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世界缩小到我和你等4则 |
作者:王文华等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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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情中,我们喜欢追寻“大幸福”。以为只要找到一个白马王子或白雪公主,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但你我都知道,白雪公主的故事若有续集,王子和公主也会在家里摔东西。
情人节,通常是“大幸福”兑现的日子。为了证明我的爱意,我也曾买涨价的鲜花和巧克力,带她上高级餐厅。
结果发现高级餐厅像菜市场般拥挤,上菜的速度像蜡烛烧完般遥遥无期。离开餐厅后,她双手捧着鲜花,寸步难行。吃了巧克力,发胖又要怪你。
于是我改变主意。我不要在2月14日,兑现一个年份的“大幸福”。我要一天一天地,储蓄“小甜蜜”。
我们常约在上班前见面。清晨的咖啡厅,连咖啡豆都才刚刚苏醒。咖啡机冒出的蒸气,为一天的好心情打底。一杯咖啡,10分钟。站着喝,解灵魂的渴。喝完后,开心地各奔东西。接下来一整天,感觉从未分离。
有时候她很晚才下班,见了面也没剩多少时间。与其去夜宵店吃得满嘴油腻,不如就简单喝点东西。我们约在她办公室附近的一家餐厅,各点一杯红酒。聊20分钟,干脆地各自回家。
为什么谈恋爱一定要熬夜?夜店里那么多熬夜的客人,不也都是在盘算可以起身回家而不会失礼的时机?
如果她早下班,我会约她去散步。走到肚子饿了,我请她吃冰淇淋。她明明喊冷,看到冰淇淋却毫无抵抗力。边走边吃。她越吃越冷,靠我越来越近。我在爱情中没有坏心眼儿,但有很多这样的小心计。
这样走在街上,我们就和幸福不期而遇。散步是最好的约会方式。两个人并肩走着,我可以转头看她,也可以自然地东张西望。街景给我们话题,噪音化解没话说时的尴尬。红灯时我拉她一把,车多时我保护她。
你也许会说:散步?怎么会浪漫呢!谈过几次“浪漫”的恋爱后,我相信“不浪漫”,也是浪漫的。搞浪漫,就像加辣椒。辣椒多了,夺走食物的原味,或是食物坏了也吃不出来。更糟的是,辣椒多了,嘴辣麻了,下次碰到清纯的美味,就再也体会不出来。
激情,需要翻天覆地。爱情,可以风平浪静。爱情像一滴滴过滤出来的咖啡,不花哨,但有一种苦尽甘来的美味。
所以当我耍过所有的浪漫招数,才发觉绝招在于好好相处。与其每年搞一个轰轰烈烈的纪念日,不如每一天做一份盒饭给她吃。
情人节要干什么?送玫瑰?唱情歌?看夜景?吃大餐?也许情人只在乎你的出现及陪伴,不需要你讲笑话或转餐盘。马戏表演,一年顶多看一次。整点新闻,可以每小时收听。焰火演出,会照亮旁观的路人。烛光晚餐,才能照亮彼此的眼睛。最浪漫的招数非常简单,却逐渐失传。它叫做“专心”。与其在五星级饭店不断接手机,看夜景时和一百对其他情侣挤,不如归去,让世界缩小到我和你。
不用辣椒,可以体会到食物的原味。不耍浪漫,可以逼我们掏出真心。当我们不再战战兢兢地营造浪漫气氛,爱情,像开花一样,回眸一笑就绽放了。
没有浪漫,只有自然。不期望爱情像排山倒海的大瀑布,只求有细水长流的小幸福。
(李慧远摘自《女友·家园》
2008年第8期)
谢谢你曾爱过我
□文/卫宣利
分手一年后,他们在商场的电梯间相遇。彼时,他另有佳人在怀,眉目含情,温言软语,幸福像瓶子里溢满的肥皂泡,迫不及待地要冒出来。电梯门打开,她一脚踏进来,抬头看到他,再想退回去,门已在身后徐徐关上。
他亦看到她,揽在佳人肩头的手,尴尬地抽也不是,留也不是。一年不见,她人憔悴了很多,却很精神。妆容淡雅,从容干练。看得出来,这个曾经被自己深深伤害的女人,仍然活得匆忙而充实。她还恨着自己吧?当初他为了身边的女人,不顾正准备嫁衣的她决然离开。她像个祥林嫂似的,满世界地跟人控诉负心人,恨不能拿把刀割他的肉剜他的心。如今相遇,自是凶多吉少。
他正忐忑,她已伸手过来,盈盈笑道:“你好。”她湿润的手指轻触他的掌心,又迅速放开。细细的温暖,让他的心头倏然一热。他很想问问她,过得好吗?却一句也说不出来。电梯门打开,她微笑着转身离去。
刚到办公室坐定,便收到他的短信:谢谢你的原谅。她展颜一笑,回:没有原谅,只是感谢。谢谢你曾给过我那些美好时光,并给了我寻找下一个幸福的机会。
是的,不爱了,分手了,曾经的海誓山盟转头成空,恨过,怨过,到最后,却有了一颗慈悲宽容的心—这才是爱的最高境界。
谢谢你曾爱过我。
(田力摘自《女人街》
2008年第5期)
浅喜深爱
□文/雪小禅
喜欢一个人,浅浅的喜欢最美。喜欢他的声音,他的微笑,却还半遮半掩,欲说还休。浅浅的喜欢,如饮清茶,淡淡而落寞,是银碗里盛雪的素清,却又听着隔水的云箫,分外缠绵。
还有比喜欢更俏的吗?低头婉转的心思,只有秋云知道。相思何曾闲,我喜欢你了,空中传来了翠鸟的鸣叫声:喜欢,喜欢!
