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人间 |
作者:于 是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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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我就对狼有好感。尽管几年前全民阅读的《狼图腾》多少解了一点渴,但也似一阵风般过去。小时候我们都会听说“狼孩”的故事,那些被狼叼走、并哺育长大的小孩,会在重新纳入人类社会后遭遇极大的不适,那些小孩一概会有尖利的牙齿,粗糙的毛发,并不通人语。
所以,当《与狼为伴》这本书赫然出现在眼前时,实在难以遏制阅读的急切。一个七岁的犹太女孩,在大逮捕之后失去父母,送到他人家中抚养,受到过凌辱和蔑视,也得到过亲爷爷般的宠爱和教育,在情势恶化之后,她决定独自去“东边”寻找母亲,不知不觉竟走过了比利时、德国、法国、波兰、苏联和意大利,数千里的路途中不只是风餐露宿,而且只能偷窃吃的和穿的。仅仅凭借一只贝壳里的指南针辨认大方向,小女孩一路上看够了德国人的暴行,看够了死人,因而始终避开人类行走,惟一的温存就是在森林里和几只狼度过的时光。宁愿偷一口吃的,也不乞求别人的爱。
她是个浑身带着动物味的小女孩。哪怕在苏联境内,好心的游击战士给她一盆热腾腾的洗澡水,她都舍不得洗去污垢。污垢令她温暖,令血痂安好,也保存着足够的狼味,这都比人类的屠杀、对屠杀的冷漠更让她心安理得。
原来,从头到尾最让我着迷的并不是一路上的遭遇,也不是狼,而是她对人类世界的强烈拒绝。这情绪蔓延在她的童年时代,仿佛从记事起就因为犹太人身份而隐秘生活,与世隔绝;拿了钱而收留她的瓦尔一家只慷慨于轻蔑。于是,这个孩子痛恨被怜悯,尤其是假怜悯。这个不足十岁的小女孩在目睹了一次德军强暴枪杀少女后,一股无名之火驱使她,用小刀捅死了那个罪犯。满身鲜血,让她自己怕得疯狂,却发现伙伴狼来舔自己,这才意识到,在狼的眼睛里,她终于撕碎了一头猎物,值得庆祝。
对人类的热爱可能要屡遭挫败,但培养仇恨的情绪却只要有一两次伤痛就足够了。
米什克的故事是传奇,但也终究不是一辈子的传奇。她在战火疯狂的欧洲孤独绕了一圈,又回到了比利时,迎接她的是物是人非。杀人的战争结束了,但世界不会眨眼间就美好成天堂。
有的人就是和兽的八字相合,听从本能,互相交流。米什克从野兽的身上学到了生存能力,也看穿了人类这种生物的可鄙之处:至少动物从来不会发动战争。
(李英摘自《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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