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山梦

作者:张翎 字数:17603 阅读:98 更新时间:2016/07/02

第一章 金山梦

同治十一年–光绪五年(公元1872年–1879年),广东开平和安乡自勉村
  广东开平和安乡境内有个村叫自勉村,听上去新鲜时髦,实际上是一两百年的老村名了。据说在乾隆年间,有两兄弟带着妻儿老少从安南逃荒至此,开荒垦田,养牛养猪,十几年时间里修出了一片安身立命的地方。大哥临死时,嘱咐全家要勤力自勉,于是就有了这个村名。

  到了同治年间,自勉村已经是个百十来户人家的大村落了。村里住着一个大姓,一个小姓。大姓是方,小姓为区。方姓是安南人的后裔,而区姓则是从福建迁徙过来的外人。两姓人家多以耕种为生。方姓人家种的是相连的大块地,区姓人家是后来人,种的就是从大块地的边缘上开发出来的小块新地。到后来,方姓和区姓开始通婚,方家的女儿嫁了区家的儿子,区家的儿子娶了方家的女儿,人成了亲家,田产也开始混淆起来。渐渐的,新来后到大姓小姓的区别就有些模糊起来。当然,这模糊也只是一时的模糊。等到有些事情生出来,便叫那模糊又刀锋似地清晰起来那是后话。

  自勉村村头有一条小河,村尾是一片矮坡,中间是一片低洼之地。那地经过多时的垦种,肥力丰厚。若逢风调雨顺之年,农产是足够叫一村两姓老少糊口的。若遇旱涝之年,卖儿女为奴的事情,也屡有发生。

  自勉村的人,除了耕种,也做些别的杂事,比如养猪种菜,绣花织布。少许自家食用,大多是带到圩上卖了补贴家用的。自勉村几乎家家养猪养牛,可是自勉村的屠夫却只有一个,那就是方得法的阿爸方元昌。

  方元昌祖上三代都是屠夫。方得法断了奶,刚能在地上站稳的时候,就已经光着屁股蹲在地上看他阿爸劏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一丁点儿也不惊怕。方元昌就对村人夸口:“我杀猪最多杀出十里二十里,将来我家阿法能杀出千里万里。”方元昌的牛皮吹对了一半,是千里万里的那一半,却不是杀猪的那一半,因为还没轮到方得法操刀的时候,方元昌就死了。

  方元昌家里,一代比一代穷。在方元昌阿爸手里,还有几亩薄田。到了方元昌这一代,却只能租了几亩小地种着。那地里的年成,交完租子之后,就够一家人吃半碗饭。剩下那半碗,是要靠他杀猪宰牛来挣的。在自己村里给方姓族亲杀宰,只能赚一副半副下水。给不沾亲带故的区姓村人和他村的人杀宰,才能得着一两个小钱。所以方元昌家的那半碗饭,不是总能指望得上的。要靠天,靠牲口,还要靠黄历–吉日多的月份里,婚嫁盖屋的人多,挨刀的牲畜也多些。

  同治十年起,连续两年大旱。村口的小河,干得只剩了一滩淤泥,太阳一偏,便有黑压压一片的蚊蝇,云似地在河滩上飞鱼虾却绝了迹。地像等奶的孩子似地咧着口子,巴巴地等着雨,雨却迟迟不来。那两年年成不好,杀猪的人也少,方元昌的日子,越发地拮据了起来。

  方元昌命运的转机,是在同治十一年的一个圩日。

  那天方元昌一大早起来,杀了一头已经养了一年多的猪。那头猪他原想养到年底做腊肉用的,可是他等不及了,他家的锅已经好久没沾过油星了。不仅他等不及,猪也等不及了猪已经瘦得只剩了一个骨架。他杀完猪,留下猪头猪尾猪舌猪下水,却将猪身猪腿大卸八块,留了到圩上卖。方元昌想卖完猪肉,回来时带上几个莲蓉饼。方元昌的小儿子方得善后天满周岁。酒摆不起,饼总得分几个给近邻的。

  临出门时,方元昌的老婆麦氏拿了几张荷叶将猪肉轻轻遮起来,省得一路蝇子叮咬。又在菩萨像前烧了一柱香,保佑天不要太快热起来–再新鲜的猪肉,也是经不起辣日头晒的。方元昌都走到门口了,又听见麦氏在身后嘟囔:“红毛他妈六十大寿请吃酒,我的纱裙让虫子咬得都是洞。”方元昌听出来老婆是想让他卖了猪肉带块布料回来,心里一股火嗖地窜起来,卸下肩上的扁担,朝着女人就抡过去:

  “他家有金山客,你家有吗?一天只知道学人家吃的穿的。”

  麦氏嗷地叫了一声,布袋似地软倒在地上。儿子方得法走过来,拽住了扁担,往他阿爸手里杵了一杵,不轻也不重。方元昌依旧恶眉恶眼的,声色却已经有些虚软。挑了扁担往外走的时候,额上竟有了汗。阿法是方元昌的长子,刚九岁,身子没长开,还是细细的一长条。话少,眼神却是定定的,看人时能把人看出一个洞来。对这个儿子,方元昌不知怎的隐隐有些怕。

