出“有些人把‘的时候’用在一切提前的场合”,这种现象现在依然存在。不好的语言习惯影响言语交际,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注意。你认为这类坏的语言习惯是怎样形成的,应该怎样克服呢?

现在有一种议论,说语文课应该以写作为中心,阅读是为写作作准备,为写作服务的。念些范文,看看这些范文是怎么写的,我们也怎么写,起这个作用。我也不说这个话是不是对。我是想,阅读本身是不是也是应该培养的一种能力。我记得我当学生的时候,在陆志韦先生班上上过课,陆先生教我们心理学,有时候也讲到别的事情。有一天,他问我们:“你们每天看报用多少时间?”我们说这可说不好,有时候有事情,报就不看了,有时候没有事情,就看上很多时间。他说:应该每天看二十分钟的报,要在二十分钟里头把这个报里头的全部内容都看进去。我们说这个不容易呀!他说:是啊,不容易就得学啊!你不看报不行,要花很多时间也不行,你得在二十分钟里把一天的主要新闻乃至重要广告都看到。我说这个故事,我的意思是说看文章不一定都要一个字、一个字看。我们有个习惯,看书从第一个字看起,一直看到末了一个字,一个字不拉。有的书应该这样看,有的书不必这样看,应该很快的翻过去,把它的内容吸收进去。这个要有训练。

(选自吕叔湘《关于中学语文教学的种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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