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念作文—彼岸(一)
新概念作文—彼岸(一)
上学记文/琚峰。我最早的上学经历,大概要追溯到我三岁时上过的奶奶家边上的一个黑幼儿园。说它是黑幼儿园绝不为过,在我的记忆当中,那个地方是一个漆黑的小屋子,可能是因为当时哭得厉害,所以我感觉我在屋里什么都看不见。唯一的知觉是能听到外面水壶烧开,发出呼噜噜的声音。身处这种环境其实是很让人感到绝望的。看又看不见,听到也只有那一种滚烫的声音。根据现代的心理学,小时候所受到的苦痛遭遇,会对以后的人生产生巨大的不良影响。因此我长大知道这个规律之后,每次想起小时候进过的这个黑幼儿园,总是担心得要命,生怕身上落下了什么毛病。现在看来所幸问题不大,可能是这种黑幼儿园的遭遇还不够惨痛的缘故。
正儿八经上幼儿园是在四岁的时候,父母送我去那儿的时候我没怎么哭,毕竟长大了一岁嘛。对那个幼儿园,我的印象也并不十分深刻。只记得每次早晨入园的时候,都要检查手指甲,剪得干净的,就给个绿牌,稍微有点长的,给黄牌,若是又脏又长,便给红牌。我挂红牌的次数非常多,与我得小红花的次数差不多成反比。仔细想想,我还记得那个幼儿园里的两个女老师。其中一个很温柔,笑起来蛮漂亮的,姓什么不记得了。另外一个很凶,姓马,印象中她就像是长了一张马脸,马脸上还有一脸麻子。这让我想到,儿童的记忆方式总是很有趣,比方说有一件事,我奶奶每次给我洗澡的时候,都要一边用毛巾抹我的身体,一边用一口方言教导我一定要说普通话。我那个时候不理解普通话是什么意思,所以当奶奶说到“普通”两个字的时候,我的脑海里会浮现出一串“葡萄”。或许是我奶奶发音不标准的缘故吧,总之那几年,每当有人跟我提普通话,我必须得先想到葡萄,再通过葡萄理解这个所谓普通话的含义。
八岁之前我几乎都是同奶奶生活在一起的。我的父亲是一名建筑工程师,母亲是普通公务员,两人都没感觉教育和陪伴幼儿是多重大的一件事儿,所以他们在我八岁之前都将我寄养在奶奶家。不过后来我也很能理解他们,父亲当时工作繁忙,母亲的单位又在十几公里之外的郊区,都无暇照顾我,才出此下策。八岁之前的我害怕父亲,因为我数数数错他就会骂我,首先是我的智力和熟练度都没有达到那个程度,再是一种父亲给我的压迫感,导致我经常从1数到10都会数丢。一丢就急了,一急就更数不好。我小时候就尝到过这恶性循环的苦果。八岁之前的我依恋母亲。原因我倒也不知道,只好暂且用弗洛伊德的恋母情结来解释。那时母亲晚上下班后偶尔会来奶奶家看我,她来了我就舍不得她走,或者要她带我一起走,于是她就每次都想出各种各样的招数骗我,然后偷偷溜走。写到这,我想起来了我童年里两件关于鞋子的痛苦记忆。第一件是在幼儿园里,有一个装满了塑料球的游戏池,我每次穿两只鞋进去玩一次,出来时就会只剩下一只鞋在脚上。第二件就是我母亲的一次招数,那天晚上她答应带我一起走,可是要我先洗澡,我兴奋地洗了个澡,当我擦干身上准备穿衣服时,母亲已经提着包准备开门离开了。我急了,想要跟上去,可是发现找不到鞋子。其实鞋子早就被母亲藏起来了。我不知道自己那时为什么没有鞋子就不敢下地,大概是小孩子对某种秩序的不敢触犯吧。要是换作现在的我,就是赤脚也要追上去,不然被人耍成这样也太丢脸了。我没有幼儿园的毕业照。我也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幼儿园毕业的了。多年之后想起来,我才猛地发现,原来是我的幼儿园生涯快要结束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天天吊水吃药打屁股针,就没有去学校了,所以毕业照也没有拍成,对毕业的记忆则是一点也没有。我们家整体受教育的程度不是很高,但是在我父亲长大的那个村子里,就算得上高学历家庭了。我爷爷的父亲也就是我的曾祖父,是从邻近的一个县城跑到这个村子上的。他是个木匠,做木活儿为生。一辈子没啥成就,最大的功绩也就是传下了造成我的基因。我的爷爷是村里的会计兼厂里的工人。当时好几个上海商人来到这个村子上,开了一间工厂,生产什么我不知道,只是那个厂非常有钱,而且非常赚钱。
