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与灭火”的误区分析
“燃烧与灭火”的误区分析
■复旦实验中学化学高级教师 朱卫
【误区1】燃烧必须有氧气参加。
【点拨】在我们学过的化学反应中,绝大部分的燃烧都是可燃物与氧气在点燃或加热的条件下发生的,如镁、木炭、硫、磷、铁的燃烧。故造成有的同学错误地认为燃烧必须有氧气参加。其实,有些燃烧不一定就是物质与氧气的反应,如金属镁还可以在氮气和二氧化碳中燃烧,这些化学反应都具有发光、发热的现象,因此燃烧不一定都要有氧气参加。
【误区2】燃烧不能在水中发生,因为水可以灭火。
【点拨】其实,只要具备燃烧的三个条件,在水中仍然可以发生燃烧现象。如往80℃的热水中加入一小块白磷,然后往白磷附近通入氧气,就会发现白磷在水中也会燃烧,因为这时白磷燃烧的三个条件均已具备。
【误区3】燃烧时必须有火焰产生。
【点拨】在物质发生燃烧时,若可燃物以固态形式直接与氧气反应,这种燃烧只发光、放热,或出现火星四射的现象,没有火焰产生。如碳在氧气中燃烧发出白光,铁在氧气中燃烧产生火星四射的现象。因此,燃烧不一定产生火焰。
【误区4】燃烧不一定发光、发热。
【点拨】我们通常所说的燃烧,是可燃物跟氧气发生的剧烈的发光、发热的氧化反应,所以燃烧必须要有发光、发热现象。
【误区5】有发光、发热现象的,一定是燃烧。
【点拨】不一定。燃烧属于化学变化,许多物理变化也有发光、发热的现象,如电灯通电后发光、发热,电炉通电后也有发光、发热的现象,但它们都不是燃烧。
【误区6】爆炸一定属于化学变化。
【点拨】不一定。如自行车轮胎爆炸、高压锅爆炸都属于物理变化,而原子弹爆炸属于核爆炸。一般由燃烧引起的爆炸一定属于化学变化。
【误区7】可燃物的燃烧与爆炸是两个化学反应。
【点拨】可燃物的燃烧与爆炸是同一个化学反应,是两种不同的反应现象。常见的燃烧是一种发光发热的剧烈的氧化反应。不同的可燃物燃烧的现象也有所不同,例如,酒精在空气中燃烧发出火焰(明火),木炭在空气中燃烧保持红热,木材在空气中燃烧既有明火又保持红热。燃烧现象除了与可燃物的性质有关以外,还与可燃物跟氧气的接触面积和氧气的浓度有关,接触面积越大,氧气浓度越高,燃烧就越剧烈。例如,劈碎的木材比大木块燃烧得快些,可燃物在氧气中燃烧比在空气中燃烧剧烈。
可燃物的燃烧现象还与燃烧空间有关,如果急速的燃烧发生在有限的空间,就会在短时间内聚积大量的热,使气体的体积迅速膨胀而引起爆炸。例如,火药在鞭炮内(空间有限)燃烧而发生爆炸。若把一个鞭炮剖开,点燃其中的火药,则不发生爆炸。在油库、面粉加工厂、纺织厂和煤矿的矿井内,都写有“严禁烟火”的字样,就是因为这些地方的空气中常混有可燃物的气体或灰尘,它们接触明火,就有发生爆炸的危险。
【误区8】发现室内液化气或煤气泄漏,应赶紧打开排气扇把气体排出去,或打电话报警。
【点拨】打开排气扇或打电话都有可能产生电火花,将泄漏的可燃性气体点燃而发生爆炸,因此不可这么做。正确的做法是先将阀门关闭,再打开门窗通风。进屋时最好将鞋子也脱掉,以免摩擦产生静电,这样做更安全。
【误区9】燃烧与缓慢氧化都是物质与氧气的反应,其生成物是一样的。
【点拨】不一定。燃烧是剧烈的氧化反应,反应发热、发光,瞬间反应完毕;缓慢氧化只放出热量,不发光,反应时间较长。有些物质如镁、铝在发生燃烧和缓慢氧化时,都生成一种物质;但有些物质如铁在纯氧中燃烧生成的四氧化三铁为黑色固体,在空气中缓慢氧化时生成铁锈,其主要成分是氧化铁,为红色固体。
【误区10】灭火时可采用“降低可燃物的着火点的方法”。
【点拨】可燃物的着火点是物质固有的属性,一般情况下是固定不变的,应采用降低周围环境的温度至可燃物着火点以下的方法,而不是降低可燃物的着火点。
【误区11】发生火灾时可用水扑灭。
【点拨】不对,要视具体情况。电源或电器设备着火时,由于自来水能导电,所以不能用水来扑救。油锅着火也不能用水扑灭,因为油的密度小于水的密度,油会浮在水面上继续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