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中日月

作者:陆文夫 字数:5496 阅读:620 更新时间:2013/05/31

壶中日月

我小时候便能饮酒,所谓小时候大约是十二、三岁,这事恐怕也是环境造成的。

  我的故乡是江苏省的泰兴县,解放之前故乡算得上是个酒乡。泰兴盛产猪和酒,名闻长江下游。杜康酿酒其意在酒,故乡的农民酿酒,意不在酒而在猪。此意虽欠高雅,却也十分重大。酒糟是上好发酵饲料,可以养猪,养猪可以聚肥,肥多粮多,可望丰收。粮——猪——肥——粮,形成一个良性的生态循环,循环之中又分离出令人陶醉的酒。

  在故乡,在种旱谷的地方,每个村庄上都有一二酒坊。这种酒坊不是常年生产,而是一年一次。冬天是淌酒的季节,平日冷落破败的酒坊便热闹起来,火光熊熊,烟雾缭绕,热气腾腾,成了大人们的聚会之处,成了孩子们的乐园。大人们可以大模大样地品酒,孩子们没有资格,便捧着小手到淌酒口偷饮几许。那酒称之为原泡,微温,醇和,孩子醉倒在酒缸边上的事儿常有。我当然也是其中的一个,只是没有醉倒过。孩子们还偷酒喝,大人们嗜酒那就更不待说。凡有婚丧喜庆,便要开怀畅饮,文雅一点用酒杯,一般的农家都用饭碗。酒坛子放在桌子的边上,内中插着一个竹制的长柄酒端。

  十二三岁的时候,我的一位姨表姐结婚,三朝回门,娘家置酒会新亲,这是个闹酒的机会,娘家和婆家都要在亲戚中派几个酒鬼出席,千方百计地要把对方的人灌醉,那阵势就像民间的武术比赛似的。我有幸躬逢盛宴,目睹这一场比赛进行得如火如荼,眼看娘家人纷纷败下阵来时,便按捺不住,跳将出来,与对方的酒鬼连干了三大杯,居然面不改色,熬到终席。下席以后虽然酣睡了三小时,但这并不为败,更不为丑。乡间的人只反对武醉,不反对文醉。所谓武醉便是喝了酒以后骂人、打架、摔物件、打老婆;所谓文醉便是睡觉,不管你是睡在草堆旁,河坎边,抑或是睡在灰堆上,闹个大花脸。我能和酒鬼较量,而且是文醉,因而便成为美谈:某某人家的儿子是会喝酒的。

  我的父亲不禁止我喝酒,但也不赞成我喝酒,他教导我说,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做点事情,需有四戒,戒烟(鸦片烟),戒赌,戒嫖,戒酒。四者湎其一,定无出息。我小时候总想有点出息,所以再也不喝酒了。参加工作以后逢场作戏,偶尔也喝它几斤黄酒,但平时是决不喝酒的。

  不期到了二十九岁,又躬逢反右派斗争,批判、检查,惶惶不可终日。我不知道与世长辞是个什么味道,却深深体会世界离我而去是个什么滋味。一九五七年的国庆节不能回家,大街上充满了节日的气氛,斗室里却死一般的沉寂。一时间百感交集:算啦,反正也没有什么出息了,不如买点酒来喝喝吧。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小时候喝酒是闹着玩儿的,这时候喝酒却应了古语,是为了浇愁。借酒浇愁愁更愁,这话也不尽然,要不然,那又何必去饮它呢?

  借酒浇愁愁将息,痛饮小醉,泪两行,长叹息,昏昏然,茫茫然,往事如烟,飘忽不定,若隐若现。世间事,人负我,我负人,何必何必!三杯两盏六十四度,却也能敌那晚来风急。

  设若与二三知己对饮,酒入愁肠,顿生豪情,口出狂言,倒霉的事都忘了,检讨过的事也不认账了:“我错呀,那时候……”剩下的都是正确的,受骗的,不得已的。略有几分酒意之后,倒霉的事情索性不提了,最倒霉的人也有最得意的时候,包括长得帅,跑得快,会写文章,能饮五斤黄酒之类。喝得糊里糊涂的时候便竟相比赛狂言了,似乎每个人都能干出一番伟大的事业,如果不是……不过,这时候得注意有不糊涂的人在座,在邻座,在隔壁,在门外的天井里,否则,到下一次揭发批判时,这杯苦酒你吃不了也得兜着走。

