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众之美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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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炫出了新专辑《出嫁》,拿回家的时候小弟问,谁是林志炫?对于一个喜欢周杰伦的少年来说,林志炫好像是上个世纪的人。他出道多年,亦没有多火爆,只在优客李林时代,唱着忧伤的歌有几分薄名。当时也是唱给小众的,如今更是小众,为做这张专辑,与他合作的男人,辞去IT业高职,林志炫也一年没接任何演出,专心做一张自己喜欢的专辑,而且扬言,做给小众的。我便极喜欢。
小众是一种情调,一种哲学。据说,写一首歌要用六七年,慢工出细活,他说,是写给自己听,不要求大多数人认可。
认识一个画家,叫刘进安,在中国水墨研究所画画,他人不热闹,喜欢画给自己的灵魂看,有一种“我为了我”的执著。无疑,他也是小众的。他说,如果我的画被到处展览,或让人索了去得意地贴在墙上,那么,是我的悲哀。那种孤独气质,是中药里的药材“独活”,分外的芬芳了。
颜色里,有一种粉蓝不被大众认可,认为那蓝是贱的,甚至穿在身上有种莫名的孤单。可张爱玲喜欢穿,然后戴黄色玳瑁墨镜。这种粉蓝,所有人认为不适合做衣服,可是她穿在了身上,宽大飘逸,让印刷厂的人都停下来看她。张爱玲曾经是小众的,现在大众了,是她的悲哀。
去旧书摊上翻书,总有些书是孤单的。因为不被认可,或者不畅销,还七成新,就被打上了二折起的牌子。站在那里,翻开看,有《泰比》《白鲸》。几年前,读到《奥穆》,因为怕看完没的看,我限制自己每天只读几十页,老麦尔维尔的东西一点也不热闹,懂的人甚少,就想起霍金,在没有炒作他的时候,如果读《时间简史》,那简直是朴素到极点的美。
所以,难免会喜欢小剧场之类的东西。有时间我会去看,看不大懂,可总觉得比一大帮人看鸿篇巨制的《夜宴》《满城尽带黄金甲》强,这个浮躁的时代,能让人感动的东西越来越少了。看了一个小制作的电影《向日葵》,导演是张扬。看到最后,我的眼泪掉下来了,我知道,小众的东西不一定有多少的票房,可是,它一定能抵达你的内心。
小众之美,是自己的,它与你贴心贴肺,知道你的疼你的喜,不媚俗,不随声附和,不人云亦云。做小众的人,欣赏小众的事,其实是骨子里的唯美。刘进安有一幅画,名字叫做《反正我们是》,我无限地喜欢这个题目,是任性的,不说理的,骨子里和所有较劲的,有一种一意孤行的决绝,分外的艳,却又艳得这样荒凉。《源氏物语》有一章目是:薄云。可怜人意,薄于云水。黛玉也曾经说过,我是为我的心,这种凛然气质,完全的小众,所以,她注定是一个人,孤芳自赏。
小众之美,一定懂得自己的心。在爱情上,更是坚决,只要一个,认定了就是他了,今生只爱你这一个人,死缠烂打,到最后,是痴缠了。这样的飞蛾扑火不三心二意,完全是个性凛然。所以,如果谈爱,和喜爱小众的人谈,他一定是痴人,因为,他懂得“因为纯粹所以完美”。而完美,一直是喜欢小众的人的终极追求。
(魅儿摘自《我为了我》二十一世纪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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