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沙漠(五)

作者:亨利·瑞德·… 字数:9410 阅读:71 更新时间:2016/06/09

走进沙漠(五)

      我们一共杀死了九头大象,花了两天时间把象牙割下来运回营地,小心翼翼地埋在一棵树下的沙土里。这棵树很大,方圆好几英里都很显眼。这些象牙相当不错,平均重四、五十磅,是我见过的最上等的象牙。踩死克伊瓦的公象的那对象牙,我们估计足足有一百七十磅重。至于克伊瓦,我们把他的尸体埋在大食蚁兽的洞穴里,在他身旁放了一把长矛,但愿在去天堂的路上,这把长矛能保护他。第三天,我们又出发了,希望有一天还能活着回来挖出这些象牙。

    沿着预定的路线,我们艰难地跋涉前进,沿路经历的种种危险我不打算一一细说。我们到达了靠近卢卡加河的斯坦达村庄,这才是这趟旅程的真正起点。对于这个村庄的情景,直到现在我仍然记忆犹新。卢卡加河右边分散着几处当地人的房屋,还有一些石头砌的牛棚,河下游有几块耕地,当地人种植一些谷物。远处是一大片草原,举目远眺,全是高高的野草,野草之中有成群的小型动物在游荡。卢卡加河左边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一边是肥沃的土地,一边是荒凉的沙漠,究竟是何种自然力量竟然创造出对比如此强烈的景色,谁也不知道,可这样的景色却真实存在。我们的营地下面流淌着一条小溪,小溪对岸是一面石头斜坡。二十年前,我看见寻宝失败的斯维斯特就是沿着这个斜坡爬回来的。斜坡远处是干涸的沙漠,只长着一些灌木丛。搭起帐篷后已经是黄昏了,太阳就像一个巨大的火球,渐渐沉入沙漠之中,璀璨的余晖洒满广袤的沙漠。古德留下来负责帐篷的事,我和亨利爵士一起走上斜坡的最高处,眺望茫茫沙漠。这时,天空很明亮,在很远很远的地方隐约可见苏里门山淡蓝的轮廓,山顶覆盖着白雪。“就在那儿,”我说,“那就是所罗门宝藏的屏障,不过谁也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爬上去。”“我弟弟应该就在那儿。如果他在的话,我一定要找到他。”亨利爵士语气平静,充满自信。“希望如此吧。”说完我转身走回营地,却发现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个人。身材高大的祖鲁人安博帕站在我们身后,也盯着远处的高山,神情坚决。安博帕看到我发现了他,便开口和自己的主人,亨利爵士说话。“你们是要去那个地方吗?因楚卜(科萨人给亨利爵士取的当地的名字,意思是大象)?”他用长矛指了指远方的高山。我厉声斥责他,怎么能用这种随便的语气和主人说话。当地人给外地人取个当地的名字很正常,但一般只限在当地人之中使用。如果当着外地人叫这个名字,会显得很没教养。听了我的话,他居然哈哈大笑,这下我更生气了。“你怎么知道我和我服侍的这位老爷不平等呢?从身材和眼神就能轻易看出,他出身贵族。说不定我也是呢,至少我和他一样身材高大。马库玛扎恩,把我的话翻译给我的主人听吧,我还有其他话要告诉你们两位。”我很生气,还没有哪个科萨人敢这样和我说话。不过他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我也很好奇他想说什么,于是我翻译了他的话,同时也说了自己对这个家伙的看法。这个小子又粗鲁又狂妄,实在太过分了。“是的,安博帕,”亨利爵士说道,“我要去那儿。”“沙漠一望无际,水源奇缺,山太高,终年积雪。没人知道太阳落下的地方究竟是什么样。因楚卜,你们为什么要去那儿呢?”我翻译了他的话。“告诉他,”亨利爵士说道,“因为我相信我的亲弟弟去了那儿,我要去找他。”“因楚卜,原来是这样。路上有人告诉我,两年前有一个白人随身带了一个仆人、一个猎手进了沙漠,打算去高山,却一去不复返。”“你怎么知道那个人就是我弟弟呢?”