  方元昌躲过了几只饿狗的纠缠,挑着担子赤脚走上了村里那条沙泥小路。路过村口那条小河时他走了下去,因为他看见河滩的石头缝里竟然聚了一小汪水。他舀了一捧洗了把脸。水被他搅乱了,脸映在乱了的水里,眼睛鼻子被水推来搡去,一会儿在脸里,一会儿在脸外。他挪了挪嘴想笑,嘴很厚也很重,竟挪不动。额角被水浸过,渐渐凉了下去,心里也清醒些了。他知道他打麦氏的原因,不是因为一条纱裙,而是因为红毛。

  红毛是他的远房堂兄,因长得高鼻凹眼,有几分像洋番,就得了个红毛的外号,本名倒不大有人记得了。小时候他和红毛一起去塘里捉过鱼虾,田里摸过泥鳅,瓜地里偷过别人家的瓜菜。红毛虽然比他大几岁,却很是憨蠢,做不得头,从来就是跟在他后头听他摆布的人。就是这样一个人,几年前娶了村里一个区姓人家的女儿,那家有个表亲在金山,红毛就糊里糊涂地跟着上了船。

  村里关于红毛的传说很多。有人说红毛在深山老林里淘金,那地方的水用木桶接住了,毒太阳底下晒干了就结成了金砂。也有人说前几年金山闹瘟疫,红毛拿厚布捂了嘴,去帮洋番背死尸,背一个是一块大洋。也有人说红毛给麻风病院送粥,一碗粥三个铜板。众人拿了这话去问红毛他阿妈,红毛他阿妈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只是一味地笑。一村的人到底也不知道红毛在金山做的是什么事。可是大家都知道红毛发了财了,月月往家寄银信。红毛的阿妈收了银信,说起话来时时有几分不知头重脚轻的样子。别人受得了,他方元昌受不了。因为他方元昌是知根知底地了解红毛的,他知道红毛拉完屎连屁股也擦不干净,偷瓜连青熟也分不清楚。

  可是红毛成了富人,他却依旧在干着那半碗饭的苦差使。

  那天方元昌眉心百结地挑着担子,走上了赶圩的路途,当时他绝对没有想到从这里拐出去,他将拐入一条他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歧路。他简单清贫的屠夫生活,将在那个下午划上一个巨大的句号。而他的家人,也将随着他从低贱的泥尘里瞬间攀上富贵的巅峰。

  方元昌紧赶慢赶赶到镇上时,却发现人流稀稀落落的,很是冷清。今日是个大圩日,平常这个日子是人挤人鞋踩鞋的日子。问了几个小贩,才知道昨晚镇里闹盗匪,把一个大户人家刮台风似地扫劫了一遍,还杀了两口人。今晨官兵巡查来了,众人皆胆战心惊,便都躲在家里不愿出门。

  路已经赶了,也不能回去,方元昌只好将担子歇在路边,等运气。到了中午,也才卖出了一副猪手和一块里脊。眼看着太阳高高地升在头顶,知了一声一声地在耳膜上钻着孔,竹筐里的肉渐渐地变了颜色,方元昌捶胸顿足一遍又一遍地骂自己命衰。早知如此,还不如把这头猪腌了,至少一家人还能闻着几个月的油腥。

  正骂着,街上突然跑过来两个身着短打的黑脸汉子,神色慌张地塞了一个包袱在他手中,低声说:“兄弟你好生替我看着,哪儿也别动,等过一两个时辰就回来取自有你的好处。”方元昌眼力好,早看见那两人腰间鼓鼓囊囊地别了凶器。嘴里说不得话,身子却只是瑟瑟地抖。看着那两人飞也似地钻进了一条窄巷,只觉得一股热气顺着大腿蠕蠕地爬下来,过了半晌才知道尿了裤子。

  方元昌紧紧捏着沉甸甸的一个包袱,守在路边,直等到日头渐渐低矮下去,夜风起来,赶圩的人四下散尽,仍不见那两个黑脸汉子回来。回头看看四下无人,忍不住将那包袱扒开一个角,偷偷地瞄了一眼。那一看,眼睛一黑,就差点儿瘫软在地上。

  是一包码得齐齐整整的金元宝。

  方元昌将包袱咚的一声扔进箩筐,拿猪肉盖严了,把斗笠低低地压到鼻尖上,转身就一颠一拐地溜进了一条小路。

  方元昌到家的时候,已经将近半夜了。三个儿女都睡下了,只有妻子麦氏还守着门等他。麦氏正坐在灶前的条凳上晾脚。天旱水紧,麦氏隔十天半月才洗一次脚。麦氏洗起脚来是件挺麻烦的事,光解裹脚布就得花上半天时间。自勉村的女子,自古就跟着男人下田下水,所以好些是天足。而麦氏是从新会娶过来的,五岁就裹了脚。麦氏一边晾着脚,一边绣着花。麦氏绣的是女人的帽边,黑底粉花,是小朵小朵的夹竹桃准备到下个圩日去卖的。麦氏舍不得油,一盏灯捻得如同一星豆子,蹙着眉心才勉强看得清手里的一根针。听见狗咬,就扔了手里的针线,踮着裸脚出去开门。

  方元昌一头是汗地走进来,只见麦氏的裹脚布死蛇似地蜷曲在条凳上,一屋都是浑浊的馊汗味,便捂着鼻子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喷嚏。放下担子,一屁股坐在地上,两眼发直,任麦氏拿眼睛钩来钩去,却只是不说话。