是雪白的蚕,在暗夜里吐丝,这样地缠了,看了惊心。一个人跑到开满樱花的院里看梧桐,梧桐真美,樱花是为它才开得这般灿烂吗?
喜欢一个人,心里就开满了桃花,只能是桃花,带着满身的巫气,却不染尘埃。
端坐着,心里是他;走到大街上,心里也是他。
这真是喜欢了。
放不下了,费心思了,明亮亮的喜欢,小虫子一样在心里蠕动着。喜欢多好啊,如春潮在涨,一直往上涨,彻底崩溃那天,索性赖了皮—我爱你!到底说了,浅浅的喜欢变成了爱。
爱就互动啦,你来我往。爱有抱怨有纠缠,喜欢没有,喜欢是暗自芬芳,是初绿的芽和粉嫩的花;爱是风雷雨电,从丽日晴天到天昏地暗,也许只一个刹那—人生都这样快,何况爱?
如果爱,请深爱。
不游戏,不江湖,我可以和全世界所有人开玩笑,只是与你这样紧张;跟别人发短信,三言两语就玩笑起来,与你,却是字字千金。
是深爱了,因为居然会这样想念一个人。原本,是矜持的女子,忽然有一日就问了又问—你到底爱我多少?小女生玩的把戏也敢玩,小女生不敢穿的衣服也敢穿,好像一只夏日的蝉,拼命地叫啊叫啊,只为这一季。也是,人生能有多少时日可以是真心?
是真爱了,是放不下了,陕北的小曲儿怎么唱?哥哥想妹想得瘦,喝碗香油也不长肉。醒着是她梦里是她,生生把人惆怅死了。这样的爱,原来是百转柔肠,思君如流水,何有穷已时。
放不下就是爱了。爱情最怕什么?应该最怕时间。爱着的时候对天盟誓,海枯石烂,但如何抵挡那似水流年?
转眼就会平淡。
甚至忘记他的长相他的声音,甚至忘记,他的名字。
如果过20年,还能口口声声说爱一个人,只爱他,无限地爱,我这才相信,那是真爱。
更是深爱。
(科荷摘自新浪博客)
当年,那个爱她的大作家
□文/叶倾城
他们都说,她是疯了。她是英国偏远乡村的老妇人,孤单地度过了她的一生,邻居们依稀听说她曾以教舞为生,但是她真的太老了,老得让人想不出她会和舞有任何关系,她还偏偏说自己曾是红极一时的一代名伶。
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她还一口咬定一位名震天下的大作家向她求过婚。有好事者问她,既如此,你何以还会独身一辈子。她的脸上掠过一抹阴影,喃喃道,我拒绝了他。
消息传开,几乎所有的人都不相信。誉满京华的大作家和一位乡下老太太,他们之间,怎么可能发生过什么?
过些年,她死了。再过些年,那位作家的日记出版了,让世界知道了他生命中最初的也是唯一的一次恋情。
那时,他还是一个小公务员,刚刚开始文学创作,偶然赚点儿稿费,奢侈一下,去大剧院看演出,在后排的角落里,远远看见女主角以一袭天使的白衣翩然出场,嫣然一笑,便令他在瞬间魂飞魄荡。
后来渐渐有点儿小名气,剧院老板约他写剧本,女主角正是心爱的她,他将他生命中的全部爱意倾注在剧本里,使她因此戏一炮而红,她感激他,每次演戏都送票给他,两人遂成好友。他终于鼓起勇气求婚,却没有回音。两人从此不提此事,仿佛从不曾发生过。
在他的传记中,他写道:“帷幕再拉起来的时候,10天以后,他仍然是45岁,可是已经是一个老人,还会这样的,老下去。”而他梦中的她,就是多年以后这个乡村老太婆。
人生的无稽与尴尬,也就是在这样的大起大落里吧。生命的反复如同波澜,可不可以,在每一项决定之前,都再问一遍自己:你真的付得起时光那昂贵的账单吗?
(杜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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