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五十)
胭脂(五十)
我有一丝预感,但我一向是个多心的人。
“不,我不像,怎么可能呢?我是三十多岁的人了。我们回去吧。”
在车子里太过静默,我随便找个话题,“什么叫洋泾浜?”
“一条河。”
“不,洋泾浜英文。”
“洋泾浜是真有的,”他说,“在英法租界之间的一条小河,填没后便叫爱多亚路,爱多亚便是爱德华,现在称延安东路。”
“啊,那洋泾浜英文是否该处发源?”
“你这孩子。”他笑,“大凡发音不准之英语,皆属此类。”
“你举个例来听听。”
“唔,像‘格洛赛姆’:那一堆书格洛赛姆给我,就是ALLTOGETHER,全部的意思。”
“噫!格洛赛姆。”
“老板差小童去买NORTHCHINA日报,伊就索性问有没有老枪日报。这也是洋泾浜英语。”
“真有天才。”我惊叹,“你一定怀念这块地方。”
他耸耸肩,车子已经到酒店。
我问:“你与我们一起返港?”
“不,你们先走,世球陪我。”
世球在酒店大堂等我,箭步上来,“你这么累还到处跑。”随即看到他老子在我身后,立刻噤声。
我示威地扬扬下巴。
第二天我们带着底稿回家,要开始办货,压力更大,非世球支持不可,我有点信心不够。
但不能露出来,否则叶世球更要乘虚而入。
家永远是最甜蜜的地方,陶陶在等我,见到我便尖叫“我入选了我入选了”。
陶陶把一大叠报纸杂志堆在我面前,本本有她的图文,连我都连带感染着兴奋。
她极得人缘,报导写得她很好。略为翻阅,只觉照片拍得很理想,比真人还好看。
我一边淋浴,陶陶便一边坐在浴间与我说话,哗啦哗啦,什么明报的记者姐姐赞她皮肤最美,而明周下期要为她做封面。
我边听边笑,唉,一个人这样高兴,到底是难得的,我也不再后悔答允她参赛。
决赛是两周之后,她说她拿第三名已经心足。
“他们都说我不够成熟,初赛如果抽到紫色晚装又好些,偏偏是粉红的。”
我随口问:“格洛赛姆你得什么分数?”
“嘎?”
我笑,笑自己活学活用。
“妈妈,你不在的时候有人找你找得很急,一天三次。”
“谁?”
“那人姓英,叫英念智。”
香皂失手跌进浴缸,我踩上去,滑一跤,轰然摔在水中,陶陶吓得叫起来,连忙拉开浴帘。
“妈妈,你这副老骨头要当心。”她扶起我。
我手肘足踵痛入心肺,不知摔坏哪里,连忙穿上浴袍。
“妈妈,要不要看医生?”
“不用紧张。”我呻吟。
“真是乐极生悲。”
“陶陶,电话可是本市打来的?”
“什么电话?”
“姓英的那个人。”
“哦,是,他住在丽晶,十万分火急地找你。”
我平躺在床上,右腿似瘫痪。
“我帮你擦跌打酒,阿一有瓶药酒最灵光。”她跑出去找。
阿一初来上海,母亲奇问:“你的名字怎么叫阿一?”
阿一非常坦白,说道:“我好认第一,便索性叫阿一,好让世人不得不叫我阿一。”
真是好办法。
那时陶陶还没有出世,现在十七岁半了,他们终于找上门来了。
“来,我帮你擦。”
我心乱如麻,紧紧握住陶陶的手。
“妈,你好痛?痛出眼泪来了。”
“陶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