  麦氏见筐里的猪肉并没有卖出去多少,知道今天运衰,只当方元昌是犯愁,想劝,也不敢劝,只好去屋里拿了一条汗巾出来给男人擦汗。

  “明天,让阿弟去在广州,给你买条纱裙。”

  方元昌转了转眼珠子,有气无力地说。

  方元昌从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发达到显赫一方的大户,只花了半天的工夫。而从显赫一方的大户,破落到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却花了五六年时间。

  方元昌用那笔飞来之财买田置地,盖起了三进的大院。他看不上乡里的泥水匠,着人专门去福建重金聘请了名匠来盖房。墙是没有一丝杂色的红砖,瓦是绿琉璃,地是大块大块的青石。三进的布局一模一样,天井,正堂,偏堂,东厢,西厢。正堂是见客喝茶的地方,偏堂是书房。他方元昌虽然认不得几个字,却是要他的儿子们都读书认字的。方家宅院的布局,他心里早有定意。第二进和第三进是留着将来给两个儿子成家时住的。所以两进的边墙上,都预留了偏门。万一妯娌之间不相和,也可以各自分门出入。当然,那时他完全没有预料到,他的这些精心设想,后来被现实证明是毫无必要的。

  自勉村的人眼界浅,从没见过这样的院房,竟比有金山客的人家,还要气派几分。落成的时候,全村的人在院外围了一圈又一圈,看着方元昌领着他的儿女们把鞭炮炸得一街鸡飞狗跳。红毛阿妈也混在围观的人里,站得远远的,却是无话。

  方家的地,现在是雇了佃户在种。方元昌时时还替人劏猪宰牛,不为下水,也不为工钱,却只因为手痒。方元昌要是几天不出门,夜里睡觉就会听见挂在墙上的各式刀具飕飕作响。刀一响,方元昌就睡不安稳了,第二天起来,必要挨门挨户地打听,问谁家要杀牲了。村里人见他呆着无聊,便连杀鸡杀鸭也喊他过来试刀,他倒是欢欢喜喜地应承。

  方家大院里现在住了五六个长工家丁使唤丫头,田里的粗活,屋里的精细活,都不劳麦氏操心了。麦氏常年辛劳惯了,一时歇不下来,每日便加紧管教女儿阿桃针线女红–是预备着将来嫁个好婆家的。小儿子阿善刚会走路,还不到读书的年龄,每日不过在院中撵鸡斗狗地疯玩。大儿子阿法不用劳作了,送去了私塾念书。

  其实自勉村里就有一个姓丁的老人,是从外村入赘到一户区姓人家的。这位丁先生识字断文,平日在村里给人代写书信春联祭幛,也教几个孩子念书识字。可是方元昌看不上丁先生的穷酸样子,便托了人四下帮阿法物色合适的先生。后来在乡里找到了一位欧阳明先生。这位欧阳先生年岁不大,虽两经乡试未能中举,却熟读诗书。不仅古书读得渊博,也曾跟着广州城里的一位耶稣教士学过西学,可谓学贯中西。在乡里办了一个私塾,只教几个得意门生,一般愚顽之辈概不理会。且学费极贵,大有姜太公钓鱼的样式却正合了方元昌之意。方元昌托了熟人将阿法带去给欧阳先生过目,欧阳上下看了阿法几眼,只说了一句可惜了,便不再有话。阿法从此日行十几里路去欧阳先生那里上课,风雨无阻。

  方元昌家的日子如一把慌乱之中堆架起来的柴禾,借着一阵无故飞来的好风,嗖地燃起了一片红猎猎的火。只是可惜,这把火短短地烧了几年,就灭了。

  是因为方元昌染上了鸦片瘾。

  方元昌抽大烟,是极考究的那种抽法。方家大院头进的正堂已经被改装成方元昌的烟室。烟室的屏风,是四幅苏州丝绣的花鸟虫鱼。烟榻烟几烟箱烟枕,都是清一色的雕花红梨木。烟枪是从缅甸进口的上好象牙枪,烟土则是东印度公司出品的甲等货色。

  现在麦氏伺候方元昌的功夫已经很精到了,她总能在丈夫烟瘾到来的那一刻把烟泡烧停当,妥妥帖帖地递到丈夫手中。烟枕的高度,脚榻的摆法,下烟点心的种类搭配,都早已谙熟在心。待方元昌在烟榻上一躺下,五碟点心已经梅花似地开在了烟几上。通常是牛肉干,叉烧,绿豆糕,芝麻饼,莲蓉酥,再搭一杯牛乳。平常烟具总是擦拭得油光铮亮,齐齐整整地摆在烟箱之内,等候用武之时。

  眼看着银子水也似地从烟枪里流走,麦氏并不是不心疼。但是麦氏有自己的算盘。方元昌向来是个血气盛旺之人,在家里呆不住,总在外边吃酒打架闹事。与其让他在外头闯祸,倒不如用一根烟枪将他拴在家里。况且,她不伺候他,他完全可以到外头买一个妾伺,专门来伺候他的烟瘾。有钱人家的男人,过的就是这样的日子。