亨利爵士问道。“不,我不知道。不过我问过那个白人的长相,他的眼睛和你很像,留着黑色的胡子。还说和他随行的那个猎手叫吉姆,是贝专纳人。”“没错,”我说,“我和吉姆很熟。”亨利爵士点点头:“我很肯定那就是他。如果乔治下定决心要做什么事,他肯定会去做的,他从小就是这样。如果他打算翻越苏里门山,他一定会去的,除非遇到什么意外,我们必须去山那边找他。”安博帕虽然不会说英语,但能听懂。“这趟旅程可很远啊,因楚卜。”他说道。我翻译了他的话。“是的,我知道,”亨利爵士回答,“是很远。不过只要下定决心,再远的地方也能到达。只要有爱的指引,没有做不到的事,没有翻不过的山,没有穿不过的沙漠,除非不知道山在何处,沙漠在何方。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困难都算不了什么,活命也好,丧命也罢,就听从上帝的安排吧。”我翻译了亨利爵士的话。“说得好,主人,”祖鲁人说道(虽然他不像祖鲁人,不过我还是管他叫祖鲁人),“这才是真正的男人该说的话。你说得太对了,我的主人。什么是生命?生命就像一片羽毛,一颗小草的种子,随风四处飘落,也许会生根发芽,也许会走向死亡,也许会被带到天堂。不过只要种子生命力顽强,就会走得更远。人终有一死,最糟糕的也不过是早死罢了。我的主人,我会和你一起穿越沙漠,翻越高山,除非我倒在路上。”他停了一会儿,又接着说起来,辞藻华丽,滔滔不绝。祖鲁人有时就喜欢这样说话,在我看来,那只不过是无谓地重复,反映出这个民族缺乏诗性和智慧。“什么是生命?告诉我吧,白人,你们是智者,你们知晓世界的秘密、知晓日月星辰、宇宙万物,还能从遥远的地方隔空传话。白人,生命的秘密是什么,它究竟来自何方,又去向何处?”“你不知道,不能回答我的问题。听着,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我们来自黑暗之中,又回到黑暗中去。就像暴风雨夜里的小鸟,不知来自何方,也不知将飞去何处。我们的羽翼被火光照亮,却又转瞬即逝。生命本虚无,生命是一切。生命是面对死神前的握手。生命是萤火虫,黑夜璀璨,白天黯淡。生命是公牛呼出的白气。生命是阳光下小草的倒影,日落后便消失不见。”“你这人很奇怪。”亨利爵士说道。安博帕笑了:“我觉得我们俩很像,因楚卜。说不定我也是去山那边寻找弟弟呢。”我怀疑地看着他:“你这话什么意思?你对那些山知道多少?”“只知道一点,很少一点。听说那儿是一个奇怪的地方,一个充满魔力又非常美丽的地方。那儿有勇敢的人民、郁郁葱葱的树木、潺潺流淌的小溪、积雪覆盖的群山、宽阔的大道。不过这都是听来的。只有活着到达那儿的人才能亲眼看见。“听了这话,我心里的疑问又增加了几分。看来这个人知道的太多了。“你不必害怕我,马库玛扎恩,”他似乎看出了我的怀疑,“我不会给你们设什么圈套,我也没有什么阴谋。如果我们能跨过太阳后面的高山,我会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你们。不过那儿危机四伏,死神无处不在。明智的话就回去,去打你的大象。我就说这么多。”他举起长矛向我们敬了个礼,转身走回营地。一会儿,他和其他科萨人一起擦枪。“真是个怪人。”亨利爵士说道。“没错,”我回答,“简直太奇怪了。我不喜欢他。他肯定知道些什么,可就是不说,和他争吵也没用。反正我们这趟旅途有的是新鲜古怪的事,多一个神秘的祖鲁人又何妨。”第二天我们开始做出发前的准备。当然,拖着重重的猎象步枪和其他工具是不可能穿越沙漠的。所以我们遣散了脚夫,把东西交给斯坦达村庄里的一个老人看管,说好回来后再取。看着他贪婪地盯着我们的东西,我实在不放心把这些宝贝交给这个老贼看管,所以做了一些预防措施。首先,我把所有的枪都装上子弹,告诉他,一旦他碰枪,就会走火。他马上用我的八口径枪试了试,果然走火了。一颗子弹正好打中了他的一头牛,他自己也被后座力震得摔了个跟头。