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儿共舞 |
作者:凯西·埃里森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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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个月大的女儿爱玛踮起脚尖在跳舞,两手弯弯举起,姿态优雅。我内心高兴不已。
为人父母的,都觉得自己的孩子了不起,我的自豪感却是甘苦参半。我生下来就患马蹄内翻足(即畸形足),童年经常进出医院接受外科矫形手术。即使双脚没有裹着石膏,不用坐轮椅或撑拐杖,我古怪的走路姿势、腿脚上丑陋的疤痕,都使我和别的孩子不同。
体育课是噩梦,我因为和其他人不同,被排斥于局外,感到屈辱,内心痛苦非常。肢体畸形的痛苦毁了我的自尊,令我感到自己永远是个局外人。七年级的时候。我赢得演讲比赛,正为自己的成就开心,班上一个同学却一盆冷水浇过来,说我得奖不过是因为评委同情我。
十年级时,我们举家迁往安大略省的小镇史密斯维尔。我生平第一次活在从没见过我坐轮椅的人之间。一个朋友悄悄告诉我,她的男友觉得我走路的姿势很性感,我听了不禁愕然:我一拐一拐的步调忽然变得迷人了?
后来我第一次和男朋友约会,又尝过初吻,明白了一条不简单的道理:观感可以改变。我发觉,有些人见“异常”则走避,有些却珍惜。这帮助我找到了自我的价值。
我在史密斯维尔只住了十个月,但仿佛从此脱胎换骨。我知道自己双足也许和别人不同,但我并不丑陋,也不会因此而比别人差,或因此而不该像别人一样享受爱情。
两年后,我的男朋友吻了我脚上的疤痕。使我大为感动,决定要和他长相厮守,生儿育女。他后来成为我的丈夫。
生孩子需要非常大的勇气,我担心畸形足会遗传给孩子,所以十分烦恼。爱玛生下来的时候,我第一个问题是:“她双脚完好吗?”
助产护士笑着回答:“那双脚要花不少钱呢。”她掀开裹着爱玛的毛毯,给我看十只完整的脚趾:“你看,又长又纤细,你得花很多钱给她买、鞋子。”
我想起当年因为不能穿漂亮的凉鞋而羞愧。有一次,我在一家鞋店试穿雅致的夏天凉鞋,却没有一双合脚的,最后售货员拿出一双笨重丑陋的鞋子,我当场饮泣起来,央求母亲买一双漂亮的鞋子给我。她见我哭得可怜,就买了。新鞋子的皮带擦破我脚上的伤疤,流出血来,但我还是要穿,渴望那双漂亮鞋子可以改变我。
我庆幸爱玛将来想做什么都可以,跳芭蕾舞也好、跑步也好。我现在患了骨关节炎,走路时常感到痛楚,但还是和女儿一起走路、远足、跳舞。我们随着比莉·哈乐黛和尼娜·西蒙的歌声在客厅起舞,心中无限欢欣,足下也无限欢欣。
(冯小英摘 图/陈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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