  过足烟瘾之后的方元昌,是脾气最好的男人。三十岁不到的人,笑起来时已经有了一丝接近于慈祥的神情。说话缓慢温文,甚至有那么一丁点的机智幽默。他让麦氏换上各式从广州买来的衣裙鞋帽珠翠,前后左右地转着身子让他观赏。有时在烟室里,当着丫鬟家丁的面。有时在自己的屋里,关上了门窗。这时候他用的就不光是眼睛了,他的手也跟着不安分起来。麦氏扭扭捏捏东躲西藏,脸上浮起久违了的桃红,仿佛又回到了年青荒唐的日子。

  鸦片如同一张精良的砂纸,磨平了方元昌个性中狂燥不安的棱角,也磨平了大千世界的种种粗砺之处。于是,世界看他,他看世界,都温顺平和起来。当他略带慈祥机智的目光扫过芸芸众生时,他并不知道遥隔千里的慈禧太后老佛爷,正在风雨飘摇的紫禁城里费尽心机地补衲着洋枪洋炮之下残存的大清江山;他也不知道近在咫尺,他的佃户长工家丁,正如一只只绿眼炯炯的饿鼠,以各种方法偷偷地搬运他田里家里的财富。

  遇到他饱足了烟瘾,儿子阿法又从私塾下学回家的时候,他就会招呼儿子坐到他身边,从烟几上的点心碟子里掰一块芝麻饼绿豆糕放到儿子的手上,温言细语地问儿子今天欧阳先生教了些什么?练没练字?他虽然没有读过几天书,但他却愿意看别人读书。其实他很早就看出来了,他的这个儿子是块读书的料。也许哪天,他儿子也能考上个举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他绞尽脑汁地回想他看过的戏文里,有没有屠夫的儿子进了三甲,上金銮殿朝见天子的故事却始终想不起来。

  阿法看着烟榻上零星铺开的烟具,默不作声,阿法的眉宇之间结着硕大一个愁字。方元昌早已习惯了儿子的这种表情,这个孩子从生下那天起,看上去就不像是个孩子。方元昌又掰了一块牛肉干在牛乳里蘸软了,塞到阿法的嘴里,轻轻地问:“儿啊,你说阿爸对你可好?”

  阿法咽下梗在喉咙口的肉丝,说:“阿爹,欧阳先生说夷人卖给我们烟土,就是想吃垮我们的精神志气。民垮了,国就垮。”这回轮到方元昌说不得话了。半晌,才摸了摸儿子的头,说“阿爸还能撑多少年呢?方家的日子,到底还是要靠你的。你不抽烟土,咱家就还有救。这个家,阿爸迟早是要交给你的。”

  阿法叹了一口气,说欧阳先生讲的,若当今皇上能亲政,便能定出一个以夷制夷的法子……方元昌一下子警醒过来,一把捂住了阿法的嘴:“欧阳先生说这个话,不怕杀头啊。国家的事咱们布衣百姓管不了,阿爸只是要你把家管好了就是。”

  方元昌对儿子方得法前程的种种设想,在还没有来得及完全铺展开来的时候,就不得不匆匆收场了。在他得到那笔意外之财的六年之后,他就因吸食过量鸦片而死在了烟榻上。后来回想起来,他也算是死得幸运的,因为他即便不死,那也可能是他的最后一口烟了。方家的田产,那时几乎已经变卖完了。家里几样值钱的家私首饰,都已送进了当铺。只剩下一座青砖大院,也早有债主排队等候着了。

  就这样,十五岁的方得法一夜之间成了一家之主。

  方元昌死后半年,红毛从金山回来了。

  阿法是在田里插秧的时候听见这个消息的。

  此时方元昌留下的家宅已经卖出了一大半,只留了前头的一进。方家从原先变卖给人的田产中又租了几亩回来种,主要的劳动力是阿法。麦氏是个小脚女人,做不得田里的活,可是麦氏也有一手绝活。麦氏织的五锦细布,一乡之内无人可比。麦氏在那样的布上穿上珠子,绣上金丝银线的花,做成围裙鞋面帽子背带,带到圩上去卖,有时也能卖回几个小钱。村里婚丧寿诞四件大事,也有人喊麦氏过去织布绣花。麦氏去了,并不收工钱,只和那家换工,让那家的青壮劳力,农忙时过来帮手田里的活。

  方元昌刚死的那个冬天,二儿子方得善得了羊癫疯,正吃着饭,突然从凳子上栽下来,咬断了一截舌头。醒过来,神智就有些恍惚。后来在田边地头,在床上桌上,在茅坑里,说犯就犯,毫无先兆。麦氏终日织绣,用眼过度,又为儿子的病急火攻心,就得了烂眼症。麦氏的眼睛肿得几乎看不见眼珠子,四周眼眶翻卷,涂满眵目糊子,看上去像是一团面上戳了两个肉红窟窿,便做不得女红了。方家的天整个地塌了下来,压在了阿法一个人身上。

  为了给阿善治病,麦氏将女儿阿桃作了个贱价,卖给了二十里外的一户人家。

  阿桃卖的是死契,由族里的老人做证画押签约:

  立帖人方麦氏今有女仔一名唤亚桃,送与西村陈亚严为婢,即日收到礼金五十大洋作为了断。由交割之日起,不得再与方家联系。倘有山高水深,各安天命,无得异言。空口无凭,特立此据为证。