我的爷爷在厂里当工人,识几个字,算术不错,能给厂里记账,因此受到的待遇算是很好的了。我的爷爷年轻时在厂里的时候,出差去过很多地方。后来市场经济繁荣以后,国有资本的厂子倒了,爷爷还总是跟我提那时候他们有多辉煌。我的父亲读完了初中,由于成绩特别突出,就直接去读了中专。在那时读中专比念高中牛多了,几年读完国家包给分配工作。于是我父亲,因此错失了接受大学教育的机会。接下来该到我了。我现在是高三,从学前班算起我已经上了将近十三年的学了,在我们家估计是受教育程度最高的了。可是仅仅用一个年数来表示一个人的文化程度,那也太有失水准了,因为两个人可能同样是上了十三年的学,一个人成了文人,另一个人却还是个文盲。我夹在这两者之间,所以我打算从我的小学说起。我念小学时,没什么突出的,就是成绩好。数学每次都考一百分,犯了错老师都不好意思揍我。不过话说回来小学的课程确实也没有什么难度,课上认真听,回家写几题作业,考试基本上就拿到优了。小学期间我读的书大都是科普类,从《十万个为什么》,到《十万个未解之谜》。我有时不明白为什么书名都要起以“十万个×××”开头的,也许是这个数字比较吉利吧。我当时有一本动物百科的书,每天晚上都翻来看,各种各样的动物有各种各样的名字,长着各种各样的形状,真有趣。我想,现在我之所以能够一边追求文学艺术一边还散发着浓浓的科学理性气质,怕是小时候就埋下了根吧。后来科普类的书买到近一整箱的时候,我就突然不读它们了。接下来我开始读的书,是儿童文学。那时大概是五年级。五年级才读儿童文学,好像是带点发育迟缓的意思。所读的书中,现在我只记得一个女作家叫作伍美珍。之所以去读这些书,原因也是非常明了。因为班上一个我很有好感的女生喜欢读这些书。所谓爱屋及乌,我喜欢那个女孩,就得拼命地去喜欢她所喜欢的东西。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有了这种意识。我在阅读方面最早的启蒙就得算上面提到的书了。不是那种书名说出来特别吓人的,也不是什么传世经典的好作品,所以我也算不上根正苗红。不过也好,对我这样的人来说,走野路子才会格外有干劲。如果当时我那么小,就让我读什么《悲惨世界》,我早就对世界失去信心,对阅读失去兴趣了。这里插一句,其实我到现在还没读过《悲惨世界》。六年级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年份。因为在这一年,我第一次名正言顺地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我写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我还第一次遭到了来自那个女孩的拒绝。关于喜欢与拒绝的部分就不提了,就说说情书是怎么回事。那个女孩是隔壁班的,是我在排练艺术节小品的时候认识的。跟我一起排小品的还有我一个哥们,他跟我一起喜欢上了那个女孩。当时我们两个稚嫩的孩子的对话大致是这样的:“你看那个女孩怎么样?”“不错哟。追她试试。”我本来是不会写情书的,或者说我本来是不会考虑到有表白这种事情的。事情还是出在我那个哥们身上,他有一个姐姐,他姐姐比他大一岁,但是已经谈过恋爱了,所以他姐姐教唆他去写情书给那个女孩。我这哥们心眼好,觉得他自个写了不告诉我,有点不太好,于是就大方地邀我一起写。我一听情书这种事,就激动了,连夜写了出来。第二天我把情书带到学校里,准备跟哥们一起送给那女孩的,结果他却还没动笔。我于是不得不将情书夹在一本书里,等哥们写好一起送过去。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写情书的这个消息走漏了,班上的女生趁我下课上厕所的时候翻开了我写的情书。情书的开头好像是诸如“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被你深深地打动了”这类的,总之是十分煽情并且语句多处不通顺。当我从厕所回来看见她们的犯罪行为后,气得抓起情书就又跑回了厕所,在里头躲了一个下午不肯出来。当时的我真的是愤怒至极,情书不仅没送出去,还被人看光了。好比脱光了去澡堂洗澡,水突然停了,没洗成澡还被人看了裸体。初二之前的大部分时间,我花在玩网络游戏和谈恋爱上。
许多个日日我在电脑面前度过,许多个夜夜我在广场草坪上的女朋友身边度过。虽然这种日子现在看来有些混沌,可是那个时候却感到充实得不得了。我从来没有怎么后悔过那些玩掉的时光,大部分人“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说教对我来说一点也没有启发。我也不承认这个道理,依我看,是少壮不玩耍,老大徒伤悲。初二以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开始认真念书了,恋爱也不谈了,游戏也不玩了,整天不是写作业,就是读各种书。这个时期我读的书以中国古代文学居多,连《千字文》《今古贤文》都能背得烂熟,《诗经》《论语》《老子》《庄子》,看不看得懂也不管,反正就是要看,像是跟自己死磕。之后有个姑娘跟我提《傲慢与偏见》,我特地去书店买回来看,看了几天发现比《道德经》还难懂,两男两女搞来搞去不知道搞什么名堂。我不信外国文学的书就这么无趣,一冲动就去书店买了一摞老外写的小说,我记得没错的话,大概是有《基督山伯爵》《红与黑》《王尔德选集》《契诃夫选集》这么几本,一股脑读了一通,发现事实上这些小说比中国古代翻来覆去讲同一个道理的那几篇破文章有意思多了。