他被吓住了,从地上爬起来,很生气白白死了一头牛,非要我赔,不过再也不敢碰那些枪了。“把这些活鬼放在屋顶。别去碰它们,不然我们全都活不成。”他吩咐家人。我又告诉他,如果我们回来时发现东西少了一样,我会用巫术杀了他和他全家。就算我们死了,他要是敢把东西占为己有,我的魂魄也不会放过他。我会让他的牛群发疯,牛奶变酸,让他的生活变得一团糟,还会让枪里的魔鬼出来纠缠他,让他永无宁日。这个科萨人虽说是个大恶棍,但非常迷信,听了我这番话,他发誓会看管好这些东西,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爹一样。处理完多余的东西后,我们开始打点行李。亨利爵士、古德、我、安博帕、维特吕格尔,我们五人尽量精简行李,但最后每人的行李还是不少于四十磅。其中包括:三支快枪,两百发子弹两支温切斯特连发枪,两百发子弹,安博帕和维特吕格尔使用三支柯尔特左轮手枪,六十发子弹五个克莱恩牌水壶,每个容量为四品脱五条毛毯二十五磅肉干十磅上等的珠子,做为礼物精心挑选的药,包括一盎司奎宁、一两套小型外科手术器械每人的刀、各类杂物,例如指南针、火柴、小型过滤器、烟草、铁铲、一瓶白兰地酒、以及身上的衣物。以上就是我们的全部装备,对于探险来说,这点东西实在少了点,但我们不敢多带,因为要穿越炎热的沙漠,每增加一盎司的行李都是沉重的负担。我们尽可能减少负重,确保所带的每一样东西都是绝对必要的。我费了好一番口舌,并且许诺送他们每人一把精美的猎刀,村里的三个当地人才最终答应陪我们走二十英里的路,每人身上带一个能装一加仑水的葫芦。我们决定在凉爽的夜间出发,这样一来,第二天我们能把水壶再次装满水。这片沙漠有很多鸵鸟,所以我告诉当地人我们要去打鸵鸟。他们叽叽咕咕地说了几句,又耸了耸肩,说我们肯定是疯了,会渴死的。说实话,确实有这种可能。不过当地人对猎刀非常渴望,视猎刀为无价之宝,所以最后还是同意了。再说,我们以后是死是活和他们无关。

    第二天,我们一觉睡到太阳下山。起来后吃了一顿丰盛的鲜牛肉,喝了些茶,最后古德有些感伤地说,我们不知喝了多少水。做好最后的准备,我们又躺下来,等待月亮升起。九点左右,月亮终于升起来了,天空繁星点点,皎洁的月光洒满大地,一望无际的沙漠好像披上了一件银色的外衣,显得庄严、静谧,又透着几分神秘。我们站起来,几分钟就收拾好了。在迈出无法回头的一步之前,难免会犹豫不决,这大概是人类的天性吧。我们三个白人站在一起,安博帕手拿长矛,肩扛步枪,站在前面不远处,坚定的目光一直望着沙漠。三个雇来的当地人背着水葫芦,和维特吕格尔一起跟在我们身后。“先生们,”亨利爵士用他那特有的低沉嗓音说道,“我们就要出发了。这将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奇异之旅。前方充满变数,谁也不知道能否成功。但是,不管是福是祸,我们都要团结一心,坚持到底。出发前,让我们向主宰命运的上帝祈祷吧,愿上帝为我们指明方向。”他摘下帽子,双手捂脸,默默地祈祷了一分钟左右。古德和我也学他的模样向上帝祈祷。其实,很少有猎人是虔诚的信徒,之前我也从没听过亨利爵士祈祷。可是此时此刻,我相信他的祈祷是发自肺腑的。至于古德,虽然他平时动不动就诅咒,但是也有一颗虔诚的心。我也是前所未有的虔诚,不知为何,心里还有几分快乐。前路漫漫,祸福难料。对未来越茫然、越恐惧,人们就越相信上帝。