  戊寅年十一月初五

  阿桃去的那家,开着一个小染坊。男主人五十八岁了,娶了三房妻妾,却没有一个子嗣。虽然有几个小钱,家底终算不得十分殷实,娶不起更多的妾,便低价买了穷人家的女子进门,半是做婢半是做妾。麦氏几年来教给女儿的许多针线女红绝技,至此也算是喂了狗,因为阿桃过去那户人家只是当个粗使丫头。

  阿桃离家时才十三岁,并不十分懂事。麦氏怕她不肯去,就骗她说是去赶圩,其实是和陈家人约好了在镇上见面接手。出门前麦氏装了两个鸡蛋放在阿桃的手巾里,阿桃很久没吃过鸡蛋了,就问阿法和阿善也有吗?麦氏说这是单给你的。阿桃剥了壳,连蛋黄都来不及嚼碎就吞了下去。喉咙口鼓了一个大包,急急地拿口水咽,却半天也送不下去,额上爆出一条蚯蚓似的青筋。还想再吃,刚敲了一条缝,又放了回去,说留给阿善吃吧,阿善小。麦氏从怀里悄悄掏出一个银元,说阿桃你收紧了,谁也别给看。阿桃把银元紧紧地攥在手心,湿湿地攥出了汗。半天,才问这么多钱,我去圩上买什么呢?麦氏说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阿桃想了想,才说阿妈我去镇上那个耶稣教士的药房,给你买一瓶洗眼睛的药水。剩下的我再买四块核桃酥,阿法一块,我一块,阿善两块。阿桃是老二,夹在阿法和阿善中间,比阿法小两岁,比阿善大六岁,阿善是阿桃背在身上带大的,所以阿桃待阿善,一半像阿姐,一半像阿妈。麦氏背过身去,说仔啊,你吃了,全吃了,谁也别给留眼泪早流了一脸。

  到了圩上,麦氏见了陈家的人,就推说上茅房,要阿桃跟陈家阿婶先逛几步,自己便转身走了。走出几步,又躲在墙角,遥遥看着阿桃被那个妇人扯着一步三回头地走远了,只觉得心给剜走了一块,身子轻得踩不住路了。

  一路昏昏沉沉地回了家,天就傍黑了。也不生火煮饭,却只坐在灶前发怔。阿法从外边回来,问阿桃呢,一天没见了。麦氏却不说话。又问了几遍,才咬牙切齿地说:“我身上的肉,我剜了喂狗了。”阿法这才知道今生今世是见不着阿妹了。扔了水碗,跑出门来,蹲在路边哭了起来。自勉村的人很多年后仍能清晰地记得那天阿法的哭声。其实那天阿法的哭声并不大,很隐忍的,像一只奄奄一息的狗发出的那种断断续续的呜鸣。这几年日子过得煎熬,自勉村的人见的眼泪听的哭声多了,自勉村的人心硬如铁。可是那天众人还是被阿法哭红了眼圈。

  第二天阿法去辞别欧阳先生。欧阳先生正趴在桌上写字,听了阿法的话,就把狼毫扔了,墨汁溅了一桌。“病入膏肓啊,病入膏肓。”欧阳先生说。阿法知道先生说的不是自己。

  后来欧阳就挑了几本诗书,叫阿法带在身边。“我虽不能教你了,书却总还是要读的。”阿法摇摇头,说先生你若有种田养牲畜的书,倒是可以给我几本。欧阳无语。

  那天从欧阳先生那里回来,阿法饭也不吃,就早早地睡下了。半夜麦氏被一阵窸窸窣窣老鼠啃稻草似的声音惊醒,披衣起来,看见阿法点着豆子似的一盏灯,在撕字纸。麦氏不识字,却也知道那是阿法的描红字帖和课本。那是阿法在欧阳先生那里用过的东西,一直舍不得扔,一年一年的就攒了厚厚的一叠。麦氏想夺,哪里夺得过早撕得如同风飘絮。麦氏心里反而踏实了,知道阿法终于认了命。

  从那以后阿法就一心做起了田里的活。

  那日阿法正在田里插秧,和他搭手的是麦氏换工过来的帮工。村人的秧都早插完了,他因等帮工延误了几天。早春的水很凉,两脚插在湿泥里一会儿就麻了。他不太会农活,在家境好的那几年里,他与土地疏远了。现在又回到田里,田不认得他了。田一下子就觉出了他的外行,田开始欺负他。他觉得他的小腿和腰是铁丝连成的,每弯一次腰,铁丝就要在他的身上挣断一次。铁丝断在肉里,不是钝痛,而是尖锐的刺痛。帮工身手麻利地赶在他前面,株是株行是行很是平直,而他插的那几行却歪歪扭扭的很是难看。他想着母亲的眼疾弟弟的病,觉得有十条百条的蚂蟥在心里腻腻歪歪地爬过。直起身子看天,天阴沉沉的如一床旧棉絮,从头顶一路蒙到地脚。即使没有太阳,他也知道离天黑还早得很。

  这样的日子过到哪一天是头呢?

  十五岁的叹息已经有了重量,落到水田里,溅起一圈一圈的水波纹。

  “金山伯,金山伯回来了!”

