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张爱玲19

作者:张子静 字数:1250 阅读:9 更新时间:2016/06/09

我的姐姐张爱玲19

第二章:童年·成长与创伤
  “小孩是从生命的泉源里分出来的一点新的力量,所以可敬,可怖。小孩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糊涂。父母大都不懂得子女,而子女往往看穿了父母的为人。”
  ——张爱玲《造人》(一九四四年五月)
  张御史的少爷,黄军门的小姐,十九岁结婚时是一对人人称羡的金童玉女。
  五年之后,一九二○年九月,母亲生下我姐姐,小名小煐。次年十二月,母亲生下我,小名小魁。此后十多年,从上海搬到天津,又从天津搬回上海;然后母亲远走英国,又回到上海家中,和父亲离婚后又出国。但姐姐与我一直生活在一起,直到一九三八年她逃离我父亲的家。
  我们一起成长,一起听到父母的争吵,面对他们的恩怨分合。我们的童年与青春时代,是由父母的迁居、分居、复合、离婚这条主线贯穿起来的。其间的波折和伤害,姐姐的感受比我更为深刻。
  与二伯父分家而治,搬到天津去。
  我开始有记忆的时候,我们家已经从上海搬到天津,住在英租界一个宽敞的花园洋房里。那是一九二四年,姐姐四岁,我三岁。如果母亲没有在那一年出国去,姐姐和我的童年应该是富足而幸福的。
  然而母亲和姑姑走了。我和姐姐常由保姆带着,在花园里唱歌,荡秋千,追逐大白鹅。
  那时我父亲和同父异母的二哥分家不久,名下有不少房屋、地产。我母亲也有一份丰厚的陪嫁,日子本来过得很宽裕。如果父亲能够本分守成,不花天酒地吸大烟,母亲也不会伤心出国,我们的生活是可以一直平顺而宽裕的。
  照我姐姐后来的分析,是说我父亲一直在二伯父治下,生活太拘谨了,一旦如愿地分家而治,就如野马脱缰,难以收心,自由放荡也就不足为奇了。
  一家子的财产都是三祖母陪嫁过来的。
  我的大伯父早逝,二伯父大我父亲十七岁:他们是我的第一位祖母朱芷芗所生。第二位祖母边粹玉并无生育。第三位祖母(李鸿章之女李菊耦)生了我父亲及两位姑姑;但大姑姑早年在杭州病故。我祖父一九○三年去世时,二伯父二十四岁,我父亲才七岁,姑姑二岁。
  我祖父是个清官,一家子的财产都是三祖母陪嫁过来的。祖父去世后,表面上是三祖母当家,具体事务则由二伯父料理。祖母省俭度日,二伯父也不尚奢华。三祖母一九一二年去世后,家里仍残留着封建习俗与家规。长兄如父,长嫂若母,我父母婚后与他们同住自然觉得很拘束;我母亲因而常常回娘家解闷。后来我看父亲那一时期的日记,差不多每篇都写着“莹归宁”:莹大概是母亲的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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