   “现在出发吧!”亨利爵士说道。我们上路了。除了远处的苏里门山,以及老乔斯·达·斯维斯特留下的地图,我们没有其他可参照的东西。何况那张地图是三百年前一个神志不清的人在弥留之际画下的,究竟有几分可靠,谁也说不清楚,不过它却是我们成功的唯一希望。根据地图上的标记,在距离出发点大约六十英里的沙漠中心有一个臭水塘,臭水塘距离苏里门山也是大约六十英里。如果找不到这个臭水塘,我们肯定会活活渴死。然而,在满是灌木丛的茫茫沙漠里,要找到一个小小的臭水塘,可能性微乎其微。就算斯维斯特的标记是正确的,经过了几百年,臭水塘或许早已干涸,或许被动物踩坏了,或许被流沙埋没了。夜色中,我们静静地走在厚厚的沙土上,不时被灌木丛绊住脚,减慢了前进的速度。沙子也总是钻进靴子里,因此每走几英里,我们就得停下来把靴子里的沙子倒掉。好在虽然空气沉闷,但是相当凉爽,我们走得很快。广阔的沙漠显得异常安静、寂寥,让人感觉非常压抑。古德也觉察到了,吹起了口哨,是一支叫做《我抛下的女孩》的曲子。可是声音回荡在空旷的沙漠里,显得有些凄凉,于是他不吹了。过了一会儿,发生了一个小意外。一开始我们都被吓住了,但很快又忍不住哈哈大笑。古德当过水手,自然对指南针很熟悉,所以他拿着指南针走在前面带路,其他人排成一队跟在他身后。突然只听见一声惊叫,古德不见了。接着周围响起了一片吵闹声、喷鼻声、呻吟声、乱糟糟的脚步声。借着微弱的月光,我们隐约看见沙丘后一个黑影一闪而过。当地人吓得丢下东西拔腿就跑,却发现根本无处可逃,于是都趴在地上,大叫“有鬼”。亨利爵士和我则吃惊地站在原地。只见古德骑在马上,朝苏里门山的方向冲去,疯了似的大喊大叫。亨利爵士和我感到万分惊讶。紧接着古德举起双臂,砰的一声摔在地上,这下我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原来我们刚才遇到了一群睡着的斑驴,走在最前面的古德正好绊倒在其中一只的背上,被惊醒的斑驴自然一下子站了起来,驮着他就跑。我朝其他人大喊了一句“没事”,就朝古德跑去,担心他会受伤。他坐在沙地上,虽然被吓得浑身发抖,不过安然无恙,连眼镜都还稳稳地戴在眼睛上。我总算松了口气。此后,再没有发生其他意外了。大约一点钟,我们停下来喝了点水,没敢多喝,水在沙漠里实在太宝贵了。休息了半个小时后,又接着上路了。我们继续往前走。东方出现了一抹微红,好似少女脸颊上的红晕,接着又出现了几缕淡黄色的微光,不一会儿,淡黄色变成了金黄色。星星渐渐黯淡,最后消失在天空中。金色的月光渐渐发白,群山的轮廓越来越清晰,好像将死之人脸上的嶙峋瘦骨。接着远处灿烂的阳光穿过茫茫沙漠,晨雾随之散去。整个沙漠好似披上了一件金色的外衣。新的一天开始了。虽然大家很想停下来歇歇,但还是继续往前走,因为我们知道,一旦太阳完全升起,沙漠会变得异常炎热,到那时根本无法行走。大约六点时,我们发现平地上有一堆岩石,于是朝那儿走去。幸运的是,那儿有一块悬垂的大石板,下面是平整的沙子,正好可以躲避炙热的阳光。我们钻到大石板底下,喝了点水,吃了点肉干,很快就睡着了。一觉睡到下午三点。三个脚夫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回去了。他们已经陪我们走了很远了,就算给他们再多的猎刀,他们也不愿意往前多走一步。于是我们喝光了壶里的水,再把他们水葫芦里的水倒进水壶里,然后目送他们踏上归途。四点半时,我们继续前进。广阔的沙漠荒凉无比,除了鸵鸟,看不到其他生物。显然,沙漠太过干燥,不适合动物生存,除了偶尔一两条可怕的眼镜蛇,不见其他爬行动物。不过苍蝇倒是很多。正如《旧约全书》中说的一样:“不是形只影单,而是成群结队”。苍蝇实在是一种很特别的动物,不管走到哪儿,都能看见它们的踪影。我曾见过一只琥珀里的苍蝇,据说至今已经有五十万年了,长得和今天的苍蝇一模一样。我毫不怀疑,当最后一个地球人奄奄一息时,只要是在夏天,肯定会有一群苍蝇围着他嗡嗡地飞,找机会停在他的鼻尖上。日落时我们停下来休息,等待月亮升起。十点钟,月亮升上了天空,一如平常那样美丽、宁静。除了大约凌晨两点时停下来休息了一次,整个晚上我们都拖着疲惫的身体,不停地赶路,直到太阳升起才停下来。筋疲力尽的我们喝了点水,一头倒在地上,很快就睡着了。在这种一望无际、了无人烟的地方,根本没什么好担心的,更用不着留人放哨。我们的敌人是酷热、口渴和苍蝇。其实我倒宁愿面对来自人类或野兽的威胁,因为这三大敌人比任何人或野兽更可怕。