  一个人也没有那么多的愁要解,“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愁多得恰似一江春水,那也就见愁不愁,任其自流了。饮酒到了第二阶段,我是为了解乏的。

  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我下放在一爿机床里做车工,连着几个月打夜工,动辄三天两夜不睡觉,那时候也顾不上什么愁了,最大的要求是睡觉。特别是冬天,到了曙色萌动之际,混身虚脱,像浸泡在凉水里,那车床在自行,个把小时之内用不着动手,人站着,眼皮上像坠着石头,脚下的土地在往下沉、沉……突然一下,惊醒过来,然后再沉、沉……我的天啊,这时候我才知道,什么叫瞌觉如山倒。这时候如果有人高喊八级地震来了!我的第一反应便是:你别嚷嚷,让我睡一会。

  别叫苦,酒来了!乘午夜吃夜餐的时候,我买一瓶粮食白酒藏在口袋里,躲在食堂的角落里喝。夜餐是一碗面条,没有菜,吃一口面条,喝一口酒;有时候,为了加快速度,不引人注意,便把酒倒在面条里,呼呼啦啦,把吃喝混为一体。这时候,我倒不大可怜鲁迅笔下的孔乙已了,反生了些许羡慕之意。那位老前辈虽然被人家打断了腿,却也能在柜台前慢慢地饮酒,还有一碟多乎哉不多也的茴香豆!

  喝了酒以后再进车间,便添了几分精神,而且混身暖和,虽然有点晕晕乎乎,但此种晕乎是酒意而非睡意;眼睛有点朦胧,但是眼皮上没有系石头。耳朵特别尖灵,听得出车床的响声,听得出走刀行到哪里。二两五白酒能熬过漫漫长夜,迎来晨光曦微。苏州人称二两五一瓶的白酒叫小炮仗,多谢小炮仗,轰然一响,才使我没有倒在车床的边上。

  酒能驱眠,也能催眠,这叫化进化出,看你用在何时何地,每个能饮的人都能灵活运用,无师自通。

  一九六四年我又入了另册,到南京附近的江陵县李家生产队去劳动,那次劳动是货真价实,见天便挑河泥,七八十斤的担子压在肩上,爬河坎,走田埂,歪歪斜斜,摇摇欲坠,每一趟都觉得再也跑不到头了,一定会倒下了,结果却又死背活缠地到了泥塘边。有时候还想背几句诗词来代替那单调的号子,增加点精神剌激。可惜的是任何诗句都没有描绘过此种情景,只有一个词牌比较相近:《如梦令》,因为此时已经神体分离,像患了梦游症似的。晚饭以后应该早点上床了吧,不行,挑担子只能劳其筋骨,却不动脑筋,停下来以后虽然混身酸痛,头脑却十分清醒,爬上床去会辗转反侧,百感丛生,这时候需要用酒来化进。乘天色昏暗,到小镇上去敲开店门,妙哉,居然还有兔肉可买。那时间正在‘四清’,实行‘三同’,不许吃肉。随它去吧,暂且向鲁智深学习,花和尚也是革命的。急买半斤白酒,兔肉四两,酒瓶握在手里,兔肉放在口袋里,匆匆忙忙地往回走,必须在不到二里的行程中把酒喝完,把肉啖尽。好在天色已经大黑,路无行人,远近的村庄上传来狗吠三声两声。仰头、引颈、竖瓶,将进酒见满天星斗,时有流星;低头啖肉、看路,闻草虫唧唧,或有蛙声。虽无明月可邀,却有天地作陪,万幸,万幸!

  我算得十分精确,到了村口的小河边,正好酒空肉尽,然后把空瓶灌满水,沉入河底,不留蛛丝马迹。这下子可以入化了,梦里不知身是客,一夜沉睡到天明。

  饮酒到了第三阶段,便会产生混合效应,全方位,多功能:解忧、助兴、驱眠、催眠、解乏,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今日天气大好,久雨放晴,草塘水满,彩蝶纷纷,如此良辰美景岂能无酒?今日阴云四合,风急雨冷,夜来独伴孤灯,无酒难到天明;有朋自远方来,喜出望外,痛饮;无人登门,孓然一身,该饮;今日家中菜好,无酒枉对佳肴;今日无啥可吃,菜不够,酒来凑,君子在酒不在菜也……呜呼,此时饮酒实际上已经不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饮酒。十年动乱期间,全家下放到黄海之滨,现在想起来,一切艰难困苦都已经淡泊了,留下的却是有关饮酒的回忆:

  那是个荒诞的时代,喝酒的年头,成千的干部下放在一个县里,造茅屋,种自留地,养老母鸡,有饭可吃,无路可走。突然之间涌现出大批酒徒,连最规矩,最严谨,烟酒不入的铁甲卫士也在小酒店里喝得面红耳赤,晃荡过市。我想,他们正在走着我曾经走过的路:“算啦,不如买点酒来喝喝吧。”路途虽有不同,心情却大体相似。我混在如此众多的故交新知之中,简直是如鱼得水。以前饮酒不敢张扬,被认为是一种堕落不轨的行为,此时饮酒则是豪放、豁达、快乐的游戏。三五酒友相约,今日到我家,明日到他家,不畏道路崎岖,拎着自行车可以从独木桥上走过去;不怕大河拦阻,脱下衣服顶在头上游向彼岸。喝醉了倒在黄沙公路上,仰天而卧,路人围观,掩嘴而过。这时间竟然想出诗句来了:“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那时,最大的遗憾是买不到酒,特别是好酒。为买酒曾经和店家吵过架,曾经挤掉了棉袄上的三粒纽扣。有粮食白酒已经不错了,常喝的是那种用地瓜干酿造的劣酒,俗名大头瘟,一喝头就昏。偶尔喝到一瓶优质双沟,以玉液琼浆视之,半斤下肚,神采飞扬,头不昏,脚不浮,口不渴,杜康酿的酒谁也没有喝过,大概也和双沟差不多。

  喝到一举粉碎“四人帮”,那真是惊天动地,高潮迭起。中国人在一周之间几乎把所有的酒都喝得光光的。我痛饮一番之后拔笔为文,重操旧业,要写小说了。照理说,而今而后应当戒酒,才能有点出息。迟了!酒入膏肓,迷途难返,这半生颠沛流离,荣辱沉浮,都不曾离开过酒。没有菜时,可以把酒倒进面碗,没有好酒时,照样把大头瘟喝下去;今日躬逢盛宴,美酒佳肴当前,不喝有碍人情,有违天理,喝下去吧,你还等什么呢?!

  喝不下去了,樽中有美酒,壶中无日月,时限快到了。从一九五七年喝到一九九0年,从二十九岁喝到六十二岁,整整三十三年的岁月从壶中漏掉了,酒量和年龄成反比的,二两五白酒下肚,那嘴吧和脚步便有点守不住。特别是到老朋友家去小酌,临出门时家人千叮万嘱,好像我要去赴汤蹈火。连四岁的小外孙女也站在门口牙牙学语:“爷爷你早点回来,少喝点老酒。”

  “爷爷知道,少喝,一定少喝。”

  无奈两杯下肚,豪情复发:“咄,这点儿酒算得了什么,想当年……”当年可想而不可返,豪情依然在,体力不能支,结果是踉踉跄跄地摇回来,不知昨夜身置何处。最伤心的是常有讣告飞来,某某老酒友前日痛饮,昨夜瞌然仙逝,不是死于心脏病,而是死于脑溢血,祸起于酒。此种前车之鉴,近几年来每年都有一两次。四周险象环生,在家庭中造成一种恐怖气氛,看见我喝酒就像看见我喝“敌敌畏”差不多。儿女情长,英雄气短,酒可解忧,到头来又造成了忧愁,人间事总要向反方向逆转。医生向我出示黄牌了:“你要命还是要酒?”

  “我……”我想,不要命不行,还有小说没有写完;不要酒也不行,活着就少了点情趣:“我要命也要酒。”

  “不行,鱼和熊掌不可得兼,二者必取其一。”

  “且慢,我们来点儿中庸之道。酒、少喝点;命、少要点。如果能活八十岁的话,七十五就行了,那五年反正也写不了小说,不如拿来换酒喝。”

  医生笑了:“果真如此,或可两全,从今以后,白酒不得超过一两五,黄酒不得超过三两,啤酒算作饮料,但也不能把一瓶都喝下去。”

  我立即举双手赞成,多谢医生关照。

  第三天碰到一位多年不见的酒友,却又喝得昏昏糊糊。记不清是喝了多少,大……大概是超过了一两五。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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