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户八百八町:江户风俗和民俗23

作者:[日]石川英辅 字数:1035 阅读:8 更新时间:2016/06/09

大江户八百八町:江户风俗和民俗23

牢屋敷拘禁的是什么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进牢屋敷
  在现代,犯了罪的人都要受到审判,被判刑后押送至监牢里服刑。但在江户,死罪和“追放”刑是其主要刑罚,原则上没有“惩役刑”。
  小伝马町的牢屋敷是幕府所设的最大规模的监牢。被捉拿的嫌疑犯在奉行所接受简单问讯后,被认为有犯罪可能的随即被送往牢屋敷,以接受进一步的审讯与调查。
  也就是说,牢屋敷是收容还未受到判决的囚犯的拘留所或关押所。但同时,在牢屋敷也设有刑讯室。因此,在审讯调查的过程中,可以说是带有惩罚性的。
  ◇人足寄场
  牢屋分东牢和西牢,在其内部又细分成几个区域,依囚犯的身份和性别而决定收监的场所:直参武士中的旗本被关到扬屋敷;御家人、僧侣、神职人员和医生等被关在扬屋;其他的普通町人、农民、浪人、足轻和中间等则被关在东西两处的大牢、二间牢和百姓牢。女性无论其身份,均被关在西边的扬屋,故称女牢。
  虽说关押的都是未被治罪的囚犯,但牢屋里的生活也非常艰苦。因卫生条件极差,患病后不治身亡死于牢中者亦不在少数。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小伝马町的牢屋敷就是一个“人间地狱”。
  宽政二年(1790年),依据火付盗贼改的头目长谷川平藏的建议,老中松平定信命令设置了人足寄场。天明大饥荒(1782年)后,江户市内的无家可归者和流浪者激增,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定因素。
  于是,负责江户治安的长谷川平藏把其中很有可能成为犯罪者的犯罪预备军收容于此,对其进行各种职业培训。并将其在此期间积攒的薪水作为出去后的费用和资金,使其立即能够得以自立和更生。松平定信在其自传《宇下人言》中提到,在其就任老中期间,走出寄场找到工作,重新开始新生活的人,每年多达两百多人。
  设立当初,寄场收容的除了无家可归者,还有在刑满后暂无去处者。但后来则以后者居多。在寄场,被收容的人足需接受造纸、锻造、木工、造房和泥瓦匠等各种职业的训练。在天保年间后,则主要以榨油的训练为主。而其所能领到的工资,是在接受训练时得到的报酬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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