这一次我们没这么走运,没有可以遮挡阳光的岩石。睡到七点钟左右,我们就醒了,体验了一把烤架上牛排的滋味,全身上下被烤透了。似火骄阳几乎吸干了我们的血。我们坐起来,热得呼呼喘气。“呸!”我啐了一口,伸手去抓头顶上嗡嗡乱飞的苍蝇。酷热似乎对它们毫无影响。“哎呀!”亨利爵士也说。“好热!”古德说道。天气确实炎热,一点儿可以遮荫的地方也没有。环顾四周,既没有岩石,也没有树木,除了无尽刺眼的阳光,什么也没有。沙漠里热浪翻腾,就像一个巨大的烤炉,使人热得头晕目眩。“我们该怎么办?”亨利爵士问道,“这样下去,我们坚持不了多久。”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茫然。“我有个主意,”古德说道,“我们挖个洞钻进去,再盖上灌木。”虽然这个主意并不高明,但一时间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于是我们动手,用铁铲挖,用手扒,干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挖出了一个约十英尺长、十二英尺宽、两英尺深的坑。我们又用猎刀砍了很多低矮的灌木,接着钻进洞里,盖上灌木枝。只有维特吕格尔例外,他是霍屯督人,这点太阳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虽然能稍稍遮挡阳光,但是几个人躲在一个临时挖的坑里,闷热的滋味可想而知,就连加尔各答的“黑洞”也比不上。当时,我真不知道能不能熬过这一天。我们躺在坑里,大口大口地喘气,不时用所剩无几的水润润干裂的嘴唇。如果任着性子的话,恐怕要不了两个小时,水就被喝光了。因此我们只好咬紧牙关,一口也不敢多喝。大家心里都很清楚,一旦水没了,离死亡也就不远了。不过,只要坚持下去,艰难困苦总有结束的时候。只要坚持到晚上,可怕的一天就结束了。
    大约下午三点钟,我们决定不再忍受下去了。就算在前行中死亡,也好过在可怕的坑里活活热死、渴死。我们喝了点水,这时水被烤得和体温差不多高了。喝完水我们又艰难上路了。我们向前走了大约五十英里。读者看看老达·斯维斯特的地图就知道,沙漠的直径为四十里格,臭水塘位于沙漠中心。四十里格等于一百二十英里。假如臭水塘真的存在,那么我们距离它最多十二至十五英里。整个下午,我们缓慢而艰难地走着,半小时走不了一英里。日落时又停下了下来,等待月亮升起来。我们喝了点水,打算睡一会儿。我们躺下前,安博帕指着大约八英里外一个若隐若现的小山丘。从这么远的距离看去,就像一个蚁冢。倒头睡觉时,我还一直在想那到底是什么。月亮升起来了,我们继续向前走。大家精疲力竭,口干舌燥,皮肤上一阵阵刺痛的灼热。没有亲身经历的人根本无法体会这种极度难受的滋味。我们实在走不动了,双腿直打颤,时不时因体力不支而摔倒在地,走一个小时就得停下来歇一会儿。大家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一路上生性活拨的古德总爱聊天打趣,可现在他连一个笑话也说不出来了。
   两点钟左右,我们终于来到了那座奇怪的小山脚下,乍一看,它就像一座巨型蚁冢,足足有一百英尺高,面积大约两英亩。此时大家的体力和意志力已经到了极限。我们歇了一会儿,实在太渴了。渴得一口气能喝下一加仑水的我们,每人却只有半品脱水可以喝。这下,最后一点儿水也被喝光了然后我们躺下了。快睡着时,我听见安博帕用祖鲁语自言自语道:“要是在明天月亮升起之前找不到水,我们都会被渴死。”听了这话,虽然天气炎热,我却忍不住打了个冷战。面对近在咫尺的死亡,谁都会心情沉重。可是尽管心里难受,筋疲力尽的我还是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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