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之笔
随笔之笔
文章里有一个品种,谓之曰随笔,顾名思意就是随意命笔。笔是一种工具,命是一种思维,一种意念,意念指挥工具而成华章。通常的情况下人们往住重视意念而轻视工具,认为工具可以随意指挥,想用就用,不用就丢,不听使唤就扔进垃圾箱内。其实不然,有一种笔就不那么好对付,它有自己的个性和脾气,这就是毛笔,是名符其实的笔,是那竹管上装着一撮毛的东西。这东西不好对付,软不得,硬不得;重不得,轻不得;快不得,慢不得。使不会用笔的人望而生畏,在下便是其中之一。小时候毛笔字写不好被先生打手心,现在拿起笔来手就发抖。有时被逼得签名或题字,写出来的毛笔字连想恭维的人都难以启口。年轻时不知何故,只是对那些写一手好字的人十分眼热,看人家手里的那枝笔,挥洒自如,转折得体,柳体、颜体、瘦金体,铁笔银钩。自己拿起笔来却没轻没重,没粗没细,按着白纸划黑线,写出来的字又有简体又有繁体,就是不得体。看看倒也清楚,就是不美。下放劳动时也曾偷闲练过一气,收效甚微。最后只好长叹一声道:天生的。
近些年来突然想出了一条歪理,觉得自己的字所以写得不好决非天生,也不能归罪于右手的动平衡有疾,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对笔的态度有问题。我对待笔和对待棍棒、对待扫帚没有什么区别。不管什么狼毫、羊毫、兔毫,拿在我的手里都是一样的。不肯悬腕运指,收心屏气,使劲儿,悠着点,而是随心所欲,随心而不随笔。结果呢,字也写出来了,可作为书法,作为美术来讲只好马上扔进字纸篓,或者是作为笑柄被人记在心里。
我很敬佩书法家,他们对笔好象是对待至亲好友似的,那么了解,那么爱惜。有些书法家逢埸挥毫时,写完后往往摇头,说是笔不顺手。更有甚者,如果自己没有带笔干脆就拒绝动手。起先,我以为这是一种推托之词,是睡不着怪床歪。差矣,这些都是实话,而且是创作态度极其严谨的表现。人和笔化为一体之后方得妙境,所以王羲之的七世孙僧智永把用秃之笔不肯扔掉,而是造墓葬之,谓之曰“退笔冢”。僧智永和林黛玉葬花是一样的,林黛玉葬的不是植物,僧智永葬的不是工具,是葬的自己。情之所至化为神奇,所以僧智永能成为陈、隋、间一代书家并影响初唐书学。林黛玉也不简单,直至如今还可以到处听见呼唤林妹妹。
和僧智永……岂敢,和写字写得比我好的朋友相比,我觉得我对毛笔有愧,字写得不好也是活该的。虽然在学塾启蒙之时先生就教导过,说是要爱护毛笔,用完后要洗干净,挂起来或是插在铜笔套里内。当年我好象也很听先生的话,一日两三次到河边去洗笔,洗墨盘,其实是借此机会到水码头上去玩的。我用毛笔当涮帚,把墨盘洗干净去捞小鱼小虾,捞着了再折几根水草放在墨盘里,偷偷地带回书屋,供在案头,看鱼虾游戏,所谓爱笔只是幌子而已。现在明白了,但也晚了,习惯已经成自然,过了一定的年龄之后,思想和行动往往受习惯的支配。
我不理解笔,笔也不理解我,不由地老羞成怒,好了,咱们从此分手,借助于现代科技,我用电脑打字!这篇短文就是用电脑打出来的,名为随笔,实际上叫“随脑”比较确切。
19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