  他猛然看见一群孩子从田埂上惊惊咋咋地跑过。

  孩子们身后跟着十几个挑夫,抬着五六个箱子进了村。箱子是樟木的,半人高,四角钉了银晃晃的铁皮。两人抬,扁担在中间低矮了下去,发出吱吱扭扭的声响。

  “阿盛家的红毛回来了,是来娶亲的。”帮工说。
  红毛这是第二次娶亲。娶的是填房。
  红毛十数年前娶过一房亲,女人怀着三个月身孕的时候,他就去了金山。后来女人死了,是难产,大人孩子都没有保住。

  红毛这次娶的女人关氏,才十四岁,有几分姿色。红毛在金山住了这么久,看女人的眼光和自勉村的人就有些不同。红毛不喜欢女人缠足,红毛喜欢身材高挑丰满的女人,红毛希望女人多少识几个字。红毛阿妈把红毛来信中提到的这些要求一一说给媒婆听的时候,媒婆有些作难。天足的女人在乡里倒还能找到,可是南国的女子个子都娇小,难得有人高马大的身材,更难得的是既身材丰满又识字的。好在媒婆终于找到了关家。

  关家阿爸是个没落秀才,靠在一个财主家里教书为生。家境虽然清贫,子女却都识字断文。关家的这个女儿不仅生辰八字与红毛很是般配,关家的女儿还具有红毛所说的全部特征。于是红毛很是开心,决定盛宴全村。

  红毛婚宴的那一天,阿法正在田里间苗。间完苗,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便去河边洗了洗泥脚。坐在河边,遥遥看见村子那头模模糊糊的一片红光,仿佛是烧了一排的天火,知道是喜宴上的灯笼。放下裤腿,掸了掸身上的泥,家也懒得回,就直接去吃喜酒。

  喜酒摆在露天,阿法细细地数过了,整整三十席。除了鸡鸭水产,每一席上都有半只金灿灿的烤乳猪。阿法的这一席上,坐的都是少年人,个个饿得两眼生绿,乳猪呼的一下就抢没了。阿法手快,藏了一块偷偷递给弟弟阿善。阿善舍不得一气吃完,就捏在手心,一小口一小口地咬着吃,肥油顺着手腕流下来,便伸了舌头去舔。看着阿善吃得跟个街头的乞丐似的,阿法想骂,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自从阿爸死后,方家就没有再尝过一次肉腥味。

  酒是自家酿的米酒,是红毛的妈几个月前就酿下等儿子回来的。一开坛,还没开喝,酒气就将人醉倒了一片。红毛捧着个大海碗,摇摇晃晃地一桌一桌劝酒。那天红毛穿了一件宝蓝色锦缎长袍,通身绣着金如意,斜肩挎着一条系成大花的红绸,瓜皮帽正中镶了一颗晶莹透亮的玉,玉上雕的是龙凤呈祥。那晚红毛双颧飞红,汗水在凹陷的眼窝里存成一个浅浅的池塘,舌头大得仿佛要掉出嘴巴。脸上的皱纹胡乱地扭动着,每一个方向扭出来的都是笑意。

  到了阿法这一桌,都是小辈,阿法算是孩子里的头,就率众人给红毛行礼。邻桌大人过来拦了,说理他呢,他今天当新郎官比狗还小,你拜他做什么?有人指着阿法阿善说,这是元昌留下的儿子。红毛摸了摸阿善的头,说你阿爸啊,你阿爸,脑瓜子这么好的一个人,谁想得到呢。就从兜里掏出两个小盒子来,放到阿法阿善的手中。

  阿法打开来凑近了看,里边装的像是黑豆,却又比黑豆大些圆些,也更黑一些。拈一块放在嘴里,咬一口,咯嘣一声,吓了一跳,以为牙齿掉了。再看,才知道原来里头还藏着一块杏仁。那黑豆是甜的,又甜得有些怪腻,却说不出来是什么个怪腻法。

  在后来的日子里,当阿法自己也到了金山,在金山街上的店铺里,他还会多次见到这种黑豆。那时他才会知道这东西叫朱古力。

  其实那晚在红毛的喜宴上,阿法早已喝过酒了。不是人劝的,却是自己喝的。这是阿法平生第一次喝酒。酒如一根细细的火绳,从舌尖慢慢溜到喉咙,再慢慢钻进肚腹。酒在肚腹里呆不住,过了一会儿,就慢慢地爬到脑袋里。爬到脑袋里的酒和藏在肚腹里的酒不同,爬到脑袋里的酒已经在攀缘的过程里积攒了些气力。爬到脑袋里的酒攒足了气力,就在脑袋里轰地炸出个大火球。阿法觉得自己的身子缩得如同一只水母,从那个火球炸出的窟窿里爬了出去,轻轻地软软地浮在半空。天虽然还够不着,地却是远了。他浮在离地很远的地方,云遮雾障地看着那一桌又一桌阑珊的酒席,和那个被酒令撕碎了的村庄。

  这时他觉得红毛给他的那些黑豆和他肚腹里残存的米酒开始厮杀起来,将他的肠和胃一段一段地绞断。他倏地抛开众人,飞奔到路边的野地里,撩起布衫,退下裤子,翻江倒海地拉了一泡稀屎,臭味差一点把他熏得背过气去。赶紧扯过一张芭蕉叶擦过了,又踢了几个土块把秽物盖了。酒就醒了,身子从半空中落下来,实实在在地落回到地上。

  夜宴的喧闹在很远的身后,身边只有夜风扫过树梢,树叶子在窸窸窣窣地相互摩搓。池塘里有蛙在高声鼓噪,咕哇咕哇地扯得他心烦。他拾了一块石籽扔过去,咚的一声,蛙立时静了,却有宿鸟从塘边惊飞而起,满天便都是凌乱的翅膀。云散了,天是墨蓝的一片好天,星星如炬,从头顶一路亮到地极。

  星星落下去的那个地方,就是金山吗?金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能让红毛伯变成这样体面的人呢?红毛伯那六个沉甸甸的大木箱里,是否装的都是金山来的金子?