于是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初中毕业之前,我大量地读书,阅读量比之前翻了几倍。即使还是无比庞杂,但是我读书终于算有了一点选择性,最初读的书并不是给我影响最大的书。那时给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造成触动的书应该是王小波和鲁迅的杂文集。小说方面比较喜欢海明威。这些到之后的变化都不算太大。初三的下学期之所以有大量时间读书的重要原因是我提前被重点高中录取了。每年的那个时间,学校都会组织一场考试,选出一百名优秀选手,去参加重点高中的提前招生考试。由于当时我已经染上了不写作业却要读书的恶习,本来对这个考试不抱期望,却神差鬼使地还是考进了前一百名。这已经很出乎我的意料了,我根本也没想过去参加重点高中的提前招生考试,因为觉得去了也是白去,浪费时间。可是我当时的那个女朋友,成绩特别好,也是一百名优秀选手中间的,她一定要我陪她一起去考那个重点高中,加上家庭压力,我综合考虑了一下还是去考了试,结果没想到就通过了,我那个女朋友却没过。其实通过的原因也能够想明白,我初中的数学特别差,考的是个位数,幸运的是那次考试,数学非常难,难到一种伤感的境地,几乎没有多少人能高过二十分。剩余的科目语文英语,考的分比较高。就这样通过了考试。既然被重点高中提前录取了,我在学校就更加肆无忌惮了。语文课看书,数学课看书,政治课看书,历史课看书,只有英语课的时候,才掏出耳机戴上,听几首歌曲放松一下。我的初中大致就是在这样一种圆满的状态下结束的。
在写到我的高中之前,我想起来我的初中还有两件必须提的事情。第一件是计算机和网络。因为从小就爱玩电脑游戏的原因,便一直对计算机和网络的知识比较感兴趣。初一时对计算机系统和常用软件的操作已经非常熟稔,对计算机硬件维修知识也略知一二,我那些不太会玩电脑的并且被我指导过的同学,大都以为我是计算机高手。其实我只是玩得比较熟练而已。真正学习计算机,是到初二。我从网上买到编程教科书,自学了一个半月的C语言,刚刚有些眉目时,学校里的计算机老师突然告诉我,有一个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的存在。她跟我讲的时候是在一个中午,学校里人都走光了,就剩我呆呆地杵在那听她神乎其乎地讲,她说拿奖了就可以保送大学,我想天底下哪有此等好事,就问了许多问题,直到确认真的有人被保送到大学并且我也有可能被保送的时候,我才心满意足地回家吃冷饭。因为比赛要求的语言限制,我开始一边听老师讲课一边自学Pascal语言,教材是小学版还是中学版的,总之内容简单易懂,半个暑假就差不多掌握了。那段时间我算是刻苦发奋地学了计算机,直到初赛那天。初赛在本校组织举行,许多人挤在一个教室里写试卷,我写完了给旁边的人看,最后他们都过了。当然我也过了。初赛之后便是大量程序编写和调试的练习,渐渐地我有点力不从心,可能是数学差的缘故,有时一个算法我要很久才能想明白。又因为当时我对阅读的兴趣越来越大,就毅然地做了放弃学习计算机的决定。第二件必须提的是电影。我现在差不都也能算半个影迷了,观影的习惯是从初三养成的。
主要的起因还是因为初三后期被高中提前录取了闲着没事干,看了不少好电影,尝到了甜头,终于到后来逐渐发现电影世界的美妙。一部尤其喜欢的电影是《死亡诗社》,讲的是一个老师带领一群学生反抗传统教育体制,主要体现在老师鼓励他们大胆地追求自己所爱,不要有所顾忌,还用生动的课堂教学让他们懂得诗歌之美,教导他们要做自己,要学会换角度看问题。这些学生成立了一个古诗人社,没事就逃个课聚在一个山洞里读读诗,各自的生活都改变了许多。生拉硬扯这么多,希望没惹读者你心烦。这就是我关于上学的所有心迹。
在食堂文/董倬诚。一、排队“吃饭是一门艺术”,这句话是不错的,但鲜有人说出口,因为学校食堂总能把一切艺术家变成近乎疯狂的饕餮。说实话,每个人都曾见到能把食堂拦腰砍断那么长的队伍。那么,现在将这句话更正一下,变成“排队是一门艺术”,或者说,能吃到饭才是艺术之精髓。毕竟,文艺复兴总是在填饱肚子以后发生的。学校食堂不久前易主,从此以后打饭速度就由不得人不怨声载道,难得有人不期望天堑变成通途。我也曾困顿于食堂这广阔的斗室里排队打饭。选择哪列队伍,堪称一门精华的学问,既不能太长消磨时光,又要伸长脖颈探测过哪支队伍饭菜最好。我涉世尚浅,无人指点,只得看着通往玉盘珍馐的队伍变成盘山公路,又如同黄道吉日的结婚领证队伍。即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若没有艰辛等待,哪有幸福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