  阿法坐在路边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后来觉得身子被什么东西拱了一拱,就醒了。以为是舔屎的饿狗,回头一看,身后却站着一个一两岁光景的小女孩,正傻傻地望着他笑。女孩穿着一件红缎长袍,戴了一顶红帽子,帽子两边绣着一簇一簇的芍药穿着面相都眼生得很。阿法想起村人讲的鬼怪故事,浑身汗毛便立了起来,惊出一身冷汗。站起来朝女孩身后看了一眼,模模糊糊地看见了一条黑影。知道鬼原是没有影子的,才放了心,问你是谁家的女仔?

  女孩不说话,只是把两只手塞在嘴里,嘴边便流出一条长长的口涎。阿法从兜里摸出刚才红毛给的黑豆,放了一颗在女孩嘴里,女孩牙也没长全,咬不动,却吱吱地吮着,口涎里渐渐地有了颜色。吮完了,又伸手讨,阿法觉得那手长得有些奇怪,仔细一看,女孩的拇指旁边长出了一条弯弯的枝桠–原来是个六指。

  这时阿法听见了人声,有人提了灯笼急匆匆地跑过来了–是红毛家的下人黄嫂。黄嫂一把抓住女孩,拍着胸脯叫皇天,说六指呀六指,你倒是长脚了,一眼没看住你就跑了。喜酒还没吃完就把你给弄丢了,我怎么跟新郎官交代?阿法就问黄嫂这孩子是红毛家的人吗?怎么先前没见过?黄嫂就笑,说先前不是,现在是了。这是新娘子的亲妹子,生下来就是个六指。她阿爸阿妈怕她将来嫁不出去,养不起,就当作陪嫁跟着她姐姐过来这边了。阿法就笑,说我红毛伯有钱,不怕养不起一个六指。

  黄嫂牵着六指走,六指走几步,停几步,频频回头看阿法,双眸如珠,一路黑黑闪闪。

  这女仔长大了,还不知是个什么样的人精呢。

  阿法心想。

  红毛这次回来在村里住了一年有余,一直等关氏平安生下了一个儿子,才动身返回金山。

  红毛这次不是一个人上路,红毛带上了一个伴。

  红毛的伴是方元昌的儿子方得法。

  去金山的想法是阿法看见红毛的挑夫抬着沉甸甸的金山箱走进村子的时候就产生了的,只不过那时候的想法还是一个很朦胧的想法。阿法把这个朦胧的想法独自在心里揣了很久,几乎揣出水揣出泥垢来。后来阿法被这个不成团也不成型却无所不在的想法撑得几乎爆炸,终于忍不住找了一趟欧阳明先生。

  欧阳先生问阿法你知道金山的日子是怎么样的?阿法摇头,说红毛伯不怎么肯说。阿法顿了一顿,又说金山的日子我虽然不知道,我却看见过红毛伯的风光了。这里的日子我倒是知道的,就是一条路走到黑了。欧阳先生拍案而起,说我要的就是你这句话。这边的日子是黑到底了,那边的日子你至少还可以拼它个鱼死网破。欧阳先生的一句话,一下子将那个不成团也不成型的模糊想法捏成了团,揉成了型。阿法就有了主张。

  剩下就是上路的盘缠了。阿法用自家剩下的那半边宅院做抵押,借得一百个大洋。阿法提着一个包着大洋的手巾包走进红毛家里的时候,红毛叹了一口气,说我若不叫你相跟着,你阿妈准说我不看顾元昌的儿子。罢了,罢了,你要不怕苦,就跟我走吧。

  走的那天,阿法起得很早。行装早就准备好了,只是一个包袱,里边有三双布鞋,五双厚布袜,几件日常衣裳,还有几罐咸鱼,准备着船上下饭用的。鞋袜都是麦氏一夜一夜地熬着做出来的。麦氏的眼睛烂得快瞎了,针脚便歪歪斜斜的很是疏赖。红毛说金山天冷,这边的鞋子过不得冬,到那边反正得买皮靴,就别费神做鞋了。麦氏只是不信。麦氏把鞋子做得宽宽松松的,塞得进三双布袜。麦氏不相信天底下还有什么地方能冷过三双厚布袜的。

  那天阿法三更就醒了。踹了踹脚底下,弟弟阿善兔子似地蜷着身子,睡得死沉。自从得了羊癫疯之后,阿善白天黑夜地渴睡,似乎永远也睡不醒。阿法又踹了一脚,这一脚就有了些力度。阿善哼了一声,翻了个身,又睡了过去。阿法只好将那床青花薄被子往阿善身下掖了掖,就轻手轻脚地起了床。当时阿法完全没有想到,他和阿善的永别,就是在这一刻开始的。他的船还没有抵达金山,阿善就死了。阿善是在打猪草的时候,犯羊癫疯跌下坡来摔死的。很多年后回想起来,阿法还会为那个早上没有叫醒阿善说上最后几句话而后悔不已。

  阿法探着了放在床头的包袱,摸索着下了床。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绊了一跤,踩在一团柔软的东西上。那团东西动了动,发出些鼻息的声响。借着灶火的微光,他看出那是阿妈在擦眼泪。阿妈已经把绿豆糕热在锅里,给他上路吃。

  “阿法你去把油灯点上。”阿妈擤着鼻子瓮声瓮气地吩咐他。

  “天快亮了,我看得见。”阿法不动身。

  其实阿法是不愿看见阿妈的脸。他奇怪阿妈那烂得只剩下两个小孔的眼睛里怎么会蓄得下这么多的泪水。他有时觉得阿妈像一头老水母,用眼泪来把他牢牢地吸附在她的哀怨之中。他知道,就在今天,他只要把脚再抬高一点,跨出大门,走下那五级石阶,阿妈的眼泪再也吸附不住他,他就在她的哀怨里无份了。

  “阿法,点灯。”阿妈的声音突然严厉了起来。

  阿法点着了灯。阿妈扶着门框站了起来,伸出一根指头来,近近地指着阿法的脸,说:“你,跪下,给你阿爸。”

  阿法在方元昌的像前跪了下来,穿着单裤的膝盖立刻觉出了青砖地的坚硬和阴冷。父亲在昏黄的油灯里显得虚肿倦怠,昏昏欲睡。父亲似乎抬不动眼皮,父亲现在管不了他了。

  眼泪毫无防备地涌了上来。阿法把袖口团成一个小团,塞进嘴里,咬了一会儿,终于熬过了那阵哽咽。

  “阿爸,家里的田交给阿叔耕种,靠你保佑了。”

  “阿爸,儿子去金山,无论是贫是富,是生是死,都要回来的。你坟前的香火永远不会断。”

  母亲就跪在阿法身边。母亲糊满了鼻涕的浓重呼吸如一把小葵扇,在阿法的脸颊上来回扑扇。母亲的小脚像两只倒扣的笋尖,在宽大的布衫底下轻轻颤动。

  “他阿爸,你管着阿法,到天边你也管着他。就是死,你也不能叫他沾上烟土。今生今世,他若沾上这个瘾念,他就不能顶你的姓,他永远也别想再回这个家。”

  阿法走出大院,天已经青白起来了。邻人的鸡在笼子里憋了一夜,此刻正敞着大步在田边疾走,寻食着刚刚醒来的虫子。有两只半大不小的楞头鸡公正在争夺一条大青虫,你推我攘的都不肯松口,翅膀支楞得如同四把铁刷子。阿法捡了块土坷垃将两个冤家轰散了,唧唧呱呱地飞了一地的鸡毛。远处已经传来吱吱扭扭的水车声那是赶早的人想在日头起来之前浇地。

  阿法在田边摘了一株狗尾巴草,草湿湿地沾着露水。露水是老天的眼泪阿法想起了阿妈的话。阿法把草搓成细细的一条绳,通进鼻子里,噗的一声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喷嚏。只觉得身上的每一根筋每一条脉每一块肉都疏通了,十六年的混沌污浊憋屈都随着一腔的鼻涕流了下去,通身明净清朗。

  走到红毛家时,红毛一家人和红毛雇的挑夫,都已经候在门口了。红毛是见过世面的人,红毛的行囊就和阿法的很有些不同。挑夫担子的两头,各挑的是一只油光铮亮的藤箱。红毛的寡母用手遮在额上,远远地看着日头计算着时辰。红毛的妻关氏刚刚坐完月子,额上还抱着头巾,一手抱着婴儿,一手牵着六指,在和红毛低声说着话。看到阿法,就不说了,只是把婴儿的两只手合在一处,说拜拜你阿爸,阿爸去金山。话没说完,嗓子就裂了许多条缝。婴儿定定地瞪着红毛,突然哇地哭了起来,直哭得额上暴出青筋。关氏摇来摇去地哄,又塞了个指头到嘴里吮着,才勉强哄住了。

  关氏拿腿搡了搡六指,说昨晚教你的,怎么说来着?六指这一年里长高了许多,却是瘦,脖子胳膊都像细绳,在风里摇摇晃晃。关氏催了好几遍,她才低着头,嚅嚅地说:“两位阿哥去金山,早去早回,多寄银子。”

  一伙人都咕咕地笑了起来,说便宜了阿法这小子,他哪是你阿哥?别看他长得人高马大,论辈份他是你侄子。六指臊得转身跑进了屋里,再也不肯出来。

  三人就上了路。

  挑夫肩上有担子,慢不得,一路跑得飞快。阿法和红毛远远地跟在后面。日头渐渐地高了起来,露水晒干了,路上就有些细碎的飞尘。池塘里的荷花已经长出了尖尖的细角,水车不知何时停了,知了也还没开声,除了踢踏的脚步,四野很是安静。

  “红毛伯,金山那个地方,真的遍地是金子吗?”阿法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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